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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命案冤情大揭露 (1人在浏览)

QUOTE(Cary @ 2010年02月24日 Wednesday, 10:27 PM)
关注,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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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wdfb @ 2010年02月24日 Wednesday, 06:03 PM)
中国无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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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作歹官运通
替天行道亦有时
电白茂名黑天日
大快人心或可期
 
QUOTE(夏哥兄弟 @ 2010年02月24日 Wednesday, 05:14 PM)
找徐局吧,如果真如你所说的那样,相信他会还你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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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徐局不知道能否有用,好心人帮他转到“中纪委”吧,或许有点实效?如果所说的是事实,我认为千万不要灰心,终会有水落石出的时候。
 
如果确实是冤案,请走司法程序,找律师向省高院提出申诉,或可昭雪。
 
QUOTE(8882 @ 2010年02月25日 Thursday, 12:21 AM)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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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踏向乡人了解,确有此事。
其实,该案的主角邵贵松(死在)是电城人,他才是黑社会的头目,2001年期间,他在马踏中学门前的“粉子”村设点,招收马踏中学的初中生加入他的“金机帮”.“金机帮”就是九十年代,在马踏石鼓湾金沙塘路口,很多老板私采金矿,挖金淘金,“金机帮”收他们这些淘金客的保护费,他们有粉枪、仿64手枪,私造“狐狸炮”,曾是马踏一霸,他威迫马踏中学的初中生加入他的组织“金机帮”,收取中学生的保护费,我表弟当时在马踏中学读初中,就是不肯交保护费,骑单车回家时,在马踏圩尾村靠近马踏耕牛站附近,被几个“金机帮”成员用刀追砍,大腿,背部,手臂砍伤,因砍在大腿大动脉的刀口最长最深,最后失血过多死亡。
邵贵松当时买通派出所,归案后变成从犯,主犯是树仔莘陂村人,他买通树仔派出所改小年龄不到18岁,最后被判10几年,主谋是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因他与我表弟有吵架,他是“金机帮”成员,他就找“金机帮”头头邵贵松出面砍人。
出事后,主谋是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潜逃到武汉,其他凶手潜逃到广西云南边境,是主谋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家人出卖凶手潜逃到广西云南边境,马踏的一老板赞助几万元出差费给派出所,当时的马踏的派出所所长是吴雄,是吴雄他们去广西云南边境把凶手抓回来。
主谋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才判几年。
这个案子在茂名市检察院起诉,受害者家属提供的证据不采纳,特别是受害者家属提出上诉,他们根本不理睬。事后我找过法院的经办法官,该审批庭的女法官还是有良知,告知问题出在公安和检察院。我无语了。我还有起诉书、一审、二审的审判书,改天扫描上传给大家看看。
 
QUOTE(四中乐叔 @ 2010年02月25日 Thursday, 10:15 PM)
马踏的一老板赞助几万元出差费给派出所,......他们去广西云南边境把凶手抓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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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赞助出差费才去办案,如果没人赞助就不去办案啦?
这样的行为是新产物?还是旧产物?悲哀!
这充分说明了某些干警的服务意识太差或者说明某些更深层次更加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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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真的是假,,正如17楼所说,服刑还可以上网,,,呵呵
 
QUOTE(四中乐叔 @ 2010年02月25日 Thursday, 10:15 PM)
在马踏向乡人了解,确有此事。
其实,该案的主角邵贵松(死在)是电城人,他才是黑社会的头目,2001年期间,他在马踏中学门前的“粉子”村设点,招收马踏中学的初中生加入他的“金机帮”.“金机帮”就是九十年代,在马踏石鼓湾金沙塘路口,很多老板私采金矿,挖金淘金,“金机帮”收他们这些淘金客的保护费,他们有粉枪、仿64手枪,私造“狐狸炮”,曾是马踏一霸,他威迫马踏中学的初中生加入他的组织“金机帮”,收取中学生的保护费,我表弟当时在马踏中学读初中,就是不肯交保护费,骑单车回家时,在马踏圩尾村靠近马踏耕牛站附近,被几个“金机帮”成员用刀追砍,大腿,背部,手臂砍伤,因砍在大腿大动脉的刀口最长最深,最后失血过多死亡。
邵贵松当时买通派出所,归案后变成从犯,主犯是树仔莘陂村人,他买通树仔派出所改小年龄不到18岁,最后被判10几年,主谋是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因他与我表弟有吵架,他是“金机帮”成员,他就找“金机帮”头头邵贵松出面砍人。
出事后,主谋是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潜逃到武汉,其他凶手潜逃到广西云南边境,是主谋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家人出卖凶手潜逃到广西云南边境,马踏的一老板赞助几万元出差费给派出所,当时的马踏的派出所所长是吴雄,是吴雄他们去广西云南边境把凶手抓回来。
主谋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才判几年。
这个案子在茂名市检察院起诉,受害者家属提供的证据不采纳,特别是受害者家属提出上诉,他们根本不理睬。事后我找过法院的经办法官,该审批庭的女法官还是有良知,告知问题出在公安和检察院。我无语了。我还有起诉书、一审、二审的审判书,改天扫描上传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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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叔出面了。
 
网友看重的乐叔看来述事也不是很清楚:是主谋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家人出卖凶手潜逃到广西云南边境,
 
这个案子我曾听许某谈过,我觉得该案如果真想重审,不妨选择走以下法律程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好能是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该程序比较难启动,但祝你好运!另外,本案案情必须真有冤情,否则一旦启动申诉程序,那会使得当事人很有可能(因为这是中国)从此以后丧失减刑机会,所以必须慎重考虑。
 
QUOTE(校董大人 @ 2010年02月26日 Friday, 01:18 PM)
网友看重的乐叔看来述事也不是很清楚:是主谋马踏镇圩的一名中学生家人出卖凶手潜逃到广西云南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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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砍死的死者叶某,是马踏中学的初中生,他是我的表弟。
当时派出所出去追逃犯,出差的费用是马踏籍在外的乡贤赞助给派出所的。
 
楼主,真是同情你,但我们也没办法,温总理看不到你这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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