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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荫国滥用职权、任人唯亲 (1人在浏览)

yake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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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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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香港
罗荫国一就任茂名市市委书记,提拔的直系亲属、亲戚有:
妹夫:杨铭,现任茂名市刑警支队长;
妹夫:范李刚,现任信宜市检察长,即将调任副检察长;
妹夫之弟:范李强,现任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妻弟:邹继党,现任茂名市财政局副局长;
妹:罗国华,现任茂南区劳动局局长。

尽管官方的正式调查才刚刚开始,但网友列出的这些材料,已经充分证明这位市委书记在其任职期间,典型的滥用职权、任人唯亲,这从他那么多的直系亲属均担任多个部门的领导职务便可看出。

自己走上重要领导岗位之后,居然毫不避嫌,一下子“提拔”和“重用”数位嫡系亲属担任部门要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其身上得到充分体现,难以想象这样的市委书记到底是在为谁服务?

似这样从市委书记再到市长、副市长等一锅端的,茂名并非第一个。而当一个地方的贪官越多,一把手自然是难逃干系,因为是捆绑再一条绳上的蚂蚱,所谓的利益共同体。有的是从上至下、也有的是自下而上,都是筋脉相通,某一方腐败,则整体溃烂。
兔年伊始,茂名市委书记突被广东省检察院带走接受调查,打响了广东省乃至全国反腐的第一枪!不管最终的调查结果如何,其涉嫌犯罪已是铁的事实。

究竟是受贿、买官卖官,还是涉黑或其他等,均有待官方定论。如果说之前副市长及其他局长们倒下,当地官场影响不大的话,而一个市委书记的落马,足以引发当地官场的地震!
 
茂名市市委书记一再滥用职权,干预司法,
牟取企业亿元资产的违法行为

全国人大、中纪委、最高检、国家信访局:

我们是茂名市鑫龙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龙公司)员工(共113人),现投诉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一再滥用职权,干预司法,指使华翠等抢资产,整人,枉法裁判,造成亿元企业完蛋,资产易主。具体如下:

