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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大院闹鬼 (1人在浏览)

mm668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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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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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个月,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大院闹起了鬼,闹的什么鬼?汽车鬼!一辆车号为粤K63199的丰田凯美瑞小车停在法院大院几个月没人敢靠近,更没有人敢开,原因是这辆车闹鬼!据传其鬼在:
一、 车辆来源有鬼
粤K63199登记的车主是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据说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支出过购车款,且法院除院长谭掌泉外没有任何人知道法院有这么一辆车。据传车是谭掌泉用别人送给他的钱去买的,也有传说车是谭掌泉挪用政府给法院的购房款购买的。
二、 车辆的使用有鬼
尽管粤K63199入户十八个月,费用也在法院报销,但车却从未在法院出现,谁在使用这车?社会盛传二个版本,一是谭掌泉在广州车展上认识了“中国第一车模”兽兽后专门买来送给她的;二是谭掌泉的老婆为了监控他寻花问柳,要谭掌泉买一辆车给她,以便她随时突击检查谭掌泉。这辆车被网络曝光后才开回法院。
三、 车辆黑幕曝光后有关部门不查处有鬼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公务借车被网络曝光后当地纪检部门马上查处,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比刘丽洁的问题严重得多,同样是网络曝光后广东省和茂名市却迟迟不查处,其背后有鬼!
 
互联网、手机短信举报谭掌泉如下的贪污侵占公车事实:“2008年7月18日,谭掌泉用公款购买一辆丰田凯美瑞小车,入户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车牌号:粤K63199。该车在入户的当天就秘密交由在肇庆的谭的老婆黎某及儿子使用,车虽从未在法院使用过,但车辆每月6000多元的各种费用却在茂名中级法院报销。全院99%的干警包括副院长们都不知道中院购买入户了这辆汽车,2010年1月30日,有党员干部在网络上举报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谭掌泉知道自己贪污侵占公车的罪行己败露,才在2010年2月9日将粤K63199车第一次开回茂名中级法院。经查茂名车管所的记载,该车仅是2009年1月至7月几个月时间,就有12次的违章记录。”谭掌泉对以上的举报一直持a认不辟谣的态度。
对以上的举报,谭掌泉作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无权再保持沉a,谭掌泉如果在收到本确认书(以挂号邮寄二次送达)十天内不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公开辟谣并说明该车使用情况,即视为谭掌泉书面明视承认他自已贪污侵占公车,任何单位、个人再举报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无须再举证!!谭掌泉不得抗辩。公开辟谣的四种方式:1、向省高级法院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分别说明情况;2、向市委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分别说明情况;3、向茂名中级法院全体干警说明情况;4、在媒体公开辟谣说明情况。
本确认书同时邮寄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茂名中级法院杨敏、冯伟光、唐亚轩、杨华海、陈文松、范李强、张文、任三超、李呜峰、吕文坚、梁桑、朱鑫、S华林、肖振华、梁树益、刘浩江、S华保、林观生、黄沛、吕文坚、李泰日、朱鑫、谢琼进、吴耕海、钟洪亮、谢贤干、黄昌文、罗文、庞建军、黄志平、张盛兴、李华聪、李广生、潘朝勇等同志,请这些同志对谭掌泉是否敢辟谣进行监督。
反腐昌廉,查处腐败,事关党的存亡、民族的昌盛,是党中央确定的当前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谭掌泉对自己腐败流传的放纵,已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损毁了法院的公信力,不管谭掌泉你的职位有么高,你必须对互联网、手机短信举你的腐败行为作出回应,给党和人民一个交待!!!


茂名市律师协会部份律师
2010.04.25
 
2010年4月27日以邮件编号XA59698137144,2010年4月30日以邮件编号XA59690232544二次挂号邮寄送达《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给谭掌泉,谭掌泉至今未作公开辟谣说明该车使用情况,也就是说谭掌泉已书面承认他自已贪污侵占公车。
本《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除邮寄给谭掌泉外,也同时邮寄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茂名中级法院杨敏、冯伟光、唐亚轩、杨华海、陈文松、范李强、张文、任三超、李呜峰、吕文坚、梁桑、朱鑫、S华林、肖振华、梁树益、刘浩江、S华保、林观生、黄沛、吕文坚、李泰日、朱鑫、谢琼进、吴耕海、钟洪亮、谢贤干、黄昌文、罗文、庞建军、黄志平、张盛兴、李华聪、李广生、潘朝勇等同志,外加补寄梁庆才同志,请这些同志对谭掌泉是否悔罪进行监督。
省委在本月13日召开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结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强化对干部廉洁从政刚性要求。对谭掌泉的贪污侵占公车行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茂名市委作怎样的处理,是考验省高院党组、茂名市委政治智慧、党性原则的大问题,人们试目以待。
茂名市律师协会部份律师
2010.05.17
 
