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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珠海国耻日买春事件真相
――美艳珠海:谁把青春献给“鬼子”?
■ 文 唐朝
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正在侵略中华大好河山,无数同胞姐妹正在遭受日本侵略者的肆意蹂躏和践踏……
2003年9月16――18日,一个日本“旅游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与近300多名中国“小姐”进行“联欢”,其中“鬼子”嫖宿了185名“小姐”。今天我们之所以将整个事件彻底曝光,就是希望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志气,中华民族有骨气!让世界尊重中国、尊重中国人!
“买春妓旅团”
2003年3月,日籍公民广边功(另案处理,国际刑警组织已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首次和私营企业――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营销部的王某进行了电话联络,就日本幸辉株式会社在珠海进行企业表彰活动的议事日程和相关细节进行了沟通,后因中国国内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而推迟。
2003年8月,“非典疫情”警报全面解除后,广边功再次和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营销部副经理刘雪晶进行了电话联络,希望刘雪晶9月中旬在珠海为该会社安排一个300人左右的企业表彰活动。8月27日,日本幸辉株式会社成员广边功、高桥俊至(日籍,另案处理,国际刑警组织已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福永孝治(日籍,另案处理,国际刑警组织已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秘密来到珠海,3人潜伏在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8月28日,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和刘雪晶在该酒店大堂接上头,就该企业在珠海表彰活动的有关安排事项进一步密谈。在密谈过程中,广边功提出让刘雪晶为来珠海参加表彰活动的人员,寻找500名至600名“三陪小姐”,如果客人满意,就在酒店嫖宿,刘雪晶当时就断然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当晚,刘雪晶向其分管领导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总经理助理叶翔汇报了上午发生的事情,叶翔认为这是一次捞取好处的大好时机,便再三劝说刘雪晶答应广边功的要求,刘雪晶也不想和上司的关系搞得太僵,最后表示了同意。利欲熏心的叶翔迅速来到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金色年华歌舞厅,叶翔和金色年华歌舞厅的“妈咪”明珠(花名:明红传)就此事进行了磋商,并明确了由明红传负责联络能提供嫖宿的“三陪小姐”,叶翔答应从每名卖淫妇女的所得中抽取100元作为明红传的小费。8月29日,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秘密磋商了对“三陪小姐”的要求,以及嫖宿相关等事宜。明红传随即和另外一位“妈咪”张军英紧锣密鼓地开始大规模物色人选,并责成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等“妈咪”迅速联络“三陪小姐”。在明珠(花名:明红传)等人忙着找“三陪小姐”期间,叶翔多次向明红传询问落实“三陪小姐”的情况,并敦促其必须尽快落实到位。2003年9月10日,广边功给刘雪晶发了3份传真件,在传真件上除明确了活动行程外,还明确了嫖宿价格及嫖宿时的注意事项。刘雪晶收到传真件后,将其拿到叶翔办公室让叶看,并将其内容翻译后告知叶翔。
日本的女性团体“亚洲21资料中心”负责人透露,日本旅行社在70年代初期便开始以嫖妓为号召,吸引男性顾客,这类嫖妓旅行团通称“妓旅团”,专门到韩国,台湾嫖妓。这样的行为一度遭受韩国女性团体的抗议,在日本报纸上刊登很大的广告,禁止日本组团到韩国买春。可是,日本的集体嫖妓行为一直都是死性不改,有一些出版社还出版图文并茂的买春手册。日本幸辉株式会社是一家专门从事综合性住宅修缮设计与施工的日本建筑企业,公司本部设在大阪府吹田市,并在东京和土奇玉县设有事务所。该公司现有员工达380人,此次参加珠海旅行的全部为男性职工,共288人。
春光乍现
2003年 9月14日,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等先期抵达珠海筹备表彰活动。9月15日晚,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伙同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在珠海好彩渔港酒家(原南岗海鲜酒楼)吃饭时密谋:表彰活动结束时,该会社成员如何选择嫖宿的“三陪小姐”及进入客房的方式、统一收取嫖资等事宜。
9月16日下午6点左右,会社一行288人(均为男性)入境后,即到珠海粤海酒店(属港资独资经营企业)举行表彰会。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明红传、张军英通知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等人,将临时召集起来的300多名“三陪小姐”带到珠海粤海酒店三楼丽晶厅外等候。其中,50余人系周艳、胡静在阿里山俱乐部召集;40余人系叶雪敏在阿里山俱乐部召集;40余人系曾令莉在维也纳夜总会召集;20余人系阎群、房银环在中国城卡拉OK召集;20余人系曹晓岚、赵英梅在中天酒店星际夜总会召集;20余人系黄颖在维也纳夜总会召集;10余人系李海英在银都酒店丰韵歌舞厅召集。当晚约9时左右,日本人举行的表彰仪式结束后,两辆旅游大巴带着大批日本男子和中国“三陪小姐”来到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自助晚宴开始,该会社主持人宣布“三陪小姐”进场,300多名“三陪小姐”分两路在音乐伴奏下,进入宴会现场。进场的“三陪小姐”分别坐到该社成员身边的餐位上,边吃边供这些人挑选。日本会社的主持人在会上说明:嫖娼一次800元人民币,嫖宿一夜1200元人民币,卖淫小姐进客房时要与该会社嫖娼的成员分开走。期间,张军英根据前述商定的方案宣布:“三陪小姐”被选中嫖宿后,将嫖客的房卡纸袋拿至各自的召集人处登记,并由召集人再拿到明红传、张军英处登记,以便事后结算、分发嫖资。明红传还通过刘雪晶告诉广边功等人,将嫖资统一收取。该会社主持人即要求嫖客将嫖资统一交至该会社的收款人处。在场的翻译当即退场抗议,并质问餐厅负责人,但餐厅负责人嚷道:“你们没资格冲我生气!”当晚9时多,翻译再给旅行社打电话,并与日本领队理论。零时30分的时候,酒店7楼电梯里面挤着一些日本年轻男子和中国“小姐”。在电梯里,这些男女不断相互调笑、耍轻薄。那些日本男子竟然还把手伸到中国“小姐”的衣服中乱摸。灌入耳中的声音先是让人烦乱,继而让人感到愤怒,最后是排山倒海般的耻辱袭来。
酒店电梯间和一楼大堂的面积都很大,挤满了日本男子和中国“小姐”。粗略估计,日本人至少有300人,中国“小姐”有200人。日本人都很年轻,很多人稚气未脱,中国“小姐”都是二十岁的样子。他们分批上上下下,酒店的8部电梯整整拉了一个小时还没有拉完。整个酒店的13楼到18楼的房间大部分都是他们包下的。其中13楼和15楼人最多,淫乐也最疯狂。楼层里、走廊里到处都是肆无忌惮的淫乐声。有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两个日本人和几个中国“小姐”正在淫乱,场面不堪入目。实在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从表情上看,那些“小姐”不但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所表现出的是在极度刺激、亢奋下的呻吟。那时候,每一个正直、善良的中国人的心在滴血。那些声音是野兽才能发出的,没有丝毫人性。直到凌晨4时,这些已经丧尽廉耻的中国“小姐”才陆续离开酒店。酒店大堂里高高地悬挂着分外刺目的“庆祝日本幸辉株式会社成立15周年”字样的牌子。