投诉的主要事实
鑫龙公司是1995年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鑫龙公司在水东港拥有万吨级码头及相关配套设施,是茂名市三大港口企业之一,资产总额超亿元。经省、市、两级法院((2004)茂中法民三初字第24号)和(2005)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鑫龙公司为三如公司和氨纶公司共有。公司原本盈利经营,员工收入稳定,待遇得到保障。
一直以来,商人许某、谢某意图低价牟取鑫龙公司资产。2007年4月,罗荫国一就任茂名市委书记,鑫龙公司即踏上死亡之路,公司资产被枉法裁判给他人。目前,公司仍被华翠等抢占,公司已停业二年多,营业执照被吊销,拖欠我们员工工资及社保二年多。详细如下:
抢资产
2007年4月,罗荫国就任市委书记后,在常委会上指示茂名市纪委华翠“针对鑫龙公司,你们可以乱来”。通过华翠组织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派人协助,乱扣、乱抓鑫龙公司员工,扣押鑫龙公司公章及财务等所有印鉴,扣押鑫龙公司全部财务档案资料及证照,变更鑫龙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派人直接霸占鑫龙公司及相关公司。华翠等霸占鑫龙公司后,非法开支鑫龙公司资金累计800万元左右,占用鑫龙公司财物。
整人
由于鑫龙公司原董事长刘某某被罗荫国他们是为牟取鑫龙公司资产的绊脚石。2007年11月,纪委工作人员对刘某某说“有人看上了鑫龙公司资产,如果你把它交出来,你就回去上班,如果不交出来,那就害命谋财”。刘某某仅是曾任鑫龙公司董事长,依法无权动公司资产,为此,拒绝了其非法要求。随即经罗荫国批准,被“双规”。三个月后,以莫须有的“滥用职权”移送司法机关查处,2009年8月6日,由于证据不足,茂南区检察院作出茂南检刑不诉(2009)4号不起诉决定书。
然后,由于罗荫国还没有达成目的,2009年8月底,利用职权,召开茂名市五长会议,再次要求检察及公安机关要继续想方设法查办刘某某,因检察及公安机关尊重事实,依法办案,查无实据,没法立案。
但罗荫国仍不死心,2011年元旦前后,由于其任期将届满,为任内彻底达成目的,召开市党委常委会,第三次利用职务之便力主作出决定:由茂名市检察机关再次立案查处刘某某,而且要检察院一定将其移送法院起诉,并且要法院一定要判处刑罚。公然绕过司法程序,以常委会决定给刘某某定罪,其嚣张程度可见一斑。
干预司法,枉法裁判
为彻底牟取鑫龙公司资产,也为掩盖华翠等抢占鑫龙公司资产,造成企业死亡的犯罪行为,避免司法机关以及鑫龙公司股东追究其法律责任,2010年4月,在造出来的鑫龙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确权纠纷案中,根据罗荫国指示,华翠干预,华翠的老公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文松直接操作,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罔顾事实,不经法定程序,荒谬地直接将鑫龙公司股权及鑫龙公司资产均判给第三人民茂名市国资公司((2009)茂中法民二重字00001号民事判决书)。第三人茂名市国资公司既不具备鑫龙公司及股东资格,也没有对鑫龙公司有任何出资,如此无耻的判决无论如何我们都想象不出竟可以通过茂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与“河南天价过路费案”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试问还有什么法律可言。
罗荫国一系列动作最终目的是将鑫龙公司资产转给茂名市国资公司,再通过茂名市国资公司转到许某、谢某名下,从中牟利。在这需说明的是:茂名市国资公司成立以来,出了出卖国有资产外,也就没干过什么好事,茂名市港口公司资产出让就是其中一例证。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
罗荫国上任后提拔的亲属、亲戚
2007年4月,罗荫国一就任茂名市市委书记,提拔的直系亲属、亲戚有:
妹夫:杨铭,现任茂名市刑警支队长
妹夫:范李刚,现任信宜市检察长,即将调任副检察长。
妹夫之弟:范李强,现任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妻弟:邹继党,现任茂名市财政局副局长。
妹:罗国华,现任茂南区劳动局局长。

罗荫国任内已被查处的官员
罗荫国自任市委书记至今,落马官员有:茂名市副市长杨光亮、陈亚春、市公安局局长、刑侦支队长、市国土局正、副局长、茂港区公安局长、茂港区法院院长等,涉及的问题有受贿、买官卖官、涉黑、官商勾结等。对于此种情况的发生,作为茂名市第一把手,无论如何难辞其咎。

我们投诉的原因
原因一:由于鑫龙公司被抢,造成公司已经停产两年多,目前,公司仍被他们霸占,并拖欠我们工资及社保,总额达400万元。不仅如此,我们还无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我们既没工资,也没法另外就业。
原因二:我们自2008年底开始投诉华翠滥用职权,霸占企业,造成企业停产,损失超3000万元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罗荫国的包庇,至今投诉石沉大海。
原因三:这种情况的发生,归根到底是由于罗荫国滥用职权,协助他人想牟取鑫龙公司资产所造成。

我们的诉求
罗荫国作为一个地级市党委书记,如果任由其滥用职权,胡作非为,要建设和谐茂名,无异于缘木求鱼。庆父不死,鲁南未除,为还茂名一片净土。特向上级领导举报其罔顾法纪,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请求对其违法行为给予查处。

投诉人(签字):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哎,任几个亲人,也是不奇怪的事。
你要是当了市长,你肯定有几个亲人也跟着当其它官的。
 
QUOTE(架桥铺路 @ 2011年02月12日 Saturday, 04:46 PM)
哎,任几个亲人,也是不奇怪的事。
你要是当了市长,你肯定有几个亲人也跟着当其它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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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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