针对网络、短信检举揭发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谭掌泉贪污腐化问题有关部门至今不查处,如今,揭发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又出新招,近日,茂名市中级法院众多干警收到了《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看来茂名的反腐人土要告倒一个腐化的法院院长真不容易,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反腐昌廉。网友们,我们帮茂名反腐人土一把,好吗?!
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
互联网、手机短信举报谭掌泉如下的贪污侵占公车事实:“2008年7月18日,谭掌泉用公款购买一辆丰田凯美瑞小车,入户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车牌号:粤K63199。该车在入户的当天就秘密交由在肇庆的谭的老婆黎某及儿子使用,车虽从未在法院使用过,但车辆每月6000多元的各种费用却在茂名中级法院报销。全院99%的干警包括副院长们都不知道中院购买入户了这辆汽车,2010年1月30日,有党员干部在网络上举报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谭掌泉知道自己贪污侵占公车的罪行己败露,才在2010年2月9日将粤K63199车第一次开回茂名中级法院。经查茂名车管所的记载,该车仅是2009年1月至7月几个月时间,就有12次的违章记录。”谭掌泉对以上的举报一直持a认不辟谣的态度。
对以上的举报,谭掌泉作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无权再保持沉a,谭掌泉如果在收到本确认书(以挂号邮寄二次送达)十天内不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公开辟谣并说明该车使用情况,即视为谭掌泉书面明视承认他自已贪污侵占公车,任何单位、个人再举报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无须再举证!!谭掌泉不得抗辩。公开辟谣的四种方式:1、向省高级法院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分别说明情况;2、向市委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分别说明情况;3、向茂名中级法院全体干警说明情况;4、在媒体公开辟谣说明情况。
本确认书同时邮寄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茂名中级法院杨敏、冯伟光、唐亚轩、杨华海、陈文松、范李强、张文、任三超、李呜峰、吕文坚、梁桑、朱鑫、S华林、肖振华、梁树益、刘浩江、S华保、林观生、黄沛、吕文坚、李泰日、谢琼进、吴耕海、钟洪亮、谢贤干、黄昌文、罗文、庞建军、黄志平、张盛兴、李华聪、李广生、潘朝勇等同志,请这些同志对谭掌泉是否敢辟谣进行监督。
反腐昌廉,查处腐败,事关党的存亡、民族的昌盛,是党中央确定的当前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谭掌泉对自己腐败流传的放纵,已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损毁了法院的公信力,不管谭掌泉你的职位有么高,你必须对互联网、手机短信举你的腐败行为作出回应,给党和人民一个交待!!!
茂名市律师协会部份律师
2010.04.25
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
2010年4月27日以邮件编号XA59698137144,2010年4月30日以邮件编号XA59690232544二次挂号邮寄送达《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给谭掌泉,谭掌泉至今未作公开辟谣说明该车使用情况,也就是说谭掌泉已书面承认他自已贪污侵占公车。
本《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除邮寄给谭掌泉外,也同时邮寄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茂名中级法院杨敏、冯伟光、唐亚轩、杨华海、陈文松、范李强、张文、任三超、李呜峰、吕文坚、梁桑、朱鑫、S华林、肖振华、梁树益、刘浩江、S华保、林观生、黄沛、吕文坚、李泰日、谢琼进、吴耕海、钟洪亮、谢贤干、黄昌文、罗文、庞建军、黄志平、张盛兴、李华聪、李广生、潘朝勇等同志,外加补寄梁庆才同志,请这些同志对谭掌泉是否悔罪进行监督。
省委在本月13日召开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结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强化对干部廉洁从政刚性要求。对谭掌泉的贪污侵占公车行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茂名市委作怎样的处理,是考验省高院党组、茂名市委政治智慧、党性原则的大问题,人们试目以待。
茂名市律师协会部份律师
2010.05.17
 
