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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模仿外交部发言人讨薪羞辱了谁? (1人在浏览)

飞凡科技

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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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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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模仿外交部发言人讨薪羞辱了谁?



文/洁身自爱





素材:女民工:“我们主张和平合理合法地索要款项,以和为贵。以稳定为大局,从不非法上访。”据悉,这位自称“苗翠花”的民工讨薪发言人向天津某殡葬管理所追讨1380万工程款,其中350万是民工工资。



苗翠花的开场白是:“女士们,先生们,信访部门的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整个民工工资计薪发布会,都是以外交部的发言人的语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武器,有理、有节地告知媒体,告知公众,告知信访部门。



其中有讨薪社的记者问到:“如果上级信访部门再把信访件交给汉沽民政局,你打算怎么办?”

发言人:“那350万元本来就是我们的,我们将继续关注。”

讨薪社记者:“据说,汉沽殡仪馆是家族式管理,存在贪污腐败现象,请问你如何评价?”

发言人:“那是殡葬管理所的内政,我们无权干预,谢谢!”



庄重严肃的外交部发布会场景,被农民工“搬”来当作讨薪“利器”,这种事情羞辱了谁?它透露出来的是农民工权益维护之难,饱含的是基层劳动者之辛酸。至少说明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在现在法律框架已经基本完善的情况下,在执行层面依然存在不可忽略的缺陷。天津市二中院一个带有法律权威的判决书,到了一些地方部门就执行不了?

二是在打击和遏止违法欠薪上不给力,有一种推一推才能动一动的惰性。



民政局领导说,民告官的案子,输了有损政府形象,民政局刘某某说“我就代表政府,说不给就不给!”这那里还是什么法制社会?以往农民讨薪,不是爬高楼,就是登塔吊,农民讨薪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拿生命来当赌注。在这起“开讨薪新闻发布会”事件中,“发布会”上的农民工不吵不闹,她向公众“发布信息”称:“早在2009年,天津就以(2009)二中民四初字第45号法律文书形式,确认应支付我方1400多万元。”



这一“事实”说明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早在三年前下达了,只是没有很好的执行。在最终法律判决无法执行,又缺乏其他有效维权手段的情况下,走“新闻发布会”这个途径,也是“逼”出来的“智慧”。所有另类讨薪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苦涩的现实: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要不到工资,只有以非常规的方式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关注,从而造成声势,让对方在舆论的压力下拿出钱来。



欠钱还债,主的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那些不良欠薪者,应该让法律对他们进行严格执行,而不能总是通过这种另类的方式去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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