2003年9月16日入住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的济南高女士,来参加电信系统的一个评审会。高女士说,此次会议在13层订了6个房间,16日他们突然接到通知,酒店要求他们更换房间。高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当时都很不理解,住得好好的,不知为何换房。酒店方面也没有作过多解释,只是称有一批日本客人要住店,因此需要腾地方。”由于不了解背景,高女士他们只当是酒店崇洋媚外,虽然气愤也没有办法。最后拗不过酒店,高女士和同事的6个房间被迫全部换到了17层。16日深夜,高女士和同事回来,发现酒店大厅里多了一些显得流里流气的日本人,高女士说,日本人要赶走我们,现在想来显然是要住到相邻的楼层,以方便进行嫖娼活动。而酒店为了接待这些嫖娼的日本人,居然要求同样住店的中国客人换房间,这种做法实在让人寒心。
17日下午,日本人开始在酒店大堂合影。经确认他们是一个团体。4个年轻的日本人在一起大笑,叽里咕噜不怀好意地说笑着,经过再三追问翻译,他说出了那句刺耳的翻译过来的话:“我们就是来玩中国姑娘的!”凌晨一点左右,刘雪晶在酒店向高桥俊至收取了嫖资约人民币20余万元,并拿到叶翔的办公室;后又以“坐台费”为名,由刘雪晶向高桥俊至收取赃款人民币9万余元。叶翔从中抽取了人民币6万元,并将其中3万元分给了刘雪晶,自己分得人民币3万元。其余的嫖资交给明红传、张军英带走。当晚,在酒店1009房,明红传、张军英从嫖资中抽取人民币9.9万元,其中,明红传分得人民币8.9万元,张军英分得人民币1万元。随后,明红传、张军英将剩余的嫖资分发给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黄颖、李海英等召集人,由她们统一领取后再分发给卖淫小姐。其中,周艳、胡静领取赃款人民币3.3万元;叶雪敏领取赃款人民币2.6万元;曾令莉领取赃款人民币2.62万元;阎群、房银环领取赃款人民币1.62万元;曹晓岚、赵英梅领取赃款人民币2万余元;黄颖领取赃款人民币1.34万元;李海英领取赃款人民币1万余元。18日的早餐大厅里,还有日本人和中国“小姐”边吃饭边搂抱调笑。18日下午,日本人已经离开了酒店。
绝不放过你!
2003年9月18日,住在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前来参加一个医疗会议的赵广泉在目睹了这一丑闻后,马上找到酒店一位姓陈的副总经理进行交涉,该副总竟然说:“我们都是做生意的,来的都是客,我们能怎么办?”赵先生又通过114查号台查到珠海市政府的电话,他打过去说有人在酒店嫖妓,接线人却质问他“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嫖妓?你看到他们嫖了吗?”为此,赵先生气得跟那端接电话的人吵了起来。
事件引起了广东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2003年9月26日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查此案。广东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已于9月26日亲自率队前往珠海调查,有关调查人员当天就封存了事发酒店的监控录相,并控制了部分有关员工。但是因涉事人数太多,而媒体又报道在前,因此,尽管警方数日来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打击等地毯式的搜索,仍然有约200多名小姐逃出了警方的视线。9月26日下午,珠海已云集了大批海内外媒体记者,希望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在珠海市委宣传部,记者们发现这里的办公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据说都是各地记者要求前来采访的。珠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副部长高德民说,26日珠海市委市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当天市领导已率小组进驻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9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就日本人在粤集体嫖娼事件发表声明:这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违法案件。中方有关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并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外国公民来华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我们希望日本政府在这方面加强对本国国民的教育。28日,涉嫌组织珠海卖淫的一名主要头目在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落网。29日,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有关负责人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官员,就9月16日一个日本旅行团在珠海涉嫌集体嫖娼事向日方提出交涉。中方指出,这起性质恶劣的违法事件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严重损害了日本的国际形象,中方对日方人员的上述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希日方教育本国来华公民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加强道德约束,不做违法和有损两国人民感情的事。日方官员对该事件的发生表示遗憾,允向国内报告中方立场,并称日本公民来华旅游理所当然应遵守中方法律,希此事不要对中日友好关系产生负面影响。9月30日,日本外相川口顺子在9月30日上午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就日本旅行团在中国广东省集体嫖娼的报道表示非常遗憾:“如果事件属实,认为事件伤害女性尊严,此行为至少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而作为比法律问题更为根本的问题,到国外去做伤害女性尊严的行为令人非常遗憾。”川口顺子同时表示,日本仍未查明是否如报道所说的有日本旅行团在珠海的酒店嫖妓达500人之多。川口顺子表明了对于此次事件的不快,还表示要详细了解事件实情。10月3日上午,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召见日本驻华大使阿南惟茂,就最近在珠海发生的日本人涉嫌集体嫖娼事件指出,这一事件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愤慨,希望日方对本国公民加强教育,在海外增强守法意识,维护日本的形象。
日本人珠海嫖娼事件不仅激起中国人的愤慨,也引起日本国民的强烈谴责。日本网民把此事斥之为“日本之耻、大阪之耻”。10月9日,日本网民在幸辉公司的网页上发布帖文,指出“仅凭清一色男员工参加的旅行活动,就可看出除了去买春取乐的目的外,没有任何理由选择珠海,这是幸辉公司逃脱不掉、也掩盖不了的事实”。还有日本网民指这宗丑闻是“日本之耻、大阪和吹田市之耻,也是建筑公司之耻”。10月11日,更有网民在该公司网页上写道:“事件后没有丝毫的反省,太不像话了。垃圾公司从大阪滚出去!”也有日本人呼吁对这样的公司应给予停止营业的处分。面对社会压力和批评,幸辉公司不得不仓皇关闭了其公司的网站。10月10日,珠海警方前往鄂州市公安局,请求协助抓捕“9・16”案件又一重要涉案嫌疑人廖某。(廖某:女,40岁,湖北省黄冈市人,现住珠海市粤海中路2352号)是“9・16”案件的主要组织、参与者之一,案发后逃离珠海,现可能躲藏在黄冈、鄂州一带。接到珠海警方协办案件请求后,鄂州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对廖某的活动动向进行侦查,经过三昼夜连续奋战,终于发现廖某躲藏在鄂州市明堂路建行宿舍。13日,侦查人员确认廖某身份、行踪后,冲入明堂路建行宿舍成功抓获“9・16”珠海特大组织、介绍卖淫案重要涉案嫌疑人廖某。14日,鄂州警方将廖某移交珠海警方。最先向媒体举报“买春案”的第一人――郑州药商赵广泉为了防止意外,已经更换了手机号码。