一、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老猁狸――谭掌泉
郑婉如 发表于天涯易读网。时间:2009-07-13 22:10:00;http://tianyayidu.com/article-23913.html
我叫郑婉如,女,汉族,香港居民。……案件开始时我曾对“谭抢钱”“许愿”说事情办妥后(指执行到案款)必予重酬,他听后瞳孔放大,兴奋异常,十分开心。………
二、以 权 谋 私 贪 污 公 车 供 老 婆 享 用
gjw167@126 的博客 发表于网易博客2010-01-23 10:25:39 阅读1398 评论2
http://blog.163.com/gjw167@126/blog/static...10023102539375/
谭掌泉于2005年3月从云浮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到茂名中级人民法院任院长,谭掌泉到茂名上任后.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唯钱是提、生活腐化。我们的谭掌泉院长可以用三名话来概括: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小跑小送,等调动;大跑大送,马上调动。现将谭掌泉的违法犯罪作如下列举:
一:2005年3月,作为院长的谭掌泉,对单位安排在茂名富新花园高级住宅小区的住房不M意。一定要住在四星级或五星级的大酒店,从2005年3月一直住到2006年8月,才命令单位从别处新买一套房供其居住,这样,白白地浪费了单位17万元的住宿酒店费用。
二:我们的院长大人要一个人同时开三辆汽车。从2005年3月上任以来。一人同时占用三辆汽车,第一辆为排量3400千克的丰田吉普车,价值60多万元,车牌:粤OKA5008(特种车牌);第二辆为排量3000千克的豪华商务别克面包车,价值30多万元,车牌粤KA0075警;第三辆为2008年7月18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花费25万元购买了一辆丰田凯美瑞小车,车牌为:粤K63199,但该车并从未出现过在法院,而是由其秘密交由远在肇庆的老婆黎某使用,不在该院出现过的车却每月却要单位报销一万多元的各种费用(茂名中院可查),该车就2009年1月至7月几个月时间,就有12次的违章记录(付有违章记录表和车辆登记表)。对于该车全院有99%的干警并不知道。谭掌泉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其行为严然已构成贪污。堂堂一个厅级干部竞然贪污一辆新入户汽车,交由其老婆长期占有使用,法院中本身就车辆不够用,而被该人就占用了三辆。
三:我们的谭院长在饭堂吃饭用餐总是喜欢一个人独用一个房,为何?要食大鱼、大肉,吃些水鱼、水鸭或其它一些野味。在外面吃让下属看到也有些不好意思吧!且从未交过一分钱的用餐费用(其工资卡就是证据),其他用餐人员却一分不能少的要扣留,这样谭掌泉又贪污吃掉单位的10几万元。
四: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油城九路新建办公大楼,作为决策人的谭院长,宁愿不要50万元即可设计完成的茂名设计院设计,而远渡重洋从云浮请来要150万元的云浮设计院设计,茂名设计院无论从资质、人才、费用上都不亚于云浮设计院。其中奥必,不言而知。
五:谭掌泉用人是唯钱是用,而不是唯才是用。对口碑极差,民主评测最底,制作判决书漏洞百出的人。比其他德才兼备的人还要受用。
全院工作人员对此深痛恶绝,敢怒不敢言,恳请中纪委、省纪委能够本着为人民利益为已任,以事实为依据,从重、从快、从严依法查处谭掌泉的违法犯罪行为。以正党的正气,净化法院的风气,真正保证做到法院的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法院在群众中的威信,维护法律的尊严。
茂名市有正义感的群众
2010-1-23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拔门”事件
http://blog.163.com/gjw167@126/blog/static...527/?latestBlog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拔门”事件------茂名市中院院长谭掌泉违规提拔带病法官刘浩江事件
粤府办〔2008〕54号《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严格规定了公务员的责任追究。
二、茂名中院无视党纪国法提拔带病法官
市中院民三庭庭长刘浩江私改年龄,向组织上弄虚作假,2002年8月任命为民三庭副庭长时显示为1970年9月出生,2004年3月做假证到河东派出所改身份证年龄,将年龄改为1972年9月出生, 2005年私自将档案涂改为1972年9月出生(有户籍和档案等资料为证)。2006年刘被任命为民三庭庭长时显示刘为1972年9月出生(当时有领导和干警反映刘年龄造假和涂改档案的行为不应提拔但被刘摆平),2009年11月25日茂名市委组织部到茂名市中级法院推荐执行局局长人选时,刘也是1972年9月出生,2009年12月经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刘造假后,有关部门已确认刘造假改年龄和档案的事实。2010年1月28日,茂名市组织部还将刘列为考察对象,只是将刘的年龄改1970年9月出生,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年龄可以这么随便的改来改去吗?需要什么年龄就可以填什么吗?作为一名公务员,一名法官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胆量欺骗组织?院长谭掌泉为什么这么包庇纵容?中院有没有组织纪律?为什么要提拔一个造假者担任如此敏感位置的执行局长????
三、组织部门应严把考核关
刘浩江涂改档案和擅改身份证年龄的事实清楚,应受严肃的处理,按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组织部门应立即停止提拔刘,在立案调查期间绝不能让造假失德的刘提拔,如带病提拔后果将不堪设想。法官造假更应从严处理。
《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 “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得“涂改、伪造档案”。
四、以良知和道德守护法院
刘浩江的造假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法院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义之所在,如果法官的自身素质极差,无起码的职业道德,知法违法,何谈公正执法?院长谭掌泉接受刘的贿赂,为其掩盖事实,以权谋私,共同欺骗组织,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玷污了司法的圣洁,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造假者陈振聪还没有得逞,现己被拘捕;而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广东省茂名市造假者刘浩江庭长(高级法官)己经得逞并且至今还在使用虚假年龄,不追究造假者刘庭长的责任竟然还拟提拔为法院执行局局长,难道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总之,谭掌泉院长极力推荐的使用虚假年龄的(刘私自将自己缩小改身份证年龄为1972年9月出生)刘浩江为执行局局长,我们相信组织部门一定会明察秋豪不会任命一个连年龄都不真实弄虚作假造假失“德”的人为执行局局长的,这种人根本不配当法官,应调离政法系统。
请市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刘擅改身份证年龄和涂改档案及拉票的违法违纪行为立案查处,市委组织部应取消刘的考察资格。挽回影响的最好办法,就是必须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硬的措施严肃查处,严厉惩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廉洁,塑造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以良知和道德守护法院。

