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猎豹 @ 2008年12月09日 Tuesday, 08:33 AM)
最新线报:事情的实情是某校的初一跟初二的外宿班的学生在学校结下矛盾,他们当中有人回家弄来一支枪,想来吓唬一下对方。他们在校外相遇就产生冲突,对方以为他们不会开枪,来想抢走这支枪,结果在争夺之间,一不小心让枪走火了,对方也给吓跑了,对方回到家跟家长说明学校的学生有枪支,家长就打电话报了警,才有霞洞派出所的警察到学校来调查,因为听家长反映对方有枪,所以警察才带了微冲过来防身。
2600051
对好是一枪把他们干掉!!!
面对持械匪徒,不论年龄,警察都有击毙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