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广东省茂名监狱惊天黑幕 (2人在浏览)

xyzok123456789

幼儿园
注册
2009-03-01
帖子
1
反馈评分
0
点数
0
广东省茂名监狱惊天黑幕

原电白县教育局局长陈建明,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2001年从看守所送来茂名监狱后,监狱方面勾结化州市人民医院有关医生伪造病历证明,证明陈犯患有重病不适宜收监等,随后监狱将陈犯退回看守所,一个月后便以保外就医的名义释放。事实上,陈建明四肢发达、身体健康,一点儿疾病都没有,其出狱后也未曾去任何一间医院就诊,而是一直在外面从事商业活动。试问天理何在?!
2004年上半年,原在伙房服刑的犯人谭康贵、李志伟两名犯人在伙房吸毒被伙房干警当场抓获,事后被处以戴脚链并记过,同时调离伙房监区并调入集训监区,但随后不久,监狱方面又先后帮谭康贵、李志伟两犯呈报减刑并成功。(见证犯人:黄轩、李裕才等及当时在伙房服刑的全体犯人)
2006年初,原七监区监狱区长杨生在工场当场抓获原七监区犯人彭超军吸毒,犯人彭超军立即表示在接见日通过家人弄1000元给杨生监区长,于是场生当场放过彭犯,谁知接见日过后,彭犯家人不来也不给杨生1000元钱,结果监区长杨生龙颜大怒,命令事务犯将彭犯用铐和绳吊起来并痛打一顿,随后彭犯调到四监区。
2005年12月份左右,狱政科等科室领导在医院监区搜出毒品100克,随后监狱报化州市公安局缉毒大队,但作为对狱内犯人活动情况和监管知识欠缺了解的公安局民警根本摸不着方向,而监狱方面此举实为推卸责任而并非真的想要破获此案,更害怕追查下去会牵出更多的在减刑、假释、贩卖工种等方面的交易黑幕,最后此事不了了之。(见证犯人:印志刚、王明朝、陈景波及当时在医院服刑的犯人)
2006年3月份左右,一名叫洪金旺的电白籍犯人在七监区的监舍内死亡。洪金旺原本是一名身体健康且尚有挽救前途的犯人,监狱事后说其死因是肝炎,属正常死亡。但试问一句,他的肝炎是怎样染上的?答案是因为洪犯长期在监仓内及工场里与他犯共用注射器吸毒而导致交叉传染的,作为七监区的监区长杨生又该不该负责任呢?(见证犯人:程方辉等)
2007年7月四监区犯人李日辉与七监区两名犯人在四监区二楼的监舍内共同注射毒品被当班干警黄亚明当场查获。黄亚明手机:13922031730
2008年2月28日下午3时许,四监区犯人邹森在工场里注射毒品过量导致深度昏迷,当班领导郭允锡副监区长闻讯后才将邹犯送去监狱医院抢救。
2008年3月5日晚收工后,七监区一名犯人亦因注射毒品导致深度昏迷。(见证:邹庆科干警)
2007年5月,四监区黄教导员在四监区209房监舍冯祝平的储物柜里当场搜出毒品海洛因2克及已切割成小包毒品28小包,冯犯承认毒品是犯人倪平的,冯犯同时承诺四监区长陈君俊,劝说倪犯弄5000元来摆平此事,岂料倪犯却否认此事,并指出毒品是冯犯弄进来进行贩卖的,与其本人无关。迫于无奈,冯犯只好逼犯人彭超军追还所欠的毒资,彭犯无法一下子拿出这笔钱,只好将此事报告了监狱领导李忠淦副狱长,但最后只是对倪平作出禁闭处分并调入二监区,冯犯戴脚链并调到一监区,彭犯调入五监区的处理决定,一桩藏毒、贩毒案就此草率收场。
2008年5月,医院一群犯在医院监区内集体吸毒被当班干警抓获,这才引起监狱领导的重视并意识到再继续收钱摆平类似事件会导致惨剧发生,于是只好请求化州市公安局协助调查,在有关方面的协助下已将一名于08年6月24日出狱的犯人严国棋逮捕并送进化州市看守所,并牵出七监区犯人吴伟标。由于事关重大,化州市公安局已将此案移交茂名市公安局刑警队查办。值得一提的是,吴伟标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其从集训监区新犯培训完毕直接留在伙房分监区从事所谓的轻工,因私藏手机于07年10月左右调下七监区,谁知在七监区又花1万元买了个什么也不用干的所谓内勤来做,他说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领导吃“水”太深,没办法,只好走这一步。