茂名市一群党员干部
2010-2-7

茂名市中级法院民三庭造假庭长没受处理反而升职
http://blog.163.com/gjw167@126/blog/static...696/?latestBlog
中纪委、省纪委:
刘浩江私改年龄情节严重恳请立案查处,违纪事实如下:
一 茂名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庭长刘浩江,于2002年8月任命为民三庭副庭长时显示为1970年9月出生,2004年3月12日刘偷盖中院政治处公章(也可能是刘私刻的印章)到茂名市河东派出所改身份证年龄,将年龄改为1972年9月出生,刘在2005年私自将档案涂改把年龄改为1972年9月出生,2006年刘被任命为民三庭庭长时显示刘为1972年9月出生,2008年8月刘被任命为审委委员时亦显示为1972年9月出生,2009年11月25日茂名市委组织部到茂名市中级法院推荐执行局局长人选时,刘也是1972年9月出生,2009年12月经群众向有关部门举报刘造假后,有关部门已确认刘造假改年龄和档案的事实,应立案查处。2010年1月28日,茂名市组织部还将刘列为考察对象,只是将刘的年龄改1970年9月出生,刘涂改档案和擅改身份证年龄的事实清楚应受严肃的处理,按照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组织部门应立即停止提拔刘,在立案调查期间绝不能让造假失德的刘提拔,如带病提拔后果将不堪设想。法官造假更应从严处理。
二 有钱能使鬼推磨,刘浩江有钱但思想品德极差,刘1995年9月到中级法院工作,至今没有从事过执行工作。为了谋划执行局局长的位置,指使中级法院谭掌泉院长在2009年7月执行局局长空缺时,故意不指定人负责执行局的工作,造成执行局日常工作无人把关,最终酿成2009年12月10日茂港区法院和茂名中级法院人员违规到深圳执行时发生重大伤人事件,目前已有2名法院干部被双规,4名干部被停职审查。刘、谭应负主要责任。谭于2005年到茂名任职多次带病提拔刘,刘钱多被投诉也最多。刘造假失“德”,根本就不适合担任执行局局长这样敏感的位置。茂名中级法院不姓谭也不姓刘,刘谋划局长位置已造成影响很坏的12?10事件,刘如愿后果将不堪设想。
恳请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刘欺骗党组织、领导和公众的行为,刘这种人根本不适合当法官,应将刘调离政法系统。

