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水东学生 @ 2014年04月15日 Tuesday, 05:43 PM) 其实执法人员不必在此过多为自已辨护,当事人不服或有不同意见,可向执法人员的上级反映,执法人员直接向上级澄清事实真相就行了。 3630403 我倒是支持双方理性讨论。 是非曲折,终究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