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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看不过眼 (1人在浏览)

现在的执法好多都是人性化执法了,不是一棍子就打死你,很多时是先礼后兵的,只不过,我们当中有些人不听劝告而已。
 
QUOTE(o牌裁判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12:53 AM)
顶超500,LZ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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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与造谣无关,两高有新的司法解释。
 
一边倒的支持同情夏的行为与家庭的舆论风潮让我感到很惊讶。
这个社会有很多不公平的事,但是不是所有的事都是不公的。单单对于这个事件来说,我个人同情他的家庭,但是对于他的行为,我认为判决是公平的。法律规定摆在那里,而且他杀人的行为并不存在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总不能因为跟“城管”沾边了他就没错吧,总不能因为他收入低就可以为所欲为吧,总不能因为大家的可怜情绪就淡化事情的恶劣性吧?
我觉得他的量刑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过去案件的判决不能决定今天这个案件的判决。至于贪污那么多为什么不死这个问题,我相信刑法对贪污的量刑会逐渐加重,但是法律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社会的呼吁会促进法律的完善,但是不会也不应该立即改变现有法条的规定。

我相信这类事件会越来越多,我们在推动着社会如此发展,也在承受着社会反馈回来的恶果。记得有网友发过帖大概说现在的人越来越暴媪耍今天想了下自己,发现作为一个女人,社会弱者的代名词,很多时候遇到事情我都想暴力解决,不然也会有些狠话溜到嘴边,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快速解决问题得到我想要的,发泄出我心里的恨。但其实,也就是退一步和退两步的事,跟本就没上升到恨的程度。为什么我们会变成这样?我想历史会给现在的媒体记上一笔功劳。

最后说句不好听的来暴力一下,夏家因为这样得到了一百多万的捐款,媳妇得到一个明星姐妹,儿子还得到一个明星干妈,也不亏,说不定后半世会在社会的同情中过着安枕无忧的土豪生活呢。就像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都是保卫家园抵抗征地的新闻,但其实身边接触得到的,哪个不是等征地等得脖子都长了。这就是媒体的力量。
也许有人会说,人家一条命,再多的钱又怎样。
那我问问,人家2死1重伤又岂是一个“城管”的称谓可以换来的?

通过这个风波,我终于认识到偏听是有多可怕。
 
要拿钱来说事的话城管死了家属肯定也少不了几十万才对,要说没捐款多那是国家认为这死值多少钱的事,反过来说城管如果是见义勇为的话捐款想必也不会少。最起码钱在这上边也反应出世人对事件的看法了。
对于咀上说要反暴力却认为小贩该杀的人,我认为也只是另一个小贩而已。
我经常跟家人说,千万不要对穷苦劳力凶,他们的神经一碰就会断,除了最后一点同是人类的尊严,他们已身无长物,大多活着等同受苦,谁拿走他那点尊严就是拿走手榴弹上的保险,我不想说活该两个字,一时没有更好的表述。
我的看法是,城管不该死,小贩也不该死。如果城管死了就一定要小贩死的话,那该死的就太多了,会多到数不清。
 
城管,边缘化的职业,水东某鱼粉污染什么的,论坛的讨伐和诗人的诗作不知管不管用呢,或者城管管不管用呢。如果某一天(但愿不要有这一天)不得不出动城管,且双方发生冲突(鱼粉比小贩要强那么点吧),我们是讨伐城管呢还是鱼粉厂呢?
 
因为摆摊影响市容,所以不惜一切代价雇佣城管将小贩们赶尽杀绝?WO KAO!!城市再漂亮再繁荣,也只是少数人的骄傲!G.C.D从未真正为低层的老百姓做实事!城市要市容,农村是废墟是垃圾场有谁关心过?!哪天我摆摊若遇上GCD养的疯狗,也同样要他的小命!
 
QUOTE(小云和小吉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02:04 AM)
一边倒的支持同情夏的行为与家庭的舆论风潮让我感到很惊讶。
这个社会有很多不公平的事,但是不是所有的事都是不公的。单单对于这个事件来说,我个人同情他的家庭,但是对于他的行为,我认为判决是公平的。法律规定摆在那里,而且他杀人的行为并不存在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总不能因为跟“城管”沾边了他就没错吧,总不能因为他收入低就可以为所欲为吧,总不能因为大家的可怜情绪就淡化事情的恶劣性吧?
我觉得他的量刑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过去案件的判决不能决定今天这个案件的判决。至于贪污那么多为什么不死这个问题,我相信刑法对贪污的量刑会逐渐加重,但是法律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社会的呼吁会促进法律的完善,但是不会也不应该立即改变现有法条的规定。
我相信这类事件会越来越多,我们在推动着社会如此发展,也在承受着社会反馈回来的恶果。记得有网友发过帖大概说现在的人越来越暴媪耍今天想了下自己,发现作为一个女人,社会弱者的代名词,很多时候遇到事情我都想暴力解决,不然也会有些狠话溜到嘴边,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快速解决问题得到我想要的,发泄出我心里的恨。但其实,也就是退一步和退两步的事,跟本就没上升到恨的程度。为什么我们会变成这样?我想历史会给现在的媒体记上一笔功劳。