茂名市中级法院一群党员法 官
2010-1-29

茂名造假庭长 欲当执行局长
http://blog.163.com/gjw167@126/blog/static...647/?latestBlog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刘浩江,1970年9月27日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刘(1970年9月出生)被任命为民三庭副庭长,2004年3月刘偷盖中级法院政治处印章到茂名市河东派出所改年龄,更正表是先盖章后写字(刘本人所写),没有中级法院领导签著的意见,刘将其年龄由1970年9月出生改为1972年9月出生。尔后,刘通过行贿手段搞定政治处某人对刘的档案年龄进行涂改,改为72年9月出生,2006年6月茂名市人大任前公示刘为民三庭庭长时,公示刘为1972年9月出生,茂名中级法院的干警十分愤慨,即向市人大反映刘涂改档案年龄和私改身份证年龄的违法违纪行为,认为刘思想品德极差不应提拔,但因为刘有钱也有后台(刘的后台是其老乡原茂名市常委副市长杨光亮2009年10月被双规)摆平此事,刘得以“顺利”被任命为民三庭庭长。2008年8月刘又被任命为审委会委员,干警再次反映其年龄造假一事,但还是被刘摆平,当时刘更是口出狂言:你们告我一次,我就结多一批朋友,官也升大一些。正所谓应了哪句:官升大了,年龄也小了。
2009年11月25日,茂名市委组织部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执行局局长人选时,推荐表刘的年龄为1972年9月出生。干警再次向有关部门举报刘有私改年龄和涂改档案违纪行为。经有关部门核实,刘确实有私改身份证年龄和涂改档案年龄的违纪行为,从2004年至2010年刘都是使用虚假年龄欺骗领导和公众, 但2010年1月28日,茂名市委组织部考察干部公示仍将刘浩江确认为执行局局长人选,只是将刘的出生年龄认定为1970年9月出生,考察公示引起茂名中级法院的干警一片哗然,刘在2004年私改身份证年龄和涂改档案年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已经被组织部门认定,对刘的违法违纪行为应立案查处,做为法官必须诚实,一定要调查刘2004年为什么要私改年龄,在没有调查清楚前,没有任何理由提拔一个思想品德极差造假的刘庭长为执行局长,如果这次刘还能阴谋得逞,茂名确是多怪事,造假者是思想品德极差的人,居然还可以成为执行局局长。刘多年使用虚假、伪造档案材料,市委组织部应取消刘的考察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香港的造假者陈振聪已被拘捕,茂名的造假刘庭长居然不处理反而升官,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恳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刘擅改身份证年龄和涂改档案及拉票的违法违纪行为立案查处,在立案调查期间绝不能让造假失德的刘得到提拔。刘有擅改年龄和涂改档案的行为是心怀鬼胎、心术不正的人根本不配当人民的法官,应对刘作出严肃处理将刘调离法院。

茂名法院部分党员干部
2010-2-8
三、2010年2月8日至9日,在茂名市二级法院部份领导手机上出现举报谭掌泉的短信
四、2010年2月14日至23日,谭掌泉违法犯罪问题继续在天涯、凤凰网、新浪、搜狐、网易、百度网曝光,同时茂名市、县(市、区)二级领导,二级法院干警手机上再次出现举报谭掌泉的短信。
茂名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贪污受贿:同时占有三辆公车,其中一辆全新汽车交由其老婆长期占有,收受贿赂后以高出正常价格三倍将法院办公大楼设计交低资质的云浮设计院设计,收受贿赂后提拔年龄造假涂改档案的“带病”法官刘浩江,制造法院 “提拔门”事件;生活腐化:长期租占高级酒店浪费单位17万元、在饭堂独占单间享用野味每年吃掉单位10几万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乱判案;谭掌泉、刘浩江的违法犯罪行为已在法院闹得沸沸杨杨,也在网络广为传播:http://blog.163.com/gjw167@126/ 、http://my.tianya.cn/33336698 http://blog.sina.com.cn/gjw167 http://blog.ifeng.com/2984027.html 、gjw167.blog.tianya.cn、http://gjw167.blog.sohu.com/ 。
恳请纪委、人大、检察查处。── 一群正义的法官
五、今年茂名市二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收到要求谭掌泉说明贪污侵占公车、罢免其院长的短信。同时在http://blog.sina.com.cn/u/1710004011、
http://www.mmxw.cn/content.asp?id=1649 、http://bbs.talk.163.com/bbs/pipan/168195434.html http://www.jb12345.com/jubaozhongxin/jubao...4-29/90509.html 继续举报谭掌泉。
“屁股下的腐败”
---------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谭掌泉公车私用浮出水面
昨天沸腾的场面茂名中级法院法官们仍记忆犹新……
2月5日,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先进跳楼身亡 ,2月9日,茂名中级法院的大门驶入一辆车牌为:粤K63199的丰田凯美瑞小车。此车正是“提拔门”事件主要领导谭掌泉院长秘密交由远在肇庆的老婆黎某使用的公车,该车是2008年7月18日茂名市中级法院花费25万元购买当天即交黎某享用,黎享用18个月后才第一次出现在法院。是正义的呼唤?是良知的苏醒?是公众的舆论?还是法律的威严?只有谭院长知道!中院的副院长们和广大法官都说根本不知道单位真的有一辆这样的车,竟然给谭院长秘密贪污侵占18个月给其儿子和老婆享用,这个院长胆子真大,真黑。如不是有干警和群众于2009年1月30日在网络举报谭侵占公车的违法违纪行为,真不知谭何时才肯将该车向干警们公开。干警们(包括副院长)都说知道谭腐败不知谭那么腐败,这种人根本不配当人民的法官,更不该当人民法院的院长。
一、公车私用,耍领导的威风烧公家的银子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就公车私用回答记者:公车私用是一种典型的不正之风,公车私用已经屡遭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公车私用是腐败行为,是一种明知故犯,是公然违法违纪的行为,是一些公务员的大胆妄为,蔑视党纪国法,蔑视公众舆论。
本来事情是很简单的。公车不能私用,只是一个最最基本的常识。打个比方:一个人不去吃狗粮,因为他知道一个常识―――他不是一条狗。我们用不着作出规定:如果你是人,你就不允许吃狗粮。
谭掌泉作为法院院长应该懂得公私界限,居然长期侵占有公车。难道不知道什么是贪污、什么是滥用职权?监管部门应下真决心,立即重拳出击,开除谭公职。许多省市都对公车私用作出严格规定,如昆明市、重庆市严管公车私用,领导公车私用一律免职。如果不这样,此类腐败行为将永远不会消除。
二 、监督不到位,滋生侵吞公共利益的“黑洞”
谭掌泉公车私用不是偶然的,谭到茂名上任后,一个人拥有三辆汽车,还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唯钱是提,谭多次违规带病提拔年龄造假(缩水2年)的刘浩江为庭长审委委员,全院人员对此深痛恶绝,敢怒不敢言。谭任职以来贪脏枉法对队伍疏于管理,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失误导致茂名法院系统有4人被判刑,12人被处分,现还有5人被双规(谭的密友严得、李梅夫妇均被双规),4人被停职审查。如今茂名法院的脸都给谭、刘丢尽了,谭“不差钱”竟然贪污侵占公车给老婆享用,刘“并不老”却欺骗党组织、欺骗领导和公众非法篡改年龄和涂改档案年龄。
以上绝对是事实,没有半点虚假。请有关部门从快、从严依法查处谭掌泉侵占公车长达18个月和玩忽职守的违法犯罪行为,追究刘浩江非法篡改年龄的责任,决不让腐败分子跳脱党纪国法的惩罚,还人民法院一片干净的天空。