日本人到广东珠海集体买春事件未受到日本当局的重视,日本色情晚报《夕刊富士》独家采访了组团到珠海嫖妓的大阪建筑公司,使这一宗让中国民众愤怒的事件得到证实,还报道说:“这次组团到珠海的公司职员在业绩上表现特佳,不管是在工作上或在玩女人上,都是全力以赴……”该公司老板在受访时表示:“这其实是一个‘慰安旅行’,旨在于慰劳职员……旅费由公司负担,旅行日数是3天。”公司的288名男性员工是在9月16日从日本各地的分公司出发,之后在香港会合,才前往珠海。然后集体坐车到另一家饭店举行优秀员工颁奖礼。晚上,则开了一个有200多名小姐陪坐的盛大晚宴。
现在开庭!
日本人在“国会”中心集体嫖娼案被媒体披露后,广东省和珠海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迅速将涉案的中方主要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在掌握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经检察机关批准,将叶翔、刘雪晶、明红传等上述人员宣布逮捕。珠海市检察机关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无视国法,共同组织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组织卖淫罪。其中,被告人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03年12月6日经当地公安和旅游等部门验收后,悄然开业的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近两日向自己的境内外客户发出《请柬》,称“谨订于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七时三十分(星期五)举行客户歌舞晚会”,地址定在该酒店三楼金色年华大厅。12月9日下午,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向被告人律师下发,并在12月10日在珠海中院公告栏中公告,但明确不公开审理。据了解,为了对这次庭审内容情况严格保密,法院前晚临时在法庭入口处安装了人体安全检查装置,所有到庭参加辩护的律师等人员一律要通过安检通道后才能进入法庭,移动电话、录音设备等物品一律不准带入法庭。为了避免参加庭审的律师在开庭前和外界接触,到庭参与辩护的15位律师(13名为珠海律师所律师,2名为外地律师,其中二人被指定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统一被指定在珠海市光明街原司法局办公楼前集合,统一着律师袍后,乘坐一辆中巴车前往人民东路上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据了解,这在珠海历史上是没有过的。
2003年12月12日8时30分,倍受全国人民关注的珠海集体嫖娼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审理。因涉及卖淫妇女的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由珠海中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晓军担任,陈晓军是刑法学硕士,曾担任珠海市多个重要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该案审判员的另两位法官分别为周志毅和谢志刚。为了避免本案在庭审前和庭审期间不受到来自外界及法院内部的干扰,珠海中院确定审判大楼12日、13日两天只开庭审理日本人集体嫖娼案件,其它案件全部暂停开庭审理,相关业务庭工作人员临时放假。本次庭审有国家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上级有关部门较多人员的参加。这次开庭审理的被告人依然为14人,他们分别为叶翔、刘雪晶、明珠(花名:明红传)、张军英、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为组织卖淫罪。其中第一、二被告叶翔和刘雪晶分别为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的总经理助理和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其他被告均为“妈咪”。陈姓常务副总曾被公安机关抓捕拘留,但不久后该位副总被释放。据知情的法律界人士透露,此次被公诉机关起诉的多位被告曾证实发生在国会的嫖娼案与陈姓副总有关联,但有关部门不知何故没有将陈姓副总列入审理人员名单,多位参与此次被告辩护的律师开庭前对这一情况提出了异议。另据资深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除了对日本人珠海集体嫖娼案所涉及的人员提起公诉,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外,还应按法律规定,对法人犯罪实施经济惩罚。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间,日本幸辉株式会社(简称会社)成员广边功(日本籍)与珠海市某酒店联系,计划在该酒店举行会社表彰活动,后因非典疫情而推迟。8月底,广边功与该会社的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均为日本籍)到珠海与该酒店签订了接待协议,并向酒店部门副经理、被告人刘雪晶提出届时组织“三陪女”为会社成员提供嫖宿、陪侍等服务。酒店总经理助理、被告人叶翔得知后,决定借机谋利,遂联系被告人明红传和被告人张军英,由其串联多处娱乐场所的“妈咪”,暗中网罗了一批“三陪女”。9月16日下午,会社一行200多人从珠海入境并于当晚召开表彰会后,部分成员挑选了“三陪女”并带回酒店嫖宿。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叶翔、明珠(花名:明红传)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刘雪晶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3.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军英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周艳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胡静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叶雪敏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曾令莉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阎群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曹晓岚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黄颖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海英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赵英梅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房银环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深入的调查,掌握了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确凿证据。检察机关已经对上述3人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于11月26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上述3人发出红色通缉令,我国外交部日前已经向日方提出交涉,要求日方配合中国公安机关的缉捕工作,以便将上述3人绳之以法。
哪儿卖后悔药?
