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群众,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叫祝锦富,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物资局的退休干部,现住电白县水东镇西湖路6号物资局宿舍。因我儿子祝锐有快递货物运往电白县电城镇北门头,遭到一班狂徒的袭击殴打,我儿采取自身的正当自卫,均发生双方的打斗,我儿祝锐竟然被电白县电城镇派出所刑拘一事,藉此,特向广大的群众领导们申明:
我儿子祝锐一直是在电白县从事经营快递运输业务,为人老实、敬业勤劳、对人友善、诚实守信,深得有关业务往来的人士信赖。所以其业务不断拓展扩大,从原有的快递运输车一辆增加到目前的两辆;快递运输从业务员二人增至四人,业务拓展到本县各个镇乃至全国各地,由于其业务的发展和不断地扩大从而引起一些同行人的妒忌心。
事因2011年我儿祝锐常有快递业务出入电城镇,有些同行自以为是抢走了他们的业务,妒忌眼红,因此怀恨在心。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多次受到陈胜超(当地人)等人的威胁、恐吓。而最严重的是在2011年8月24日,我儿祝锐及其员工四人有快递货物运往返电城镇北门头,货物将近卸完,接到陈胜超打来的电话,叫我儿到他的店铺有业务事宜商议,我儿到他的店铺后,陈胜超气势汹汹地对我儿说,日后不得我儿有关快递业务进出电城镇,我儿同他进行论理几句,在没有防范的情况下,突然来了16人,手持各种凶器,突袭击我儿及其员工四人,我儿一员工被当场打晕,头都被打爆了,后被送往电白县人民医院缝了十多针救治。不容看出他们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正当我儿子及其员工四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的侵犯和威胁的时候,出于人的本性行为而采取的正当自卫,也伤及他们当中的两个人(电城派出所卷中为轻伤)。案发当时我儿子和其同事黄哲到电城派出所报了案,但当时该所没有作出任何的处理。在今天的详和平安稳定的社会里,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这些事情,陈胜超为首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为何违法的人仍然逍遥法外?我儿出于正当自卫反而被电白县电城派出所刑拘。正当我儿人身安全已受到侵犯的时候就不能采取正当的防卫吗?正当的防卫是犯法的吗?为何案发于2011年8月24日(当时没有立案处理),直至2017年7月份已将近时隔一年的时间,电城派出所突然将我儿祝锐刑事拘留。电城派出所有关民警在没有经过调查取证,在没有调查双方的当事人和证人的前题下,只听他人一面之词、或受他人之托,借全国正在开展重点之乱,“三打二建”运动之机,“盲人抓榻、乱榻伤人”,“强者为王、弱者为囚徒”,就将我儿祝锐定罪刑拘。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有关民警有颠倒黑白、是非不分的质疑。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发生这种事情真令我深感悲叹,但又无奈,我唯有想念在中国GCD的正确领导下,有法治社会的今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里,公安机关作为是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保护神,理应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以人为本,秉公执法,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为此,我斗胆地问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我儿祝锐是欺行霸市,有组织黑社会犯罪诸疑,该所是借题发挥,加大其犯罪为藉口,说我儿运输车上有凶器。快递运输业务的货物都是零零星星地收集,再根据货物的动送目的地的远近进行分拆装卸,所以必须要随车具备些木棍作为抬扛货物之用,剪刀是作为割包装绳索之用,说成是随车携带凶器,就根据这点对我儿祝锐定罪刑拘。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说,我儿祝锐是本次事端的肇事者,他们一共四人因业务所需才到电城镇的,正当我儿四人在电城镇北门头卸完货物时,陈胜超电话约我儿到他店铺谈业务之时,突然来了16人突袭我儿四人,怎么可能说我儿在其电城本土上欺负他们16人呢?再者,我儿一直都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顾客至上,深得客户的信赖,所以其业务才会发展之快速。但电城镇的陈胜超为首的黑帮集团欺行霸市,多次恐吓和威胁我儿,不得我儿有关业务进出电城区域,否则采取行动,由此而引发2011年8月24日的打架之事。
我作为儿子的父亲,为我儿的这事打抱不平,但又何以奈何呢?一没有权力后台,二没有金钱地位,当今是市场经济时代,金钱就是万能的,无钱就万万不能?权力金钱就大于法律,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有钱真的能使鬼推磨?在我县也找了多个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都没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可见“衡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只有接到个别公安人员的和解电话,条件为交付对方几万元人民币作为和解的先决条件。我作为一个退休人员一个月1000多元退休金,怎能拿得出几万块钱来呢?摆明是想敲诈勒索钱财的,退一步来说,就算有钱我会白白地给对方。我深信在GCD的领导下,绝大多数公务员是秉公执法的。我想信邪是不能胜正的,“最狡猾的狐狸,逃不出猎人的慧眼”。为此,特有向你们申明的原由,恳求有关领导查实原由及因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惩不法之徒,维护法律尊严,确保社会平安稳定,维护电白县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还我儿祝锐的全法经营权益!谢谢!
此致
附注:负责我儿祝锐的专职人员的钟伟国、吴建雄。他们俩人拘留我儿的当天,钟伟国电话通知我家属郑彩娟到电白县公安局第一看守所领取祝锐的证件及物品时,我也在场。钟伟国对我说,此案是为争地盘引起斗殴的,可以调解。他告诉我说去找公安局的黄某,他的公安局的领导又是电城人,他可以出面调解。但我三次电话找专案人员钟伟国,了解他的姓名及电话,他都拒绝挂机,此案既可调解,为什么不能告诉我对方的姓名及电话?百思不得其解!!!!!!
