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基受贿近3000万,将如何判决?
26天前推荐 来自 精英博客
陈绍基受贿近3000万,将如何判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余元。(6月25日《新华网》)
可以想象,陈绍基虽然是在广东省原政协主席的位置上落马,但他的犯罪事实更多恐怕和这个职位无关。
有意思的是,陈绍基4月份落马之后,似乎推到了“多米诺骨牌”,竟掀起了省级政协主席的“落马潮”:10月份,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12月份,山东省政协主席孙淑义落马。一年之内,竟有3个省政协主席落马,在共和国历史上肯定独一无二。此前落马的省政协主席,也仅有2005年被判处死缓的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和2007年自杀的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
政协主席、副主席的频频落马,或也标志着政协主席、副主席已成高危岗位,很多腐败分子“高升”到这个岗位的时候,也或许正是将被查处的前兆。
陈绍基受贿近3000万,要是放在一般干部身上,死刑的可能性就极大了。但陈绍基毕竟是正部级高官,在一个并非使用“判例法”的国家,在素有“刑不上大夫”的中国,量刑也一般会和职务挂钩的。陈绍基最终判决结果会是怎样,我们不妨那前期已经被判决的几个案例来作个比较分析:
上个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因收受贿赂628万余元,但有“主动交代、退缴大部分赃款赃物、态度良好”情节,被判处死缓。但对米凤君作出如此看似较重的判决,或许和他生活糜烂,在一个酒店就“嫖妓逾百”有关。因为同在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索贿、受贿744万元,仅被判处无期徒刑。
4月份,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因受贿1196万余元,被判处死缓,这应该是将其在任证券会副主席期间的“那些事儿”一笔勾销后,才作出的结果。
元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因贪污受贿510万被判无期。如果不是“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感兴趣”,恐怕还要轻一些。
去年7月,原中石化陈同海,涉案金额近2亿元,被判处死缓,算是开创了部级高官“不死”的神话。
最近一名被判死刑的部级高官郑筱萸,涉案金额仅仅649万余元。而导致郑筱萸被杀头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涉案金额巨大”,而是他那个仅被判七年的“玩忽职守罪”,是因这个罪名而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用不够法制的话说,那就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陈绍基虽然涉案近3000万元,但他并不像郑筱萸那样“民愤极大”,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陈绍基虽然也包养情妇,但他并没有米凤君“嫖妓逾百”及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感兴趣”那些“道德极为败坏”的问题,在量刑没有“加重处罚”的理由。
陈绍基的命肯定是保住了,但最终被判处“死缓”还是“无期徒刑”,就要视情况而定了。如果陈绍基那3000万元中的一部分属于“主动交代”,且“态度良好”并“积极退赃”,争取个“无期徒刑”也不是没有可能。
去年落马的部分部级官员专辑:
陈绍基和王华元,谁牵出了谁?
陈绍基和王华元,都养情妇
“孙淑义落马”与“中国最快的审判”
反腐升级,贵州政协主席黄瑶落马
副部级嫖妓逾百,米凤君或将再破吉尼斯
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
为政协正名:他们犯事和政协无关
陈同海贪2亿获死缓带来两遐想
黄松有上诉,难道还能减刑?
米凤君受审,咋不提“嫖妓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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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基受贿近3000万,将如何判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中共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万余元。(6月25日《新华网》)
可以想象,陈绍基虽然是在广东省原政协主席的位置上落马,但他的犯罪事实更多恐怕和这个职位无关。
有意思的是,陈绍基4月份落马之后,似乎推到了“多米诺骨牌”,竟掀起了省级政协主席的“落马潮”:10月份,贵州省政协主席黄瑶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12月份,山东省政协主席孙淑义落马。一年之内,竟有3个省政协主席落马,在共和国历史上肯定独一无二。此前落马的省政协主席,也仅有2005年被判处死缓的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和2007年自杀的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
政协主席、副主席的频频落马,或也标志着政协主席、副主席已成高危岗位,很多腐败分子“高升”到这个岗位的时候,也或许正是将被查处的前兆。
陈绍基受贿近3000万,要是放在一般干部身上,死刑的可能性就极大了。但陈绍基毕竟是正部级高官,在一个并非使用“判例法”的国家,在素有“刑不上大夫”的中国,量刑也一般会和职务挂钩的。陈绍基最终判决结果会是怎样,我们不妨那前期已经被判决的几个案例来作个比较分析:
上个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因收受贿赂628万余元,但有“主动交代、退缴大部分赃款赃物、态度良好”情节,被判处死缓。但对米凤君作出如此看似较重的判决,或许和他生活糜烂,在一个酒店就“嫖妓逾百”有关。因为同在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索贿、受贿744万元,仅被判处无期徒刑。
4月份,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因受贿1196万余元,被判处死缓,这应该是将其在任证券会副主席期间的“那些事儿”一笔勾销后,才作出的结果。
元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因贪污受贿510万被判无期。如果不是“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感兴趣”,恐怕还要轻一些。
去年7月,原中石化陈同海,涉案金额近2亿元,被判处死缓,算是开创了部级高官“不死”的神话。
最近一名被判死刑的部级高官郑筱萸,涉案金额仅仅649万余元。而导致郑筱萸被杀头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他“涉案金额巨大”,而是他那个仅被判七年的“玩忽职守罪”,是因这个罪名而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公愤,用不够法制的话说,那就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陈绍基虽然涉案近3000万元,但他并不像郑筱萸那样“民愤极大”,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陈绍基虽然也包养情妇,但他并没有米凤君“嫖妓逾百”及黄松有“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感兴趣”那些“道德极为败坏”的问题,在量刑没有“加重处罚”的理由。
陈绍基的命肯定是保住了,但最终被判处“死缓”还是“无期徒刑”,就要视情况而定了。如果陈绍基那3000万元中的一部分属于“主动交代”,且“态度良好”并“积极退赃”,争取个“无期徒刑”也不是没有可能。
去年落马的部分部级官员专辑:
陈绍基和王华元,谁牵出了谁?
陈绍基和王华元,都养情妇
“孙淑义落马”与“中国最快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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