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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茂港政府不管三七二十一,尽量满足家属要求! (1人在浏览)

假如出事的地点不在学校内,会怎么样?
 
看了这么多的争论,我了解多少也说两句。
一、关于死因:
这个学生跳楼的原因已经查实是自杀,而且是家庭原因造成的,孩子的日记是个最有力的证据。这个孩子的日记本中没有反映出有学校方面教育或管理不当的原因,日记本中的内容茂港警方也向家属和师生公开宣读过,孩子的伯伯也认真看过,只不过是家属认为日记本中的内容是伪造的。尸体也解剖检验了,而且警方从学生中调查取证也没有反映出有学校方面教育或管理不当的问题,警方也向家属公开确认死因是自杀。
二关于协商处理过程:
第一次家属提出的要求是60万元。但政府没有答复,原因是自杀而且学校没有责任,没有赔偿的依据,只能给予家属抚恤金,认为家属要价过高。第二次家属在谈判中提出的要求是80万元,政府更不可能答应。 家属的要价不理智,而政府也答复不及时,家属才认为政府和学校不负责任,想通过闹学校来给对方施加压力,结果更惨,也不看现在全国的形势如何,真是可悲!
三:关于孩子的家庭
这个孩子非常可怜!10岁时父亲是开摩托车搭客为生,在那霍途中遇害,当时的“难才”老板出面电白警方也无法破案,不了了之。这个孩子有一个哥哥和姐姐,已经出去工作了。这个孩子很想读书,但家里不大支持。母亲靠收破烂为生,在水东常不在家,听说有......这个还是不说了!,孩子放假回家也常没有饭吃,有时叔叔伯伯会叫她去吃点东西,平时的伙食费也是奶奶周济些,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据说的在殡仪馆解剖后想找一件像样的衣服穿两件也找不到,当时学校的老师问:“为什么不买两件衣服来?”而她姐姐说:“人都死了还买衣服有什么用?”,而其哥哥姐姐身穿可都是“安踏”,平时也不知道哥哥姐姐知不知道周济下这个妹妹。这个孩子的日记中反映”没有亲情的家庭是没有光泽”确实值每一个人深思,特别是这样一个单亲家庭中。孩子的遗物中发现有10张左右的福利彩票曾经令警方感到非常诧异,但可见这个孩子是非常改变她自身的窘境.......
四:关于学校负的责任
这是一法律的盲区,也是令家长与学校矛盾产生的关键。本人看法,如果学校自身认为没有责任,家属认为学校有责任,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属闹学校是违法的,因为这对在校的学生不公平,也是违法的,应该理智些,相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双方是公平的。像现在被警方扣留了,是不值得的。
最后,作为这一事件的关注者,我想大家考虑一下现实:一、家长和学校、社会在教育孩子这一个问题上的责任应该怎样区分,现在有些家长只顾挣钱养家,不怎么理会孩子的学习,也更无法了解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出了事后只找学校的不是,从不反思自己的不足。二、如果一个有强烈自杀愿望的学生在校中老师和学生都无法了解其心理,家长也不知道,孩子自杀后学校都负全责,那可能今后学校别的不用干了,对活着的人公平吗?三、单亲家庭中的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谁来关注?这几天跳楼的学生可都是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四、学校安全问题只是校长和老师的责任吗?现在学校的安全隐患学校能完全解决得了吗?什么时候学校成了公安部门了?
 
我只说几句:
一、死者家属已经是第N次上学校敲锣打鼓了,学校一直在劝,没有抓人。
二、5月8日当天是体育课目的中考,并且毕业班的学生在补课。
三、好像死者家属提出近百万的赔偿来着。
 
学生出事了几天,校长从来没有出面去安慰过死者家属,也没有去给家属们一个说法。难到一条人命对于校长来说还不算什么?还用不着亲自出马?学校都不去给家属一个合理说法,家属必然会去学校讨个合理的说法。
 
QUOTE(falv @ 2010年05月08日 Saturday, 10:30 PM)
今天的抓人做法,很明显是为了获得与死者家属的谈判砝码!茂港政府太聪明了,尽管来人闹事吧,不怕你来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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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态的进展!
 