宣读判决后,除房银环外,其余13人全部提起上诉。叶翔在法庭上表示,法庭对他的审理查明的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称“坚决上诉”。明红传、刘雪晶等12人随后也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要求上诉。房银环在这14名被告中,是被判得最轻的。在法庭上,司法部门指控房银环的罪行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因房银环的身份不是“妈咪”,是在其他人的指使下,在当天叫来“三陪女”,情节较轻,因此法院依法判处房银环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房银环在法庭上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也不会上诉,并在法庭上说:“谢谢法庭。”听到判决后,反应最为强烈的是案件二号人物刘雪晶。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几乎所有的被告都感到吃惊,刘雪晶竟哭起来,并大声说:“这太不公平了,我要上诉!”在刘雪晶的哭声带动下,其他几个被告人也跟着哭起来。宣判结束时,刘雪晶和叶翔并肩站在第一排,突然刘雪晶举起手打向叶翔,并大声喊:“你可害死我了!”法警赶紧上前,把刘雪晶拦住,并把叶翔拉到第二排。
经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发现珠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该案。按照责任追究的要求,该案已使当地15名官员受到牵连,珠海市公安局、旅游局(即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的上级主管部门)等多名负领导责任的官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除之前公布的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一副局长、辖区派出所所长、治安科科长被停职检查外,珠海市公安局长和另一名主管副局长也受到党纪处分。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2003年12月18日上午10点整,开始对叶翔等14名被告进行审判的,但法庭要求参与旁听的媒体记者9点20分就要到达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载有14名被告的囚车9点30分在武警的押解下驶入法院大门。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三名法官轮流宣读判决书,因判决书长达30页,三名法官整整宣读了两个多小时,到中午12点20分左右才结束。法庭宣判时的纪律也特别严格,要通过三道警戒才能进入,设在第一审判庭的法庭前,参加旁听的记者的手机、照相机和摄像机被法庭统一保管,记者只能带一支笔和几张纸参加旁听。法庭警戒人员还发给被告人家属每人一个信封,要求家属把自己身上所带的物品放进去,由法庭警戒人员统一保管后方能进入法庭参加旁听。
日本媒体2003年12月18日均对这一事件作了报道,《读卖新闻》援引中国刑法对组织卖淫的法律条款,并援引新华社的报道公布了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确凿证据。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的有关人士说,在中国过去被检举的日本嫖娼者基本上是罚款和驱逐出境,这次举动最为严厉。与此同时,《读卖新闻》记者还就此事询问了国际刑警组织指名通缉的三名罪犯所在的大阪的一家建筑公司,得到的回答是:“负责广告宣传的人外出,不能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朝日新闻》记者也采访了位于大阪的这家建筑公司,公司总务部人员说:“总裁和其他干部联络不上,请原谅,关于这件事不能发表意见。”日本共同社报道,幸辉公司近日正在接受大阪国税局的调查。据悉,该公司没有上报2002年11月之前4年约2亿日元的收入。该建筑公司通过将销售额记入账簿以外的其它户头而囤积私财,这些隐瞒的收入可能用于公司职员的娱乐费用等。大阪国税局指出该公司涉嫌做假帐和隐瞒收入,并追缴了包括加重税在内的约7500万日元的税收。日本公司一般很注意广告宣传,目的是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赢得更多的合作伙伴,每年组织旅游,本来是公司的一项福利措施,另一方面也说明公司效益较好,老板有人情味,通过这一措施可吸引优秀人才,争取更多的项目。珠海日本人嫖娼事件被曝光后,人们发现原来这家公司是一个淫窝和窝藏罪犯、藏污纳垢的场所,一向在社会上重名誉的公司谁还愿意与之合作?!
“钟馗捉鬼”
红色通缉令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国际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上了红色通缉令的人如果进入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该国应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这也就意味着,这3名日本人即使不能由日本引渡,他们的行动自由也已经受到限制,离开日本到达任何一个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他们都难逃法网。
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这3名日本人发出通缉令向世界宣告,任何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坚决铲除这一毒瘤,另外,这3名日本人自由受到了限制,因为国际刑警组织已经发出了通缉令,只要离开日本本土就会被绳之以法。就像智利前总统藤森一样,虽然因为有日本国籍,不会被引渡到智利,但他只能呆在日本当寓公,他声称要再次竞选智利总统只能是幻想,甚至为安全考虑,在日本也是深居简出。
日本对嫖娼,虽然在法律上不追究责任,但也是见不得人的事,如果被家人发现往往会众叛亲离。组织卖淫和嫖娼在日本也是违法的,大多由黑社会经营,在一般人看来,组织者属于坏人之列,只不过政府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追究。
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专业委员会主任战宁律师说,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行为,在其本国法律中可能不认定为犯罪。但是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最后被处以刑罚的,还要在中国服刑。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量刑标准应是5年以上至死刑。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新闻发言人黄星原介绍,12月17日,中方公布对“9・16”组织卖淫案的宣判结果和国际刑警组织对广边功等3人的通缉令后,日本政府将此事列入司法程序处理,但目前大使馆没有掌握到日本政府对广边功等3人进行调查的相关信息。目前两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所以,将涉案人员引渡的可能性较小。朝日新闻等日本主要媒体做了大量的报道。当天上午日本官房长官福田康夫举行记者会,就中国通缉珠海“9.16”组织卖淫案中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广边功等3名日本人一事表态称,中国已经通过外交途径要求日本协助,但“日本调查当局将基于国内法应对”。福田声称,日方难以给予中方调查协助。福田声称:“只有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是不能拘捕人员的。”日本警察厅则表示:“可以提供人物照会之类的帮助,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该犯人没有触犯日本法律的行为的话是不能展开调查的。
――美艳珠海:谁把青春献给“鬼子”?
■ 文 唐朝
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正在侵略中华大好河山,无数同胞姐妹正在遭受日本侵略者的肆意蹂躏和践踏……
2003年9月16――18日,一个日本“旅游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与近300多名中国“小姐”进行“联欢”,其中“鬼子”嫖宿了185名“小姐”。今天我们之所以将整个事件彻底曝光,就是希望每一个中国人都有志气,中华民族有骨气!让世界尊重中国、尊重中国人!
