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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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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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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6日至7月27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那霍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17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那霍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

此次巡察整改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意义深远,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建设高质量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迅速部署,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的9大方面3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6项,正在整改1项,整改完成率97%。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已约谈5人,完成初核3件。针对此次巡察发现问题,为健全长效机制共完善或出台了涵盖干部职工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垃圾收运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镇党委没有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召开党委会89次,只有15次的“第一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原因分析:制度执行的意识不够强,制度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制度监督力度不大,导致“第一议题”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方案。二是在党委会议议程安排上,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

2.具体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形式。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多数停留在学文件、听报告的形式上。部分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走过场,其中吴志华、温家营、杨林广等3名镇班子成员调研主题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与网络上已有的调研报告雷同,涉嫌抄袭。

原因分析:缺乏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够主动开创多种学习形式,个别班子成员在写调研报告时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去分析存在问题和构思下一步工作措施。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集体学习研讨、辅导报告会、专题调研、个人自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的学习形式。二是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雷同的同志进行重写。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镇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利用镇党校,对基层党员进行培训。

(二)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文化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经查阅,那霍镇于2016年耗资23.7万元建造了那霍镇文化长廊(后被区纪委改建为廉政文化宣传长廊)。经走访发现文化长廊管理间被社会人士经营士多店和用来放茶具、麻将台,长廊下摩托车乱停放、卫生状况差,旁边绿化带缺少管理,与宣传文化氛围不协调。

原因分析:对意识形态宣传阵地重视不够,缺少专人管理那霍镇文化长廊,导致管理混乱。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和绿化带管理,定期进行保洁清扫,定期修剪花木。二是放置了禁止停放车辆标志,安排了人员跟踪管理,杜绝摩托车停放现象。三是清理了长廊管理间的麻将台。

2.具体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实施;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个人述职报告几乎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

原因分析: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思想上够重视,认识上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3.具体问题:意识形态研判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民生重大舆情事件敏感性不强,风险评估不足,未能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处置失当,产生不良影响。如应对广东电视台2019年11月14日曝光那霍镇垃圾堆放点自燃事件和2020年1月8日曝光那霍镇谢观仁厚垌陂头被毁致农田减产的事件处置不当。

原因分析:执行意识形态研判制度的意识不够强,分析研判、回应、处置重大舆情事件能力水平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那霍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分区包干责任制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的包干责任区和责任人。二是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三是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的排查,加强全镇舆情处置指导,做好舆情疏导,积极配合区网信部门加强对网络信息管控,加强舆情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协调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一是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较多。那霍镇2017年1月至2020年8月共有48人次(有5人各2次)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其中镇干部(含镇直机关)16人次(镇党政班子成员5人次),村干部27人次(村支部书记9人次),其他党员5人次。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涉嫌造假。经查阅,发现那霍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17年、2018年与2019年党委负责人签名笔迹不一样。三是镇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齐全。

原因分析:镇党委平时对镇干部监督教育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严实。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8日下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坚持每个季度向党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0年第四季度的专题汇报会已于12月28日上午召开。三是按同级党委监督的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对平时业务工作自查自纠并理论联系实际,做到不搞敷衍、不走形式。

2.具体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扶贫资金划拨会议记录涉嫌补写。经查阅那霍镇2017年7月至12月党委会议记录,共发现8次记录是新粘贴在会议记录簿上的(原会议记录已标记第几次党委会),且粘贴的内容均是重点项目或资金划拨的表决记录,查阅班子成员(陈技、谭利广)个人会议记录簿却无此内容记载。二是部分重大开支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如2019年12月支付招待费181974元没有党委会记录。

原因分析: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办法不完善,制度落实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办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坚决坚持做到了执行“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了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表态、如实记录的要求。

(四)针对“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不规范。一是个别机关支部党员人数过多。如那霍镇直机关、中心学校党支部党员人数分别为119人、140人,不利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需优化组织设置。二是工商所、财政所、炜贤车业三个党支部设支委委员均是3名,但书记、副书记的配备超过委员的半数,不符合规定。

原因分析:对党建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有力,个别党支部人员配备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成立中共茂名市电白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精神,于2020年7月20日将中心学校党支部划归区委教育工委统一管理。二是2020年6月18日成立了那霍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将镇直机关党支部内的30名年轻党员转移至青年人才党支部管理。三是那霍镇党委于2020年6月15日发出《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的通知》,任期已满的工商所、财政所、炜贤车业党支部在2020年12月30日前进行了换届,换届后三个党支部均只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2.具体问题: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缺失。巡察期间,供销社党支部无法提供近三年组织生活记录簿。经分别与镇党委委员谭利广、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廖强才谈话了解,该支部组织阵地建设自2015年来已名存实亡,支部组织生活没有正常开展。