反对到学校搞事,我孩子高考考不出好成绩,我找你们拼命。
 
茂港政府出面来协调,据说是给十万元安抚费,不知家属接受不,茂港也实在是太穷了!!!
 
QUOTE(站长 @ 2010年05月12日 Wednesday, 02:59 AM)
茂港政府出面来协调,据说是给十万元安抚费,不知家属接受不,茂港也实在是太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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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穷的发寒,但: 官员富可敌国。
 
QUOTE(白猫黑猫 @ 2010年05月12日 Wednesday, 08:36 PM)
放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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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在哪里?
 
QUOTE(老人与海 @ 2010年05月10日 Monday, 12:17 AM)
看了这么多的争论,我了解多少也说两句。
一、关于死因:
这个学生跳楼的原因已经查实是自杀,而且是家庭原因造成的,孩子的日记是个最有力的证据。这个孩子的日记本中没有反映出有学校方面教育或管理不当的原因,日记本中的内容茂港警方也向家属和师生公开宣读过,孩子的伯伯也认真看过,只不过是家属认为日记本中的内容是伪造的。尸体也解剖检验了,而且警方从学生中调查取证也没有反映出有学校方面教育或管理不当的问题,警方也向家属公开确认死因是自杀。
二关于协商处理过程:
第一次家属提出的要求是60万元。但政府没有答复,原因是自杀而且学校没有责任,没有赔偿的依据,只能给予家属抚恤金,认为家属要价过高。第二次家属在谈判中提出的要求是80万元,政府更不可能答应。 家属的要价不理智,而政府也答复不及时,家属才认为政府和学校不负责任,想通过闹学校来给对方施加压力,结果更惨,也不看现在全国的形势如何,真是可悲!
三:关于孩子的家庭
这个孩子非常可怜!10岁时父亲是开摩托车搭客为生,在那霍途中遇害,当时的“难才”老板出面电白警方也无法破案,不了了之。这个孩子有一个哥哥和姐姐,已经出去工作了。这个孩子很想读书,但家里不大支持。母亲靠收破烂为生,在水东常不在家,听说有......这个还是不说了!,孩子放假回家也常没有饭吃,有时叔叔伯伯会叫她去吃点东西,平时的伙食费也是奶奶周济些,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据说的在殡仪馆解剖后想找一件像样的衣服穿两件也找不到,当时学校的老师问:“为什么不买两件衣服来?”而她姐姐说:“人都死了还买衣服有什么用?”,而其哥哥姐姐身穿可都是“安踏”,平时也不知道哥哥姐姐知不知道周济下这个妹妹。这个孩子的日记中反映”没有亲情的家庭是没有光泽”确实值每一个人深思,特别是这样一个单亲家庭中。孩子的遗物中发现有10张左右的福利彩票曾经令警方感到非常诧异,但可见这个孩子是非常改变她自身的窘境.......
四:关于学校负的责任
这是一法律的盲区,也是令家长与学校矛盾产生的关键。本人看法,如果学校自身认为没有责任,家属认为学校有责任,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家属闹学校是违法的,因为这对在校的学生不公平,也是违法的,应该理智些,相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双方是公平的。像现在被警方扣留了,是不值得的。
最后,作为这一事件的关注者,我想大家考虑一下现实:一、家长和学校、社会在教育孩子这一个问题上的责任应该怎样区分,现在有些家长只顾挣钱养家,不怎么理会孩子的学习,也更无法了解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出了事后只找学校的不是,从不反思自己的不足。二、如果一个有强烈自杀愿望的学生在校中老师和学生都无法了解其心理,家长也不知道,孩子自杀后学校都负全责,那可能今后学校别的不用干了,对活着的人公平吗?三、单亲家庭中的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谁来关注?这几天跳楼的学生可都是单亲家庭中的孩子!四、学校安全问题只是校长和老师的责任吗?现在学校的安全隐患学校能完全解决得了吗?什么时候学校成了公安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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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港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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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以前听人说专门有一群人遇到什么事都为民申冤,然后领取少少车马费。木苏撞死人,开元居死人....看来此言非虚。
蹲坐在此。专心看戏。

成职业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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