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牛!!!电白计生局副局长酒后驾驶,肇事后用“黑社会”方式处理 (1人在浏览)

老酒
 
这样的副局长简直就是党和国家的蛀虫~再让他当下去还不知道会怎样“侵蚀”和“危害”广大的电白老乡们
 
这样的副局长拉出动毙了,撞了人就该负责,伤者也是住水东别墅的老人,不存在诈你钱,再不处理好此事,我将向省计生局,省纪委,省信访办直至中内举报。不要等到组织出面就悔之晚已。
 
正如楼上所说.整个事件中伤者的确没有敲诈之说,可以说伤者确是不缺这几万块钱,但是崔造成一个老人因腿伤卧床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甚至是对老人精神上的摧残.这已对老人的生命健康权造成极大威胁.
 
据我所知,崔开着套牌车撞倒伤者后交警很快就做出了责任认定,崔副局长负全责,伤者无责任.这种情况这个崔副局长还想赖,后来经过交警多次协商,伤者家属一让再让,崔已同意一次性付给伤者出院后的两年陪护费和一点营养费65000元,随后又反悔不给钱,出尔反尔.
 
QUOTE(农夫 @ 2010年07月16日 Friday, 05:04 PM)
官跟我无关,被车撞伤确实很惨,但我更痛恨那些敲竹杠的人。因为撞人是无意的,敲人是故意的,还有那些医院看到交通事故的伤者,要么是见死不救要么是趁火打劫。
[snapback]3000177[/snapback]​


请问农夫,你既然与计生副局熟,你知道他的为人;那你肯定知道这事交警是如何做出处理; 你更知道伤者是否敲竹杠 。如果伤者老人是你 的母亲你应该如何评价
 
QUOTE(曾经 @ 2010年07月22日 Thursday, 05:34 PM)
这个建议好,到底赔了多少,处理结果是否合理,网民想知道。
[snapback]3003523[/snapback]​


伤者入院至今,崔是在伤者家属再三追问下才极不情愿给了2500元,后就一直没有了诚意。甚至想一赖了之!交警最后一次与双方协商,考虑到伤者伤情,征得崔首肯和伤者家属同意,一次性赔偿伤者六万五千元(仅包含1、两年恢复期陪护工费:24个月x1500元每月=36000元;2、第二次手术医药费:10000元;3、伤者出院后一年期营养费:365天x50元每天=18250元。)。还有伤者的精神损失费、伤者亲属的精神损失费、亲戚朋友探望伤者的来往车旅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等等都没有计入。这些都可参照《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计算。六万五千元伤者亲属已经给足面子给崔,包括为崔出来讲情的所有人员。可惜崔不但没有把握这一机会,反而想以他一贯的恶霸作风,示法律于不顾,不把交警司法部门和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眼内!答应了的事情过后又反悔,出尔反尔,鬼鬼鼠鼠,十足流氓作风!所以,伤者亲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决定将这事放到网上。
 
这样的局长还是不要算了。撤职吧!
 
QUOTE(老Y @ 2010年07月25日 Sunday, 01:45 AM)
据我所知,崔开着套牌车撞倒伤者后交警很快就做出了责任认定,崔副局长负全责,伤者无责任.这种情况这个崔副局长还想赖,后来经过交警多次协商,伤者家属一让再让,崔已同意一次性付给伤者出院后的两年陪护费和一点营养费65000元,随后又反悔不给钱,出尔反尔.
[snapback]3004830[/snapback]​



开套牌车的一定是负全责!你要他怎样赔就怎样赔!
 
