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解决电白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事关系以及工资问题的请求》的答复
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你向信访局反映的信访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已交由我局调查处理。根据你信访反映的问题和交办意见,我局受理的信访事项有:要求解决人事关系以及工资问题。
我局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经调查研究,确定了处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茂名市委、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镇级机构设置和深化事权改革的决定》(茂发[2013]11号)以及《ZG电白县委办公室、电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镇级机构设置和深化事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电发[2013]14号)精神,在已原电白县编办的牵头和指导下,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班子会研究于2013年7月15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电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政强镇事权下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电人社[2013]59号),方案中明确: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由其所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由镇级统一安排,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上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二)2013年7月中旬我局就与原电白县15个镇签好《移交凭证》和做好了共41(其中财供22人、自筹19人)个人员、档案和财产等的交接工作;在9月13日也与电城、博贺两镇签署了9(其中财供4人、自筹5人)个人员、档案和财产等的移交手续。原电白县17个镇的人社部门不但没有债务,我局还把原有的办公设备全部移交了镇政府。
(三)2014年4月电白县与茂港区合并成电白区,并区后,我局在基层 的事业单位中只保留南海和高地两街道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综上所述,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整体移交给镇,这是茂名市和原电白县、原茂港区简政强镇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是我局自身的行为;下放后,涉及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已不是我局管辖的职责范围。
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你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茂名市电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