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杨天胜
性别:男
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人,今年50岁,居住该镇解放街一路85号,家有妻子及一儿一女,属当地困难户。2010年6月14日(农历五月初三)10:30时,因饮食了河豚(当地人又称龟鱼)后,感到身心不舒便由邻居陪同赶紧到博贺镇医院求救。在医院里杨天胜步行到二楼寻找医生未果,又迅速步行下到一楼内科诊室里,一位医生接诊了病人进行血压测试。这时,杨天胜意识到情况危急,也深知河豚毒性之强(当地人以海为生,基本都知道龟鱼的毒性),便急忙跟医生说:“医生,我是吃了龟鱼中毒,你尽快采取措施抢救是了!”这位医生听后即对陪同的邻居说:“你去街上买回近十矿泉水给我和病人洗胃。”邻居听后即快步跑到街上买回二瓶4.2公近装矿泉水,医生让杨天胜大口地吸饮,吞得饱饱,医生又指示他用手指压挖舌头,让吞在腹里的水液呕吐出来。随即,杨天胜出现面色青紫,舌头肿大,无法言语,家人叫医生赶快进行改善抢救措施,该医生叫来一个护士使用胶管向杨天胜嘴中插入肚内,可是该护士连续五次花了近半小时都无法把胶管插入腹里,时间已经过去了30-40分钟,病人的家属看到病人已经症入膏亡,禁不住痛哭,该医生才叫来另一个护士为病人插管,该护士一插就能把胶管插进病人腹内,可是在进行机械指导操作洗胃时不到三分钟,这台机械出了故障,停机无法进行洗胃。此时,院方并没想方设法抢救病人,并说11:30时到,下班时间已到,正在上班的需要下班回家。病人在等待下午到来接班的上班医生诊治,病人家属见此情景,情不自禁再痛哭起来。这时,医院里众多医生都跑到现场来围观,时间一直拖缓至11:55时,不知谁呼来120救护车开进了该医生,该医院的医生指示护士把杨天胜扛上120救护车,120的大夫看后说,恐怕到不了县医院,病人肯定死在途中。这时,博贺医院的医生又把杨天胜抬回该院急诊室再作人工呼吸抢救,直到杨天胜死亡。
正在离开人世间之时(近中午13:00),死者杨天胜的家属相继来到了博贺医院,亲历目睹抢救死者过程的亲人和邻居,在回想及向后到的亲人讲述抢救过程时,总觉得医院轻视生命并没认真尽责去抢救死者。其一,没因死者杨天胜提出因吃河豚中毒时须及救时,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自知医院设置不足以去抢救病人时,为何不将病人送至邻近的龙山医院或是告知死者亲人须送至县城医院,而是等到病人快要离开人世间时,才出现救护车(死者的妹妹从县城水东赶到博贺医院时,病人还在抢救中,同样的距离为何救护车却姗姗来迟)。其二,在此抢救的过程中,有正在抢救病人却要准时下班的医生,有围观看热闹的医生,有五次都无法将胶管插入病死腹者的护士,等等。其三,医院的抢救设置在抢救过程中,出了故障停止了工作至病人死去,是谁之过?谁该为死者负责?
此事死者家属及邻邻里里都觉得医院不该这样对待须抢救的病人,纷纷要求找院方说理。后来医方开具的抢救记录写着:病人拒绝洗胃!(病者此时已是舌头肿大,无法言语,极有可能是因舌头肿大,护士没有经验,基本就无法将管插入腹里;此外,此时病者已是无法言语,难道病者还会说出,“不要给我洗胃,我拒绝洗胃”等话语吗?病者知道须洗胃才能救命,他为何要拒绝!据有经验的病生介绍,此时的病者已麻木,出现口唇、舌尖及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共济失调等神经系统症状。没有知觉,基本配合不了医生的要求,难道这个时候,医生说:“张口”。病者基本做不到,就说是病者拒绝洗胃)此语更引发了在场家属及邻里的愤怒(如果死者真为拒绝洗胃,不就等于自杀,何必到医院,又何必亲自跑上跑下找医生并要求医生及时抢救,又何必听医生叮嘱买矿泉水洗胃等,还是因医生叫来的护士连续五次插管不成功,就说是病人拒绝插管呢?白痴式的谎言,只是想骗过纯朴的死者家属罢了。)
此事马上在当地论坛曝光了,有人提到:博贺医院最近花巨资安装了监控,经证实确是,新装的监控记录了死者生前在该医生从二楼跑到一楼找医生的身影。但医院为何不稍花点钱定期检测救人的机械呢?有人提到:院长在当地黑白两道均有人,总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第二天,该镇的民政局找到了死者家属,叫死者家属不要去闹事,民政局愿出三千元作为困难户的补助,死者家属并不接受。第四天(即南方日报记者来采访的第二天),该镇的镇长找死者家属谈话,同样是叫死者家属不要去闹事,愿出一万八千块作为困难户的补助,并承诺今后死者的家属每人每月发200元的困难户生活补助费(从没见过当地政府有过如此亲民,家属并不答应所提的补助,也没有像政府所提的去闹事,只是将死者尸体冷藏起来,死者家人相信社会有正义,也相信会有正义之人会来为死者讨个公道)。但可能是当地政府意识到河豚作为一种禁止上市的鱼,博贺作为广东最大的渔港,却没有一个监督职能部门或人在监督,让使人致命的河豚在市场上随随便便就能买到,政府是否有责?