QUOTE(老Y @ 2010年07月25日 Sunday, 04:12 AM)
伤者入院至今,崔是在伤者家属再三追问下才极不情愿给了2500元,后就一直没有了诚意。甚至想一赖了之!交警最后一次与双方协商,考虑到伤者伤情,征得崔首肯和伤者家属同意,一次性赔偿伤者六万五千元(仅包含1、两年恢复期陪护工费:24个月x1500元每月=36000元;2、第二次手术医药费:10000元;3、伤者出院后一年期营养费:365天x50元每天=18250元。)。还有伤者的精神损失费、伤者亲属的精神损失费、亲戚朋友探望伤者的来往车旅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等等都没有计入。这些都可参照《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计算。六万五千元伤者亲属已经给足面子给崔,包括为崔出来讲情的所有人员。可惜崔不但没有把握这一机会,反而想以他一贯的恶霸作风,示法律于不顾,不把交警司法部门和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眼内!答应了的事情过后又反悔,出尔反尔,鬼鬼鼠鼠,十足流氓作风!所以,伤者亲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决定将这事放到网上。
[snapback]3004849[/snapback]​


这样的局长有损电白官员形象!
 
QUOTE(老Y @ 2010年07月25日 Sunday, 04:12 AM)
伤者入院至今,崔是在伤者家属再三追问下才极不情愿给了2500元,后就一直没有了诚意。甚至想一赖了之!交警最后一次与双方协商,考虑到伤者伤情,征得崔首肯和伤者家属同意,一次性赔偿伤者六万五千元(仅包含1、两年恢复期陪护工费:24个月x1500元每月=36000元;2、第二次手术医药费:10000元;3、伤者出院后一年期营养费:365天x50元每天=18250元。)。还有伤者的精神损失费、伤者亲属的精神损失费、亲戚朋友探望伤者的来往车旅费、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等等都没有计入。这些都可参照《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计算。六万五千元伤者亲属已经给足面子给崔,包括为崔出来讲情的所有人员。可惜崔不但没有把握这一机会,反而想以他一贯的恶霸作风,示法律于不顾,不把交警司法部门和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眼内!答应了的事情过后又反悔,出尔反尔,鬼鬼鼠鼠,十足流氓作风!所以,伤者亲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决定将这事放到网上。
[snapback]3004849[/snapback]​




要求合情合理,反而觉得有点轻。

身为领导开套牌车,知法犯法,应另立一案再审,以正法律之严。

交警部门不是因为他是领导就法外开恩吧?
 
我来说几句话吧,我浏览了关于这件事的7页内容,我有些认识崔,本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非常惊讶,据我对崔的了解和他身边的朋友对他的评价所知,他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爱心、善心和非常乐于助人的热心肠之人,现在怎么被说成了故意开车撞人并逃逸、没有责任心、还故意赖帐之人呢,我想里面肯定有很复杂的情况吧,不仅仅是网上某些人的一面之词吧。
因此我专门致电给崔,崔这样回答我:我理解伤者家属的心情,虽然是我无意撞伤了人,但都是我理亏,经过三次协商,伤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太高、太苛刻了,医生多次建议伤者出院,但目前伤者还赖在医院不肯出院,现在交警还没办法结案,亦没有能够给出一个正确的赔偿方案。我将完全尊重交警的公平合理的裁决。反正是我理亏了,就让伤者家属在网上多说些吧,如果通过丑化和羞辱我,能使到他们心理平衡些,这也是件好事,我也算是积阴德吧。对于这件事的处理过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在案件还处于协商阶段,具体情况我不想多说,你想了解事情真相,我建议你找交警和医院,他们会给你最专业、公平合理的答复。
老实说,我想不到崔是这样简单地回答我,我是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他越是含糊我越是想了解情况,结果,我又致电交警和水东中队(当晚负责处理事故现场)、中医院和他的身边知情朋友,我又了解到以下的一些情况:
1. 崔开的不是套牌车,而是正牌车(有行驶证为证)。
2. 由于出事当晚天下雨,那婆子打着雨伞走到路中间又快速折回,车子急刹不住,这是无意撞伤。
3. 事故发生后,崔马上停车,并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还打120急救电话,这都有公安和医院的记录为证。可见他并没有逃逸。
4. 他还亲自协助交警将伤者抱上车,送到医院医治,并随即将自己和家属身上所带的现金3000元交给医院作押金。第二天,崔又交了3000元给医院,过了2天崔又给了2600元伤者家属,用作给伤者加营养之用。接着他又交25000元给交警作医疗押金。以上这些都有交警、医院和伤者家属的收据为证明。每次他和家属去探望伤者,都买了高级营养品去,共计费用已花去2000多元。可见他是一个负责任、有爱心之人。
5.因为计生工作很忙,崔还专门委托了两位朋友帮忙处理好这件事。这也是负责任的表现。
6.几乎他每次去见伤者或其家属,他要被羞辱或辱骂一番,他的几个朋友和交警同志都见证过这一幕。唉,无意撞伤嘛,我真非常佩服他的忍功了。
我建议以上几个楼主去交警和中医院了解一下情况吧,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就妄加评论。我认为由交警来处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交警出面还是解决不了,也可以上诉到法院,通过用法律解决问题嘛。到处大吵大闹,到处乱吠,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都是为了钱,最后双方还得坐下来谈的。
 
