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1月03日 Monday, 09:29 AM)
家长比喻谁?
比喻乐清的村长?
我家里是这样的,孩子不听话,我有时打孩子,但是我怕别人知道,知道了就会谴责我。
电影《刮痧》中的男主角因为给孩子刮痧,使美国人误以为他虐待儿童,政府将孩子收到福利院,取消父母的抚养权。
因为政府认为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不能允许以父母的名义虐待。
在香港也是。一旦发现父亲虐待孩子,父亲会收到惩罚。
这时,父母不能说:“这是我的家内事情,外人不得干涉。”
夫妻、或兄弟发生纠纷,如果丈夫故意打死妻子,或兄故意打死弟,或父母打死孩子,这都要受法律的惩处的。
在此情况下,还谈什么家内事情,还谈什么外人不得干涉,那是白痴。
世界上到都有这样的家长,家长虐待家庭成员,不管是打死或饿死人,邻居都要谴责的,甚至报给警察通过法律惩处。打死人,人也吊死他。江湖有道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家内不能公平处理,不能光明处理,外人必须出来干涉,这是正气的表面。
如果邻居坐视不管,并以“家内事外人不能干涉”为由,那邻居是冷血的。
如果一个家长被警察(不管是世界警察还是国家警察)判处死刑,全家人为之高兴,那家人因此免除了恐惧,可以快乐的生活,那这家长的死是不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
那家长是不是得到应得的报应了?
楼主有时傻得像大木!
以为自己的金色太阳一世二世三世地照耀高而丽的天空?其实是最黑暗的角落怨声载道。
人民纷纷冒着生命危险用脚投票,还敢说一切都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
任由烛光不能驱除黑暗,不如请太阳来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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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教导孩子则为合理别人教孩子则侵范人权,法羲定?由你山人吗?你不是反对死刑吗?谁代表全家人?就你和美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