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蛙子 @ 2006年11月02日 Thursday, 02:54 PM)
我不认识什么达官贵人.也对歌星明星不怎么感冒.想不到一场晚会会令大家这么兴奋,又会引发这么多争论.个人认为,钱是别人的,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我向来只要求人性的人.不要求圣人.做善事固然好,娱乐大众也无可厚非,往脸上贴金也是人之常情.谁不爱衣锦还乡?谁不爱脸上有光?只要不拿着钱去干伤天害理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过多指责了.我们在要求别人都把钱用在为国为民时,你有否想过自己有否把钱用在享受奢侈上,把钱娱乐浪费过.如果有的话,你们为什么不把那些钱去做为国为民的事?相对有钱人说,晚会也就是一次大规模点的卡拉OK罢了.
另有一点疑惑:这些明星过来电白这小地方,也算是件轰动的事情,怎么不见有什么宣传?是不是应穴头的条件,不宜大力宣传.
以下是网友电海白鲨的言论,个人认为比较中肯客观,录如下:
姑且勿论作者发这遍文章去吴小莉博客意图何为,至少文章里有部分观点我不敢苟同,修路建校是公认功德无量的大好善事,作者却否定了其对本地经济的作用,路通财通这个浅显道理是人所共知的,学校更是授人予渔的摇篮,这道理更不用说明了。作者说象林老板这样的财力,应把钱投在整体经济发展上,表面看是不错的主意,但做生意不一定是赚定的,况且生意场上会有很多复杂的问题,要费很多心神。作为一个先富起来的成功者,能够直截的把钱用在修路建校上,已是难能可贵的了,还能要求他怎样?
有钱人也是人,他爱怎花是他自由,很多有钱人也做不少好事,但不能要求他们花每分都用在做善事上,要是这样他们可是圣人了。每个人人生观价值观都不同,巴菲特几乎捐了全副身家,霍英东不是香港最富的人,但却是香港捐款最多的人,李嘉诚准备捐三分一,尽自己的良心良知做事就行。中国因历史原因,对于捐献文化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雪中送炭会有时
娱人乐众亦应当
莫谓社会评价低
世界大千总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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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蛙子对本人的理解。
确实,有善心的乡贤回馈乡梓已经是非常难得的好事,我们应该欢迎才是,有人说把钱用在更需要的地方更好,我也赞同是好主意。但有时把一些看似高尚的理论强求别人做到十全十美,是否过了点呢?凡事以平常心看待,将心比心,事情就会简单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