“买春妓旅团”
2003年3月,日籍公民广边功(另案处理,国际刑警组织已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首次和私营企业――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营销部的王某进行了电话联络,就日本幸辉株式会社在珠海进行企业表彰活动的议事日程和相关细节进行了沟通,后因中国国内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而推迟。
2003年8月,“非典疫情”警报全面解除后,广边功再次和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营销部副经理刘雪晶进行了电话联络,希望刘雪晶9月中旬在珠海为该会社安排一个300人左右的企业表彰活动。8月27日,日本幸辉株式会社成员广边功、高桥俊至(日籍,另案处理,国际刑警组织已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福永孝治(日籍,另案处理,国际刑警组织已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秘密来到珠海,3人潜伏在珠海市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8月28日,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和刘雪晶在该酒店大堂接上头,就该企业在珠海表彰活动的有关安排事项进一步密谈。在密谈过程中,广边功提出让刘雪晶为来珠海参加表彰活动的人员,寻找500名至600名“三陪小姐”,如果客人满意,就在酒店嫖宿,刘雪晶当时就断然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当晚,刘雪晶向其分管领导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总经理助理叶翔汇报了上午发生的事情,叶翔认为这是一次捞取好处的大好时机,便再三劝说刘雪晶答应广边功的要求,刘雪晶也不想和上司的关系搞得太僵,最后表示了同意。利欲熏心的叶翔迅速来到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金色年华歌舞厅,叶翔和金色年华歌舞厅的“妈咪”明珠(花名:明红传)就此事进行了磋商,并明确了由明红传负责联络能提供嫖宿的“三陪小姐”,叶翔答应从每名卖淫妇女的所得中抽取100元作为明红传的小费。8月29日,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秘密磋商了对“三陪小姐”的要求,以及嫖宿相关等事宜。明红传随即和另外一位“妈咪”张军英紧锣密鼓地开始大规模物色人选,并责成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等“妈咪”迅速联络“三陪小姐”。在明珠(花名:明红传)等人忙着找“三陪小姐”期间,叶翔多次向明红传询问落实“三陪小姐”的情况,并敦促其必须尽快落实到位。2003年9月10日,广边功给刘雪晶发了3份传真件,在传真件上除明确了活动行程外,还明确了嫖宿价格及嫖宿时的注意事项。刘雪晶收到传真件后,将其拿到叶翔办公室让叶看,并将其内容翻译后告知叶翔。
日本的女性团体“亚洲21资料中心”负责人透露,日本旅行社在70年代初期便开始以嫖妓为号召,吸引男性顾客,这类嫖妓旅行团通称“妓旅团”,专门到韩国,台湾嫖妓。这样的行为一度遭受韩国女性团体的抗议,在日本报纸上刊登很大的广告,禁止日本组团到韩国买春。可是,日本的集体嫖妓行为一直都是死性不改,有一些出版社还出版图文并茂的买春手册。日本幸辉株式会社是一家专门从事综合性住宅修缮设计与施工的日本建筑企业,公司本部设在大阪府吹田市,并在东京和土奇玉县设有事务所。该公司现有员工达380人,此次参加珠海旅行的全部为男性职工,共288人。
春光乍现
2003年 9月14日,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等先期抵达珠海筹备表彰活动。9月15日晚,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伙同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在珠海好彩渔港酒家(原南岗海鲜酒楼)吃饭时密谋:表彰活动结束时,该会社成员如何选择嫖宿的“三陪小姐”及进入客房的方式、统一收取嫖资等事宜。
9月16日下午6点左右,会社一行288人(均为男性)入境后,即到珠海粤海酒店(属港资独资经营企业)举行表彰会。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明红传、张军英通知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等人,将临时召集起来的300多名“三陪小姐”带到珠海粤海酒店三楼丽晶厅外等候。其中,50余人系周艳、胡静在阿里山俱乐部召集;40余人系叶雪敏在阿里山俱乐部召集;40余人系曾令莉在维也纳夜总会召集;20余人系阎群、房银环在中国城卡拉OK召集;20余人系曹晓岚、赵英梅在中天酒店星际夜总会召集;20余人系黄颖在维也纳夜总会召集;10余人系李海英在银都酒店丰韵歌舞厅召集。当晚约9时左右,日本人举行的表彰仪式结束后,两辆旅游大巴带着大批日本男子和中国“三陪小姐”来到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自助晚宴开始,该会社主持人宣布“三陪小姐”进场,300多名“三陪小姐”分两路在音乐伴奏下,进入宴会现场。进场的“三陪小姐”分别坐到该社成员身边的餐位上,边吃边供这些人挑选。日本会社的主持人在会上说明:嫖娼一次800元人民币,嫖宿一夜1200元人民币,卖淫小姐进客房时要与该会社嫖娼的成员分开走。期间,张军英根据前述商定的方案宣布:“三陪小姐”被选中嫖宿后,将嫖客的房卡纸袋拿至各自的召集人处登记,并由召集人再拿到明红传、张军英处登记,以便事后结算、分发嫖资。明红传还通过刘雪晶告诉广边功等人,将嫖资统一收取。该会社主持人即要求嫖客将嫖资统一交至该会社的收款人处。在场的翻译当即退场抗议,并质问餐厅负责人,但餐厅负责人嚷道:“你们没资格冲我生气!”当晚9时多,翻译再给旅行社打电话,并与日本领队理论。零时30分的时候,酒店7楼电梯里面挤着一些日本年轻男子和中国“小姐”。在电梯里,这些男女不断相互调笑、耍轻薄。那些日本男子竟然还把手伸到中国“小姐”的衣服中乱摸。灌入耳中的声音先是让人烦乱,继而让人感到愤怒,最后是排山倒海般的耻辱袭来。
酒店电梯间和一楼大堂的面积都很大,挤满了日本男子和中国“小姐”。粗略估计,日本人至少有300人,中国“小姐”有200人。日本人都很年轻,很多人稚气未脱,中国“小姐”都是二十岁的样子。他们分批上上下下,酒店的8部电梯整整拉了一个小时还没有拉完。整个酒店的13楼到18楼的房间大部分都是他们包下的。其中13楼和15楼人最多,淫乐也最疯狂。楼层里、走廊里到处都是肆无忌惮的淫乐声。有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两个日本人和几个中国“小姐”正在淫乱,场面不堪入目。实在让人无法理解的是,从表情上看,那些“小姐”不但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所表现出的是在极度刺激、亢奋下的呻吟。那时候,每一个正直、善良的中国人的心在滴血。那些声音是野兽才能发出的,没有丝毫人性。直到凌晨4时,这些已经丧尽廉耻的中国“小姐”才陆续离开酒店。酒店大堂里高高地悬挂着分外刺目的“庆祝日本幸辉株式会社成立15周年”字样的牌子。
2003年9月16日入住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的济南高女士,来参加电信系统的一个评审会。高女士说,此次会议在13层订了6个房间,16日他们突然接到通知,酒店要求他们更换房间。高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当时都很不理解,住得好好的,不知为何换房。酒店方面也没有作过多解释,只是称有一批日本客人要住店,因此需要腾地方。”由于不了解背景,高女士他们只当是酒店崇洋媚外,虽然气愤也没有办法。最后拗不过酒店,高女士和同事的6个房间被迫全部换到了17层。16日深夜,高女士和同事回来,发现酒店大厅里多了一些显得流里流气的日本人,高女士说,日本人要赶走我们,现在想来显然是要住到相邻的楼层,以方便进行嫖娼活动。而酒店为了接待这些嫖娼的日本人,居然要求同样住店的中国客人换房间,这种做法实在让人寒心。