QUOTE(太阳能 @ 2010年07月26日 Monday, 09:19 PM)
我来说几句话吧,我浏览了关于这件事的7页内容,我有些认识崔,本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非常惊讶,据我对崔的了解和他身边的朋友对他的评价所知,他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爱心、善心和非常乐于助人的热心肠之人,现在怎么被说成了故意开车撞人并逃逸、没有责任心、还故意赖帐之人呢,我想里面肯定有很复杂的情况吧,不仅仅是网上某些人的一面之词吧。
因此我专门致电给崔,崔这样回答我:我理解伤者家属的心情,虽然是我无意撞伤了人,但都是我理亏,经过三次协商,伤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太高、太苛刻了,医生多次建议伤者出院,但目前伤者还赖在医院不肯出院,现在交警还没办法结案,亦没有能够给出一个正确的赔偿方案。我将完全尊重交警的公平合理的裁决。反正是我理亏了,就让伤者家属在网上多说些吧,如果通过丑化和羞辱我,能使到他们心理平衡些,这也是件好事,我也算是积阴德吧。对于这件事的处理过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在案件还处于协商阶段,具体情况我不想多说,你想了解事情真相,我建议你找交警和医院,他们会给你最专业、公平合理的答复。
老实说,我想不到崔是这样简单地回答我,我是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他越是含糊我越是想了解情况,结果,我又致电交警和水东中队(当晚负责处理事故现场)、中医院和他的身边知情朋友,我又了解到以下的一些情况:
1. 崔开的不是套牌车,而是正牌车(有行驶证为证)。
2. 由于出事当晚天下雨,那婆子打着雨伞走到路中间又快速折回,车子急刹不住,这是无意撞伤。
3. 事故发生后,崔马上停车,并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还打120急救电话,这都有公安和医院的记录为证。可见他并没有逃逸。
4. 他还亲自协助交警将伤者抱上车,送到医院医治,并随即将自己和家属身上所带的现金3000元交给医院作押金。第二天,崔又交了3000元给医院,过了2天崔又给了2600元伤者家属,用作给伤者加营养之用。接着他又交25000元给交警作医疗押金。以上这些都有交警、医院和伤者家属的收据为证明。每次他和家属去探望伤者,都买了高级营养品去,共计费用已花去2000多元。可见他是一个负责任、有爱心之人。
5.因为计生工作很忙,崔还专门委托了两位朋友帮忙处理好这件事。这也是负责任的表现。
6.几乎他每次去见伤者或其家属,他要被羞辱或辱骂一番,他的几个朋友和交警同志都见证过这一幕。唉,无意撞伤嘛,我真非常佩服他的忍功了。
我建议以上几个楼主去交警和中医院了解一下情况吧,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就妄加评论。我认为由交警来处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交警出面还是解决不了,也可以上诉到法院,通过用法律解决问题嘛。到处大吵大闹,到处乱吠,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都是为了钱,最后双方还得坐下来谈的。
[snapback]3005757[/snapback]​
 
