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人民日报客户端:一些人借口反腐省掉应有的职工福利 (5人在浏览)

如果是私营老板给员发福利,除了老板娘可能有意见外,相信谁也不会有意见。
如果用得是纳税人的钱,是不是该争得同意?
 
QUOTE(cam621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4:27 PM)
取消福利,先不论是否作秀,是否有用,起码从本意上是好的,比如不能因为饭堂盈利没有"分赃”而否定它,正确的做法是让饭堂回归非盈利之路,而不是也想分一杯羹同流合污。反腐也应该从点滴做起。
[snapback]3695806[/snapback]​


我们同情学生,从小学到大学,自己的孩子也必定会有在学校饭堂吃饭的时候。所以即使教师,也不愿分那样的“赃”,从心底渴望早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学校饭堂不准盈利,保证学生在校的饮食质量,让学生茁壮成长。但话说回来,如果学校饭堂盈利了,骗不过教师明亮的眼睛的,像目前那样,校长们就不应该搞独食了,把饭堂盈利分点给教师,还可以叫分福利,校长自己拿了,就叫贪污了。
 
QUOTE(时事评论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4:38 PM)
节假日带薪,工龄假带薪,培训等等。。。
[snapback]3695813[/snapback]​


这几项确实应该有,支持。
 
QUOTE(时事评论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4:32 PM)
并没有好坏处之分,只求人平衡而己,哈。
[snapback]3695810[/snapback]​


差距小,就会平衡,一刀切,没有,更不平衡
 
QUOTE(越辩越明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4:44 PM)
我们同情学生,从小学到大学,自己的孩子也必定会有在学校饭堂吃饭的时候。所以即使教师,也不愿分那样的“赃”,从心底渴望早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学校饭堂不准盈利,保证学生在校的饮食质量,让学生茁壮成长。但话说回来,如果学校饭堂盈利了,骗不过教师明亮的眼睛的,像目前那样,校长们就不应该搞独食了,把饭堂盈利分点给教师,还可以叫分福利,校长自己拿了,就叫贪污了。
[snapback]3695816[/snapback]​


所以这样的校长应该下课(可惜一众小民有心无力),让孩子们吃上合理价格的饭菜。
 
QUOTE(爱逍遥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4:31 PM)
拿全国纳税人的钱来发你少部份公务员的月饼,这不正之风在某些人眼里,竟可以心安理得,试问广大人民群众同意吗?嫌工资低福利少可以不干,为何赖着不走?
[snapback]3695809[/snapback]​


体制内的人有月饼拿,私企工作的广大人民群众也有得拿,现在体制内的人没月饼拿了,有些私企老板也跟风了,你说聪明的广大人民群众会不同意吗?
 
节假日的这些福利,本人真不想要,以前每逢过节,单位的采办人不挣个几万

都没有人信,现在可以取消,虽然说不能杜绝腐败,总比继续这样下去强。
 
QUOTE(时事评论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4:58 PM)
节假日的这些福利,本人真不想要,以前每逢过节,单位的采办人不挣个几万

都没有人信,现在可以取消,虽然说不能杜绝腐败,总比继续这样下去强。
[snapback]3695823[/snapback]​



楼主有否想过:采办人不捞的这几万,最终也会落到谁口袋里?
 
QUOTE(越辩越明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5:01 PM)
楼主有否想过:采办人不捞的这几万,最终也会落到谁口袋里?
[snapback]3695825[/snapback]​



当然,或者有人会放胆,但没有这一块有“实际”的支出,搞其它
名目就另当别论,借正当名义中饱私囊,不可恨?
 