2007年12月份,四监区干警江军当场在工场抓获冯高茂、黎明生等四名犯人在工场吸毒,狱政科科长徐增勇为了追查毒源,立即将四名吸毒犯进行公开审问,结果追查出是一名高州籍的犯人黎明卖给这些人的毒品,黎明亦对此供认不讳,并且供出上线供货他人,此事本应移交检察院进行取证起诉加刑,但最后却又只是对这些人进行简单的禁闭处分并调监区。值得一提的是,犯人黎明生因长期吸食毒品并与他犯共用注射器,于2008年5月初被检查出患上肝炎,目前已在医院监区留医,已经生命垂危。
2005年4月左右,原六监区犯人梁进因有违规行为,值班干警将手铐交给犯医黎松、事务犯陈伟、梁杰伟、林建明四人,指示此四名犯人将梁进吊起来殴打,梁犯不从,结果被这四名犯人一涌而上进行拳打脚踢,并活生生地将梁犯的右手扭断骨,然后戴上手铐(后经医院鉴定为轻伤),当时梁犯痛得直在地上打滚并大呼救命,而值班的李副监区长和当班干警却视而不见,直到监狱领导赶来才将梁犯手铐解开并送化州市人民医院进行医治。随后驻监检察院领导介入调查,但却不知什么原因此事被摆平。监狱方面只将此四名犯人调监区并戴脚链。可笑的是,在其他监区这四名犯人在处分当月评上嘉奖,并且在劳动和生活中得到其他监区领导的关照,随后在8月份左右原六监区长杨志勇又将陈、梁、林三犯调回六监区,并先后呈报减刑并成功。本应加刑却不加仍照减,天理何在?(此事化州市检察院应仍有存档)
李艺龙在任一监区长期间,竟然在工场车台背后通道处设置了一个可以睡觉却又什么也不用干的位置给犯人陈会明享用。陈犯身强力壮却未曾从事过一天的体力活,却照样每月拿嘉奖并及时为陈犯报减刑。李艺龙同时将监舍图书室腾出,不让其他犯人在空余时间进去看书,而是作为犯人余锋、张红、李盛、彭国仁等的厨房。这帮犯人整天在里面喝酒作乐,什么活都不用干却照样拿奖励,而那些在工场里拼命干活却无法完成生产任务的犯人却不但拿不到月嘉奖,而且还在晚上收工后要进行各种体罚等。这帮富贵犯人甚至在里面与干警勾结开六合彩赌博。犯人黄国辉欠这帮犯人的赌债被这些犯人每到吃饭时间便捉进这间图书室跪着看这些人喝酒,后来有犯人将此事向李艺龙监区长反映,谁知李艺龙却说:“又不见你们被抓进里面跪?”。
70岁高龄的犯人蓝超文犯的是挪用资金罪,早前已患严重的心脏病,监狱方面不收到钱却不肯为蓝犯办保外就医,就将其拖到送钱来减余刑,这名犯人在离拿到减余刑的裁定书前两天便一命呜呼,手段高超的李艺龙监区长却大力向蓝犯家属说他们是如何照顾蓝犯并送去医院抢救等,直将来自农村的蓝犯家属骗得热泪盈眶。2006年6月21日李艺龙调任刑罚科任科长,李子峰接任一监区长后,对犯人帐户的钱数进行清查,结果发现犯人统计朱峰光侵占他犯帐户金额高达8000多元。此事本应移交检察院进行调查取证,但监狱方面害怕牵出更多的黑幕只好作罢!
2006年6月份,监狱进行中层干部换届,新上任的第一至第七监区长一个月内将原来的所有轻工犯、特殊工种和事务犯筛洗一遍,采取有钱的留下,没钱的安排重力活的做法,一个月内每位监区长索贿高达20多万元。更为有趣的是,李子峰上任一监区的监区长后,一名叫黄胜的犯人依靠积极改造,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获得改造积极分子和劳动能手等奖项,他的余刑亦在10个月左右,于是他壮起胆向李子峰监区长提出减刑要求,岂料李子峰竟当着集合点名对全监区300多名犯人的面说:“黄胜,我没收到你的钱凭什么帮你减刑?难道我坐这个位置是天上跌下来的吗?黄从南局长教过我如何做官,懂吗?”。一句极为荒唐的话使得黄犯转不过弯来,第二天一早全监区犯人集合点名时,他拿了一把从工场偷回来的剪刀径直走到队伍前列,用剪刀朝自己腹部猛刺进去,顿时鲜血直流,门卫犯人李盛急忙冲上去制止并与当班干部一道将其送去医院包扎,随后作出对黄犯记过的处分。