六、举报谭掌泉由网络、短信举报变为网络、短信、书信一并举报。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大院闹鬼
http://forum.book.sina.com.cn/thread-3159269-1-1.html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75601001.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a7ae890100igy5.html; https://0668.es/thread-1610648-1-1.html
最近几个月,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大院闹起了鬼,闹的什么鬼?汽车鬼!一辆车号为粤K63199的丰田凯美瑞小车停在法院大院几个月没人敢靠近,更没有人敢开,原因是这辆车闹鬼!据传其鬼在:
一、车辆来源有鬼
粤K63199登记的车主是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据说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支出过购车款,且法院除院长谭掌泉外没有任何人知道法院有这么一辆车。据传车是谭掌泉用别人送给他的钱去买的,也有传说车是谭掌泉挪用政府给法院的购房款购买的。
二、车辆的使用有鬼
尽管粤K63199入户十八个月,费用也在法院报销,但车却从未在法院出现,谁在使用这车?社会盛传二个版本,一是谭掌泉在广州车展上认识了“中国第一车模”兽兽后专门买来送给她的;二是谭掌泉的老婆为了监控他寻花问柳,要谭掌泉买一辆车给她,以便她随时突击检查谭掌泉。这辆车被网络曝光后才开回法院。
三、车辆黑幕曝光后有关部门不查处有鬼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检察院女检察长刘丽洁公务借车被网络曝光后当地纪检部门马上查处,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比刘丽洁的问题严重得多,同样是网络曝光后广东省和茂名市却迟迟不查处,其背后有鬼!

揭发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又出新招
http://bbs.news.163.com/bbs/society/176892490.html http://bbs.club.sohu.com/rs-weekly-130-115...1274414449.html http://www.tianya.cn/new/techforum/Content...idArticle=64905

