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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港区高地街道办及那花居委会征地工作调解不作为,恐将闹出人命。 (2人在浏览)

公道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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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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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事情我是一个局外人,现在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论述和分析整个事情的经过。
  高地那花片区按照规划未来要建立茂名市一中和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而海洋大道是所有工程开展的重中之重。因此所有基建以海洋大道为始点,海洋大道的修建已是蓄势待发。
  而海洋大道路线因种种原因一改再改,最终没有按照原来规划的那样直穿南边村而过。最后确定的海洋大道路线所经之处有一条自然村,叫崩井村,这是国土局地图上都有记载的自然村。这条村落因为人口一直没有发展壮大,约有30几人口,于是后来归入南边村管理,以南边村为崩井村的行政村名,南边村为一行政村名,实为三条自然村的联合体,即崩井村、(礻夫)相村、南边村,因为南边村自然村人口较多,所以其余两村均归入其管理。
  各村耕种等生产用地已归入生产队,但村落建筑土地一直为各自然村村民使用,邻村从没能越位使用,即三条村一直保持各自为自然村独立存在。
  而在征地丈量及签署中,选举村民代表的时候,因为崩井村人口较少,所以只有一个村民代表,而其余两村共有十数个。
  现在海洋大道刚好经过崩井村,需要征用崩井村的全部建筑用地,但南边村与(礻夫)相村的代表们,作为南边村行政村的大多数代表,与征地组擅自签字,同意卖地,并将卖地的款项与南边行政村所辖全部村民400多人瓜分。他们恃强凌弱,完全置崩井村的村民利益不顾。
  试想一下,被征的土地完全是崩井村建筑用地,崩井村村民拥有支配使用权,但现在地被征了,却要拿出来跟邻村的几百人来平分,而那些南边行政村的代表,现在不是他们村的土地,可以拿来跟自己平分,哪有不签名的道理。因此所有代表中,只有崩井村唯一的一个代表没有签字。
  2010年6月7日早上10:00,签字当天,崩井村部分村民集中到高地街道办,打算请求高地街道办的书记等负责人等出面调解,但书记等负责人口头承诺,安抚崩井村村民,以在事情还没有协商好之前不会签字为由,让崩井村村民在高地街道办三楼大厅等候,而让南边村自然村与(礻夫)相村自然村的代表和那花居委会两个书记与征地办人员在小会议室里签字卖地,大厅外的崩井村群众完全不知情。
  在这件事情上,争执必然是弱村居下。崩井村村民之前已多次要求那花居委会及高地街道办负责人,希望他们以政府的名义出面调解,并且在调解未达成之前不能让南边村与(礻夫)相村的代表们签字拿钱,但高地街道办负责人看到南边村与(礻夫)相村人多势众,暗中偏袒,一面花言巧语向崩井村村民耍太极,说“是你的东西别人是拿不去的”等话语来蒙骗崩井村村民,却没有任何诚意出面调解,任由事态发展,让恃强凌弱者得势,侵占崩井村村民利益。
  所以在调解问题上,那花居委会负责人及高地街道办负责人,完全是负有不作为的责任,在没有调解完成的情况下,任由管辖下强村侵占弱村利益的情况发生。
  现在征地合同上已全由南边村自然村与(礻夫)相村自然村的代表们签名,崩井村村民连卖自己的土地也完全没有自主权,并且钱已汇入管辖三条自然村的南边村行政村名下,将来由400几人瓜分。崩井村村民想要争取自身利益难度现在可想而知。
  现在崩井村村民群情汹涌,村建筑土地全部被征用了,一旦海洋大道完成,他们等于是无家可归,在这样绝望的心情之下,大家试想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情?家园被侵占,试想他们还有什么可留恋,还有什么可畏惧,或许他们将会以生命的代价来捍卫他们的尊严,迫不得已他们可能会阻挠公路的修建,以生命争取他们应得的利益。如果流血事件真的发生,一切都已经是太迟了,造成这种局面的事件负责人也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恃强凌弱的这一伙人当中,南边村自然村与(礻夫)相村自然村的代表们已经完全没有公道人心,只有金钱利益关系,而当官应该为民请命,但他们却趋炎附势,欺压弱小,无所作为。
  我们作为局外人,对这件事情应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看法。温家宝总理说过,“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我们不能让这种恃强凌弱而弱者无处申冤的情况在我们的社会发生,希望有良知的人民,来参与讨论决策,让社会各界有良知的人士来关注及帮助无家可归的崩井村村民们。
  让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吧!让更多的人来关注这件事情,那里的人们需要你们的关注与帮助!
 
总是茂港区高地街道办出问题,我觉得上面应该有所重视,好好彻查一番.
 
顶起这个贴,不想看”狗吃屎“的贴!
 
有几十万一户还想什么,,。。。有人拿了钱就去买小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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