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电城粮管所非法出卖蔡氏二世宗祠房产并归还我祖产的请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
茂名市人民政府:
电白县人民政府:
位于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城内东南水关中学巷的蔡氏二世宗祠,是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庄垌蔡氏子孙祖产。祖祠始建于光绪四年(1878),迄今已有132年历史,是珍贵的文物。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电白蔡氏源远流长。自始祖秋涧公从南宋末定居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庄垌村始,至今已传28世730余年,后裔遍布于电白的庄垌、电城、祖岱、珍珠园、马踏、岭门、林头、羊角、南海等村镇和福建、广西、海南、港、澳台等省区以及廉江、海康、罗定、阳江、潮州各县市,还有日、美、欧等广大地域,人口众多。为了纪念先人,于清光绪年间在族内集资,兴建二世祖竹隐公宗祠于电城内东南水关中学巷。祠堂座北朝南,东至邵氏宗祠,南至双连水塘,西至区氏与黄氏宗祠,北面隔杨氏宗祠与东街毗邻。上至苍穹,下至泉壤,六至分明。该祠为三进双回廊带花园建筑,占地约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有房舍近40间。规制恢宏,画栋雕梁,壁画五彩纷呈,极其壮丽,艺术价值颇高。
该祠供奉蔡氏历代祖宗神位,原电白一中教员蔡宗孔、蔡有年在解放后于此居住多年。还有蔡忠等数户长期于此居住,直至电城粮管所占用时才被赶出去。
解放后的土改期间,许多官僚地主房产被没收,蔡氏宗祠不在没收之列,无人敢占用,保存完好。后来电城粮管所收购的粮油等农产品堆积如山,无处堆放,于是占用蔡氏宗祠作为仓库,没有支付过分文补偿或租金。在当时政治运动的高压政策下,谁敢异议?故由粮管所长期占用。此中,粮管所屡次修缮和改建,但主体建筑尚在,结构轮廓清晰,一目了然。
时至2007年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电城粮管所无所作为,萧条冷落。于是个别人利欲熏心,利胆包天,妄想大发不义之财,竟不顾产权归属,私自将该祠卖予黎某。电城粮管所的不法丑行,激起我广大族人的义愤,多次提出严正抗议,并将已卖出的房舍封存。粮所与买方四处钻营,欲遂所谋。然而,电城粮管所是没有任何权力对我宗祠进行处置或拍买的。
理由有:
1、该宗祠为蔡氏族人所建,人证物证俱全,世人共知,产权属蔡氏族人共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产纠纷的批复指出,公民房屋在借用期间,借方有修缮的义务,产权仍属原房主所有。借方不能以借用时间久长与曾经修缮而据为已有。电城粮管所凭什么据有蔡氏宗祠产权?即使取得了产权也应是非法取得,应予纠正。
3、电城粮管所占有我宗祠作粮仓使用前和 使用后,均没办理过任何没收或者买入我祖祠的手续,所以祖祠的产权一直属蔡氏族人所有,从没有转移过。
由此可见,电城粮管所擅自出卖我族人的财产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以引起我族人的严重关注!因此,我蔡氏族人强烈请求电白县人民政府立即制止电城粮管所的侵权行为:听说买主黎某将于近日对蔡氏二世宗祠组织拆除,我蔡氏族人已严阵以待,一场血战眼见就要发生!
1、终止对蔡氏祖祠的拍卖,若已拍卖,应责成退款,取消拍卖结果,依法追究拍卖我祖祠的责任人的责任。
2、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祖祠破坏。
3、责成电城粮管所无条件归还蔡氏二世宗祠给蔡氏族人,以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在此,我族人严正声明:蔡氏二世宗祠虽被电城粮管所占用多年,但宗祠的产权始终是蔡氏族人所拥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任何单位或个人胆敢对蔡氏二世宗祠进行买卖或拆除的行为,都是对蔡氏族人利益的最大侵害和挑衅,我蔡氏族人将不惜一切代价予以捍卫和保护!若我祖祠侵害行为没得到有及时(15天内)有效制止,我族人将迅速向更高一级政府上访,寻求解决。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电白蔡氏秋涧公世裔宗亲理事会
联 系 人:蔡庆勋
13807720987
蔡友文
13025688668
二0一0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