尊敬的电白区陈小锋区委书记,华翠区长: 我是杨梅寄宿学校的学生家长,杨梅寄宿学校于2016秋季.2017年春季两次学期中途收取伙食费800元并未提供收款单据,请问区委、区政府认为杨梅寄宿学校这样中途收取伙食费并未提供任何收款票据给学生或其家属是否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