原因分析:那霍镇供销社由于2015年破产,党员居住分散,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难,党支部建设和党建工作滞后。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那霍镇供销社党支部提出撤销党支部申请,那霍镇供销社党支部按照有关程序于2020年7月27日完成所有撤销手续。

3.具体问题:部分党支部发展党员不够严谨。一是茶山村党支部2018年7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吸收刘利萍、蓝莹为预备党员,应到会党员82名,实到会党员44名,两人得赞成票数均是40票,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二是石龙村党支部党员钟锦新2016年11月写的入党申请书内容有党的十九大才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原因分析:对各党支部的业务培训不够,对发展党员的把关不够严谨。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8日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强化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业务上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程序。二是已按程序取消茶山村党支部刘利萍、蓝莹以及石龙村党支部钟锦新的党员资格。三是举一反三,总结茶山村、石龙村党支部的问题,在其他党支部中进行对照检查,加强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练掌握发展党员业务,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把关好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

4.具体问题:部分党员交纳党费意识尚需提升。巡察发现,那霍中学党支部、那霍中心学校党支部共有95名党员在2017年至2019年不按标准交纳党费,巡察期间经镇组织部门催缴后,已足额补交27141元。

原因分析: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未能及时督促党员补交党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那霍中学和那霍中心学校已足额补交党费27141元。二是加强了对各党支部党费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及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杜绝了党员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现象。

(五)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肃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中层岗位空缺较多。那霍镇中层职位共空缺19名,占中层职数的40.4%,其中内设机构正股职数14名,实配9名,副股职数16名,实配11名;镇下属事业单位正股职数9名,实配2名,副股职数8名,实配6名。

原因分析: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思考,未及时配置。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已配备正股1名、副股1名,其余空缺的职位已通过党委会议确定人选,并在编制系统进行调整。二是加快办理符合条件干部的晋升手续。

2.具体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7年3月23日镇党委会研究通过4名中层干部职务任免事宜,于2017年3月24日才发出征求那霍派出所意见的函。

原因分析: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业务学习不足,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业务学习,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组织组织人事办公室人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依法依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以点带面,抓重点、攻难点,克弱点,杜绝不规范的情况出现。

3.具体问题: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仍未完成。二是部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抽查10名干部个人档案,8名干部存在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如2019年12月20日廖兵强受到政务警告、谭兰娟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均未放入其个人档案。

原因分析:没有充分认识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人力不足导致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度较慢。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已将廖兵强受到的政务警告处分和谭兰娟受到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归入其个人档案保存,其余6人缺失的个人工资审批表也归入个人档案保存。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安排了档案室、档案柜。

4.具体问题:个别班子成员长时间分管同样工作。如谭利广2006年9月至今任那霍镇党委委员,分管组织人事工作时间已近15年。

原因分析:用人不够规范,认为谭利广同志有丰富的组织人事工作经验,为了方便工作未及时对其轮岗。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对谭利广同志的分工进行了调整。

(六)针对“社会治理能力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多发,越级重访问题严重。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底止那霍镇到区级及以上信访部门信访146宗(次)共337人,其中国、省级信访共66宗(次)共182人,重复访共33宗(次)47人。

原因分析: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意识未得到充分强化,宣传信访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广泛,包案覆盖不够全面,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调处能力有所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越级重访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解决基层越级重访问题划出“时间表”、“路线图”限时解决。二是对越级重访问题建立了台账,明确落实承办部门、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办案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积极宣传《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强化接访信访接待中心的职能,规范领导接访。

2.具体问题:包案调处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领导包案覆盖不全。个别群众属重复信访,但《关于印发〈那霍镇领导干部包案安排(2019年共6期、2020年共3期)〉的通知》无相关案件记录。如群众暨有安与东山村委会合同纠纷案、白叶山村村长反映云湛高速征地遗留问题等案件。二是镇领导班子包案责任不落实。部分班子成员对所包案件组织调处缺位,案件包而不办,如2020年3期包案共25宗,至巡察结束,息诉罢访的仅有2宗,办结率8%。三是调处效果不佳。那霍镇对信访案件进行调解办理,完成信访答复,向上级建议信访了结案件,但不能令信访群众息诉罢访。如三渡青田村刘茂裕的女儿被打案,那霍派出所对涉案人员行政拘留后,那霍镇维稳办对案件进行调解答复,但未能做到案结事了。