2006年11月份左右,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率检查团前来检查,就在检查团到达的前一天晚上,监狱方面立即将伙房监区文虎、余志强等50多名不符合当伙房服刑条件的犯人调下第一至第七区生产监区,这些人所花的钱付诸之流。
2008年4月,在网上(茂名论坛、民生热线)有刑满出狱犯人爆出一些茂名监狱里面的黑幕,市司法局领导和监狱领导害怕事情暴露和扩大影响,于2008年5月18日将全监狱的监区长和业务科室对调,作出所谓的整改。
2008年2月底,原伙房犯人张伟刚在一次例行搜仓时被查获手机一台,伙房领导杨幸荣将张犯调四监区,狱政科给予张犯记过处分,但同时杨幸荣又以5000元记一个功的手法就此事作文章。分别给予吴朝旭等四名犯人记一个功,共获利2万元。事实上并不是吴朝旭等四人检举查获的违禁品。随后监狱方面却又给予张伟刚呈报减刑假释材料于6月18日领取中院裁定书释放。吴朝旭等花钱记功后也于6月18日被假释2年零七个月,吴朝旭于2006年1月份亦曾因私藏后机被调一监区,两个月又调回集训监区并进入编辑部。编辑部犯人周之行被判处17年刑期,从2002年至今未曾干过一天的体力活。监狱方面所设的编辑部共有8名犯人,每人1万元/年,每月只需写2篇文章即可。周之行从2002年投牢于今未曾吃过一次大锅菜,每天都从伙房买来嫩菜自己做,空余时间除了与干部冲茶酒外便是打球,过得悠然自得却每月照拿嘉奖,刑也减得最及时最好。
二监区犯人赖洪新60岁左右,2008年4月左右在工场被六名无所事事的事务犯用胶袋套住头部,然后这六名犯人像筛黄豆似的将赖犯推来推去,尽情嬉戏,结果导致赖犯的头部撞向用来翻手套用的铁柱上,造成右眼完全盲掉(经法医定为重伤)。
四监区犯人陈桂勇,判13年,在集训监区服刑期间因私藏手机于08年5年底被调下四监区,来四监区后又花8000元买了一个事务犯的位置。他的堂弟陈桂添(亦是同案),也跟着他一齐从集训调下四监区,亦花钱在车台里买了个无生产任务而有岗位的轻工。其兄弟两人安排一名叫陈曼良的犯人负责他们的洗衣、打饭、做菜等。
四监区犯人余志强,犯强奸罪被判10年,投牢至今已三年多,除了在里面吃喝玩乐外,至今连一丁点的体力活亦未曾沾手,却照样月拿嘉奖和及时减刑。
四监区犯人郑炳祥,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投牢4年却连一天体力活也未曾干过,却每月给嘉奖和及时减刑。
四监区犯人吴晓明,12年有期徒刑,投牢5年却也一天活未曾干过,依然每月嘉奖和及时呈报减刑。
四监区犯人李飞洪,2008年5月份在伙房服刑期间因私藏手机被处以警告处分并调下四监区,但是下四监区后亦花费7000元买了个搞工场干部值班室卫生的活干,不用参加生产劳动。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茂名监狱由茂名市司法局直管、广东省监狱管理局进行业务管理的一所市级监狱。由于领导干部多年来极端腐败及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欠缺,导致了今天狱内犯人群体中手机泛滥、毒品横行、现金通行等严重问题。茂名监狱领导干部群体职务犯罪主要体现如下几方面:
1、整理犯人减刑、假释材料和保外就医环节。
2、犯人特殊工种安排环节。
3、犯人违规违纪处理环节。
4、犯人日常考核和评奖环节。
5、犯人调配队别环节。
茂名监狱内设计一个监区,伙房、集训、医院监区和1-8个生产监区,其中第八个监区于2008年4月成立,犯人在监区进行服刑改造。