请看清楚,人家说的是“职工”,请问在座发言的,谁符合“职工身份”。
 
只是借正当名义中饱私囊者可恨,但也不应因噎废食,从而取消福利打击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QUOTE(inzaghi703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5:19 PM)
请看清楚,人家说的是“职工”,请问在座发言的,谁符合“职工身份”。
[snapback]3695830[/snapback]​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同一个地球村,牵一发而动全身
 
QUOTE(越辩越明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5:21 PM)
只是借正当名义中饱私囊者可恨,但也不应因噎废食,从而取消福利打击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snapback]3695832[/snapback]​



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一样,也不会是全部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情绪,都是暂时的,你说的\

在本人单位中都有人说过,大家议论过很多这方面的问题,围绕节假日福利的发放问题,

更多是支持上面的决定,有部分人只是还未能适应这些年制度下的福利问题,再说现时

随着单位财务问题的更加规范及透明化,我不会忧工资会降低,只愁活在权势之下的无奈。
 
支持“镇小干部”、“越辩越明”。

腐败确实要反,但不能以反腐的名誉取消所有的职工福利,而将“单位的福利”变成领导者“个人的福利”。如某单位一年有经费1000万元,原本这些经费包括“办公费”、“修缮费”和“福利费”等项,现在“福利费”这项目减少了,势必促使领导者绞尽脑汁增加“办公费”和“修缮费”,以期花光这1000万元经费,“办公费”和“修缮费”不得不“渗水”,这样“福利费”就“洗”进了领导者个人的荷包。

哎!这样的反腐,岂不越反越腐,职工的生活岂不越反越差。
 
不发福利,是利多还是弊多?得益的是谁?是国家?是基层人员?是群众?明眼人睁大眼睛看看吧
 
一些基层的纪委确实是“睁眼瞎”,真正的腐败他们不反,而去查处发了“二封月饼”给职工的单位,并且对这些单位的领导要给予处分,这样的反腐已经过左。

群众喜欢不喜欢,群众答应不答应应该作为反腐的标准,这才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的根本出发点。

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已开展了将近一年,纪委同志们,你们学到了多少?
 
QUOTE(春风绿野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7:12 PM)
支持“镇小干部”、“越辩越明”。

腐败确实要反,但不能以反腐的名誉取消所有的职工福利,而将“单位的福利”变成领导者“个人的福利”。如某单位一年有经费1000万元,原本这些经费包括“办公费”、“修缮费”和“福利费”等项,现在“福利费”这项目减少了,势必促使领导者绞尽脑汁增加“办公费”和“修缮费”,以期花光这1000万元经费,“办公费”和“修缮费”不得不“渗水”,这样“福利费”就“洗”进了领导者个人的荷包。

哎!这样的反腐,岂不越反越腐,职工的生活岂不越反越差。
[snapback]3695865[/snapback]​



要了解福利的意思,再说福利费是独立的款项,你不能拿它跟其它经费放在一起。
 
QUOTE(越辩越明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7:15 PM)
不发福利,是利多还是弊多?得益的是谁?是国家?是基层人员?是群众?明眼人睁大眼睛看看吧
[snapback]3695866[/snapback]​



福利当然要发,但不是以节假日发月饼这种方式,扣职工福利费是违法的。

首先要弄清楚职工的福利是什么。
 
发福利怕经办人贪污,不发福利,职工利益尽失。
所以,不是发不发福利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一个部门发职工福利,如果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一般是不会让经办人钻空子的;不发职工福利,这个部门的财经帐目能否公开?公开了帐目,当领导的能将本该发福利的钱占为已有吗?
邓海光在茂名时,以执行不发红包为名,最先取消年初八上班的开门红利是,说这是红包,是不正之风,要取消,还派纪委来检查。开门红利是的性质是什么?它其实是职工的劳动报酬,它以开门红利是的方式出现,是一种好意头,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一种传统文化,它与腐败的红包风马牛不相及。
我们再深入一层想,自八项规定、反四风以来,公款吃喝少了,公车私用少了(用油少了、修车、换零件少了),买办公用品少了,维修工程少了,但为什么每个单位的办公费用却没有减少呢?办公费用没有减少,那经费去哪了?纪委为什么不从这方面查查?各单位的开支合不合理,明眼人一看就知的。
曾有人说,不发福利,当领导的最高兴,执行也最坚决。而三公消费至目前止,又执行得如何?
我们都是愚民,省部级高官抓几个就高兴到几天睡不着,但我们身边的贪官有谁理?要知道,那么多的省部级官员才抓了几个?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法定福利与补充福利:

