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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新新国际事件故意杀人案离奇被“跳车窗”身亡已上人民网、法制网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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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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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庭审引人瞩目“90后”故意伤害致人坠车身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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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4-03-07 14:03:09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6日在电白县法院开庭公审在当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90后”捉人上车殴打并致受害人坠车身亡案件,制造恶劣案件的四名“90后”被押上法庭受审。

  这四名“90后”是梁国江、梁贵城、凌兴培和伍某某,其中伍某某未满18岁。公诉机关指控他们有聚众斗殴和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出,2012年10月2日凌晨2时许,梁贵城驾驶摩托车搭乘陈启达(已科刑)来到电白县水东镇21世纪ktv附近,看到杨景史驾驶摩托车搭乘陈启达的女友徐某,于是二人将杨截停。陈启达上前殴打杨,被徐某拉开后,杨景史叫来ktv的同事吴思华、梁海东、吴宝平(均已科刑)等六人。吴思华等人到后,梁贵城将摩托车防盗锁对着吴思华,当时双方在徐某的劝阻下没有发生斗殴而自行散去。吴思华、梁海东等人不服气想要报复,便驾驶摩托车追赶陈启达、梁贵城,并用防盗锁砸伤陈启达的手。

  第二天凌晨1时许,陈启达纠集梁贵城、凌兴培、伍某某、吴玉鹏和郑贵进(后二人另案处理)准备报复ktv的男子。吴思华悉知后将情况告诉工友吴宝平,并将事先准备的四条木棍藏在垃圾车里。凌晨2时许,当吴思华、梁海东等人正拉着垃圾经过水东镇倚梦阁门口时,陈启达、梁贵城、凌兴培、伍某某等六人持摩托车防盗锁冲过去,吴思华等人见状便持木棍与之相互斗殴起来。后ktv的男子返回ktv叫保安过来,陈启达、梁贵城等六人才迅速逃离现场。

  同年10月5日凌晨2时许,梁贵城、凌兴培、梁国江、伍某某伙同吴玉鹏乘坐由吴玉泉(另案处理)驾驶的一辆把车牌遮起来的白色面包车去报复ktv的员工。梁贵城等人去到ktv附近时,发现几名ktv的员工正拉着垃圾往电白县人民医院后门方向,于是,吴玉鹏持一条伸缩棍、凌兴培持一条铁水管与梁贵城、梁国江、伍某某一起从车上冲下去追打ktv的员工。吴玉鹏持伸缩棍殴打被害人冯景坚(男,17岁),并和凌兴培一起将其捉上面包车,梁贵城、梁国江、伍某某等人继续去追打其他几名男子。因没有追上便陆续回来,期间,梁国江在地上捡到一条伸缩棍,梁贵城、凌兴培、梁国江、伍某某等人上车后打算把冯景坚拉回到茂名市茂港区高地那和村教训一下。在车上,梁贵城、凌兴培、梁国江、吴玉鹏等人逼问和殴打冯景坚的头部、背部等部位。致使冯景坚从车上坠下水东镇桥南路边。经送电白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冯景坚于同年10月12日死亡。

  检察官在法庭上掷地有声指控梁贵城、凌兴培、梁国江、伍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梁贵城、凌兴培、伍某某还成帮结伙在公共场所互相斗殴,破坏公共秩序,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庭审中,被害人冯景坚的父亲冯立伟还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其诉讼请求包括依法加重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判令各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人死亡赔偿金604534.2元等;判令各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人精神损失赔偿金10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梁贵城的辩护人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德认为控方认定事实错误,把罪名定错了,案件中几位被告人的行为应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其他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予以认同。

  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清龙则在法庭上指出,这些被告人在车外对被害人冯景坚残忍殴打之后,劫持上车里继续施暴,被害人与被告人无任何纠纷,甚至他们是不认识的,但被告人基于与被害人同事有过节,就随意报复他人,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其主观恶性极大,对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应依法重判。被告人明知道人的头部是生命的最要害部位,但仍以使用铁制水管和铁制伸缩棍殴打被害人头部,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依法重判。同时,不管被告人是将被害人打至休克再抛置路边,或者被害人因受到惊吓而跳窗,被告人作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侵权人,放任被害人于生死不顾,其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的故意,罪恶极大,应依法重判。

  邵清龙还指出,这些被告人不仅认罪态度差,还在庭审过程中多次翻供,梁国江甚至当庭诬指警方存在刑事逼供,可见被告人无任何悔过之意,并且连其家属们至今没有向被害人家属认错或求得谅解,以及未做出任何赔偿,希望法院依法重判。

  记者了解到,该案在2013年9月4日开庭审理,当天,被害人的大哥吴景杰在庭审中听到被告人翻供,情绪激动,拿矿泉水瓶砸被告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被法院司法拘留十五天,也导致该案中止审理,至2014年3月6日接着公开庭审,庭审进行了一天。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法制网深圳6月7日电

电白论坛:http://www.dianbaigov.com/thread-46496-1-1.html
法制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_article/content/2014-03/07/content_5339115.htm?node=5955
法治网:http://legal.gmw.cn/2014-03/07/content_10611198.htm
人民网:http://tom.legal.people.com.cn/n/2014/0307/c42510-24562112.html




(责任编辑:葛晓阳)
 
电白公安局请不要包庇害群之马,还被害人一个公正!
 
啊?不是吧?题目说的是新新国际KTV,文中却出现的是21世纪ktv
 
这世道真是、、、、?好人只有等死了。难道没有其他办法处理这事?
 
‘跳窗致死’和‘打死抛尸’, 差别可是十万八千里,这么重要的事实,怎能不搞清楚呢。奇怪。
 
普通人不容易,支持下。
 
QUOTE(极品 @ 2014年03月08日 Saturday, 11:50 PM)
‘跳窗致死’和‘打死抛尸’, 差别可是十万八千里,这么重要的事实,怎能不搞清楚呢。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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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白,你懂的!高地黑社会如今可当电白县公安局当牛用了!特别是3月6日高地黑社会叫来周边黑社会青年近二百人进行围观旁听,以此欲达到施压法院轻判的目的!
 
希望得到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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