这“位太阳能”不知跟崔副局长什么关系?你了解的事情有一半是事实,另一半你在为崔副局长擦屁股,还将电白县公安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决了。我在这再把实情说说,看看电白乡亲还有多少有良知有正义感有法律法规意识之仁人志士!今年三月七日傍晚八点左右,崔驾驶已报废注销车(车牌为粤T─14579,“太阳能”你可以查证),从水东开元居往咸水田方向行驶,撞倒站在路边与人聊天的年纪73岁婆子,造成右腿膝盖下两条骨断裂。事故发生后,是婆子现场的熟人先打110报的警,随后水东中队接警后也到现场。经过现场取证后就送伤者到电白中医院救治。崔当晚至第二天前后共交了六千元给医院,直至今天。婆子手术后一周左右就拆线。因婆子身体底子硬朗,胃口还好,吃饭正常,婆子亲属为崔考虑出发,就叫医院方停止每日常规补液,在一日三餐中适当增加点营养。时至四月几号也就是清明节前几天,婆子和婆子的亲属考虑到在医院这种环境,加上不怎么打针吃药了,就跟崔说,大家商量一下出院吧(这也是伤者最早第一个提出出院回家慢慢恢复治疗的。因为是骨折,加上是老人,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好得了的)!这是事故发生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伤者就提出出院。…………“太阳能”听崔讲伤者“赖着不肯出院”,居心何在?崔的本质并非你所说的有“责任心”“爱心”“善心”“非常乐于助人”“热心肠”之人,或许是崔取宠于熟人、群众的外表,一种政治手段!但崔一旦遇事就不敢勇于承担责任,正确面对。话说回来到前面,伤者要求协商出院,崔说一次性赔两三万元,伤者亲属当然不同意啦!你算算:1、出院后最快要两年才能下地走路,这两年要有人服侍,按照1500元月工资,这就要36000元;2、骨头长好后还要做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医药费约10000元;3、住院期间特别护理费(3、4、5、6四个月)按最低标准,日和夜80元算是9600元;4、出院后伤者仍要增加营养,按规定最低标准算每天50元,计一年365天这要18250元;5、伤者的精神损失费、伤者亲属和亲戚朋友往返探望伤者的车旅费、误工费等等。如果崔是有责任心爱心热心肠之人,就应该会算这笔帐。然而崔去医院“看望”伤者时却多次口口声声说不懂交通法规怎样赔偿,这其实他是假装糊涂。时至今日,伤者已经在四月份开始就不用药的情况下,尚欠医院近一万元医药费(其实基本上是病房费)崔并没有一点主动去交清和伤者协商出院的诚意。还经常夜间十一二点去“看望”伤者(值班护士对面病房家属可以证明),不知崔存安何意?
现在就这位崔的熟人─“太阳能”所了解的事情做个剖析:
1、崔开的粤T-14579黑色轿车是不是报废套牌车,可上网查证(原车为红色);─电白县公安交警大队已认定为“报废注销车辆”
2、是无意或故意(故意就不仅仅是交通事故了)撞伤行人都要负责;─况且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崔负全部责任
3、事故发生后是伤者的朋友首先报的警;─报“110”
崔是在伤者朋友的声讨下才慢慢从车上下来(目击者说当时崔的车上还有一位女子,后来该女子自行离开)协助在场人员扶伤者上警车送中医;
4、崔前后交6000元给医院不假,给了2500元给伤者购买营养品是事实。后来欠医院近万元医药费,是在院方催促伤者,伤者亲属无奈之下几次找到崔上班单位问崔,崔才极不情愿地安排他的司机分两次(每次5000元)交了一万元在县交警大队;─这是五月份前知道的,后来交多少不详
5、崔工作忙,在理”;伤者亲属也没有闲着无事做;
6、崔确实来医院“看望”过几次,有几次还是夜里十一二点(不知什么意思?);“羞辱”他,“辱骂”他事出有因,崔总是鬼鬼祟祟,象半夜幽灵
样透过病房玻璃门窥视一下就走,如果发现伤者不在病房,第二天就去找医院院长投诉,不知是何居心。这还不够亲者痛伤者恨吗?
此外,三方(包括交警),已经多次协商,最后一次伤者亲属做出最大让步,崔也当场同意在一个星期内一次性赔偿给伤者65000元(仅仅是请人照顾伤者的人工费和第二次手术费以及一点营养费)。但崔当着交警同志面答应的事情,过后却不兑现,想不给,想赖!何不令人气愤!这样的局长还算是人吗?
 