原因分析:思想认识不足,领导包案责任机制不够完善,领导下访基层不多,责任不落实到位,调处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领导包案的范围,包括主管范围和属地管理范围内重要群体性和突发性信访案件、属我镇调处的重要信访案件、赴京上访案件中属我镇协调的重要信访案件、信访办接访的重要信访案件、其他需包案的信访案件。二是健全了领导包案责任机制,针对信访突出问题,镇信访联席会议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要求和办结时限,各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对照所负责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案领导要坚持“一包到底”,做到“三包一保”,即“包案件、包查办、包落实、保稳定”。三是建立镇政府班子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限期未办结信访问题包案领导每季度向镇政府班子会议说明包案办理信访工作情况。四是实施领导下访基层,镇驻村领导坚持每月到各村(居)下访一次,集中解决涉及本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对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件,简单问题当场办结,一般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疑难杂症问题在2个月内办结,确保初信初访办结率95%以上。五是2020年3期包案25宗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3.具体问题:调处工作协调联动不足。一是内外不协调。从谈话了解,外出调处案件人员与内勤人员沟通不够,部分案件的调处结果和数据更新不及时。二是部门协调通报反馈衔接脱节。走访维稳办,没有提供部门联席会议记录。案件办不办、哪个部门主办、办成什么样没有专人跟踪。

原因分析:工作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负责外出调处案件人员与内勤人员沟通联系不够顺畅。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到主动报综治办主任、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阅示并作出批示意见及建议后及时交办。二是负责外出调处案件人员主动与内勤人员联系,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案件的调处情况,便于及时更新数据。三是将信访内容进行分类,具体涉及哪个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由记录员做好联席会议记录。四是案件做到及时交办并告知办理时间节点,告知承办单位并及时将调处结果反馈给综治办内勤人员。

(七)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环保问题整治力度不够。查阅市政平台(12345热线)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反映那霍镇辖区环境问题共有36宗,主要是猪场排污和部分小型手工厂排污、噪音等问题。经实地走访部分自然村,发现村边中小型养猪场较多,部分养猪场未有完善设施处理“三废”排放,养猪场周边臭味较浓、污水可见;设在居民区加工厂烟尘和噪音较大。那霍镇对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未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问题整改成效不理想。

原因分析:环保工作行动上抓得不细、不深,整改不够有力,对环保问题作深层次的分析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辖区内的部分未完善设施处理“三废”排放的养猪场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实行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养猪场坚决进行查处,同时对非禁养区的养猪场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其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养猪场必须完善储粪池、沼气池、三级化粪池等,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实现干湿分离和雨污分流,定时清洁养殖场,保持养猪场的干燥卫生,减少臭味的散播。三是加强了对辖区内加工厂的监管,要求居民区内的加工厂严格控制作息时间,严禁加工厂在休息时间内发出噪音影响周边居民,同时建议加工厂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和改善作业方式,降低噪音的影响。

2.具体问题: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大。一是农村“三清三拆”未彻底。经走访发现那霍镇农村无人居住危房未完全拆除。部分群众为了规避该拆的危房、猪栏被拆除,擅自加盖铁棚顶,但泥砖墙没有改造或拆除,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水石村委会旁边、三渡村委325国道旁、马路村等均存在此类现象。二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短板明显。那霍镇部分村垃圾收集点垃圾乱丢乱放,非省定贫困村水质净化站建设缓慢,村中柴木、杂物乱堆放,家禽未真正圈养。如马路村委上寨村路边还存在成堆垃圾,仍需加大力度清理整治。

原因分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思考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个别遗漏黑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清三拆”死角盲角进行全面核查,建立了未彻底完成情况台账清单,已对照台账逐项整改完成。二是按要求拆除了排查出来的废旧猪牛栏、露天厕所茅房等危旧建筑,对于确实仍有用途暂时无法拆除的,要求村民改造泥砖墙,加固和美化墙体,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健全和完善垃圾收运制度,全面实现了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同时强化村级保洁员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丢乱放的问题。五是合理规划非省定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设计建设方案,等资金到位马上开展建设工作。六是加大宣传,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把家禽圈养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圈养禽畜,以此强化禽畜管理,进一步推进家禽圈养。

3.具体问题:社会救助错保漏保情况严重。经巡察发现,那霍镇存在识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过程未认真履行职责,动态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镇村脱节等问题,造成错保、漏保现象突出。一是错保现象严重。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涉及错保共32户。如东山村苏金生,其儿子苏全在服刑期间仍领取低保金,从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共领低保金7675元。二是漏保较多,未做到应保尽保。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共有19户符合低保或特困生活补助申领条件。如洋坑村华英的儿子死亡,儿媳下落不明,其两孙女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保障范围而未纳入。

原因分析: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认识不够深刻,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动态管理不规范,镇村脱节,导致出现个别错保、漏保现象。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驻村干部和各村“两委”干部在2020年12月23日前对错保漏保的人员家庭情况重新进行全面核查。二是错保核查处理结果为4户符合条件,19户已经取消,8户进行了调整,3户因生活困难无法追缴。三是漏保核查处理结果为新增2户,办理中10户,6户不符合应保条件。