17日下午,日本人开始在酒店大堂合影。经确认他们是一个团体。4个年轻的日本人在一起大笑,叽里咕噜不怀好意地说笑着,经过再三追问翻译,他说出了那句刺耳的翻译过来的话:“我们就是来玩中国姑娘的!”凌晨一点左右,刘雪晶在酒店向高桥俊至收取了嫖资约人民币20余万元,并拿到叶翔的办公室;后又以“坐台费”为名,由刘雪晶向高桥俊至收取赃款人民币9万余元。叶翔从中抽取了人民币6万元,并将其中3万元分给了刘雪晶,自己分得人民币3万元。其余的嫖资交给明红传、张军英带走。当晚,在酒店1009房,明红传、张军英从嫖资中抽取人民币9.9万元,其中,明红传分得人民币8.9万元,张军英分得人民币1万元。随后,明红传、张军英将剩余的嫖资分发给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黄颖、李海英等召集人,由她们统一领取后再分发给卖淫小姐。其中,周艳、胡静领取赃款人民币3.3万元;叶雪敏领取赃款人民币2.6万元;曾令莉领取赃款人民币2.62万元;阎群、房银环领取赃款人民币1.62万元;曹晓岚、赵英梅领取赃款人民币2万余元;黄颖领取赃款人民币1.34万元;李海英领取赃款人民币1万余元。18日的早餐大厅里,还有日本人和中国“小姐”边吃饭边搂抱调笑。18日下午,日本人已经离开了酒店。
绝不放过你!
2003年9月18日,住在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前来参加一个医疗会议的赵广泉在目睹了这一丑闻后,马上找到酒店一位姓陈的副总经理进行交涉,该副总竟然说:“我们都是做生意的,来的都是客,我们能怎么办?”赵先生又通过114查号台查到珠海市政府的电话,他打过去说有人在酒店嫖妓,接线人却质问他“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嫖妓?你看到他们嫖了吗?”为此,赵先生气得跟那端接电话的人吵了起来。
事件引起了广东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2003年9月26日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严查此案。广东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已于9月26日亲自率队前往珠海调查,有关调查人员当天就封存了事发酒店的监控录相,并控制了部分有关员工。但是因涉事人数太多,而媒体又报道在前,因此,尽管警方数日来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打击等地毯式的搜索,仍然有约200多名小姐逃出了警方的视线。9月26日下午,珠海已云集了大批海内外媒体记者,希望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在珠海市委宣传部,记者们发现这里的办公电话一直响个不停,据说都是各地记者要求前来采访的。珠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副部长高德民说,26日珠海市委市政府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当天市领导已率小组进驻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9月28日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就日本人在粤集体嫖娼事件发表声明:这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违法案件。中方有关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并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外国公民来华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我们希望日本政府在这方面加强对本国国民的教育。28日,涉嫌组织珠海卖淫的一名主要头目在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落网。29日,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有关负责人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官员,就9月16日一个日本旅行团在珠海涉嫌集体嫖娼事向日方提出交涉。中方指出,这起性质恶劣的违法事件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严重损害了日本的国际形象,中方对日方人员的上述行为表示强烈愤慨。希日方教育本国来华公民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加强道德约束,不做违法和有损两国人民感情的事。日方官员对该事件的发生表示遗憾,允向国内报告中方立场,并称日本公民来华旅游理所当然应遵守中方法律,希此事不要对中日友好关系产生负面影响。9月30日,日本外相川口顺子在9月30日上午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就日本旅行团在中国广东省集体嫖娼的报道表示非常遗憾:“如果事件属实,认为事件伤害女性尊严,此行为至少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而作为比法律问题更为根本的问题,到国外去做伤害女性尊严的行为令人非常遗憾。”川口顺子同时表示,日本仍未查明是否如报道所说的有日本旅行团在珠海的酒店嫖妓达500人之多。川口顺子表明了对于此次事件的不快,还表示要详细了解事件实情。10月3日上午,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召见日本驻华大使阿南惟茂,就最近在珠海发生的日本人涉嫌集体嫖娼事件指出,这一事件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愤慨,希望日方对本国公民加强教育,在海外增强守法意识,维护日本的形象。
日本人珠海嫖娼事件不仅激起中国人的愤慨,也引起日本国民的强烈谴责。日本网民把此事斥之为“日本之耻、大阪之耻”。10月9日,日本网民在幸辉公司的网页上发布帖文,指出“仅凭清一色男员工参加的旅行活动,就可看出除了去买春取乐的目的外,没有任何理由选择珠海,这是幸辉公司逃脱不掉、也掩盖不了的事实”。还有日本网民指这宗丑闻是“日本之耻、大阪和吹田市之耻,也是建筑公司之耻”。10月11日,更有网民在该公司网页上写道:“事件后没有丝毫的反省,太不像话了。垃圾公司从大阪滚出去!”也有日本人呼吁对这样的公司应给予停止营业的处分。面对社会压力和批评,幸辉公司不得不仓皇关闭了其公司的网站。10月10日,珠海警方前往鄂州市公安局,请求协助抓捕“9・16”案件又一重要涉案嫌疑人廖某。(廖某:女,40岁,湖北省黄冈市人,现住珠海市粤海中路2352号)是“9・16”案件的主要组织、参与者之一,案发后逃离珠海,现可能躲藏在黄冈、鄂州一带。接到珠海警方协办案件请求后,鄂州市公安局迅速组织对廖某的活动动向进行侦查,经过三昼夜连续奋战,终于发现廖某躲藏在鄂州市明堂路建行宿舍。13日,侦查人员确认廖某身份、行踪后,冲入明堂路建行宿舍成功抓获“9・16”珠海特大组织、介绍卖淫案重要涉案嫌疑人廖某。14日,鄂州警方将廖某移交珠海警方。最先向媒体举报“买春案”的第一人――郑州药商赵广泉为了防止意外,已经更换了手机号码。
日本人到广东珠海集体买春事件未受到日本当局的重视,日本色情晚报《夕刊富士》独家采访了组团到珠海嫖妓的大阪建筑公司,使这一宗让中国民众愤怒的事件得到证实,还报道说:“这次组团到珠海的公司职员在业绩上表现特佳,不管是在工作上或在玩女人上,都是全力以赴……”该公司老板在受访时表示:“这其实是一个‘慰安旅行’,旨在于慰劳职员……旅费由公司负担,旅行日数是3天。”公司的288名男性员工是在9月16日从日本各地的分公司出发,之后在香港会合,才前往珠海。然后集体坐车到另一家饭店举行优秀员工颁奖礼。晚上,则开了一个有200多名小姐陪坐的盛大晚宴。