申诉人:祝锦富
原帖地址:http://525437.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002&extra=page%3D1
你们好!我叫祝锦富,是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物资局的退休干部,现住电白县水东镇西湖路6号物资局宿舍。因我儿子祝锐有快递货物运往电白县电城镇北门头,遭到一班狂徒的袭击殴打,我儿采取自身的正当自卫,均发生双方的打斗,我儿祝锐竟然被电白县电城镇派出所刑拘一事,藉此,特向广大的群众领导们申明:
我儿子祝锐一直是在电白县从事经营快递运输业务,为人老实、敬业勤劳、对人友善、诚实守信,深得有关业务往来的人士信赖。所以其业务不断拓展扩大,从原有的快递运输车一辆增加到目前的两辆;快递运输从业务员二人增至四人,业务拓展到本县各个镇乃至全国各地,由于其业务的发展和不断地扩大从而引起一些同行人的妒忌心。
事因2011年我儿祝锐常有快递业务出入电城镇,有些同行自以为是抢走了他们的业务,妒忌眼红,因此怀恨在心。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多次受到陈胜超(当地人)等人的威胁、恐吓。而最严重的是在2011年8月24日,我儿祝锐及其员工四人有快递货物运往返电城镇北门头,货物将近卸完,接到陈胜超打来的电话,叫我儿到他的店铺有业务事宜商议,我儿到他的店铺后,陈胜超气势汹汹地对我儿说,日后不得我儿有关快递业务进出电城镇,我儿同他进行论理几句,在没有防范的情况下,突然来了16人,手持各种凶器,突袭击我儿及其员工四人,我儿一员工被当场打晕,头都被打爆了,后被送往电白县人民医院缝了十多针救治。不容看出他们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正当我儿子及其员工四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的侵犯和威胁的时候,出于人的本性行为而采取的正当自卫,也伤及他们当中的两个人(电城派出所卷中为轻伤)。案发当时我儿子和其同事黄哲到电城派出所报了案,但当时该所没有作出任何的处理。在今天的详和平安稳定的社会里,又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这些事情,陈胜超为首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为何违法的人仍然逍遥法外?我儿出于正当自卫反而被电白县电城派出所刑拘。正当我儿人身安全已受到侵犯的时候就不能采取正当的防卫吗?正当的防卫是犯法的吗?为何案发于2011年8月24日(当时没有立案处理),直至2017年7月份已将近时隔一年的时间,电城派出所突然将我儿祝锐刑事拘留。电城派出所有关民警在没有经过调查取证,在没有调查双方的当事人和证人的前题下,只听他人一面之词、或受他人之托,借全国正在开展重点之乱,“三打二建”运动之机,“盲人抓榻、乱榻伤人”,“强者为王、弱者为囚徒”,就将我儿祝锐定罪刑拘。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有关民警有颠倒黑白、是非不分的质疑。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发生这种事情真令我深感悲叹,但又无奈,我唯有想念在中国GCD的正确领导下,有法治社会的今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里,公安机关作为是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保护神,理应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以人为本,秉公执法,不能冤枉一个好人,更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为此,我斗胆地问电白县电城派出所,我儿祝锐是欺行霸市,有组织黑社会犯罪诸疑,该所是借题发挥,加大其犯罪为藉口,说我儿运输车上有凶器。快递运输业务的货物都是零零星星地收集,再根据货物的动送目的地的远近进行分拆装卸,所以必须要随车具备些木棍作为抬扛货物之用,剪刀是作为割包装绳索之用,说成是随车携带凶器,就根据这点对我儿祝锐定罪刑拘。我真的百思不得其解。如果说,我儿祝锐是本次事端的肇事者,他们一共四人因业务所需才到电城镇的,正当我儿四人在电城镇北门头卸完货物时,陈胜超电话约我儿到他店铺谈业务之时,突然来了16人突袭我儿四人,怎么可能说我儿在其电城本土上欺负他们16人呢?再者,我儿一直都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顾客至上,深得客户的信赖,所以其业务才会发展之快速。但电城镇的陈胜超为首的黑帮集团欺行霸市,多次恐吓和威胁我儿,不得我儿有关业务进出电城区域,否则采取行动,由此而引发2011年8月24日的打架之事。
我作为儿子的父亲,为我儿的这事打抱不平,但又何以奈何呢?一没有权力后台,二没有金钱地位,当今是市场经济时代,金钱就是万能的,无钱就万万不能?权力金钱就大于法律,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有钱真的能使鬼推磨?在我县也找了多个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都没有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可见“衡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只有接到个别公安人员的和解电话,条件为交付对方几万元人民币作为和解的先决条件。我作为一个退休人员一个月1000多元退休金,怎能拿得出几万块钱来呢?摆明是想敲诈勒索钱财的,退一步来说,就算有钱我会白白地给对方。我深信在GCD的领导下,绝大多数公务员是秉公执法的。我想信邪是不能胜正的,“最狡猾的狐狸,逃不出猎人的慧眼”。为此,特有向你们申明的原由,恳求有关领导查实原由及因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惩不法之徒,维护法律尊严,确保社会平安稳定,维护电白县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还我儿祝锐的全法经营权益!谢谢!
此致
附注:负责我儿祝锐的专职人员的钟伟国、吴建雄。他们俩人拘留我儿的当天,钟伟国电话通知我家属郑彩娟到电白县公安局第一看守所领取祝锐的证件及物品时,我也在场。钟伟国对我说,此案是为争地盘引起斗殴的,可以调解。他告诉我说去找公安局的黄某,他的公安局的领导又是电城人,他可以出面调解。但我三次电话找专案人员钟伟国,了解他的姓名及电话,他都拒绝挂机,此案既可调解,为什么不能告诉我对方的姓名及电话?百思不得其解!!!!!!
申诉人:祝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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