4.具体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实。巡察发现,农村危房改造实际面积与验收数据不相符。如三渡村刘德绍实际改造了房屋天面121平方米,没有重建,门窗破损严重。但该户以D级危房申领补助,且《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建设项目验收表》记录“改造面积为54平方米,门窗安全性完好和观感合格”。又如三渡村贫困户梁焕信、曹信坚,实际改造面积分别为34.77平方米、22.54平方米,两户功能分区均不达标,且梁焕信家人均面积不足13平方米。而梁焕信、曹信坚《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和《建设项目验收表》记录改造面积分别为54平方米、28平方米,且功能分区齐全,明显与实际不相符。

原因分析:工作不够仔细,思想不够重视,未能完全根据危改户实际情况进行整改,验收时测量存在误差。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危房改造问题,已组织干部到现场对危改户开展排查分析工作,核实危改户信息,查找了出现数据不匹配的地方。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联系实际,结合危改户实际家庭情况和危改户意愿,已按危房改造的标准对刘德绍、梁焕信、曹信坚的房屋进行了改造。

5.具体问题:“两违”管控不够到位。那霍镇“两违”日常巡查工作不严不细,查控力度偏软,对农田违建拆除不彻底、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震慑力。市、区查违办2017年至2020年暗访那霍镇,共有疑似违建9宗,建筑面积1625.5平方米,实际违建7宗1521.5平方米;国土部门2017年至2019年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29宗,实际立案的17宗,涉及耕地违建10宗共4.51亩,以上违建均已封顶,只有国土部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均未果。如市查违办暗访反馈发现水石村肖某在乡道边不足5米处的农田上违建铁棚98平方米,但至巡察结束未组织拆除。又如水石德径村肖某文在农田上违建房屋127平方米,在投诉不断的情况下,那霍镇在2020年3月17日发出停工通知,并组织部分拆除,但仍于5月底建成两层楼房。

原因分析:管片网格化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未形成对违建现象的强有力震慑力。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至2020年暗访发现的7宗(包括水石村肖某、水石德径村肖某文)违建,有4宗已经完善报建手续,1宗于2020年12月9日依法拆除,2宗发出停工通知书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二是2017年至2020年土地矿产违法图斑30宗,其中立案处罚16宗,复耕复绿7宗,签订三方协议3宗,实地未变化3宗,立案整改中1宗。三是进一步加强了那霍镇镇村规划建设和查违、控违、拆违机制,落实管片网格化责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那霍镇镇村规划建设和查违、控违、拆违机制工作方案》,完善了日常巡查制度。四是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坚持“零容忍”的态势,对非法占用耕地,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及时制定拆除方案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决不手软,形成对违建现象的震慑力。

电话0668-5730086;邮政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府前路一号;电子邮箱:nh5730086@163.com。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http://www.dianbai.gov.cn/ywdt/bmdt/content/post_880781.html
 
之前我单位头被检举有意识形态问题,巡视组和纪委也只是叫他出一个整改报告就完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权的一点点失职都会给群众带来莫大伤害。这种整改,不痛不痒。
随便摘录些来说:
1.3名镇班子成员调研主题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与网络上已有的调研报告雷同,涉嫌抄袭。
这个放在大学教授上会怎么处理?
2.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涉嫌造假。经查阅,发现那霍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17年、2018年与2019年党委负责人签名笔迹不一样。
这是明显造假了吧?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扶贫资金划拨会议记录涉嫌补写。经查阅那霍镇2017年7月至12月党委会议记录,共发现8次记录是新粘贴在会议记录簿上的(原会议记录已标记第几次党委会),且粘贴的内容均是重点项目或资金划拨的表决记录,查阅班子成员(陈技、谭利广)个人会议记录簿却无此内容记载。二是部分重大开支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如2019年12月支付招待费181974元没有党委会记录。
又是造假!
4.社会救助错保漏保情况严重。经巡察发现,那霍镇存在识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过程未认真履行职责,动态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镇村脱节等问题,造成错保、漏保现象突出。一是错保现象严重。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涉及错保共32户。如东山村苏金生,其儿子苏全在服刑期间仍领取低保金,从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共领低保金7675元。二是漏保较多,未做到应保尽保。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共有19户符合低保或特困生活补助申领条件。如洋坑村华英的儿子死亡,儿媳下落不明,其两孙女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保障范围而未纳入。
这是严重失职!难道仅整改就行了?
……

