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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加油,是基于哪条法律法规做出的决定 (3人在浏览)

QUOTE(经济财经 @ 2013年03月24日 Sunday, 05:27 PM)
要是有私人加油站就好了,不过不用怕,买个油桶放家里,慢慢加。
不知屯积油会犯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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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实在高。
 
不给助力车加油已经是从轻发落了、、、、下一步开助力车的菜市不给买菜、、饭店也不给吃饭、、、
 
QUOTE(冰封天下 @ 2013年03月24日 Sunday, 01:00 PM)
小毛贼最容易搞到油的,交警此行动根本是想捞钱,不是打击小毛贼。我几次看到交警拦车时,小毛贼呼哨而过,交警敬礼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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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贼很牛的,交警很驴的。

QUOTE(冰封天下 @ 2013年03月24日 Sunday, 01:02 PM)
应该给助力车,电车上牌的机会,而不是堵死,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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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ZK浪子 @ 2013年03月24日 Sunday, 05:04 PM)
终于有句人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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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警查车,捉了一堆那种改装的车,我大力支持,可惜我们的交警捉来捉去都是不年审的,穷苦百姓,打工一族的车,为什么,因为有油水捞。就算全世界都没有无牌车了,人家开套牌车,假牌车,要犯事的,一样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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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同感。
 
交通法规
“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284―1998)》的标准,部分燃油助力车应是非机动车(带脚蹬,气缸容量32CC以下),但是,一些大排量的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气缸容量32~50cc)。”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284―1998)》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按此规定,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大于32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也属于机动车,而排气量大于五十毫升的属于摩托车!所以,排气量小于50CC的助力车可以不用办理行驶证但必须要有驾驶证,排气量大于50毫升的摩托车应主动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
 
http://www.jy391.com/forum.php?mod=viewthr...ge=1&mobile=yes

小虾 发表于 2012-12-13 11:43 [viewimg]
这些车应该按机动车进行管理
但这些车辆都不能正常入户,没有任何手续

首先要确认的是这些车需要什么手续才能入户?有些手续是该谁来出?

现在的问题其实是核准生产助力车的部门和交管部门核准的机动车目录之间的问题。一个部门允许生产,一个部门监管质量合格,但是一个部门就是不存在核准到机动车目录里,这才是不能入户上牌的关键问题,其他的比如:六联机动车发票的问题那是销售商应该提供的,前提是交管部门你得确认是机动车才可以有的。机动车入户上牌前的检测、交强险应该都需要确认是机动车且在核准的机动车目录里,这个前提。

所以,我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政府部门见的衔接问题,没有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而不是买车人自己的问题。对于中国存在贫富差距较大的时代,不是人人可以买得起小车的,也没有必要让道路更添堵,让环境更大的污染。所以政府部门对于性价比比较大的助力车给予关注,给予合法化的途径,才是政府真正的执政为民。电动车就是例子。交管部门不应该一直滞后,要主动积极作为。

浮的云 发表于 2012-12-14 09:54 [viewimg]
国家上路目录上没有的话是不能上路的,交管部门审查国家有严格规定的,不要总往收费上想,不严格的话,走私 ...

从来没有说交管单方的责任,但是说明交管及对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监管的各政府部门的责任,如果各监督部门不是各自为政,而是联手制定法规、办法,使生产企业没有进入上路目录的型号不准生产、不准出厂、不准销售、视为不合格非法生产产品。还会有这种事情出现。关键点还是上路目录,所以交管有责任和政府其他部门之间携手源头治理,而不至于让老百姓受这样的损失。
 
目前管理着的现状乱的很,谁也不愿从源头下手,原因是有利益链相扣,只有不明真相的消费者或用户为此买单,
 
其实理由很简单,中国有一个助力车制造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助力车是可以上路的,而可惜的是中国百分之九十几以上的助力车生产企业都没有按照这个标准,原因是这个标准过于接近非机动车,而厂家希望把车做成机动车,政府质检部门在这方面又不去查处管理,把处理丢给了交管部门,所以交管部门就只好上路抓超标车了
追问:为什么这种不合格的车能够在市面上大量销售呢那不就是等于欺骗消费者吗这种车连合格证都是假的
补充:不是说了质检部门不去管理吗?

