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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给:广东省人民政府:茂名市人民政府:电白县人民政府:的信 (3人在浏览)

caiyun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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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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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电城粮管所非法出卖蔡氏二世宗祠房产并归还我祖产的请求

广东省人民政府:
茂名市人民政府:
电白县人民政府:

位于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城内东南水关中学巷的蔡氏二世宗祠,是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庄垌蔡氏子孙祖产。祖祠始建于光绪四年(1878),迄今已有132年历史,是珍贵的文物。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电白蔡氏源远流长。自始祖秋涧公从南宋末定居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庄垌村始,至今已传28世730余年,后裔遍布于电白的庄垌、电城、祖岱、珍珠园、马踏、岭门、林头、羊角、南海等村镇和福建、广西、海南、港、澳台等省区以及廉江、海康、罗定、阳江、潮州各县市,还有日、美、欧等广大地域,人口众多。为了纪念先人,于清光绪年间在族内集资,兴建二世祖竹隐公宗祠于电城内东南水关中学巷。祠堂座北朝南,东至邵氏宗祠,南至双连水塘,西至区氏与黄氏宗祠,北面隔杨氏宗祠与东街毗邻。上至苍穹,下至泉壤,六至分明。该祠为三进双回廊带花园建筑,占地约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有房舍近40间。规制恢宏,画栋雕梁,壁画五彩纷呈,极其壮丽,艺术价值颇高。
该祠供奉蔡氏历代祖宗神位,原电白一中教员蔡宗孔、蔡有年在解放后于此居住多年。还有蔡忠等数户长期于此居住,直至电城粮管所占用时才被赶出去。
解放后的土改期间,许多官僚地主房产被没收,蔡氏宗祠不在没收之列,无人敢占用,保存完好。后来电城粮管所收购的粮油等农产品堆积如山,无处堆放,于是占用蔡氏宗祠作为仓库,没有支付过分文补偿或租金。在当时政治运动的高压政策下,谁敢异议?故由粮管所长期占用。此中,粮管所屡次修缮和改建,但主体建筑尚在,结构轮廓清晰,一目了然。
时至2007年间,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电城粮管所无所作为,萧条冷落。于是个别人利欲熏心,利胆包天,妄想大发不义之财,竟不顾产权归属,私自将该祠卖予黎某。电城粮管所的不法丑行,激起我广大族人的义愤,多次提出严正抗议,并将已卖出的房舍封存。粮所与买方四处钻营,欲遂所谋。然而,电城粮管所是没有任何权力对我宗祠进行处置或拍买的。
理由有:
1、该宗祠为蔡氏族人所建,人证物证俱全,世人共知,产权属蔡氏族人共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产纠纷的批复指出,公民房屋在借用期间,借方有修缮的义务,产权仍属原房主所有。借方不能以借用时间久长与曾经修缮而据为已有。电城粮管所凭什么据有蔡氏宗祠产权?即使取得了产权也应是非法取得,应予纠正。
3、电城粮管所占有我宗祠作粮仓使用前和 使用后,均没办理过任何没收或者买入我祖祠的手续,所以祖祠的产权一直属蔡氏族人所有,从没有转移过。
由此可见,电城粮管所擅自出卖我族人的财产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以引起我族人的严重关注!因此,我蔡氏族人强烈请求电白县人民政府立即制止电城粮管所的侵权行为:听说买主黎某将于近日对蔡氏二世宗祠组织拆除,我蔡氏族人已严阵以待,一场血战眼见就要发生!
1、终止对蔡氏祖祠的拍卖,若已拍卖,应责成退款,取消拍卖结果,依法追究拍卖我祖祠的责任人的责任。
2、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祖祠破坏。
3、责成电城粮管所无条件归还蔡氏二世宗祠给蔡氏族人,以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在此,我族人严正声明:蔡氏二世宗祠虽被电城粮管所占用多年,但宗祠的产权始终是蔡氏族人所拥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任何单位或个人胆敢对蔡氏二世宗祠进行买卖或拆除的行为,都是对蔡氏族人利益的最大侵害和挑衅,我蔡氏族人将不惜一切代价予以捍卫和保护!若我祖祠侵害行为没得到有及时(15天内)有效制止,我族人将迅速向更高一级政府上访,寻求解决。
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电白蔡氏秋涧公世裔宗亲理事会
联 系 人:蔡庆勋
13807720987
蔡友文
13025688668
二0一0年八月三日
 
觉得还是一个很直接的问题!! 土地产权证!
现在,如果没有土地的权属,这种问题是很难争辩的。

清朝,哪怕明朝的建筑,解放后,土地权属应该都是收归国有。

但是土地之上的附着物,比如贵宗祠的建筑,应该是属于你们蔡家的。 假如土地不属于你们,是不是能像那些国家文物那样,打上标记,拆后在别的地方按照原来的顺序重建?不过看电视说,那费用很高很高!!!

