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多党合作制度巡礼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9-09-04
星岛环球网消息: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正式确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郑重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新华社报道,60年肝胆相照。中国共产党执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参政议政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理论,明确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确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多党合作基本方针,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由此确立。
改革开放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多党合作理论和政策的拨乱反正,强调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并把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使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制定颁发《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民主党派是“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将多党合作制度纳入党的基本纲领,为坚持、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可靠保证。1993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为多党合作最终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先后制定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三个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把多党合作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同时,对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开创了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 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书面建议……从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重要文件到宪法和重要法律修改建议,从国家领导人建议人选到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到关系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进行协商和听取建议的形式丰富多样、通畅高效。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1990年至200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到287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或出席85次。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共142次,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出席的有37次。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260多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9万多项,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各级地方党委就地方重大问题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进行协商,也已形成制度。
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是政治协商的另一重要方式。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如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时,非中共人士担任政协委员的有1345人,占委员总数的60.1%;担任政协常委的有195人,占常委总数的65.4%;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有13人,占副主席总数的52%。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669名,占29.9%。在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协中,共有37.8万名党外人士担任政协委员。
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18.7万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6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49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5人,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479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61人,市级人大常委会委员2232人。
截至2008年6月,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共有3.2万人,他们对分管的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其中,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2人分别担任科技部、卫生部部长职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副职18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30人;全国401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62人担任副市(州、盟、区)长;有36人担任省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有213人担任地市级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
据不完全统计,地方高等本专科院校(不含民办学校和高校独立学院)、省市属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省市两级人民团体领导班子中共有党外干部2100余人(不含兼职),担任正职的有400多人,其中本科院校配备党外正校长29名、副校长277名,专科院校配备党外正校长20名、副校长105名。
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还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964人担任政府参事室参事,1665人担任中央和地方文史馆馆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审计署、税务总局共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97人担任特约检察员、教育督导员、特约监察员、特约国土资源监察专员、特约审计员、特约税务监察员。地方省级政府部门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2200多人担任特约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