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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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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法律修改后,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酒驾入刑”既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也顺乎了民意,更是现代社会的理性选择。然而对于酒文化博大精深的中国来说,“入刑”果真就能撼动酒场习俗,就能消除酒驾现象么?
车祸猛于虎。要说开车者不晓得“酒后驾车”的危害,恐怕未必准确。俗话说“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况且中国人素来讲究“无酒不成宴”,于是在推杯换盏与觥筹交错的劝酒之下,就放弃了“开车前不饮酒”的底线,甚至放弃了尊重他人和自己生命的公民责任意识。
其实,酒精之所以会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原因大抵有三:
一是“喝酒看工作”错误诱导。在中国的酒文化当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官场的酒文化。我们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喝酒看工作”,似乎不会喝酒就不会当官,不会喝酒就干不好工作。由此也就编出了“一口能喝四两五,工作起来不叫苦;一口对瓶喝一斤,此人才有责任心;喝斤假酒不会倒,此人才配当领导”等等之类的顺口溜。酒场是一个交际场,更是一个竞技场,如果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好不好,能力品行悟性怎么样,看的就是你的酒量和酒品,如此的大好机遇面前,岂能不喝?
二是“无酒不成宴”的陋习所致。喝酒是一种交际方式,喝酒也是人之常情。没有酒来助兴,吃饭便会寡然无味。有了酒,便会有知心话,便会使宴会更加生趣。因为喝酒使人兴奋,兴奋后便有表现欲,有了表现欲,自然话也就多了,话一多,相互沟通就容易了许多。有句老话说,酒品如人品。既然喝上了,为了不至于让别人怀疑自己的人品,为了不至于让人怀疑自己的诚意,那么就一定要喝,一定要喝好。
三是“酒中有豪气”是祸根。作家们笔下的英雄侠士,哪个不善饮酒?青梅煮酒论英雄、关羽温酒斩华雄、武松醉打蒋门神、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想象着英雄们的那份指点江山、豪气干云的气概,男人们谁不羡慕?而这份气概,不喝酒一般哪能显现出来?喝得半醉半酣之时,兄弟之间肝胆相照、天地之下舍我其谁之类的豪言壮语便源源不断发自口中……能喝酒才够豪爽,才够哥们儿够朋友。于是在豪气冲天的推杯换盏当中,会不会发生车祸,也就成为了他人所议论的话题。
对于“酒后驾车”行为,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袁光锋认为,根源在于中国人缺乏规则意识,情大于法,酒桌上大家劝你喝酒,你喝了,大家还要叫好,情完全凌驾于法。“政府仅仅是从法律上强化了酒驾是罪的概念,但是必须把酒驾是罪强化到我们的意识形态中,让酒驾从程度较轻的生活行为问题,变为必须查处的严重道德问题。”
中国已经逐渐步入一个“汽车时代”。在物质不断丰富的情况下,把酒后驾车的相关处罚纳入刑法固然是一个很好的决策,但要真正让人饮酒后主动不开车或者同饮者阻止酒后驾车,恐怕还要从改变饮酒陋习,提高国民的素质,强调自律、爱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命的敬畏做起。
“酒驾入刑”既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也顺乎了民意,更是现代社会的理性选择。然而对于酒文化博大精深的中国来说,“入刑”果真就能撼动酒场习俗,就能消除酒驾现象么?
车祸猛于虎。要说开车者不晓得“酒后驾车”的危害,恐怕未必准确。俗话说“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况且中国人素来讲究“无酒不成宴”,于是在推杯换盏与觥筹交错的劝酒之下,就放弃了“开车前不饮酒”的底线,甚至放弃了尊重他人和自己生命的公民责任意识。
其实,酒精之所以会成为越来越凶残的“马路杀手”。原因大抵有三:
一是“喝酒看工作”错误诱导。在中国的酒文化当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官场的酒文化。我们最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喝酒看工作”,似乎不会喝酒就不会当官,不会喝酒就干不好工作。由此也就编出了“一口能喝四两五,工作起来不叫苦;一口对瓶喝一斤,此人才有责任心;喝斤假酒不会倒,此人才配当领导”等等之类的顺口溜。酒场是一个交际场,更是一个竞技场,如果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好不好,能力品行悟性怎么样,看的就是你的酒量和酒品,如此的大好机遇面前,岂能不喝?
二是“无酒不成宴”的陋习所致。喝酒是一种交际方式,喝酒也是人之常情。没有酒来助兴,吃饭便会寡然无味。有了酒,便会有知心话,便会使宴会更加生趣。因为喝酒使人兴奋,兴奋后便有表现欲,有了表现欲,自然话也就多了,话一多,相互沟通就容易了许多。有句老话说,酒品如人品。既然喝上了,为了不至于让别人怀疑自己的人品,为了不至于让人怀疑自己的诚意,那么就一定要喝,一定要喝好。
三是“酒中有豪气”是祸根。作家们笔下的英雄侠士,哪个不善饮酒?青梅煮酒论英雄、关羽温酒斩华雄、武松醉打蒋门神、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想象着英雄们的那份指点江山、豪气干云的气概,男人们谁不羡慕?而这份气概,不喝酒一般哪能显现出来?喝得半醉半酣之时,兄弟之间肝胆相照、天地之下舍我其谁之类的豪言壮语便源源不断发自口中……能喝酒才够豪爽,才够哥们儿够朋友。于是在豪气冲天的推杯换盏当中,会不会发生车祸,也就成为了他人所议论的话题。
对于“酒后驾车”行为,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袁光锋认为,根源在于中国人缺乏规则意识,情大于法,酒桌上大家劝你喝酒,你喝了,大家还要叫好,情完全凌驾于法。“政府仅仅是从法律上强化了酒驾是罪的概念,但是必须把酒驾是罪强化到我们的意识形态中,让酒驾从程度较轻的生活行为问题,变为必须查处的严重道德问题。”
中国已经逐渐步入一个“汽车时代”。在物质不断丰富的情况下,把酒后驾车的相关处罚纳入刑法固然是一个很好的决策,但要真正让人饮酒后主动不开车或者同饮者阻止酒后驾车,恐怕还要从改变饮酒陋习,提高国民的素质,强调自律、爱心、社会责任感以及对生命的敬畏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