这种整改还不如不改!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权的一点点失职都会给群众带来莫大伤害。这种整改,不痛不痒。
随便摘录些来说:
1.3名镇班子成员调研主题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与网络上已有的调研报告雷同,涉嫌抄袭。
这个放在大学教授上会怎么处理?
2.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涉嫌造假。经查阅,发现那霍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17年、2018年与2019年党委负责人签名笔迹不一样。
这是明显造假了吧?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扶贫资金划拨会议记录涉嫌补写。经查阅那霍镇2017年7月至12月党委会议记录,共发现8次记录是新粘贴在会议记录簿上的(原会议记录已标记第几次党委会),且粘贴的内容均是重点项目或资金划拨的表决记录,查阅班子成员(陈技、谭利广)个人会议记录簿却无此内容记载。二是部分重大开支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如2019年12月支付招待费181974元没有党委会记录。
又是造假!
4.社会救助错保漏保情况严重。经巡察发现,那霍镇存在识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过程未认真履行职责,动态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镇村脱节等问题,造成错保、漏保现象突出。一是错保现象严重。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涉及错保共32户。如东山村苏金生,其儿子苏全在服刑期间仍领取低保金,从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共领低保金7675元。二是漏保较多,未做到应保尽保。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共有19户符合低保或特困生活补助申领条件。如洋坑村华英的儿子死亡,儿媳下落不明,其两孙女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保障范围而未纳入。
这是严重失职!难道仅整改就行了?
……

这种整改还不如不改!
一针见血,如真心整改,必须要刮骨疗伤,认识不足,认真做好工作。
 
中国的巡查基本都是会提前告知全世界,之后再去。
这他妈的巡给谁看呀?被巡查的对象孩子都结婚了,还巡查个屁。
 
中国的巡查基本都是会提前告知全世界,之后再去。
这他妈的巡给谁看呀?被巡查的对象孩子都结婚了,还巡查个屁。
此唯恐贪官不知,故大张旗鼓其事,只是做过的坏事始终是无法抹去的,
 
查出问题都不问责不追责,仅仅做个样子整改,有什么意义?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6日至7月27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那霍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17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那霍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认识

此次巡察整改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意义深远,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建设高质量落到实处的重要抓手,迅速部署,明确整改任务和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巡察组反馈的9大方面3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6项,正在整改1项,整改完成率97%。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及移交线索,已约谈5人,完成初核3件。针对此次巡察发现问题,为健全长效机制共完善或出台了涵盖干部职工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垃圾收运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镇党委没有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召开党委会89次,只有15次的“第一议题”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原因分析:制度执行的意识不够强,制度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制度监督力度不大,导致“第一议题”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方案。二是在党委会议议程安排上,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

2.具体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形式。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多数停留在学文件、听报告的形式上。部分班子成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走过场,其中吴志华、温家营、杨林广等3名镇班子成员调研主题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与网络上已有的调研报告雷同,涉嫌抄袭。

原因分析:缺乏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够主动开创多种学习形式,个别班子成员在写调研报告时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去分析存在问题和构思下一步工作措施。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集体学习研讨、辅导报告会、专题调研、个人自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的学习形式。二是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报告雷同的同志进行重写。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镇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一项重要内容。四是利用镇党校,对基层党员进行培训。

(二)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文化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经查阅,那霍镇于2016年耗资23.7万元建造了那霍镇文化长廊(后被区纪委改建为廉政文化宣传长廊)。经走访发现文化长廊管理间被社会人士经营士多店和用来放茶具、麻将台,长廊下摩托车乱停放、卫生状况差,旁边绿化带缺少管理,与宣传文化氛围不协调。

原因分析:对意识形态宣传阵地重视不够,缺少专人管理那霍镇文化长廊,导致管理混乱。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卫生清洁和绿化带管理,定期进行保洁清扫,定期修剪花木。二是放置了禁止停放车辆标志,安排了人员跟踪管理,杜绝摩托车停放现象。三是清理了长廊管理间的麻将台。

2.具体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实施;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个人述职报告几乎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

原因分析: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思想上够重视,认识上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各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3.具体问题:意识形态研判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民生重大舆情事件敏感性不强,风险评估不足,未能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处置失当,产生不良影响。如应对广东电视台2019年11月14日曝光那霍镇垃圾堆放点自燃事件和2020年1月8日曝光那霍镇谢观仁厚垌陂头被毁致农田减产的事件处置不当。

原因分析:执行意识形态研判制度的意识不够强,分析研判、回应、处置重大舆情事件能力水平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那霍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分区包干责任制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的包干责任区和责任人。二是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舆情分析研判处置机制。三是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隐患的排查,加强全镇舆情处置指导,做好舆情疏导,积极配合区网信部门加强对网络信息管控,加强舆情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及时协调处置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一是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较多。那霍镇2017年1月至2020年8月共有48人次(有5人各2次)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其中镇干部(含镇直机关)16人次(镇党政班子成员5人次),村干部27人次(村支部书记9人次),其他党员5人次。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涉嫌造假。经查阅,发现那霍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17年、2018年与2019年党委负责人签名笔迹不一样。三是镇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不齐全。

原因分析:镇党委平时对镇干部监督教育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严实。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8日下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坚持每个季度向党委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0年第四季度的专题汇报会已于12月28日上午召开。三是按同级党委监督的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对平时业务工作自查自纠并理论联系实际,做到不搞敷衍、不走形式。