QUOTE(老Y @ 2010年07月27日 Tuesday, 02:48 PM)
这“位太阳能”不知跟崔副局长什么关系?你了解的事情有一半是事实,另一半你在为崔副局长擦屁股,还将电白县公安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决了。我在这再把实情说说,看看电白乡亲还有多少有良知有正义感有法律法规意识之仁人志士!今年三月七日傍晚八点左右,崔驾驶已报废注销车(车牌为粤T─14579,“太阳能”你可以查证),从水东开元居往咸水田方向行驶,撞倒站在路边与人聊天的年纪73岁婆子,造成右腿膝盖下两条骨断裂。事故发生后,是婆子现场的熟人先打110报的警,随后水东中队接警后也到现场。经过现场取证后就送伤者到电白中医院救治。崔当晚至第二天前后共交了六千元给医院,直至今天。婆子手术后一周左右就拆线。因婆子身体底子硬朗,胃口还好,吃饭正常,婆子亲属为崔考虑出发,就叫医院方停止每日常规补液,在一日三餐中适当增加点营养。时至四月几号也就是清明节前几天,婆子和婆子的亲属考虑到在医院这种环境,加上不怎么打针吃药了,就跟崔说,大家商量一下出院吧(这也是伤者最早第一个提出出院回家慢慢恢复治疗的。因为是骨折,加上是老人,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好得了的)!这是事故发生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伤者就提出出院。…………“太阳能”听崔讲伤者“赖着不肯出院”,居心何在?崔的本质并非你所说的有“责任心”“爱心”“善心”“非常乐于助人”“热心肠”之人,或许是崔取宠于熟人、群众的外表,一种政治手段!但崔一旦遇事就不敢勇于承担责任,正确面对。话说回来到前面,伤者要求协商出院,崔说一次性赔两三万元,伤者亲属当然不同意啦!你算算:1、出院后最快要两年才能下地走路,这两年要有人服侍,按照1500元月工资,这就要36000元;2、骨头长好后还要做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医药费约10000元;3、住院期间特别护理费(3、4、5、6四个月)按最低标准,日和夜80元算是9600元;4、出院后伤者仍要增加营养,按规定最低标准算每天50元,计一年365天这要18250元;5、伤者的精神损失费、伤者亲属和亲戚朋友往返探望伤者的车旅费、误工费等等。如果崔是有责任心爱心热心肠之人,就应该会算这笔帐。然而崔去医院“看望”伤者时却多次口口声声说不懂交通法规怎样赔偿,这其实他是假装糊涂。时至今日,伤者已经在四月份开始就不用药的情况下,尚欠医院近一万元医药费(其实基本上是病房费)崔并没有一点主动去交清和伤者协商出院的诚意。还经常夜间十一二点去“看望”伤者(值班护士对面病房家属可以证明),不知崔存安何意?
现在就这位崔的熟人─“太阳能”所了解的事情做个剖析:
1、崔开的粤T-14579黑色轿车是不是报废套牌车,可上网查证(原车为红色);─电白县公安交警大队已认定为“报废注销车辆”
2、是无意或故意(故意就不仅仅是交通事故了)撞伤行人都要负责;─况且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崔负全部责任
3、事故发生后是伤者的朋友首先报的警;─报“110”
崔是在伤者朋友的声讨下才慢慢从车上下来(目击者说当时崔的车上还有一位女子,后来该女子自行离开)协助在场人员扶伤者上警车送中医;
4、崔前后交6000元给医院不假,给了2500元给伤者购买营养品是事实。后来欠医院近万元医药费,是在院方催促伤者,伤者亲属无奈之下几次找到崔上班单位问崔,崔才极不情愿地安排他的司机分两次(每次5000元)交了一万元在县交警大队;─这是五月份前知道的,后来交多少不详
5、崔工作忙,在理”;伤者亲属也没有闲着无事做;
6、崔确实来医院“看望”过几次,有几次还是夜里十一二点(不知什么意思?);“羞辱”他,“辱骂”他事出有因,崔总是鬼鬼祟祟,象半夜幽灵
样透过病房玻璃门窥视一下就走,如果发现伤者不在病房,第二天就去找医院院长投诉,不知是何居心。这还不够亲者痛伤者恨吗?
此外,三方(包括交警),已经多次协商,最后一次伤者亲属做出最大让步,崔也当场同意在一个星期内一次性赔偿给伤者65000元(仅仅是请人照顾伤者的人工费和第二次手术费以及一点营养费)。但崔当着交警同志面答应的事情,过后却不兑现,想不给,想赖!何不令人气愤!这样的局长还算是人吗?
[snapback]3006150[/snapback]​