法定福利亦称基本福利,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发生的福利项目,其特点是只要企业建立并存在,就有义务、有责任且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福利项目和支付标准支付,不受企业所有制性质、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响。法定福利包括:

① 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疾病、伤残、遗属三种津贴。

② 法定节假日。按照1999年国务院令270号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0天。

③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指除属于社会保险,如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疾病津贴)、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之外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如婚丧假工资、探亲假工资。

④工资性津贴,包括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费、书报费等。

⑤ 工资总额外补贴项目:

A.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B.冬季取暖补贴。
补充福利是指在国家法定的基本福利之外,由企业自定的福利项目。企业补充福利项目的多少、标准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企业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的影响以及企业出于自身某种目的的考虑。

补充福利的项目五花八门,可以见到的有:交通补贴;房租补助;免费住房;工作午餐;女工卫生费;通讯补助;互助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法律顾问;心理咨询;贷款担保;内部优惠商品;搬家补助;子女医疗费补助等。

以上可见,这些是职工应有的福利,至于节假日发月饼,是没有出处的,当然,另巧立项目来发放,就是另一回事。
 
经济性福利与非经济性福利

1.经济性福利
A.住房性福利:以成本价向员工出售住房,房租补贴等。
B.交通性福利:为员工免费购买公共汽车月票或地铁月票,用班车接送员工上下班。
C.饮食性福利:免费供应午餐、慰问性的水果等。
D.教育培训性福利:员工的脱产进修、短期培训等。
E.医疗保健性福利:免费为员工进行例行体检,或者打预防针等。
F.有薪节假:节日、假日以及事假、探亲假、带薪休假等。
G.文化旅游性福利:为员工过生日而举办的活动,集体的旅游,体育设施的购置。
H.金融性福利:为员工购买住房提供的低息贷款。
I.其他生活性福利:直接提供的工作服。
J.企业补充保险与商业保险:
补充保险包括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商业保险包括:
a.安全与健康保险:包括人寿保险、意外死亡与肢体残伤保险、医疗保险、病假职业病疗养、特殊工作津贴等;
b.养老保险金计划;
c.家庭财产保险等。

2.非经济性福利
企业提供的非经济性福利,基本的目的在于全面改善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这类福利形式包括:
A.咨询性服务:比如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员工心理健康咨询等。
B.保护性服务:平等就业权利保护(反性别、年龄歧视等)、隐私权保护等。
C.工作环境保护:比如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员工参与民主化管理
 
QUOTE(时事评论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7:44 PM)
福利当然要发,但不是以节假日发月饼这种方式,扣职工福利费是违法的。

首先要弄清楚职工的福利是什么。
[snapback]3695871[/snapback]​


你也知道“补充福利的项目五花八门”,发月饼等是由来已久的普受大众接受的福利,以前中秋节也不是法定节日,现在却是。凡是受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认可的就是好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QUOTE(越辩越明 @ 2014年09月08日 Monday, 08:03 PM)
你也知道“补充福利的项目五花八门”,发月饼等是由来已久的普受大众接受的福利,以前中秋节也不是法定节日,现在却是。凡是受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认可的就是好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snapback]3695879[/snapback]​



由来已久?难道现时不可变改?本人并不认可广大群众可以接受,也不认为是真理。

我觉得决定是对的,并不影响你坚持的观点。
 
时事评论:”节假日的这些福利,本人真不想要“你可以调查一下,是想要的人多还是不想要的人多。发月饼是好的福利传统,好的传统就应该发扬。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