最后说句不好听的来暴力一下,夏家因为这样得到了一百多万的捐款,媳妇得到一个明星姐妹,儿子还得到一个明星干妈,也不亏,说不定后半世会在社会的同情中过着安枕无忧的土豪生活呢。就像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都是保卫家园抵抗征地的新闻,但其实身边接触得到的,哪个不是等征地等得脖子都长了。这就是媒体的力量。
也许有人会说,人家一条命,再多的钱又怎样。
那我问问,人家2死1重伤又岂是一个“城管”的称谓可以换来的?

通过这个风波,我终于认识到偏听是有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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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始终觉得城管是代表着某些人的利益

2.在中国要等到刑事的完善,何时?

3.即使是给我一千万也代替不了亲人不在的事实
 
杀人过于暴力,听说杭州图书馆是高度文明的图书馆,彰显文明的举措之一就是不拒绝任何读者,流浪汉、乞丐、捡破烂者无任欢迎,图书馆免费提供饮品 但有一个要求也是唯一的要求,要洗手才能阅读。
 
尊重生命权平等,则小贩和城管是同样的生命。杀两命元须偿命,三命四命五命六命N命呢?
 
我的意思是觉得法律对于杀人者处以最高刑罚的处罚并没有错(当然,这个法是不是恶法又是另外一回事),而不是说谁该死谁不该死。很多人同情小贩,不是因为知道他多可怜,而是因为他的对面是已经被妖魔化的城管。城管按照他的职责做了工作,最后通知小贩到办公室询问办理剩下的手续,小贩揣着小刀去了,这个经过该怎么理解?一定要理解成城管在办公室刺激小贩挑衅小贩暴力对待小贩最后小贩自卫误伤?一定要把事件回放到现场说城管就不应该管小贩?那那些生活受到小贩困扰的人又该怎么说?
如果要上升到对d的愤恨去同情小贩的话,那就更没得说了。我甚至觉得城管的存在根本就是没必要,难道就要支持小贩们像超级玛莉奥一样一遇到城管就打就杀?

又或者,我们已经被媒体教育成像小贩那样的可怜人了,都变得敏感不安暴娌豢埃所以我们才会一边倒地把所有的事情都搅在一起来刺激自己的神经,即使小贩把城管杀死绝了都觉得他可怜,甚至给他杀人经费呢。

用杀人来讨公道,有可能是只剩下那点办法了,也有可能是效仿别的成功案例。如果以后所有的执法者都不敢执法了,作为普通民众的我们,纳税养着他们又有何用?难道真的要回到原始社会才行?
 
其实任何人要效仿夏俊峰都是有可行性的,相对小贩而言,城管强势,或者正因为强势更增加一部分戾气。而在夏案中,相对于互联网自媒体而言,城管成了弱势而强大的自媒体成为强势,或者也因这一缘故,增加了自媒体的戾气(甚至戾气比城管更甚),自媒体跟城管正是一丘之貉,却堂皇地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对城管行使着更高的暴力(夏的轻判会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血腥的暴力而非遵守规则,客观鼓励对城管的全面暴力,想象下进入杭州图书馆的读者连洗手都无需遵守的无序吧),这是比事件本身更加悲哀的事件。
 
QUOTE(knight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09:34 AM)
1.我始终觉得城管是代表着某些人的利益

2.在中国要等到刑事的完善,何时?