2.具体问题:“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扶贫资金划拨会议记录涉嫌补写。经查阅那霍镇2017年7月至12月党委会议记录,共发现8次记录是新粘贴在会议记录簿上的(原会议记录已标记第几次党委会),且粘贴的内容均是重点项目或资金划拨的表决记录,查阅班子成员(陈技、谭利广)个人会议记录簿却无此内容记载。二是部分重大开支未经集体研究决定。如2019年12月支付招待费181974元没有党委会记录。

原因分析: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办法不完善,制度落实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办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在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坚决坚持做到了执行“逐一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了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表态、如实记录的要求。

(四)针对“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不规范。一是个别机关支部党员人数过多。如那霍镇直机关、中心学校党支部党员人数分别为119人、140人,不利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需优化组织设置。二是工商所、财政所、炜贤车业三个党支部设支委委员均是3名,但书记、副书记的配备超过委员的半数,不符合规定。

原因分析:对党建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够有力,个别党支部人员配备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关于成立中共茂名市电白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文件精神,于2020年7月20日将中心学校党支部划归区委教育工委统一管理。二是2020年6月18日成立了那霍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将镇直机关党支部内的30名年轻党员转移至青年人才党支部管理。三是那霍镇党委于2020年6月15日发出《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的通知》,任期已满的工商所、财政所、炜贤车业党支部在2020年12月30日前进行了换届,换届后三个党支部均只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2.具体问题: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缺失。巡察期间,供销社党支部无法提供近三年组织生活记录簿。经分别与镇党委委员谭利广、供销社党支部书记廖强才谈话了解,该支部组织阵地建设自2015年来已名存实亡,支部组织生活没有正常开展。

原因分析:那霍镇供销社由于2015年破产,党员居住分散,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难,党支部建设和党建工作滞后。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那霍镇供销社党支部提出撤销党支部申请,那霍镇供销社党支部按照有关程序于2020年7月27日完成所有撤销手续。

3.具体问题:部分党支部发展党员不够严谨。一是茶山村党支部2018年7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吸收刘利萍、蓝莹为预备党员,应到会党员82名,实到会党员44名,两人得赞成票数均是40票,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二是石龙村党支部党员钟锦新2016年11月写的入党申请书内容有党的十九大才提出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原因分析:对各党支部的业务培训不够,对发展党员的把关不够严谨。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8日组织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强化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业务上的指导和管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程序。二是已按程序取消茶山村党支部刘利萍、蓝莹以及石龙村党支部钟锦新的党员资格。三是举一反三,总结茶山村、石龙村党支部的问题,在其他党支部中进行对照检查,加强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练掌握发展党员业务,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把关好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

4.具体问题:部分党员交纳党费意识尚需提升。巡察发现,那霍中学党支部、那霍中心学校党支部共有95名党员在2017年至2019年不按标准交纳党费,巡察期间经镇组织部门催缴后,已足额补交27141元。

原因分析: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未能及时督促党员补交党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那霍中学和那霍中心学校已足额补交党费27141元。二是加强了对各党支部党费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及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杜绝了党员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现象。

(五)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肃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中层岗位空缺较多。那霍镇中层职位共空缺19名,占中层职数的40.4%,其中内设机构正股职数14名,实配9名,副股职数16名,实配11名;镇下属事业单位正股职数9名,实配2名,副股职数8名,实配6名。

原因分析: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思考,未及时配置。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已配备正股1名、副股1名,其余空缺的职位已通过党委会议确定人选,并在编制系统进行调整。二是加快办理符合条件干部的晋升手续。

2.具体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7年3月23日镇党委会研究通过4名中层干部职务任免事宜,于2017年3月24日才发出征求那霍派出所意见的函。

原因分析: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业务学习不足,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业务学习,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组织组织人事办公室人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依法依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以点带面,抓重点、攻难点,克弱点,杜绝不规范的情况出现。

3.具体问题: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仍未完成。二是部分干部档案材料缺失。抽查10名干部个人档案,8名干部存在档案材料缺失情况。如2019年12月20日廖兵强受到政务警告、谭兰娟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均未放入其个人档案。

原因分析:没有充分认识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人力不足导致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度较慢。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已将廖兵强受到的政务警告处分和谭兰娟受到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归入其个人档案保存,其余6人缺失的个人工资审批表也归入个人档案保存。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安排了档案室、档案柜。

4.具体问题:个别班子成员长时间分管同样工作。如谭利广2006年9月至今任那霍镇党委委员,分管组织人事工作时间已近15年。

原因分析:用人不够规范,认为谭利广同志有丰富的组织人事工作经验,为了方便工作未及时对其轮岗。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对谭利广同志的分工进行了调整。

(六)针对“社会治理能力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多发,越级重访问题严重。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底止那霍镇到区级及以上信访部门信访146宗(次)共337人,其中国、省级信访共66宗(次)共182人,重复访共33宗(次)47人。