事情发生后,某报社记者到来现场采访,可是刚走出死者家门口,就被疑是院方或当地政府的人接走,死者家属担心其人生地不熟怕受人威胁(因为有部分邻居受到“口供不实,将负刑事责任”之恐吓,现在很少知情者愿去谈此事),随即打记者电话,却打不通……
河豚鱼毒性之强众所周知,若不抢救短则几分钟便可夺其命,但也不是不能抢救,毕竟救活的人比死去的人多。但有近三个小时的保贵时间在医院,按理是可以抢救成功。或者说,换间医院也能抢救成功。可事实上,就如上面所述,一具苍白无神的尸体正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现今,院方得知死者家属为困难户,没有经济能力为此事打官司,便放狠话。死者家属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但希望有正义之神,为死去的人讨回一个正义的结果,并唤起社会对医德的重视。
附相关材料网址: https://0668.es/thread-1465853-1-1.html
附:治疗方案
1、催吐 刺激咽部使之呕吐或口服1%硫酸铜溶液50~100ml,必要时可用阿朴吗啡5mg皮下注射。
2、洗胃及导泻 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0.5%药用炭悬液洗胃。高位清洁灌肠及口服硫酸钠导泻。
3、静脉滴注10%葡萄糖液500~1000ml,并加维生素C、葡萄糖醛酸等,亦可用呋塞米(速尿)或甘露醇等利尿剂加速毒物排泄。
4、呼吸浅表时可用尼可刹米0.375g及山梗菜碱3mg交替肌注及吸氧。呼吸停止时应即施行气管插管及加压呼吸。必要时作气管切开。
5、尽早应用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
6、抗胆碱药物有一定对抗毒素作用,可选用阿托品2mg或东莨菪碱0.5mg或654-2 20mg肌注或稀释后静注,每15~30min 1次。
电白县博贺镇医院在抢救病人的过程中,医院的抢救记录与上述的冶疗方案对比,简单的催吐、不成功的洗胃,病人在快没有呼吸时的静脉滴注,如果这样去救人,会有多少无辜的病人在这所医院死去?医院的职责在哪?医生的医德在哪?
性别:男
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博贺镇人,今年50岁,居住该镇解放街一路85号,家有妻子及一儿一女,属当地困难户。2010年6月14日(农历五月初三)10:30时,因饮食了河豚(当地人又称龟鱼)后,感到身心不舒便由邻居陪同赶紧到博贺镇医院求救。在医院里杨天胜步行到二楼寻找医生未果,又迅速步行下到一楼内科诊室里,一位医生接诊了病人进行血压测试。这时,杨天胜意识到情况危急,也深知河豚毒性之强(当地人以海为生,基本都知道龟鱼的毒性),便急忙跟医生说:“医生,我是吃了龟鱼中毒,你尽快采取措施抢救是了!”这位医生听后即对陪同的邻居说:“你去街上买回近十矿泉水给我和病人洗胃。”邻居听后即快步跑到街上买回二瓶4.2公近装矿泉水,医生让杨天胜大口地吸饮,吞得饱饱,医生又指示他用手指压挖舌头,让吞在腹里的水液呕吐出来。随即,杨天胜出现面色青紫,舌头肿大,无法言语,家人叫医生赶快进行改善抢救措施,该医生叫来一个护士使用胶管向杨天胜嘴中插入肚内,可是该护士连续五次花了近半小时都无法把胶管插入腹里,时间已经过去了30-40分钟,病人的家属看到病人已经症入膏亡,禁不住痛哭,该医生才叫来另一个护士为病人插管,该护士一插就能把胶管插进病人腹内,可是在进行机械指导操作洗胃时不到三分钟,这台机械出了故障,停机无法进行洗胃。此时,院方并没想方设法抢救病人,并说11:30时到,下班时间已到,正在上班的需要下班回家。病人在等待下午到来接班的上班医生诊治,病人家属见此情景,情不自禁再痛哭起来。这时,医院里众多医生都跑到现场来围观,时间一直拖缓至11:55时,不知谁呼来120救护车开进了该医生,该医院的医生指示护士把杨天胜扛上120救护车,120的大夫看后说,恐怕到不了县医院,病人肯定死在途中。这时,博贺医院的医生又把杨天胜抬回该院急诊室再作人工呼吸抢救,直到杨天胜死亡。
正在离开人世间之时(近中午13:00),死者杨天胜的家属相继来到了博贺医院,亲历目睹抢救死者过程的亲人和邻居,在回想及向后到的亲人讲述抢救过程时,总觉得医院轻视生命并没认真尽责去抢救死者。其一,没因死者杨天胜提出因吃河豚中毒时须及救时,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若自知医院设置不足以去抢救病人时,为何不将病人送至邻近的龙山医院或是告知死者亲人须送至县城医院,而是等到病人快要离开人世间时,才出现救护车(死者的妹妹从县城水东赶到博贺医院时,病人还在抢救中,同样的距离为何救护车却姗姗来迟)。其二,在此抢救的过程中,有正在抢救病人却要准时下班的医生,有围观看热闹的医生,有五次都无法将胶管插入病死腹者的护士,等等。其三,医院的抢救设置在抢救过程中,出了故障停止了工作至病人死去,是谁之过?谁该为死者负责?