针对网络、短信检举揭发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院长谭掌泉贪污腐化问题有关部门至今不查处,如今,揭发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又出新招,近日,茂名市中级法院众多干警收到了《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看来茂名的反腐人土要告倒一个腐化的法院院长真不容易,尽管中央一再强调反腐昌廉。网友们,我们帮茂名反腐人土一把,好吗?!
   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
   互联网、手机短信举报谭掌泉如下的贪污侵占公车事实:“2008年7月18日,谭掌泉用公款购买一辆丰田凯美瑞小车,入户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车牌号:粤K63199。该车在入户的当天就秘密交由在肇庆的谭的老婆黎某及儿子使用,车虽从未在法院使用过,但车辆每月6000多元的各种费用却在茂名中级法院报销。全院99%的干警包括副院长们都不知道中院购买入户了这辆汽车,2010年1月30日,有党员干部在网络上举报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谭掌泉知道自己贪污侵占公车的罪行己败露,才在2010年2月9日将粤K63199车第一次开回茂名中级法院。经查茂名车管所的记载,该车仅是2009年1月至7月几个月时间,就有12次的违章记录。”谭掌泉对以上的举报一直持a认不辟谣的态度。
  对以上的举报,谭掌泉作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无权再保持沉a,谭掌泉如果在收到本确认书(以挂号邮寄二次送达)十天内不采取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公开辟谣并说明该车使用情况,即视为谭掌泉书面明视承认他自已贪污侵占公车,任何单位、个人再举报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无须再举证!!谭掌泉不得抗辩。公开辟谣的四种方式:1、向省高级法院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分别说明情况;2、向市委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分别说明情况;3、向茂名中级法院全体干警说明情况;4、在媒体公开辟谣说明情况。
  本确认书同时邮寄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茂名中级法院杨敏、冯伟光、唐亚轩、杨华海、陈文松、范李强、张文、任三超、李呜峰、吕文坚、梁桑、朱鑫、S华林、肖振华、梁树益、刘浩江、S华保、林观生、黄沛、吕文坚、李泰日、朱鑫、谢琼进、吴耕海、钟洪亮、谢贤干、黄昌文、罗文、庞建军、黄志平、张盛兴、李华聪、李广生、潘朝勇等同志,请这些同志对谭掌泉是否敢辟谣进行监督。
  反腐昌廉,查处腐败,事关党的存亡、民族的昌盛,是党中央确定的当前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各级党委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谭掌泉对自己腐败流传的放纵,已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损毁了法院的公信力,不管谭掌泉你的职位有么高,你必须对互联网、手机短信举你的腐败行为作出回应,给党和人民一个交待!!!

   茂名市律师协会部份律师
   2010.04.25
   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
   2010年4月27日以邮件编号XA59698137144,2010年4月30日以邮件编号XA59690232544二次挂号邮寄送达《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给谭掌泉,谭掌泉至今未作公开辟谣说明该车使用情况,也就是说谭掌泉已书面承认他自已贪污侵占公车。
  本《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除邮寄给谭掌泉外,也同时邮寄郑鄂院长、陈华杰、凌祁漫、刘恒军、刘年夫、谭玲副院长,省高院纪检监察室,罗荫国、邓海光、廖锋、何成华书记,茂名中级法院杨敏、冯伟光、唐亚轩、杨华海、陈文松、范李强、张文、任三超、李呜峰、吕文坚、梁桑、朱鑫、S华林、肖振华、梁树益、刘浩江、S华保、林观生、黄沛、吕文坚、李泰日、朱鑫、谢琼进、吴耕海、钟洪亮、谢贤干、黄昌文、罗文、庞建军、黄志平、张盛兴、李华聪、李广生、潘朝勇等同志,外加补寄梁庆才同志,请这些同志对谭掌泉是否悔罪进行监督。
  省委在本月13日召开全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结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强化对干部廉洁从政刚性要求。对谭掌泉的贪污侵占公车行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茂名市委作怎样的处理,是考验省高院党组、茂名市委政治智慧、党性原则的大问题,人们试目以待。

   茂名市律师协会部份律师
   2010.05.17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大讨论专题之一
----现有的证据能证实公车私用十八个月吗?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滥用职权瞒着组织公车私用长达十八个月之久,竞然]有一个院的其他领导知道,其影响之恶劣为建国以来同类事件所罕见,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查处这起已在网络、短信热炒得不亚于“兽兽门”、“日记门”的司法腐败案件,从今天起对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进行专题大讨论,今天讨论的专题是:

现有的证据能证实公车私用十八个月吗?

谭掌泉对举报他贪污侵占公车一事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不辩解、不澄清、不说明。现有的能证明谭掌泉公车私用的证据有:
一、登记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粤K63199十八个月从]有在法院出现、使用过,现停在法院大院]有任何人敢用。
二、违章记录表记载粤K63199从2009年1月至7月的12次违章绝大多数发生在谭掌泉的家乡云浮。
三、干警、公民举报谭掌泉公车私用。
四、谭掌泉对网络、短信举报他,法院干警议论他,社会传说他贪污侵占公车,不敢辩解、不敢澄清、不敢说明。特别是今年茂名市二会期间,人大代表(谭掌泉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收到要求谭掌泉说明贪污侵占公车情况,若不说明就罢免其院长的短信,及今年五一期间,谭掌泉收到《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后,仍采取回避的态度,说明谭确是公车私用,不敢回应。
欠缺的证据:谭掌泉的辩解及组织的调查。
我们认为现有的证据已能证明谭掌泉公车私用,如谭掌泉有异议,欢迎其在网上辩解,如仍采取回避的态度,更说明谭确是公车私用。
期盼网友的热烈讨论!