原因分析: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意识未得到充分强化,宣传信访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广泛,包案覆盖不够全面,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调处能力有所欠缺。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越级重访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解决基层越级重访问题划出“时间表”、“路线图”限时解决。二是对越级重访问题建立了台账,明确落实承办部门、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办案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积极宣传《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强化接访信访接待中心的职能,规范领导接访。

2.具体问题:包案调处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领导包案覆盖不全。个别群众属重复信访,但《关于印发〈那霍镇领导干部包案安排(2019年共6期、2020年共3期)〉的通知》无相关案件记录。如群众暨有安与东山村委会合同纠纷案、白叶山村村长反映云湛高速征地遗留问题等案件。二是镇领导班子包案责任不落实。部分班子成员对所包案件组织调处缺位,案件包而不办,如2020年3期包案共25宗,至巡察结束,息诉罢访的仅有2宗,办结率8%。三是调处效果不佳。那霍镇对信访案件进行调解办理,完成信访答复,向上级建议信访了结案件,但不能令信访群众息诉罢访。如三渡青田村刘茂裕的女儿被打案,那霍派出所对涉案人员行政拘留后,那霍镇维稳办对案件进行调解答复,但未能做到案结事了。

原因分析:思想认识不足,领导包案责任机制不够完善,领导下访基层不多,责任不落实到位,调处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领导包案的范围,包括主管范围和属地管理范围内重要群体性和突发性信访案件、属我镇调处的重要信访案件、赴京上访案件中属我镇协调的重要信访案件、信访办接访的重要信访案件、其他需包案的信访案件。二是健全了领导包案责任机制,针对信访突出问题,镇信访联席会议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要求和办结时限,各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对照所负责的信访突出问题,包案领导要坚持“一包到底”,做到“三包一保”,即“包案件、包查办、包落实、保稳定”。三是建立镇政府班子会议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制度,限期未办结信访问题包案领导每季度向镇政府班子会议说明包案办理信访工作情况。四是实施领导下访基层,镇驻村领导坚持每月到各村(居)下访一次,集中解决涉及本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对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件,简单问题当场办结,一般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重点疑难杂症问题在2个月内办结,确保初信初访办结率95%以上。五是2020年3期包案25宗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3.具体问题:调处工作协调联动不足。一是内外不协调。从谈话了解,外出调处案件人员与内勤人员沟通不够,部分案件的调处结果和数据更新不及时。二是部门协调通报反馈衔接脱节。走访维稳办,没有提供部门联席会议记录。案件办不办、哪个部门主办、办成什么样没有专人跟踪。

原因分析:工作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负责外出调处案件人员与内勤人员沟通联系不够顺畅。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做到主动报综治办主任、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阅示并作出批示意见及建议后及时交办。二是负责外出调处案件人员主动与内勤人员联系,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案件的调处情况,便于及时更新数据。三是将信访内容进行分类,具体涉及哪个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由记录员做好联席会议记录。四是案件做到及时交办并告知办理时间节点,告知承办单位并及时将调处结果反馈给综治办内勤人员。

(七)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具体问题:环保问题整治力度不够。查阅市政平台(12345热线)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反映那霍镇辖区环境问题共有36宗,主要是猪场排污和部分小型手工厂排污、噪音等问题。经实地走访部分自然村,发现村边中小型养猪场较多,部分养猪场未有完善设施处理“三废”排放,养猪场周边臭味较浓、污水可见;设在居民区加工厂烟尘和噪音较大。那霍镇对群众投诉的环保问题未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问题整改成效不理想。

原因分析:环保工作行动上抓得不细、不深,整改不够有力,对环保问题作深层次的分析不够。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辖区内的部分未完善设施处理“三废”排放的养猪场进行了整改。二是严格实行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养猪场坚决进行查处,同时对非禁养区的养猪场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其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养猪场必须完善储粪池、沼气池、三级化粪池等,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实现干湿分离和雨污分流,定时清洁养殖场,保持养猪场的干燥卫生,减少臭味的散播。三是加强了对辖区内加工厂的监管,要求居民区内的加工厂严格控制作息时间,严禁加工厂在休息时间内发出噪音影响周边居民,同时建议加工厂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和改善作业方式,降低噪音的影响。

2.具体问题: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大。一是农村“三清三拆”未彻底。经走访发现那霍镇农村无人居住危房未完全拆除。部分群众为了规避该拆的危房、猪栏被拆除,擅自加盖铁棚顶,但泥砖墙没有改造或拆除,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水石村委会旁边、三渡村委325国道旁、马路村等均存在此类现象。二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短板明显。那霍镇部分村垃圾收集点垃圾乱丢乱放,非省定贫困村水质净化站建设缓慢,村中柴木、杂物乱堆放,家禽未真正圈养。如马路村委上寨村路边还存在成堆垃圾,仍需加大力度清理整治。

