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电白公安局在“蔡先生”报案后做了什么?为什么“蔡先生”6号到广州又要报案?若非广州警方与电白警方联络,电白警方是否会有什么“进一步”的处理措施?自广州警方来电询问“阿娟”的情况后,电白警方是怎样进行配合案情的侦破的?"平时上论坛看多少说,但路过见大师上述咄咄逼人姿态,而铁腕大哥未有时间作答,我姑且回应下大师:从网上该案有关情况反映,公安机关作了什么,特别是否采取什么措施应不会向外透露,因其会涉及侦查秘密。但该案主要犯罪地在广州,一般情况下电白警方没有管辖权,就不能对该案立案侦查,电白警方能够做到得如接到报案就应受理,并将案件移交广州警方,同时告知被害人向广州有管辖权得公安机关报案。因此,对大师问题接报后做什么,对于没有管辖权公安机关来说,有人报案就受理并移交就是符合法律规定了,被害人到有管辖权公安机关详细反映案件纯属正常,至于电白警方在此类没有管辖案件中如到有管辖权地方侦查那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