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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岭门国土所所长如土地公 (1人在浏览)

铁树开花

小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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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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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老夫是岭门镇一偏远山村干了30多年的农民,得到国家扶贫优政策计划建一个平房,用自己的地建。岭门镇国土所所长想方设法得到这个消息,带了两个手下到我刚起地基场所说:“此地是国家的,你要起房子得到国土所办理宅基证,我现在测量过你的宅基地面积是150平方米,每平方值价格是20元,你的宅基地手续费用是3000元,你要办完手才可以建房子,要不后果自负。”我说:“我建房地面积只有110平方米,哪来150平方米,这里有工程负责人。”“你的门前大路也得计算”所长说。我的天啊,当官如土匪要抢,他说了算。当今社会真是权贵的社会!
 
前面大路也算,何只150方哦,一条路有多长呀?
按这么说法,公园公厕什么的也要算进住房面积了!
 
关注一个!
自己的地,是宅基地吗? 如果不是,是你自己田地、坡地的话。国土所是有道理的,因为包括自家的宅基地,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

自留地:所有权属于公社(也就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改变耕地用途。
自家耕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改变耕地用途。
宅基地产权是属于国家或者是村委大队的

法律连接:
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属于一次性税收。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耕地占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

下面有个图表,广东的均值是30元/平方 ,所以国土所的行为是合法的! 楼主还是按法律办事吧,至于土地丈量方面,有异议的话,可以请国土部门出示相关法律文件!当然咯,如果确实有法规证明是如此,楼主你还是按规定办事吧!因为你改变耕地用途,将生产用地变更为建筑用地,当然是要办理宅基证! 宅基证产权是属于国家或者是村委大队的,房产证的产权是自己的。有70年的使用买卖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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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楼主确实属于贫困优抚对象的话,那就向国土所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问清楚国土所要什么手续,然后办好手续到国土所去申请(因为耕地占用税征收办法中有这么一条的)。当然咯,必须情况属实,不然人家了解到情况不属实的话,肯定是不会同意申请的。
 
哈哈哈哈、、、、、妈的,我这没文化的都变专家了。百度的力量大啊、、、、、
 
了解清楚再去理论会有胜算一些
 
QUOTE(byronroy @ 2010年12月03日 Friday, 12:21 PM)
了解清楚再去理论会有胜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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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们老百姓就是因为对政策不了解所以才经常吃哑巴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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