原因分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思考得不够全面,做得不够细、不够实,存在个别遗漏黑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三清三拆”死角盲角进行全面核查,建立了未彻底完成情况台账清单,已对照台账逐项整改完成。二是按要求拆除了排查出来的废旧猪牛栏、露天厕所茅房等危旧建筑,对于确实仍有用途暂时无法拆除的,要求村民改造泥砖墙,加固和美化墙体,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健全和完善垃圾收运制度,全面实现了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卫生意识,同时强化村级保洁员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丢乱放的问题。五是合理规划非省定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池,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设计建设方案,等资金到位马上开展建设工作。六是加大宣传,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把家禽圈养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圈养禽畜,以此强化禽畜管理,进一步推进家禽圈养。

3.具体问题:社会救助错保漏保情况严重。经巡察发现,那霍镇存在识别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过程未认真履行职责,动态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镇村脱节等问题,造成错保、漏保现象突出。一是错保现象严重。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涉及错保共32户。如东山村苏金生,其儿子苏全在服刑期间仍领取低保金,从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共领低保金7675元。二是漏保较多,未做到应保尽保。被巡察的8个村(社区)共有19户符合低保或特困生活补助申领条件。如洋坑村华英的儿子死亡,儿媳下落不明,其两孙女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入保障范围而未纳入。

原因分析: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认识不够深刻,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动态管理不规范,镇村脱节,导致出现个别错保、漏保现象。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驻村干部和各村“两委”干部在2020年12月23日前对错保漏保的人员家庭情况重新进行全面核查。二是错保核查处理结果为4户符合条件,19户已经取消,8户进行了调整,3户因生活困难无法追缴。三是漏保核查处理结果为新增2户,办理中10户,6户不符合应保条件。

4.具体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失实。巡察发现,农村危房改造实际面积与验收数据不相符。如三渡村刘德绍实际改造了房屋天面121平方米,没有重建,门窗破损严重。但该户以D级危房申领补助,且《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建设项目验收表》记录“改造面积为54平方米,门窗安全性完好和观感合格”。又如三渡村贫困户梁焕信、曹信坚,实际改造面积分别为34.77平方米、22.54平方米,两户功能分区均不达标,且梁焕信家人均面积不足13平方米。而梁焕信、曹信坚《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和《建设项目验收表》记录改造面积分别为54平方米、28平方米,且功能分区齐全,明显与实际不相符。

原因分析:工作不够仔细,思想不够重视,未能完全根据危改户实际情况进行整改,验收时测量存在误差。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危房改造问题,已组织干部到现场对危改户开展排查分析工作,核实危改户信息,查找了出现数据不匹配的地方。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联系实际,结合危改户实际家庭情况和危改户意愿,已按危房改造的标准对刘德绍、梁焕信、曹信坚的房屋进行了改造。

5.具体问题:“两违”管控不够到位。那霍镇“两违”日常巡查工作不严不细,查控力度偏软,对农田违建拆除不彻底、打击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震慑力。市、区查违办2017年至2020年暗访那霍镇,共有疑似违建9宗,建筑面积1625.5平方米,实际违建7宗1521.5平方米;国土部门2017年至2019年土地矿产卫片违法图斑29宗,实际立案的17宗,涉及耕地违建10宗共4.51亩,以上违建均已封顶,只有国土部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均未果。如市查违办暗访反馈发现水石村肖某在乡道边不足5米处的农田上违建铁棚98平方米,但至巡察结束未组织拆除。又如水石德径村肖某文在农田上违建房屋127平方米,在投诉不断的情况下,那霍镇在2020年3月17日发出停工通知,并组织部分拆除,但仍于5月底建成两层楼房。

原因分析:管片网格化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未形成对违建现象的强有力震慑力。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至2020年暗访发现的7宗(包括水石村肖某、水石德径村肖某文)违建,有4宗已经完善报建手续,1宗于2020年12月9日依法拆除,2宗发出停工通知书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二是2017年至2020年土地矿产违法图斑30宗,其中立案处罚16宗,复耕复绿7宗,签订三方协议3宗,实地未变化3宗,立案整改中1宗。三是进一步加强了那霍镇镇村规划建设和查违、控违、拆违机制,落实管片网格化责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那霍镇镇村规划建设和查违、控违、拆违机制工作方案》,完善了日常巡查制度。四是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坚持“零容忍”的态势,对非法占用耕地,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及时制定拆除方案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决不手软,形成对违建现象的震慑力。

电话0668-5730086;邮政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府前路一号;电子邮箱:nh5730086@163.com。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那霍镇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http://www.dianbai.gov.cn/ywdt/bmdt/content/post_880781.html
 
题目叫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那么是不是还有下一阶段?持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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