3.即使是给我一千万也代替不了亲人不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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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又不是慈善机构,肯定是代表着当权者的利益的啊。
亲人还在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这么说,亲人不在了心里就会有价位了。所有类似事件都是这样,没听说过有人坚持到底为亲人讨回他心中原本觉得的公道的,因为那个公道已经被他自己标上价了,最后得到了,销声匿迹。只剩下我们这些闲得蛋疼的人在咋呼在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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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谭嗣同临刑前对妻子说要让后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变法维新),妻子流着泪说,我们无后(孩子)啊,谭嗣同听妻子如此说很悲怆,叹息着说,在这个非人的国度,生儿育女不过是多增加一些奴隶而已。

对谭而言,一个充满恶法的国度,没有人可以免于被害,只有轻重不同,而改变的方法(或者也是唯一的方法),就是将恶法变成善法,而不是不要法,他不选择康梁般暂避而是舍身求法,嵴咭蛭他对这个民族看得太透了,无法无天,有枪就是草头王是这个民族一以贯之的价值观,对生命的尊重进而对规则尊重,从未进入这个民族的内心,直到当下,顶多是擦肩而过,从未驻足,谭舍身求法而无法可求才是最悲哀的事。。
 
总之城管也没亏啦!政府赔90W,还有烈士当当。还想怎样呢?但这个烈士评得有点过了吧?
 
老师缴没手机,被割了;不服事故处理认定,当场把对方老婆撞了;富了,不给亲兄弟安排工作,被亲兄弟捅了;小事吵个架,把对方的婴儿,摔了;老婆要离婚,把她全家给炸了,,,,

不知道小伙伴们什么反应,反正我是惊呆了。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会对自己错误的行为,内疚和反省?

无论是同情行凶者,还是支持受害方,都有一番理论。不要试图说服对方,因为,这是我无数次被人踢出群,或者混不下去,自己退出中,得来的经验。就算在本论坛,因为观点不同,骂战就没停过。精神上战胜别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活了这些年,我发现,真正讲道理的人,还真是不多。所谓“道”理,是公正,不偏不倚的,是没有私心的,正如“天长地久,皆因其无私”。当你夹着自己的私心来评判,说出的就不是道理了。

所以,很多人都选择比较容易的肉体上征服。比如夫妻之间闹矛盾,床头打架床尾和,嘿嘿,男人都知道这点事(童子鸡就比较难理解咯),嘿嘿。社会上的事也一样,吵架解决不了,只好动手、动刀动枪,肉体上消灭对方,一了百了。

以暴制暴,似乎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这年头,还有人讲道理吗?从孔夫子年代就悲呼 “礼崩乐坏”,世风日下,道德沦亡。从狼狼爱狗(long long ago)到现在,似乎都没有讲道理来解决问题的例子。历史就是这样,逃不出以暴制暴的怪圈。

但是,有人说,一个国家几年间的兴衰,由环境决定;几十年间的兴衰,由人才和战略决定;几百年间的兴衰,由制度决定;几千年间的兴衰,由思想决定。思想里充满着以暴制暴的国人啊,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是不是该思考一下了。
 
以暴制暴,似乎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

这句话中听,确实如此,如今讲道理的人有,只有少数人,还有大多数人是不讲道理的,是讲拳头够不够大,所以社会上才出现那么多伤害事件。

当权者,好好想想,为什么现在的社会人们都是那么浮躁的,动不动就是打人,杀人,值得深思啊!
 
将以暴易暴当作道义制高点的民族,很难产生对规则的敬畏,只能产出枪杆子里的政权,有如此广大的以暴易暴的人民 群众为基础,会产出怎样的制度和政府不是明摆着的吗,我们大多数人就是活在奴隶世界的命,平凡则为奴隶,超拨则为奴隶主,奴隶和奴隶主共同构建这个斑斓的奴隶世界。
 
QUOTE(大嘴蛤蟆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03:37 PM)
老师缴没手机,被割了;不服事故处理认定,当场把对方老婆撞了;富了,不给亲兄弟安排工作,被亲兄弟捅了;小事吵个架,把对方的婴儿,摔了;老婆要离婚,把她全家给炸了,,,,

不知道小伙伴们什么反应,反正我是惊呆了。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会对自己错误的行为,内疚和反省?

无论是同情行凶者,还是支持受害方,都有一番理论。不要试图说服对方,因为,这是我无数次被人踢出群,或者混不下去,自己退出中,得来的经验。就算在本论坛,因为观点不同,骂战就没停过。精神上战胜别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活了这些年,我发现,真正讲道理的人,还真是不多。所谓“道”理,是公正,不偏不倚的,是没有私心的,正如“天长地久,皆因其无私”。当你夹着自己的私心来评判,说出的就不是道理了。

所以,很多人都选择比较容易的肉体上征服。比如夫妻之间闹矛盾,床头打架床尾和,嘿嘿,男人都知道这点事(童子鸡就比较难理解咯),嘿嘿。社会上的事也一样,吵架解决不了,只好动手、动刀动枪,肉体上消灭对方,一了百了。