首先从犯人调配队别环节说起:新投犯进入监狱服刑的第一站是集训监区在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体队列等培训后,被分配到各个监区进行服刑改造。伙房、医院、集训三大监区都是犯人最想向往的。于是新犯在集训监区进行新投犯培训期间,集训监区的领导及其他一些跟党委领导有较好关系的科室或监区领导使出浑身解数来拉拢一些较有钱的犯人,叫这些犯人想办法叫家人送钱来留下这三个监区服刑,甚至公开叫价。留在集训03年至05年期间约是4000-8000元不等,约6000元/人的平均价;留在医院03年至05年约是8000-12000元不等,伙房03年至05年约是8000-12000元不等,平均价约10000元/人。集训监区的老犯人数曾一度超过200名犯人:200×6000=120万元索贿金额。医院人数多时达50多名犯人:50×1万=50万元,伙房亦曾多达80多名犯人:80×1万=80万元。留在医院、集训、伙房的犯人送了这笔钱后是否就可以顺利地度完今后的刑期呢?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来说,当这三个监区的犯人数量随着一些从生产监区因不堪折磨而调入的犯人或继续留下服刑的新犯的人数增多到一定程度时,一些因没有钱继续延期的犯人便会被调下生产监区,一般情况下一年以后便要补上几乎相同数目的钱。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犯人留下来以后仍要在各自的监区送钱给该监区的领导,以便得到领导罩住和弄个好差事,同时每个月确保拿到月嘉奖,每年每名犯人又要给各自的关系领导送上5000元到8000元不等。那么按最低价计算集训领导:0.5万×200=100万/年;伙房:0.5万×80=40万/年;医院:0.5万×50=25万/年。如果留下这三个监区的犯人不再给监区领导送钱的便会被该监区的领导指使一些干部和犯人整、打、刁难等,每个月的嘉奖即使表现再好亦拿不到,甚至随时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被踢下生产监区。而那些送了钱给监区领导的犯人则可以为所欲为:赌博、私藏手机、喝酒、私刑灶,更有甚者干起了吸、贩毒的勾当,甚至一些较为有钱的犯人做起“大佬”来,他们养“马仔”,衣服由“马仔”们洗,这些人不吃伙房的大锅菜,每天的饭菜由“马仔”从伙房买过来后再开小灶炒等,吃完饭后的盘也由“马仔”洗,他们什么也不用做,监区给他们虚设一个有名无实的工种,这些人真是喝饱了就睡,睡够了就赌,赌厌了又吸,月底嘉奖照拿,一名曾经在集训服刑名叫刘真的犯人曾说过一句非常耐人寻味的话:“要是能够弄个女人进来睡,一辈子不出去亦无所谓!”
被分配下第一至第八生产监区的犯人,则与三大富贵监区的犯人关着巨大的差别,而一旦家人送钱来给生产监区的领导,则也可以过上与医院等三大富贵监区犯人甚至更好过的日子,而那些没有钱送来的犯人每天要完成沉重的生产任务,还要遭受那些送了钱的所谓事务犯的欺压,一旦不完成当天的任务,当班干部还要对他们进行打、吊、罚跪、天冷天淋水、烈日下端到水泥球场中央晒着吃饭。真是一片乌龙。茂名监狱1-6监区主要从事皮手套生产和毛衣生产,第七监区从事藤织家具生产,第八监区成立于2008年4月份,主要从事牛仔裤生产。2006年9月来,危房监舍前来监区约有300多名犯人,设三个分队,每个分队约100名犯人。
集训、医院、伙房三个监区每年的索贿、受贿金额计算:
分配或调入三大单位的索随金额:集训200×0.6万=120万元/年,医院50×1万=50万元/年,伙房80×1万=80万/年,合计:120万+50万+80万=250万/年,那么这一大笔索贿金额是如何分配的呢?例如集训监区教导员陈锦华收了犯人刘亚彬家属7000元用于将刘亚彬留在集训区服刑,那么这7000元中约有2000元属于陈锦华个要所得,剩下的5000元则要送给与陈锦华作后盾的康烈天政委,至于这5000元到了康烈天手中以后又怎样与党委其他成员处理,这个本人未明确,也就是说这250万元中约有80%×250万=200万送给了监狱党委成员,这便涉及了法律上难以定罪的贿托问题。当然也有不少犯人是通过家属或朋友直接将钱送到党委领导手中的。犯人留在集训、伙房、医院后,仍又要拿钱来找监区领导罩住以便弄个好差事和每个月都能买到嘉奖。好一点的要8000元,差的亦要4000元不等,仅此项集训领导:200×5000元=100万/年;伙房:80×7000元=56万/年,医院:50×8000元=40万/年,合计100+56+40=196万元/年,这笔钱属于各自独得,不用往党委送。