红色部分应该去交警部门就可以证实了,如果属实,应当严惩。
 
QUOTE(太阳能 @ 2010年07月26日 Monday, 08:19 PM)
我来说几句话吧,我浏览了关于这件事的7页内容,我有些认识崔,本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非常惊讶,据我对崔的了解和他身边的朋友对他的评价所知,他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爱心、善心和非常乐于助人的热心肠之人,现在怎么被说成了故意开车撞人并逃逸、没有责任心、还故意赖帐之人呢,我想里面肯定有很复杂的情况吧,不仅仅是网上某些人的一面之词吧。
因此我专门致电给崔,崔这样回答我:我理解伤者家属的心情,虽然是我无意撞伤了人,但都是我理亏,经过三次协商,伤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太高、太苛刻了,医生多次建议伤者出院,但目前伤者还赖在医院不肯出院,现在交警还没办法结案,亦没有能够给出一个正确的赔偿方案。我将完全尊重交警的公平合理的裁决。反正是我理亏了,就让伤者家属在网上多说些吧,如果通过丑化和羞辱我,能使到他们心理平衡些,这也是件好事,我也算是积阴德吧。对于这件事的处理过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在案件还处于协商阶段,具体情况我不想多说,你想了解事情真相,我建议你找交警和医院,他们会给你最专业、公平合理的答复。
老实说,我想不到崔是这样简单地回答我,我是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他越是含糊我越是想了解情况,结果,我又致电交警和水东中队(当晚负责处理事故现场)、中医院和他的身边知情朋友,我又了解到以下的一些情况:
1. 崔开的不是套牌车,而是正牌车(有行驶证为证)。
2. 由于出事当晚天下雨,那婆子打着雨伞走到路中间又快速折回,车子急刹不住,这是无意撞伤。
3. 事故发生后,崔马上停车,并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还打120急救电话,这都有公安和医院的记录为证。可见他并没有逃逸。
4. 他还亲自协助交警将伤者抱上车,送到医院医治,并随即将自己和家属身上所带的现金3000元交给医院作押金。第二天,崔又交了3000元给医院,过了2天崔又给了2600元伤者家属,用作给伤者加营养之用。接着他又交25000元给交警作医疗押金。以上这些都有交警、医院和伤者家属的收据为证明。每次他和家属去探望伤者,都买了高级营养品去,共计费用已花去2000多元。可见他是一个负责任、有爱心之人。
5.因为计生工作很忙,崔还专门委托了两位朋友帮忙处理好这件事。这也是负责任的表现。
6.几乎他每次去见伤者或其家属,他要被羞辱或辱骂一番,他的几个朋友和交警同志都见证过这一幕。唉,无意撞伤嘛,我真非常佩服他的忍功了。
我建议以上几个楼主去交警和中医院了解一下情况吧,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就妄加评论。我认为由交警来处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交警出面还是解决不了,也可以上诉到法院,通过用法律解决问题嘛。到处大吵大闹,到处乱吠,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都是为了钱,最后双方还得坐下来谈的。
[snapback]3005757[/snapback]​



本人为一名普通的公安民警,浏览了牛局长帖子后,查阅了粤T14579车辆的资料,该车所有人为中山市公共汽车公司的一台出租车,发动机号码为TD25-171122,车身颜色为红色,属于已经注销车辆,发证日期为1993年8月5日,有效期止于2001年8月5日,太阳能同志尊重事实吧!我想太阳能同志与牛局长是牛兄弟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牛局长应当反省反省自己的行为了。还在执迷不悟,只有一错再错,到头来真的悔之晚矣!
不知是牛局长不懂法,还是以为自己在电白是个副局就不要法了!可悲…
 
