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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独生子女死亡, 其父母应由政府养老 (1人在浏览)

k35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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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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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赵超: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应由政府养老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至今已有30年,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进入老龄化。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意外死亡或伤残的家庭,他们的父母该如何养老?

  调查:“失独”父母老无所养

  全国人大代表赵超调查发现:在咸阳独生子女家庭近20万户,独生子女伤亡家庭424户,其中

  子女伤残家庭178户,子女死亡家庭246户。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承受精神打击的同时遭遇经济困难,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

  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容易陷入自行封闭,精神濒临崩溃;而子女伤残的家庭则容易陷入经济困境。经调查,因子女伤残求医治病而导致家庭返贫的占到50%以上。同时,他们的养老也是难题,因为现有的养老院、敬老院绝大多数属私营且收费昂贵。

  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每月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人每月一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有所限制,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

  赵超认为这样的救助力度不够,而且经调研60%以上对象由于年龄原因享受不了该政策。


  赵超认为,“失独”夫妇年老以后,养老和医疗无法解决,应由政府出资,将其送到敬老院、养老院,免费安度晚年。

  他建议国家应该加大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政策倾斜力度: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参加新合疗时,对他们的补助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10%~20%;优先对其提供大病医疗补助;在按人头分配集体福利、落实惠农政策和各类经济补偿时,对农村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按照1.5个子女计算;建立计划生育补偿机制,将征缴到的社会抚养费拿出30%,列为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救助经费。

  同时,建立独生子女特困家庭的救助机制:在独生子女死亡的第一时间对其家庭进行慰问,给付国家补偿金;对有特殊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救助,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定为相应城镇或农村人均纯收入的50%,发放到父母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建立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为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办理养老保险,父母退休或满60周岁后便可以随时支取,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特困家庭应优先纳入低保范围。
 
老人家很可怜的,特别是白头人送黑头人,支持。
 
一方面强制搞一孩的计划生育,但在养老保障和制度却严重滞后。。
 
一个从山沟里走出的政权,怎样能管理好一个国家呢?
 
对了。这是一名真正的人民代表!
 
jk.gif
 
终于有代表提了个让人满意的提案,顶!
 
有提案未必能通过,说难听一点看完戏开心过后,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
 
不管怎么样,还是生育多一个孩子好啊,即使丧失子女的老人能被政府养起

来也无法代替那种天伦之乐!
 
我看见农村很多都生三四个。而其他有素质的夫妇给政策压的死死。也只能生一个,那么长此以往国家的人口素质定会下降
 
QUOTE(k3503906 @ 2012年03月11日 Sunday, 09:59 AM)
人大代表赵超: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应由政府养老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至今已有30年,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进入老龄化。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意外死亡或伤残的家庭,他们的父母该如何养老?

  调查:“失独”父母老无所养

  全国人大代表赵超调查发现:在咸阳独生子女家庭近20万户,独生子女伤亡家庭424户,其中

  子女伤残家庭178户,子女死亡家庭246户。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承受精神打击的同时遭遇经济困难,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

  独生子女去世后,父母容易陷入自行封闭,精神濒临崩溃;而子女伤残的家庭则容易陷入经济困境。经调查,因子女伤残求医治病而导致家庭返贫的占到50%以上。同时,他们的养老也是难题,因为现有的养老院、敬老院绝大多数属私营且收费昂贵。

  现行的国家计生特别扶助政策,每月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进行补贴,每人每月一两百元,但在年龄方面有所限制,要求女方年满49周岁时,夫妻双方才能同时纳入扶助范围。

  赵超认为这样的救助力度不够,而且经调研60%以上对象由于年龄原因享受不了该政策。
  赵超认为,“失独”夫妇年老以后,养老和医疗无法解决,应由政府出资,将其送到敬老院、养老院,免费安度晚年。

  他建议国家应该加大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政策倾斜力度: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参加新合疗时,对他们的补助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10%~20%;优先对其提供大病医疗补助;在按人头分配集体福利、落实惠农政策和各类经济补偿时,对农村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按照1.5个子女计算;建立计划生育补偿机制,将征缴到的社会抚养费拿出30%,列为独生子女伤亡家庭救助经费。

  同时,建立独生子女特困家庭的救助机制:在独生子女死亡的第一时间对其家庭进行慰问,给付国家补偿金;对有特殊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救助,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定为相应城镇或农村人均纯收入的50%,发放到父母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建立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为独生子女伤亡家庭办理养老保险,父母退休或满60周岁后便可以随时支取,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特困家庭应优先纳入低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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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要顶。
 
这个才是实话.像上次地震一样.死了那么多的独生子女.人老了国家不理你.就那一个月给你那一二百块.有用吗?
这生育早就要改了.最起码也要二个.
 
QUOTE(西湖夕照 @ 2012年03月12日 Monday, 02:10 PM)
这是一名真正的人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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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起得好!
 
说的好,既然你国家不让人家养多个防老,那没得防的时候,国家就该替人家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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