1-7生产监区工种索贿所得:每个监区内勤犯5-8名8×7000元=5.6万,工场办公室卫生员1名7000元,洗而所1名5000元,擦干部皮鞋一名5000元;手套分队:管理员1名6000元,统计员1名5000元,车台生产管理员1名6000元,介皮台管理员1名6000元,机修工1名5000元,分队搞卫生1名5000元,质检4名×4000f元=1.6万元,烫台3名×3000元=0.9万元,翻成员手套5名×4000元=2万元,低生产任务而又保证能拿月嘉奖5名×3000元=1.5万元;毛织分队每年卖工种额:统计1名6000元,管理员1名6000元,机修1名5000元,打毛员4名×4000元=1.6万元,查补台6名×4000元=2.4万,低生产任务而又保证能拿月嘉奖5名×3000元=1.5万元。
例如四监区06年9月前由两个毛织分队和1个手套分队组成,那么1年下来四监区领导通过卖工种索贿所得:5.6万+0.5万+0.7万+0.5万+0.6万+0.6万+0.6万+0.5万+0.5万+1.6万+0.9万+2万+1.5万+(0.6+0.6+0.5+1.6+0.5+2.4+1.5)万×2=31.5万元/年。这31.5万无中约80%为监区长一人独得31.5万×80%=25万元/年,其它的由一些副职所得,因为绝大部分的工种位置的安排权务集中在监区长手中。那么一年全部生产监区共计卖工种索贿总计:31.5×7监区=220.5万元/年。茂名监狱通过三大中心和生产监区卖工种等一年索贿总共约250+196+220.5=666.5万元/年。减刑、假释索贿统计:集训、医院、伙房三个监区每减一次刑每名犯人至少要1万元以上,每一批次减刑约35人左右:35×1万=35万,一年共5批次35×5=175万元/年。生产监区的犯每减一次刑约需6000元,6000元×7个生产监区×30人=126万元,一年约5批次126万×5=630万元/年。
综上所计,在减刑、假释、贩卖工种集体索贿总额:666.5万+630万+175万=1471.5万/年,另外尚有以每年百万元计算的犯人用于摆平违法违纪违规的费用未计入其内。
极端的腐败与黑暗带来极端的混乱,黑幕重重:
查处线索:
1、每一个曾经减过刑的犯人,每年减刑批次名单可以市中院或监狱刑为执行科处取得,每一批次的名单便是这一帮人数以几百万索贿的犯人名单,但不能够进监狱里面找犯人核对,因为里面的这些犯人因害怕遭到迫害而一般不敢声张,应依据判决书中的住址向这些犯人的家属了解。
2、历届担任过监区长和监狱党委全体领导。
3、驻监检察院的莫日高与江小兵两位领导其实亦是这起团伙索贿案中的协助者。
这是一间带黑社会性质的监狱,他们从犯人伙食、工种设置和管理制度下用尽心思,利用犯人与外界家属急于减刑和对减刑程序认识欠缺的心理和实际,采取逼、骗、抢等手段,肆无忌惮地索贿、受贿。国家有关部门其实对监狱的管理和犯人的改造制订了非常行之有效和严格的制度,但以市司法局长和监狱党委为首的索贿团伙通过各监区领导手中收钱的贿托方式进行敛财,事务犯和其他特殊工种的犯人都要经过严格的考核、选拔才能够胜任,但这儿是金钱=事务犯、轻工、特殊工种,金钱=减刑。黑幕重重,望有关部门能够且成工作组,顶住压力进行秘密查处。
茂名监狱目前至少超过150多名犯人于狱内吸毒品和注射毒品,大量的现金流入犯人群体中,犯人在这儿得不到正确的改造和引导,一旦回归社会便会变本加厉地危害社会。一些原本在外面不吸毒品的犯人因犯罪进入这儿也染上了毒瘾,例如上面提到的犯人邹森等。本人在执笔写这封举报信时,有亲朋好友劝我算了,斗不过他们,共产党还是帮共产党的等,但本人不信邪。我相信法律和正义肯定是这个社会的主流。本人手头目前亦握有这儿个别领导受贿的证据,一旦查处本人会主动站出来指证。在这儿我顺便将一领导与犯人相勾结将大理现金携带入狱的帐号奉上:邮政储蓄卡号:605924003220763653 户名:刘华。
(欢迎各网友转发此贴)
 