茂名反腐败的法律工作者
20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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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大讨论专题之一
----现有的证据能证实公车私用十八个月吗?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谭掌泉,滥用职权瞒着组织公车私用长达十八个月之久,竞然]有一个院的其他领导知道,其影响之恶劣为建国以来同类事件所罕见,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查处这起已在网络、短信热炒得不亚于“兽兽门”、“日记门”的司法腐败案件,从今天起对谭掌泉贪污侵占公车进行专题大讨论,今天讨论的专题是:

现有的证据能证实公车私用十八个月吗?

谭掌泉对举报他贪污侵占公车一事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不辩解、不澄清、不说明。现有的能证明谭掌泉公车私用的证据有:
一、登记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粤K63199十八个月从]有在法院出现、使用过,现停在法院大院]有任何人敢用。
二、违章记录表记载粤K63199从2009年1月至7月的12次违章绝大多数发生在谭掌泉的家乡云浮。
三、干警、公民举报谭掌泉公车私用。
四、谭掌泉对网络、短信举报他,法院干警议论他,社会传说他贪污侵占公车,不敢辩解、不敢澄清、不敢说明。特别是今年茂名市二会期间,人大代表(谭掌泉也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收到要求谭掌泉说明贪污侵占公车情况,若不说明就罢免其院长的短信,及今年五一期间,谭掌泉收到《谭掌泉违法犯罪确认书》、《谭掌泉承认违法犯罪告知书》后,仍采取回避的态度,说明谭确是公车私用,不敢回应。
欠缺的证据:谭掌泉的辩解及组织的调查。
我们认为现有的证据已能证明谭掌泉公车私用,如谭掌泉有异议,欢迎其在网上辩解,如仍采取回避的态度,更说明谭确是公车私用。
期盼网友的热烈讨论!




茂名反腐败的法律工作者
20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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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螺,猛料
 
支持弄清真相。如真有此事,任何报社电台都可当头条来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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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名用户: 游客 游客 游客 kkd, 游客 游客 游客 博陵电海, tianya5596, 游客 地基, 游客 藩主, 游客 华恶崇, 游客 qmcn, byronroy
 
 
电白残疾村民抗议土地被占用 警察超期拘留7个月, 让村民能尽快回家,给农民一个公道
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154113&...4&#entry2973734

当时被抓的3人中有个叫吴恒(第十生产队的),是驼背残疾人, 从2009年10月20日到今天,拘留整整7个月了,没有拘留通知书,家属不能见,至今不知生死。 当时被抓的三人已经被放回来2个了,是他们家人通过花钱买回来的,吴恒家里没钱,因而一直关着。

吴恒是驼背残疾人,和近八旬的父亲和七旬的母亲一起生活,近四十岁才结婚,育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目前还在读小学。其妻子生下女儿不久,就离家出走了。平时靠种点蔬菜到县城卖来养家糊口。现在被拘留7个月,家里没有生活来源,其近八旬的父亲和七旬的母亲现在也只能种点菜补贴家用,以及靠亲戚的接济才能生活了。看着这么老的人还要去种地,每个人看着都心酸。
 
sq2.gif
QUOTE(byronroy @ 2010年05月31日 Monday, 07:07 PM)
文明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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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EEE @ 2010年05月31日 Monday, 08:26 PM)
吓螺,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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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zserdx @ 2010年05月31日 Monday, 08:53 PM)
支持弄清真相。如真有此事,任何报社电台都可当头条来报道了。
[snapback]2973751[/snapback]​
 
茂名官场,看来问题真不少啊。有人双规了,有人跳楼了,现在又有人。。。
 
路过!
 
哇,好长的文章啊
 
路过
 
呵呵,这也是猛料?
你看电白哪个单位的1哥不是公车私用啊?
 
QUOTE
社会盛传二个版本,一是谭掌泉在广州车展上认识了“中国第一车模”兽兽后专门买来送给她的;


猛料的是他可能插过兽兽
 
能拿到刘浩江改年龄的申请表原件和能查到车辆的详细登记信息,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干的,说明此次搞垮他是有备而来。
不过话回来,法官吃完被告再吃原告然后吃律师已是惯例,何况一个中院的院长,身家过亿不是问题,水深得很。
 
网上看到的:
QUOTE
杨光亮的亲密幕僚谭掌泉院长,两人经常勾结,搞卖官创收。一年内就从杨光亮的老家电白调了8个人进茂名中院,每入一人他们每人就分得30万元。谭掌泉在中院赶走资深的庭长,腾出位置来搞创收。一个正、副庭长位置卖几十万。法院成了谭掌泉的无烟创收工厂,同时法院成了制造冤屈的地狱。


就此分析,老杨供出的96人名单大可能有谭院长,谭院长赶走的资深庭长、官场对手以及受过他打压和索贿的律师等人在了解到中纪委名单上有谭的名字后就如同火山爆发地连续发出早已准备好的材料,基本上全国的论坛都发满了,看来除了中宣部也没人能摆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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