以暴制暴,似乎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这年头,还有人讲道理吗?从孔夫子年代就悲呼 “礼崩乐坏”,世风日下,道德沦亡。从狼狼爱狗(long long ago)到现在,似乎都没有讲道理来解决问题的例子。历史就是这样,逃不出以暴制暴的怪圈。

但是,有人说,一个国家几年间的兴衰,由环境决定;几十年间的兴衰,由人才和战略决定;几百年间的兴衰,由制度决定;几千年间的兴衰,由思想决定。思想里充满着以暴制暴的国人啊,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是不是该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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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我们看到的事实啊。
 
QUOTE(大嘴蛤蟆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03:37 PM)
老师缴没手机,被割了;不服事故处理认定,当场把对方老婆撞了;富了,不给亲兄弟安排工作,被亲兄弟捅了;小事吵个架,把对方的婴儿,摔了;老婆要离婚,把她全家给炸了,,,,

不知道小伙伴们什么反应,反正我是惊呆了。

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会对自己错误的行为,内疚和反省?

无论是同情行凶者,还是支持受害方,都有一番理论。不要试图说服对方,因为,这是我无数次被人踢出群,或者混不下去,自己退出中,得来的经验。就算在本论坛,因为观点不同,骂战就没停过。精神上战胜别人,几乎是不可能的。

活了这些年,我发现,真正讲道理的人,还真是不多。所谓“道”理,是公正,不偏不倚的,是没有私心的,正如“天长地久,皆因其无私”。当你夹着自己的私心来评判,说出的就不是道理了。

所以,很多人都选择比较容易的肉体上征服。比如夫妻之间闹矛盾,床头打架床尾和,嘿嘿,男人都知道这点事(童子鸡就比较难理解咯),嘿嘿。社会上的事也一样,吵架解决不了,只好动手、动刀动枪,肉体上消灭对方,一了百了。

以暴制暴,似乎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这年头,还有人讲道理吗?从孔夫子年代就悲呼 “礼崩乐坏”,世风日下,道德沦亡。从狼狼爱狗(long long ago)到现在,似乎都没有讲道理来解决问题的例子。历史就是这样,逃不出以暴制暴的怪圈。

但是,有人说,一个国家几年间的兴衰,由环境决定;几十年间的兴衰,由人才和战略决定;几百年间的兴衰,由制度决定;几千年间的兴衰,由思想决定。思想里充满着以暴制暴的国人啊,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是不是该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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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理解上都有双面性的,看你是处于问题的哪一面,如果你是小贩的父母亲或者老婆亲人的话,又如果你是2个死亡城管的哥或姐或亲人的话,你所谓的看法会不会出现了不同的结果呢?现在的人们啊,请凡事学会换位思考才是真正的理解者之一……
 
QUOTE(wxzhan @ 2013年09月28日 Saturday, 09:01 PM)
凡事理解上都有双面性的,看你是处于问题的哪一面,如果你是小贩的父母亲或者老婆亲人的话,又如果你是2个死亡城管的哥或姐或亲人的话,你所谓的看法会不会出现了不同的结果呢?现在的人们啊,请凡事学会换位思考才是真正的理解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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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辨别,那么就遵循小数服从多数的原理吧――城监之死没人同情。
 
同情的归同情,比如伊,比如义卖,法何时干涉或意图干涉 情了呢?法律的归法律,比如事实是否清楚,量刑是否适当,情凭什么来干涉法律呢?须知情是很弹性而法则很刚性的。同情者大可花钱义买帮助小贩家人解决实问题,何需假公济私慷公众之慨让刚性的法律蒙羞。
 
赞成死刑的善人别在这里扯皮了,你们可能是对的,请你们也用同样的篇幅去呼吁一下称砣城管就好了。
 
两件事要分开来看。

第一件是贪官贪污,如果觉得是按法律量刑不够,楼主可以去上诉,加刑。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东西,法律当然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去完善它,而不是站在所谓的道德高点去攻击。

第二件是杀人,难道所谓的“弱势群体”就可以免除杀人死刑了吗?
弱势群体需要的是关爱,而不是给他们法律特权。

一码事归一码事,不能纠在一起讨论的。
 
赞成死刑从何赞起?这是立法讨论么,电白何时产出这么多的法学家?膜拜一下。善人是稀有动物了 。除了特别保护起来的,估计早死绝了,瞻仰瞻仰。

慷别人之慨是容易的,比如明明是自己的主张,却希望别人去实行,成了有自己的功劳,败了无自己之责任,更无需自己之付出,这也是假公济私的一种表现。

明君梦,清官梦,侠客梦,总之是南柯一梦。自己从不曾当自己主人,又何须埋怨别人将自己当作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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