现在开庭!
日本人在“国会”中心集体嫖娼案被媒体披露后,广东省和珠海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迅速将涉案的中方主要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在掌握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后,经检察机关批准,将叶翔、刘雪晶、明红传等上述人员宣布逮捕。珠海市检察机关对该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无视国法,共同组织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组织卖淫罪。其中,被告人叶翔、刘雪晶、明红传、张军英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的规定,应当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003年12月6日经当地公安和旅游等部门验收后,悄然开业的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近两日向自己的境内外客户发出《请柬》,称“谨订于二00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七时三十分(星期五)举行客户歌舞晚会”,地址定在该酒店三楼金色年华大厅。12月9日下午,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向被告人律师下发,并在12月10日在珠海中院公告栏中公告,但明确不公开审理。据了解,为了对这次庭审内容情况严格保密,法院前晚临时在法庭入口处安装了人体安全检查装置,所有到庭参加辩护的律师等人员一律要通过安检通道后才能进入法庭,移动电话、录音设备等物品一律不准带入法庭。为了避免参加庭审的律师在开庭前和外界接触,到庭参与辩护的15位律师(13名为珠海律师所律师,2名为外地律师,其中二人被指定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统一被指定在珠海市光明街原司法局办公楼前集合,统一着律师袍后,乘坐一辆中巴车前往人民东路上的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庭审。据了解,这在珠海历史上是没有过的。
2003年12月12日8时30分,倍受全国人民关注的珠海集体嫖娼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不公开审理。因涉及卖淫妇女的个人隐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案依法不公开审理。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由珠海中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晓军担任,陈晓军是刑法学硕士,曾担任珠海市多个重要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该案审判员的另两位法官分别为周志毅和谢志刚。为了避免本案在庭审前和庭审期间不受到来自外界及法院内部的干扰,珠海中院确定审判大楼12日、13日两天只开庭审理日本人集体嫖娼案件,其它案件全部暂停开庭审理,相关业务庭工作人员临时放假。本次庭审有国家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上级有关部门较多人员的参加。这次开庭审理的被告人依然为14人,他们分别为叶翔、刘雪晶、明珠(花名:明红传)、张军英、周艳、胡静、叶雪敏、曾令莉、阎群、房银环、曹晓岚、赵英梅、黄颖、李海英,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为组织卖淫罪。其中第一、二被告叶翔和刘雪晶分别为珠海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的总经理助理和市场营销部副经理,其他被告均为“妈咪”。陈姓常务副总曾被公安机关抓捕拘留,但不久后该位副总被释放。据知情的法律界人士透露,此次被公诉机关起诉的多位被告曾证实发生在国会的嫖娼案与陈姓副总有关联,但有关部门不知何故没有将陈姓副总列入审理人员名单,多位参与此次被告辩护的律师开庭前对这一情况提出了异议。另据资深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除了对日本人珠海集体嫖娼案所涉及的人员提起公诉,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外,还应按法律规定,对法人犯罪实施经济惩罚。经审理查明,2003年3月间,日本幸辉株式会社(简称会社)成员广边功(日本籍)与珠海市某酒店联系,计划在该酒店举行会社表彰活动,后因非典疫情而推迟。8月底,广边功与该会社的高桥俊至、福永孝治(均为日本籍)到珠海与该酒店签订了接待协议,并向酒店部门副经理、被告人刘雪晶提出届时组织“三陪女”为会社成员提供嫖宿、陪侍等服务。酒店总经理助理、被告人叶翔得知后,决定借机谋利,遂联系被告人明红传和被告人张军英,由其串联多处娱乐场所的“妈咪”,暗中网罗了一批“三陪女”。9月16日下午,会社一行200多人从珠海入境并于当晚召开表彰会后,部分成员挑选了“三陪女”并带回酒店嫖宿。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叶翔、明珠(花名:明红传)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刘雪晶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3.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张军英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周艳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胡静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叶雪敏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曾令莉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两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阎群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曹晓岚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黄颖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1.5万元人民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海英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赵英梅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房银环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公安机关经过认真深入的调查,掌握了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确凿证据。检察机关已经对上述3人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于11月26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上述3人发出红色通缉令,我国外交部日前已经向日方提出交涉,要求日方配合中国公安机关的缉捕工作,以便将上述3人绳之以法。
哪儿卖后悔药?