QUOTE(太阳能 @ 2010年07月26日 Monday, 08:19 PM)
我来说几句话吧,我浏览了关于这件事的7页内容,我有些认识崔,本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非常惊讶,据我对崔的了解和他身边的朋友对他的评价所知,他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爱心、善心和非常乐于助人的热心肠之人,现在怎么被说成了故意开车撞人并逃逸、没有责任心、还故意赖帐之人呢,我想里面肯定有很复杂的情况吧,不仅仅是网上某些人的一面之词吧。
因此我专门致电给崔,崔这样回答我:我理解伤者家属的心情,虽然是我无意撞伤了人,但都是我理亏,经过三次协商,伤者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太高、太苛刻了,医生多次建议伤者出院,但目前伤者还赖在医院不肯出院,现在交警还没办法结案,亦没有能够给出一个正确的赔偿方案。我将完全尊重交警的公平合理的裁决。反正是我理亏了,就让伤者家属在网上多说些吧,如果通过丑化和羞辱我,能使到他们心理平衡些,这也是件好事,我也算是积阴德吧。对于这件事的处理过程,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在案件还处于协商阶段,具体情况我不想多说,你想了解事情真相,我建议你找交警和医院,他们会给你最专业、公平合理的答复。
老实说,我想不到崔是这样简单地回答我,我是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人,他越是含糊我越是想了解情况,结果,我又致电交警和水东中队(当晚负责处理事故现场)、中医院和他的身边知情朋友,我又了解到以下的一些情况:
1. 崔开的不是套牌车,而是正牌车(有行驶证为证)。
2. 由于出事当晚天下雨,那婆子打着雨伞走到路中间又快速折回,车子急刹不住,这是无意撞伤。
3. 事故发生后,崔马上停车,并用手机拨打110报警,还打120急救电话,这都有公安和医院的记录为证。可见他并没有逃逸。
4. 他还亲自协助交警将伤者抱上车,送到医院医治,并随即将自己和家属身上所带的现金3000元交给医院作押金。第二天,崔又交了3000元给医院,过了2天崔又给了2600元伤者家属,用作给伤者加营养之用。接着他又交25000元给交警作医疗押金。以上这些都有交警、医院和伤者家属的收据为证明。每次他和家属去探望伤者,都买了高级营养品去,共计费用已花去2000多元。可见他是一个负责任、有爱心之人。
5.因为计生工作很忙,崔还专门委托了两位朋友帮忙处理好这件事。这也是负责任的表现。
6.几乎他每次去见伤者或其家属,他要被羞辱或辱骂一番,他的几个朋友和交警同志都见证过这一幕。唉,无意撞伤嘛,我真非常佩服他的忍功了。
我建议以上几个楼主去交警和中医院了解一下情况吧,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就妄加评论。我认为由交警来处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交警出面还是解决不了,也可以上诉到法院,通过用法律解决问题嘛。到处大吵大闹,到处乱吠,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都是为了钱,最后双方还得坐下来谈的。
[snapback]3005757[/snapback]​




