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省道立项13年未开工 8名官员受处理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明 通讯员粤纪宣)从1997年立项到现在整整13年,历经3次开工剪彩,仍未动工建设;修建于1970年的沥青路面逐渐老化,被网友和当地居民称为“天下第一烂”的茂名省道281线七那段,近日由汪洋书记亲自批转督办。昨日,省纪委通报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对茂名市省道281线那霍至七迳段工程立项十多年未能开工一事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共有8人受到处理。
其中,现任茂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陆庆彪因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向茂名市委作口头检讨;现任茂名市副市长黄心强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向茂名市政府作书面检讨。而之前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查处的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也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省纪委并案处理。
今年1月19日,广东省纪委向媒体通报: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查处,但当时的通报未提及杨光亮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具体情况。
杨光亮时任电白县县长
茂名市政府昨日的通报说,省道281线那七段工程立项十多年未能开工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在省纪委工作组的指导下,经过认真调查,茂名市对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通报将杨光亮列为八名涉案责任人的首位:“1995年,时任电白县县长的杨光亮介绍并推荐私人老板邵宏丽到电白投资建设该公路,杨在没有了解邵宏丽资信、资金和实力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了第一份合作协议。直到1997年6月,邵一直没有按合同注入项目资金,电白县政府也没有及时终止合同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对此,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现杨已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其在该公路建设上的问题,由省纪委作并案处理。”
据悉,茂名市政府已于5月11日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予以研究和部署,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道281线七那段工程建设任务。
8名相关责任人员
处理情况:
杨光亮:由省纪委并案处理
杨已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其在S281建设上的问题,由省纪委作并案处理。
梁超:即将退休不再追责
现为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统计局调研员。1993年至1998年任电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交通、公路工作。当时,在时任县长杨光亮的指示下,为邵签订合同提供各种方便,在邵没按约定履行合同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终止合同。鉴于梁已离开电白县工作近10年,且即将退休,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廖昭鼎:撤职留党察看一年
现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任茂名市公路局副局长,1999年8月至2006年 12月任茂名市公路局局长。廖在任相关职务期间,在七那公司多次违约没有按约定注入资金的情况下,既没有终止合同,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七那公司注入资金,而是又先后三次与其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对公路部门提出要对该公路进行维修保养的要求,也没有认真落实。对此,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日前,已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责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给予廖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董风华:书面检讨
2006年12月至今任茂名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在任职期间,在七那公司违约状况一直存在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与该公司的合作关系。2009年7月,市公路局在明知其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也没有及时终止合同。对此,董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考虑董在任职期间,没有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对七那公司履约情况也认真进行了督办,并二次发函七那公司要求其汇入项目资本金,故对其不予问责,责成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尽快组织推进此路段工程的相关工作。日前,董已向市政府提交了书面检讨。
李福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
现任茂名市政协常委。1994年9月至1997 年12月任茂名市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1998年1月至2007年底先后任茂名市交委主任、交通局长。李在任职期间,在明知电白县政府因七那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宏丽因资金筹集困难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仍作为见证方于2000年1月与七那公司签订合同。在七那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仍一直协调配合市公路局签订了其他三份补充协议,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意见,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七那公司履行合同。对此,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的处分。
吴寿炎:退休多年不再追究责任
2007年退休。1998年4月至2002年2月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交通、公路工作。1999年5月,电白县人民政府在解除原与邵宏丽签订的合作协议后,向市政府提出与省路桥公司合作的请示,吴没有同意,并明确批示,要求电白县人民政府继续与邵宏丽合作。七那公司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吴没有要求终止合同,而是再次明确七那公路扩建项目由市公路局与七那公司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对此,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吴已退休多年,不再追究其责任。
陆庆彪:口头检讨
现任茂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2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茂名市副市长,分管公路、交通工作。陆在任职期间,没有督促市公路、交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市公路局2003 年、2006年在省政府批准同意前向七那公司承诺该公路由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二级变一级给予支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对此,陆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鉴于陆对该公路建设高度重视,且多次主持市政府办公会议要求七那公司按合同约定注入资金,同时对七那公司融资能力也进行过了解。故不予追究其责任,由陆向市委作口头检讨。5月10日,陆已在市委常委会上作检讨。
黄心强:书面检讨
现任茂名市副市长。2007年1月至 2010年3月分管交通、公路工作。2007年主持召开市政府办公会议,在七那公司资金未按合同到位的情况下,仍决定继续与其合作。2009年10月,对市公路局提出对该路段进行路面大修的建议,没有协调解决。对此,黄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鉴于黄对该公路建设高度重视,且多次主持市政府办公会议,要求七那公司按合同约定注入资金,公路部门要加强对该路段改建前的维修和保养。故对其不予问责,由黄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5月11日,黄已在市长办公会议上作检讨。
七那线:
茂名通向沿海唯一道路
从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到电白县那霍镇,全长72 公里的七那线是茂名地区通向沿海的唯一道路,是连接水东港与阳春市、高州市的主干道,也是茂名地区的水果、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运输通道,更关系着沿途七迳、坡心、林头、霞洞、观珠、沙琅、罗坑、黄岭、那霍9个镇80多万群众的出行大事。七那线是电白经济的大动脉,对电白山区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40年的磨损后,修建于1970年的沥青路面逐渐老化。
然而,从1997年改造项目正式立项至今,十三年已然过去,“领导都剪过三次彩”的七那线仍迟迟没有动静。