哇,笔者文彩流畅,逻辑思维很专业,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服役人员还是枪手?
 
kun.gif
 
呵呵.只要不判死刑..在茂名不用怕什么的...............
 
kun.gif
……
 
个人非常相信楼主所说。
监狱之黑早有所见所闻。
有一朋友曾在化州监狱服刑,每个月有几千块寄给家庭。有朋友去探监时开玩笑的对他说:外面不好捞呀。你就呆在里面不要出来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不明白,监狱从很多年以前,我去探监的时候就知道了。

到了里面,你还能怎么样?
 
万花筒的社会.什么现象都有...
 
QUOTE(风中追赶者 @ 2009年04月14日 Tuesday, 10:41 PM)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不明白,监狱从很多年以前,我去探监的时候就知道了。

到了里面,你还能怎么样?
[snapback]2741327[/snapback]​


狠,烂
 
小人井底之蛙,在此大开眼界。茂名似乎没救了。
 
黑中的黑,暗无天日,里面竟然好像香港的电影,看来茂名监狱的干警学习和模仿能力很强。
 
茂名监狱惊天黑幕受到中央胡锦涛主席的亲自指示,茂名监狱监狱长、政委受到双规。
怎么不公开结果?
 
上网搜索了一下,很多网站论坛都有这条帖子,此贴是在这里首发。跟司法系统的朋友聊了一下,此事确实是胡总批示,双规了茂名监狱一批人,目前监狱系统内部通报,事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包括陈建明重新被捕都跟此帖有关,确实是有分量。
ph34r2.gif
 
QUOTE(马甲的马甲 @ 2009年08月08日 Saturday, 04:57 PM)
茂名监狱惊天黑幕受到中央胡锦涛主席的亲自指示,茂名监狱监狱长、政委受到双规。
怎么不公开结果?
[snapback]2824911[/snapback]​


公开就会动摇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不过想想,还有威信吗?),不公开符合胡的“三个至上”(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注意:党的利益是在人民的利益和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也就是说7千万党员的利益是大于12.3亿人民的利益的,7千万党员的法律权利是大于12.3亿人民所拥有的法律权利的(这是我的理解,欢迎指正),所以就不公开了。别跟我说什么发瘟新政,除非发瘟了,就有将你的尸体烧成普通型、豪华型和超豪华型的新政。
 
正常收入
 

相似主题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