QUOTE(老Y @ 2010年07月27日 Tuesday, 02:48 PM)
这“位太阳能”不知跟崔副局长什么关系?你了解的事情有一半是事实,另一半你在为崔副局长擦屁股,还将电白县公安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决了。我在这再把实情说说,看看电白乡亲还有多少有良知有正义感有法律法规意识之仁人志士!今年三月七日傍晚八点左右,崔驾驶已报废注销车(车牌为粤T─14579,“太阳能”你可以查证),从水东开元居往咸水田方向行驶,撞倒站在路边与人聊天的年纪73岁婆子,造成右腿膝盖下两条骨断裂。事故发生后,是婆子现场的熟人先打110报的警,随后水东中队接警后也到现场。经过现场取证后就送伤者到电白中医院救治。崔当晚至第二天前后共交了六千元给医院,直至今天。婆子手术后一周左右就拆线。因婆子身体底子硬朗,胃口还好,吃饭正常,婆子亲属为崔考虑出发,就叫医院方停止每日常规补液,在一日三餐中适当增加点营养。时至四月几号也就是清明节前几天,婆子和婆子的亲属考虑到在医院这种环境,加上不怎么打针吃药了,就跟崔说,大家商量一下出院吧(这也是伤者最早第一个提出出院回家慢慢恢复治疗的。因为是骨折,加上是老人,不是十天半个月能好得了的)!这是事故发生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伤者就提出出院。…………“太阳能”听崔讲伤者“赖着不肯出院”,居心何在?崔的本质并非你所说的有“责任心”“爱心”“善心”“非常乐于助人”“热心肠”之人,或许是崔取宠于熟人、群众的外表,一种政治手段!但崔一旦遇事就不敢勇于承担责任,正确面对。话说回来到前面,伤者要求协商出院,崔说一次性赔两三万元,伤者亲属当然不同意啦!你算算:1、出院后最快要两年才能下地走路,这两年要有人服侍,按照1500元月工资,这就要36000元;2、骨头长好后还要做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医药费约10000元;3、住院期间特别护理费(3、4、5、6四个月)按最低标准,日和夜80元算是9600元;4、出院后伤者仍要增加营养,按规定最低标准算每天50元,计一年365天这要18250元;5、伤者的精神损失费、伤者亲属和亲戚朋友往返探望伤者的车旅费、误工费等等。如果崔是有责任心爱心热心肠之人,就应该会算这笔帐。然而崔去医院“看望”伤者时却多次口口声声说不懂交通法规怎样赔偿,这其实他是假装糊涂。时至今日,伤者已经在四月份开始就不用药的情况下,尚欠医院近一万元医药费(其实基本上是病房费)崔并没有一点主动去交清和伤者协商出院的诚意。还经常夜间十一二点去“看望”伤者(值班护士对面病房家属可以证明),不知崔存安何意?
现在就这位崔的熟人─“太阳能”所了解的事情做个剖析:
1、崔开的粤T-14579黑色轿车是不是报废套牌车,可上网查证(原车为红色);─电白县公安交警大队已认定为“报废注销车辆”
2、是无意或故意(故意就不仅仅是交通事故了)撞伤行人都要负责;─况且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崔负全部责任
3、事故发生后是伤者的朋友首先报的警;─报“110”
崔是在伤者朋友的声讨下才慢慢从车上下来(目击者说当时崔的车上还有一位女子,后来该女子自行离开)协助在场人员扶伤者上警车送中医;
4、崔前后交6000元给医院不假,给了2500元给伤者购买营养品是事实。后来欠医院近万元医药费,是在院方催促伤者,伤者亲属无奈之下几次找到崔上班单位问崔,崔才极不情愿地安排他的司机分两次(每次5000元)交了一万元在县交警大队;─这是五月份前知道的,后来交多少不详
5、崔工作忙,在理”;伤者亲属也没有闲着无事做;
6、崔确实来医院“看望”过几次,有几次还是夜里十一二点(不知什么意思?);“羞辱”他,“辱骂”他事出有因,崔总是鬼鬼祟祟,象半夜幽灵
样透过病房玻璃门窥视一下就走,如果发现伤者不在病房,第二天就去找医院院长投诉,不知是何居心。这还不够亲者痛伤者恨吗?
此外,三方(包括交警),已经多次协商,最后一次伤者亲属做出最大让步,崔也当场同意在一个星期内一次性赔偿给伤者65000元(仅仅是请人照顾伤者的人工费和第二次手术费以及一点营养费)。但崔当着交警同志面答应的事情,过后却不兑现,想不给,想赖!何不令人气愤!这样的局长还算是人吗?
[snapback]3006150[/snapback]​
 
高估了自己,低估了伤者。等着更多的麻烦事缠身吧!
 
QUOTE(byronroy @ 2010年07月31日 Saturday, 09:49 AM)
局长开始麻木了
[snapback]3007691[/snapback]​


有点震动,还未麻木。
 
其实秉公即可处理的事,在电白就要到处奔跑走人脉关系了。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