最后,祝好运!!
 
没法!狗官走的时候把不该卖的都卖了不该买的都买了,电白的杯具呀!
 
QUOTE(ttbtts @ 2010年08月10日 Tuesday, 08:38 AM)
觉得还是一个很直接的问题!! 土地产权证!
现在,如果没有土地的权属,这种问题是很难争辩的。

清朝,哪怕明朝的建筑,解放后,土地权属应该都是收归国有。

但是土地之上的附着物,比如贵宗祠的建筑,应该是属于你们蔡家的。 假如土地不属于你们,是不是能像那些国家文物那样,打上标记,拆后在别的地方按照原来的顺序重建?不过看电视说,那费用很高很高!!!

最后,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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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族子孙后代原电白一中教员蔡宗孔、蔡有年在解放后于此居住多年。还有蔡族子孙后代蔡忠等数户长期于此居住,直至电城粮管所占用时才被赶出去。
解放后的土改期间,许多官僚地主房产被没收,蔡氏宗祠不在没收之列,无人敢占用,保存完好
 
QUOTE(水东老六 @ 2010年08月10日 Tuesday, 10:00 AM)
蔡族子孙后代原电白一中教员蔡宗孔、蔡有年在解放后于此居住多年。还有蔡族子孙后代蔡忠等数户长期于此居住,直至电城粮管所占用时才被赶出去。
解放后的土改期间,许多官僚地主房产被没收,蔡氏宗祠不在没收之列,无人敢占用,保存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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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买主黎某将于近日对蔡氏二世宗祠组织拆除,我蔡氏族人已严阵以待,一场血战眼见就要发生!
 
火烧眉毛才来跟进,蔡氏后裔也有责任。

如果买方有凭有据,纠缠就难以理清了。
 
关于家庙祠堂产权的
有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对依靠上述土地收入以为维持费用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另筹解决经费的妥善办法。
第二十一条 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应妥为保护。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及其他公共建筑和地主的房屋,均不得破坏。地主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不合农民使用者,得由当地人民政府管理,充作公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七十四条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三)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七条 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五十八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第五十九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第六十三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第六十九条 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
 
如果有理据,就赶紧采取法律手段
 
我家就再粮所附近,我从小就在这里玩,是我们儿时的游戏基地,却从来不知道是蔡氏的。小时候再那里玩也没见到什么建筑表有蔡氏的东西,就是近两年才知道。都那么多年历史了,真不明白当年蔡氏为什么要在电城镇中心起了个祠堂,现在我只觉得那偏废墟很煞风景,但是粮所更没资格变卖,想必你们也拿不出地契了,我建议为了电城的发展,镇政府向上级反映回收此地用于绿化开发好啦!:mad:
 
走法律程序也还是土地权属的问题。

现如今,没有产权证 , 怎么和人家争呢?
 
那是文物,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拆了就没啦,中国人不能什么都推倒重来,那样的话没什么也没有了。
 
QUOTE(蔡蔡蔡 @ 2010年08月10日 Tuesday, 01:58 PM)
那是文物,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拆了就没啦,中国人不能什么都推倒重来,那样的话没什么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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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但不要动不动就直指中国人,说到底这个事也只关个别领导和个别见土都吃的圈地分子。
希望你们能好好保护好宗族文化发源地。
 
祖坟风水事关一族人的命运。必须抗争到底啊!!!
 
要顶!
 
拆人祠堂挖人祖坟乃匪徒的拿手好戏,在贪欲面前,真是包天的胆子
 
政府说:“我的地盘我做主”。
 
蔡族几百年历史文物,任何个人不得非法拆除和占有。更不能够将蔡族祠堂及土地变卖给那些盲法无理人!蔡族人团结起来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及保护蔡族先祖遗产!
 
蔡族几百年历史文物,任何个人不得非法拆除和占有。更不能够将蔡族祠堂及土地变卖给那些盲法无理人!蔡族人团结起来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及保护蔡族先祖遗产!
 
祠堂是我们蔡氏后裔的精神寄托 , 是先祖留给我们后人的遗产 , 并不是说拆就拆的 。。
 
什么法律不法律,关键是蔡氏上面要有人。红的不行黑的行,白的不行黄的行。
没有人,怎么说都没用。
 
请版主马上联系蔡德同志,他有钱有力。越快越好,他人在海南,容易联系,不用国际长途。听说上次他帮了电白广大老师的忙,相信这次能解已之急。。。。。。呵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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