本报讯 (记者杨明 通讯员粤纪宣)从1997年立项到现在整整13年,历经3次开工剪彩,仍未动工建设;修建于1970年的沥青路面逐渐老化,被网友和当地居民称为“天下第一烂”的茂名省道281线七那段,近日由汪洋书记亲自批转督办。昨日,省纪委通报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对茂名市省道281线那霍至七迳段工程立项十多年未能开工一事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共有8人受到处理。
其中,现任茂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陆庆彪因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向茂名市委作口头检讨;现任茂名市副市长黄心强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向茂名市政府作书面检讨。而之前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已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查处的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也因“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由省纪委并案处理。
今年1月19日,广东省纪委向媒体通报: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广东省纪委立案查处,但当时的通报未提及杨光亮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具体情况。
杨光亮时任电白县县长
茂名市政府昨日的通报说,省道281线那七段工程立项十多年未能开工一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在省纪委工作组的指导下,经过认真调查,茂名市对有关责任人及相关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通报将杨光亮列为八名涉案责任人的首位:“1995年,时任电白县县长的杨光亮介绍并推荐私人老板邵宏丽到电白投资建设该公路,杨在没有了解邵宏丽资信、资金和实力的情况下,即与其签订了第一份合作协议。直到1997年6月,邵一直没有按合同注入项目资金,电白县政府也没有及时终止合同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对此,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现杨已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其在该公路建设上的问题,由省纪委作并案处理。”
据悉,茂名市政府已于5月11日专门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予以研究和部署,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道281线七那段工程建设任务。
8名相关责任人员
处理情况:
杨光亮:由省纪委并案处理
杨已因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调查,其在S281建设上的问题,由省纪委作并案处理。
梁超:即将退休不再追责
现为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统计局调研员。1993年至1998年任电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交通、公路工作。当时,在时任县长杨光亮的指示下,为邵签订合同提供各种方便,在邵没按约定履行合同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终止合同。鉴于梁已离开电白县工作近10年,且即将退休,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廖昭鼎:撤职留党察看一年
现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广州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任茂名市公路局副局长,1999年8月至2006年 12月任茂名市公路局局长。廖在任相关职务期间,在七那公司多次违约没有按约定注入资金的情况下,既没有终止合同,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七那公司注入资金,而是又先后三次与其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对公路部门提出要对该公路进行维修保养的要求,也没有认真落实。对此,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日前,已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责成广州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给予廖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
董风华:书面检讨
2006年12月至今任茂名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在任职期间,在七那公司违约状况一直存在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与该公司的合作关系。2009年7月,市公路局在明知其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也没有及时终止合同。对此,董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考虑董在任职期间,没有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对七那公司履约情况也认真进行了督办,并二次发函七那公司要求其汇入项目资本金,故对其不予问责,责成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并尽快组织推进此路段工程的相关工作。日前,董已向市政府提交了书面检讨。
李福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
现任茂名市政协常委。1994年9月至1997 年12月任茂名市公路局局长、党委书记,1998年1月至2007年底先后任茂名市交委主任、交通局长。李在任职期间,在明知电白县政府因七那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宏丽因资金筹集困难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仍作为见证方于2000年1月与七那公司签订合同。在七那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仍一直协调配合市公路局签订了其他三份补充协议,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意见,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七那公司履行合同。对此,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的处分。
吴寿炎:退休多年不再追究责任
2007年退休。1998年4月至2002年2月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分管交通、公路工作。1999年5月,电白县人民政府在解除原与邵宏丽签订的合作协议后,向市政府提出与省路桥公司合作的请示,吴没有同意,并明确批示,要求电白县人民政府继续与邵宏丽合作。七那公司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吴没有要求终止合同,而是再次明确七那公路扩建项目由市公路局与七那公司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对此,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吴已退休多年,不再追究其责任。
陆庆彪:口头检讨
现任茂名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2年1月至2006年11月任茂名市副市长,分管公路、交通工作。陆在任职期间,没有督促市公路、交通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市公路局2003 年、2006年在省政府批准同意前向七那公司承诺该公路由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二级变一级给予支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对此,陆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鉴于陆对该公路建设高度重视,且多次主持市政府办公会议要求七那公司按合同约定注入资金,同时对七那公司融资能力也进行过了解。故不予追究其责任,由陆向市委作口头检讨。5月10日,陆已在市委常委会上作检讨。
黄心强:书面检讨
现任茂名市副市长。2007年1月至 2010年3月分管交通、公路工作。2007年主持召开市政府办公会议,在七那公司资金未按合同到位的情况下,仍决定继续与其合作。2009年10月,对市公路局提出对该路段进行路面大修的建议,没有协调解决。对此,黄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鉴于黄对该公路建设高度重视,且多次主持市政府办公会议,要求七那公司按合同约定注入资金,公路部门要加强对该路段改建前的维修和保养。故对其不予问责,由黄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5月11日,黄已在市长办公会议上作检讨。
七那线:
茂名通向沿海唯一道路
从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到电白县那霍镇,全长72 公里的七那线是茂名地区通向沿海的唯一道路,是连接水东港与阳春市、高州市的主干道,也是茂名地区的水果、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运输通道,更关系着沿途七迳、坡心、林头、霞洞、观珠、沙琅、罗坑、黄岭、那霍9个镇80多万群众的出行大事。七那线是电白经济的大动脉,对电白山区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经过40年的磨损后,修建于1970年的沥青路面逐渐老化。
然而,从1997年改造项目正式立项至今,十三年已然过去,“领导都剪过三次彩”的七那线仍迟迟没有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