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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被指造谣,《教师法》不是用来处罚教师的 (1人在浏览)

中蓝

大学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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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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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新快报》报道,日前,一名自称是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年轻教师的网友“admire5000”,在网上发帖“控诉”教师待遇问题。他说:“我已经工作五年了,正规本科毕业,可是所有收入加起来,一个月只有1000元多一点。”
  
  时下在许多地方,中小学教师待遇还不算高,这并不奇怪。但让人感到惊讶的是,该区教育局长在得知此事后,竟然表示,现在很多教师的素质比较低,随意在网上发牢骚,如果查出是哪个老师在网上造谣生事,会以《教师法》处罚他。
  
  教师上网发帖表露心声,怎么就成了“素质低”、“造谣生事”了呢?何况,局长没有拿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该教师是“造谣生事”,相反,对于教师没有岗位津贴的问题,局长竟然表示“无法解释”,他还声称,自己的工资不过1600元,普通教师的工资1000元多一点不是正常的吗?
  
  这样看来,该教师披露的问题,应该是真实的。退一步讲,即使该教师真的在“造谣生事”,引起了严重的社会后果,也应该受到相关法律的处罚和制裁,而不是用《教师法》去处罚他。
  
  国家制定《教师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教师的权利。《教师法》第25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一些地方的教师平均工资,还达不到法律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局长不按《教师法》规定替教师争取权利也就罢了,怎么还能对教师的真实表达给予打击呢?
  
 
我也是本毕业的,也是13年寒窗考出来的!电白人事局没有工作可照顾,当时想找个老师当,可是人家不给.拉了好多关系赔了好多笑脸人家才同意给个机会,但要准备40000这么多钱.我想了一下读书已经把田给卖了,现在就还剩一间瓦房子和两个老人.不知道共产党她要不要.如果不要我下面还有一根铁.但现在的铁都便宜,没有办法了.只哪远走他乡,永远都不敢回家.耳边总是响起:村里啊林的儿子当了两年兵在镇政府那工作,出息哦!还有啊隋的儿子今年刚读完高中就做老师了,看人家的后抬......眼里总是回幕起:一间老瓦房子,两个老人,六只绝望的眼睛!
文人恨!家园的痛................试问共产党您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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