此事死者家属及邻邻里里都觉得医院不该这样对待须抢救的病人,纷纷要求找院方说理。后来医方开具的抢救记录写着:病人拒绝洗胃!(病者此时已是舌头肿大,无法言语,极有可能是因舌头肿大,护士没有经验,基本就无法将管插入腹里;此外,此时病者已是无法言语,难道病者还会说出,“不要给我洗胃,我拒绝洗胃”等话语吗?病者知道须洗胃才能救命,他为何要拒绝!据有经验的病生介绍,此时的病者已麻木,出现口唇、舌尖及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共济失调等神经系统症状。没有知觉,基本配合不了医生的要求,难道这个时候,医生说:“张口”。病者基本做不到,就说是病者拒绝洗胃)此语更引发了在场家属及邻里的愤怒(如果死者真为拒绝洗胃,不就等于自杀,何必到医院,又何必亲自跑上跑下找医生并要求医生及时抢救,又何必听医生叮嘱买矿泉水洗胃等,还是因医生叫来的护士连续五次插管不成功,就说是病人拒绝插管呢?白痴式的谎言,只是想骗过纯朴的死者家属罢了。)
此事马上在当地论坛曝光了,有人提到:博贺医院最近花巨资安装了监控,经证实确是,新装的监控记录了死者生前在该医生从二楼跑到一楼找医生的身影。但医院为何不稍花点钱定期检测救人的机械呢?有人提到:院长在当地黑白两道均有人,总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第二天,该镇的民政局找到了死者家属,叫死者家属不要去闹事,民政局愿出三千元作为困难户的补助,死者家属并不接受。第四天(即南方日报记者来采访的第二天),该镇的镇长找死者家属谈话,同样是叫死者家属不要去闹事,愿出一万八千块作为困难户的补助,并承诺今后死者的家属每人每月发200元的困难户生活补助费(从没见过当地政府有过如此亲民,家属并不答应所提的补助,也没有像政府所提的去闹事,只是将死者尸体冷藏起来,死者家人相信社会有正义,也相信会有正义之人会来为死者讨个公道)。但可能是当地政府意识到河豚作为一种禁止上市的鱼,博贺作为广东最大的渔港,却没有一个监督职能部门或人在监督,让使人致命的河豚在市场上随随便便就能买到,政府是否有责?
事情发生后,某报社记者到来现场采访,可是刚走出死者家门口,就被疑是院方或当地政府的人接走,死者家属担心其人生地不熟怕受人威胁(因为有部分邻居受到“口供不实,将负刑事责任”之恐吓,现在很少知情者愿去谈此事),随即打记者电话,却打不通……
河豚鱼毒性之强众所周知,若不抢救短则几分钟便可夺其命,但也不是不能抢救,毕竟救活的人比死去的人多。但有近三个小时的保贵时间在医院,按理是可以抢救成功。或者说,换间医院也能抢救成功。可事实上,就如上面所述,一具苍白无神的尸体正在等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现今,院方得知死者家属为困难户,没有经济能力为此事打官司,便放狠话。死者家属知道,人死不能复生,但希望有正义之神,为死去的人讨回一个正义的结果,并唤起社会对医德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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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治疗方案
1、催吐 刺激咽部使之呕吐或口服1%硫酸铜溶液50~100ml,必要时可用阿朴吗啡5mg皮下注射。
2、洗胃及导泻 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0.5%药用炭悬液洗胃。高位清洁灌肠及口服硫酸钠导泻。
3、静脉滴注10%葡萄糖液500~1000ml,并加维生素C、葡萄糖醛酸等,亦可用呋塞米(速尿)或甘露醇等利尿剂加速毒物排泄。
4、呼吸浅表时可用尼可刹米0.375g及山梗菜碱3mg交替肌注及吸氧。呼吸停止时应即施行气管插管及加压呼吸。必要时作气管切开。
5、尽早应用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
6、抗胆碱药物有一定对抗毒素作用,可选用阿托品2mg或东莨菪碱0.5mg或654-2 20mg肌注或稀释后静注,每15~30min 1次。
电白县博贺镇医院在抢救病人的过程中,医院的抢救记录与上述的冶疗方案对比,简单的催吐、不成功的洗胃,病人在快没有呼吸时的静脉滴注,如果这样去救人,会有多少无辜的病人在这所医院死去?医院的职责在哪?医生的医德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