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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请带计生证,否则上环充指标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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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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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4月26日7点多
地点:官渡桥北东区门岗
人物:官渡计生办,小区居民,官渡派出所警察
器具:催泪弹
事件:计生办路口查超生,有一小孩在行动中被计生办队员用催泪弹喷射眼睛,己送医院洗眼。其父非常气愤,质问官渡计生办领头人谭鹏:谁给计生办人员用催泪瓦斯向小孩喷射的权利?并报警处理。另有一妇女在诉说被计生办人员抓到抬到草坪,并恐吓说要打她。

温馨提醒:出门请带计生证,否则上环充指标
 
现在计生很牛,结扎、上环都给指标,完不成够指标的就四处抓人,倒是让人想到了以前火化下指标,不够就挖坟,国民党的抓壮丁。
 
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

中国法律禁止强制堕胎

  根据2002年9月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该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并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如“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央计划生育"七不准":

1、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2、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3、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产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4、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5、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它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6、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7、不准组织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2005年08月2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

2004年7月15日,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合众国际社记者提问:“国际上有很多的批评,都是针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都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有侵犯人权的意向。我想知道,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是出于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还是义务性的性质?”赵白鸽回答说是自愿的。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2004年12月2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答记者问时说:“具体谈到堕胎问题,有关政策均明令禁止强行堕胎,在有关政策实施方面,我们也坚持严格执法。如果大家发现有强行堕胎,可以向中国有关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违法案件将得到妥善处理。”

  2005年08月25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发表了《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顾秀莲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处罚行为,也不允许强制做人工流产、节育手术和堕胎等。

“七不准”出台几年了,了解的人很少,寄生部门一直不公开。
 
无办法呀!不做你人免我呀。
 
居然要用到催泪瓦斯。。。。。汗。。。。。。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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