追问:多谢你的回答我采纳了随便说一句xx没药救了
补充:呵呵,发泄一下也好,憋久了对身心健康不好
 
可销售不许上路 燃油助力车路在何方?
新华网莆田在线      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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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家住莆田市涵江区涵纺小区的林先生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部燃油助力车。本来上班骑自行车需要20多分钟,现在骑助力车只要不到10分钟。林先生说,方便是方便了,但神经却绷紧了,因为骑燃油助力车上路一旦被交警“逮”住,就得罚款。不只林先生,骑燃油助力车一族都有着同样的尴尬和疑惑:为何允许厂家生产和销售燃油助力车,却不允许市民上牌骑着上路?
    为此,笔者特地走访了店家和相关管理部门。在涵江旧车站一家电动自行车店,老板指着一排外形酷似摩托车的燃油助力车向笔者介绍:“这些燃油助力车不仅外观与摩托车相近,时速也能达到摩托车的程度,1小时50公里没问题,可加4升汽油,连续跑100公里左右。”当笔者询问一款标价为2600元的燃油助力车实际排气量时,老板理直气壮地说:“合格证上标注的是48CC,正规摩托车的排气量都是50CC以上,所以你不用去报牌就能上路,大伙买这种车也就是冲着不要驾照不要上牌来的。”

    实际情况真如店家所说?非也。笔者从涵江区交警大队了解到,《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且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车辆管理部门给予受理注册登记申请。但是目前商家销售、上路的燃油助力车都不在《公告》范围之内,故无法给予办理注册登记。没有办理注册登记就上路行驶肯定属于违法行为,交警当然要依法查处,包括扣车和罚款。

    采访中,在路面执勤的交警一致反映说,目前这些燃油助力车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因为现在助力车大多走机动车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他们没有办理注册登记,也没有办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难以查找车主确定当事人责任,而且无法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种情况,他们只能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采取相应处罚行为以限制其违法上路。

    不过骑燃油助力车一族也是满腹“苦水”:既然交警不让燃油助力车上路也是有理有据的,可为什么却让此类车还在销售?对此交警部门坦言他们无权干涉销售领域。涵江工商分局的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对于燃油助力车市场的管理,目前还处于“真空”状态。工商部门只能对流通领域进行管理,而经销商一旦有合法的工商执照,并在规定范围内经营国家并未明令禁止的产品,工商部门就无权对其进行处理。

    既然这样,燃油助力车路在何方?采访中,部分市民指出,燃油助力车的存在,适应了当前市民出行的需要,也引发一定的问题。政府应尽快出台燃油助力车相关法规,规范燃油助力车的管理。比如交警部门可对目前上路的燃油助力车进行集中管理,可先允许挂轻便摩托车牌照,有关部门可确定助力车的报废年限。也有部分市民指出,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光靠交警一个部门来管是不现实的,应从厂商、销售源头抓起,才能减少后患。目前厂家和商家把原本属机动车的燃油助力车宣传成“非机动车”,出现一辆车两种身份的情况,这说明厂家、商家在做虚假宣传。所以要解决燃油助力车问题,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要联合起来,从源头抓起。

    值得一提的是,其他省市如南昌、安徽、惠州等城市都已开始起草或公布有关燃油助力车的管理规定,明确将燃油助力车参照摩托车管理,其驾驶人需要学习交通法规、登记上牌,申领行驶证、驾驶证。如南昌市出台的《关于对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的法制意见》中指出,燃油助力车是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净重不超过40公斤;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具有明显的脚踏驱动功能。对于目前市场上超过此标准的燃油助力车均按机动车管理。

    如何尽快出台燃油助力车规范管理的相关法规,为燃油助力车明确“身份”,让燃油助力车早日驶入“正轨”,这是社会各方共同的期待。 (康志东)
 
焦点是凭什么不给人家加油,又不是燃油供应紧张,限量供给的情况

这是歧视客户,店大欺客的行为,不知道工商管不管的,估计没人敢管

自认倒霉吧,不爽就向媒体爆料,看他们闲着无聊时候是否有兴趣了,当然上网喷两句是必须的。
 
QUOTE(二马先生 @ 2013年03月24日 Sunday, 11:45 PM)
焦点是凭什么不给人家加油,又不是燃油供应紧张,限量供给的情况
这是歧视客户,店大欺客的行为,不知道工商管不管的,估计没人敢管
自认倒霉吧,不爽就向媒体爆料,看他们闲着无聊时候是否有兴趣了,当然上网喷两句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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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是执法部门用行政手段去干预市场,但又拿不出合法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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