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华,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广东省兴宁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文学学士学位,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GCD。现任ZG湛江市委书记,湛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76年7月后, 在兴宁县叶塘公社胜青村生产队当会计、大队团支书、叶塘公社团委副书记;1978年2月后, 在中山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82年1月后, 在ZG广东省委调查部六处当科员(其间:1982年2月至6月参加BJ国际关系学院情报骨干训练班学习);1983年8月后, 在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当科员(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1月任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两化”企业华南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1988年1月后, 任广东省国家安全厅一局六处副科级侦察员;1990年4月后, 历任ZG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处长;1999年3月后, 任ZG广东省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处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参加广东省委党校青干一班学习);2002年1月后, 任ZG河源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2002年7月后, 任ZG河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4年5月后, 任ZG河源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2007年1月后, 任ZG河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在中山大学政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7年11月至12月在英国剑桥大学“小康社会领导者”培训班学习);2011年1月至今, 任ZG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ZG广东省第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湛江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ZG湛江市第九、十届委员会委员;湛江市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