宣读判决后,除房银环外,其余13人全部提起上诉。叶翔在法庭上表示,法庭对他的审理查明的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称“坚决上诉”。明红传、刘雪晶等12人随后也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要求上诉。房银环在这14名被告中,是被判得最轻的。在法庭上,司法部门指控房银环的罪行是协助组织卖淫罪,因房银环的身份不是“妈咪”,是在其他人的指使下,在当天叫来“三陪女”,情节较轻,因此法院依法判处房银环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房银环在法庭上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异议,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也不会上诉,并在法庭上说:“谢谢法庭。”听到判决后,反应最为强烈的是案件二号人物刘雪晶。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几乎所有的被告都感到吃惊,刘雪晶竟哭起来,并大声说:“这太不公平了,我要上诉!”在刘雪晶的哭声带动下,其他几个被告人也跟着哭起来。宣判结束时,刘雪晶和叶翔并肩站在第一排,突然刘雪晶举起手打向叶翔,并大声喊:“你可害死我了!”法警赶紧上前,把刘雪晶拦住,并把叶翔拉到第二排。
经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发现珠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该案。按照责任追究的要求,该案已使当地15名官员受到牵连,珠海市公安局、旅游局(即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的上级主管部门)等多名负领导责任的官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除之前公布的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一副局长、辖区派出所所长、治安科科长被停职检查外,珠海市公安局长和另一名主管副局长也受到党纪处分。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在2003年12月18日上午10点整,开始对叶翔等14名被告进行审判的,但法庭要求参与旁听的媒体记者9点20分就要到达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载有14名被告的囚车9点30分在武警的押解下驶入法院大门。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三名法官轮流宣读判决书,因判决书长达30页,三名法官整整宣读了两个多小时,到中午12点20分左右才结束。法庭宣判时的纪律也特别严格,要通过三道警戒才能进入,设在第一审判庭的法庭前,参加旁听的记者的手机、照相机和摄像机被法庭统一保管,记者只能带一支笔和几张纸参加旁听。法庭警戒人员还发给被告人家属每人一个信封,要求家属把自己身上所带的物品放进去,由法庭警戒人员统一保管后方能进入法庭参加旁听。
日本媒体2003年12月18日均对这一事件作了报道,《读卖新闻》援引中国刑法对组织卖淫的法律条款,并援引新华社的报道公布了广边功、高桥俊至、福永孝治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确凿证据。日本驻中国大使馆的有关人士说,在中国过去被检举的日本嫖娼者基本上是罚款和驱逐出境,这次举动最为严厉。与此同时,《读卖新闻》记者还就此事询问了国际刑警组织指名通缉的三名罪犯所在的大阪的一家建筑公司,得到的回答是:“负责广告宣传的人外出,不能对这一问题作出回答。”《朝日新闻》记者也采访了位于大阪的这家建筑公司,公司总务部人员说:“总裁和其他干部联络不上,请原谅,关于这件事不能发表意见。”日本共同社报道,幸辉公司近日正在接受大阪国税局的调查。据悉,该公司没有上报2002年11月之前4年约2亿日元的收入。该建筑公司通过将销售额记入账簿以外的其它户头而囤积私财,这些隐瞒的收入可能用于公司职员的娱乐费用等。大阪国税局指出该公司涉嫌做假帐和隐瞒收入,并追缴了包括加重税在内的约7500万日元的税收。日本公司一般很注意广告宣传,目的是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赢得更多的合作伙伴,每年组织旅游,本来是公司的一项福利措施,另一方面也说明公司效益较好,老板有人情味,通过这一措施可吸引优秀人才,争取更多的项目。珠海日本人嫖娼事件被曝光后,人们发现原来这家公司是一个淫窝和窝藏罪犯、藏污纳垢的场所,一向在社会上重名誉的公司谁还愿意与之合作?!
“钟馗捉鬼”
红色通缉令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国际引渡的在逃犯。各国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可据此通报立即逮捕在逃犯。上了红色通缉令的人如果进入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该国应迅速组织逮捕行动,将其缉拿归案。这也就意味着,这3名日本人即使不能由日本引渡,他们的行动自由也已经受到限制,离开日本到达任何一个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他们都难逃法网。
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这3名日本人发出通缉令向世界宣告,任何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坚决铲除这一毒瘤,另外,这3名日本人自由受到了限制,因为国际刑警组织已经发出了通缉令,只要离开日本本土就会被绳之以法。就像智利前总统藤森一样,虽然因为有日本国籍,不会被引渡到智利,但他只能呆在日本当寓公,他声称要再次竞选智利总统只能是幻想,甚至为安全考虑,在日本也是深居简出。
日本对嫖娼,虽然在法律上不追究责任,但也是见不得人的事,如果被家人发现往往会众叛亲离。组织卖淫和嫖娼在日本也是违法的,大多由黑社会经营,在一般人看来,组织者属于坏人之列,只不过政府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追究。
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专业委员会主任战宁律师说,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行为,在其本国法律中可能不认定为犯罪。但是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最后被处以刑罚的,还要在中国服刑。3名日本人涉嫌组织卖淫罪,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量刑标准应是5年以上至死刑。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新闻发言人黄星原介绍,12月17日,中方公布对“9・16”组织卖淫案的宣判结果和国际刑警组织对广边功等3人的通缉令后,日本政府将此事列入司法程序处理,但目前大使馆没有掌握到日本政府对广边功等3人进行调查的相关信息。目前两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所以,将涉案人员引渡的可能性较小。朝日新闻等日本主要媒体做了大量的报道。当天上午日本官房长官福田康夫举行记者会,就中国通缉珠海“9.16”组织卖淫案中涉嫌组织卖淫罪的广边功等3名日本人一事表态称,中国已经通过外交途径要求日本协助,但“日本调查当局将基于国内法应对”。福田声称,日方难以给予中方调查协助。福田声称:“只有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是不能拘捕人员的。”日本警察厅则表示:“可以提供人物照会之类的帮助,但是一般情况下,如果该犯人没有触犯日本法律的行为的话是不能展开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