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之前有毒史,昨天也就是2007年12月26日大衙派出所的人发现他在观珠一个荔枝场打针,于是就上前要拷住他,小叔发现有人要抓他,他害怕地拔腿就跑了,但途中摔倒了,紧追上来的派出所的人于是冲上前去用警棍奋力地往他的头打,把他的头皮都打裂了,后来缝了二十三针。家属要求去医院验伤,但大衙派出所不肯,也不允许家属与其见面。
大衙派出所这种行径,就掩饰着非法、暴力的一面:一、我小叔在跑的途中已经摔倒了,派出所可以轻而易举地抓到他,干嘛还要把他往死里打?二、既然小叔被打了,从法律的角度讲,家属有权要求去医院验伤,有权维护其人身和生命权利,但大衙派出所却遮遮掩掩,分明心中有鬼。三、打伤后为了不曝露其罪恶行径,不允许家属见面,这是什么理由?
请各位电白同乡们伸出缓手
大衙派出所这种行径,就掩饰着非法、暴力的一面:一、我小叔在跑的途中已经摔倒了,派出所可以轻而易举地抓到他,干嘛还要把他往死里打?二、既然小叔被打了,从法律的角度讲,家属有权要求去医院验伤,有权维护其人身和生命权利,但大衙派出所却遮遮掩掩,分明心中有鬼。三、打伤后为了不曝露其罪恶行径,不允许家属见面,这是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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