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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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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我是沉默在黑暗于的光环。我苦笑,没有狡辩,是的!我承认!
22岁那年我就嫁给了党生。当年我刚从大学校园里走出来。犹如一株洁白的小茉莉。那时候觉得见着他就便是好。不用对话也是高兴的。亲朋好友费尽口舌也劝阻不了我们结婚的决心。
匆匆的把婚礼进行了。豪华而奢侈。场景是正规而大气的汉宫。那是一场汉礼的婚宴。除了了来宾,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穿这汉服。有文武百官,将军,有仆人。连双方的父母都穿着汉服。端庄的最在大堂的各一头。司仪大师念着朗朗的礼仪。古筝声悠扬的洒在这红红火火的大堂的每一处角落。我带着红头巾。左右有人搀扶。拜过这头的父母。心里紧张得忘记自己是在走婚礼。心里觉得似在拍一场电影。浩荡的女仆队伍跟在身后。我坐上了花轿。第一次坐花轿觉得很惊惶。因为花轿是颠簸的。不平稳。不到五十米的距离。我几乎是快昏过去了,终于下了这顶红通通的小柜子。党生牵着我的手。原来他的手也冒汗了。复杂而讲究的礼节。我们能感受到他父母也如我爸妈,都憋着一口气。正襟危坐的听候司仪的宣布才敢端茶杯。和露出怯怯的笑容。两旁的宾客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婚礼。所以气氛不活跃,只有端庄和严肃。直到筵席开始。人声才如海潮般涌起。
党生初次认识我的时候,我告诉他,叫我公主!没想到他真的带我回汉朝当了一回公主。
婚后我们的小日子过得平淡多了,党生很忙。他开的是一个大赌场。当中的运作和流程我一概不知,也不了解,党生说:你不适合给污染。在温室里静静的开放。就已足矣。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你的光芒。
我在一家小公司管理财务。压力不大。偶尔写写文字,画下画,打发日子。任何派对或聚会,党生都喜欢带上我,因为我年轻。我是一束光环。党生喜欢这种众人瞩目的聚焦感。我的手臂悬挂在他的胳膊下。我的任务是负责乖巧的微笑。灯红酒绿。盛装的人群,钻石小礼服,艳丽女子脸上的脂粉。男人身上的浓厚的香水味。这一切透露出的是富足人群的社交圈子。党生从不给我独处的机会。好多次我挣脱出他的胳膊。自己独自溜到无人的角落玩耍。但总有一束眼光在不远处紧紧的监视着。那是党生的眼光。
党生今年35岁。事业如日中天。在家却是个十足的大孩子。他会追着我满屋子跑。我们会一起洗澡。一起在饭后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滨河西路看落日,但没有一次是看成。
第一年的情人节。党生准备了观到海景的二人晚餐。饭后我贪婪此处的美景。不舍得离去。党生趁我不注意。把我放到背上。背着我一步步的走上露天的旋转楼梯。我敲着他的背。幸福的咯咯的大笑。亲友们一直反对我嫁给一个年纪大我一轮的男人。但我从不后悔。因为安慰人的不是样貌而是那颗心。
今天是我和党生结婚的第168天。我回了S城。明天是我爸的生日。党生到北方出差去了。不能作陪。S城的夏闷热不堪,空气中的潮湿混杂着燥热。吊带小裙和肌肤贴着。汗津津的使人难受。踏着步子走在这个生活二十几载的小城路上。感到故土的亲切。大树底下白发老人在对弈。头顶哗啦啦的飞过一群白鸽。错落有致的停在不远处屋顶上。我们这个城的人有许多养鸽子的。我爸妈生意之人。无暇顾理,所以我没有真正的接触过白鸽。但对它们煞是喜爱。
几个高中老同学今晚约见我。我如约而至。怀着喜悦的精心的打扮,不想在同学前面显老。所以特地穿了一套很休闲的中裤配粉色的背心。披着整齐的长发。在镜子面前细看了几个角度觉得找不出瑕疵了才自信的走出家门。阿芥开着摩托在我家楼下等我。我喜滋滋的跑过去,跳上坐骑。大汉子的阿芥一身健康的肤色。虽然和我年龄一般。但孩子气十足。路上我兴奋的打探今晚去的有何人。阿芥神秘的说。放心了,你想见的人肯定在。我心一阵热。我想见的人?难道阿莆也在?我敲打着阿芥的背。问他是不是阿莆也在。他似答非答的说你自己猜。
在阔别快一年的“懒人吧”停下车。这里的生意依然火爆。以前我们几个爱混的小青年就是久不久就来这里来一次大放松。高歌通宵。
如今门口变得更窄了,由于多了很多小车。门口的迎宾小姐好像都是17。18的小妹妹。阿芥告诉我,别愣着了,我的少奶奶。我抗议着。追着他打。“臭小子,你活腻了是不。你排斥已婚女性,我得告你去。”阿芥象只猴子般的跑。我嘻哈的在后面追赶。这种感觉真好。
这里有电梯了。电梯里面还有镜子,照得人有一种光影效果的漂亮。
电梯的速度很平稳。但还是感觉到极其轻微的上升之感。走出电梯,我开始紧张了。阿莆真的在吗?心里从听到阿芥说出那句话之后就一直在闹矛盾。我希望他是在的。但又害怕。我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个曾经相恋6年的阿莆。
带着跳跃的心。走进一间房。里面音乐声,人潮人。交汇在一起。我的目光四处的找人。在人最多的地方我的目光定下来了,他在。
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大家的目光都涌到我身上来,上来拉扯的人。左一句盘问。右一句打探、我嗯嗯哦哦的应答着。终于把我推搡到一处坐下。老同学热情如当年。我也毫无约束的和大家玩起“霎钟”输的时候端起酒杯毫不犹豫的一杯啤酒扔下肚子。和党生在一起才没有这种爽劲呢。我偶尔赢局。看着对家喝酒,马上拍掌助兴。几杯啤酒下肚。脸上渐渐的燥热了,心想肯定又红得让人怀疑我是醉的了。真是该死,我不容易醉。但是皮肤不胜酒力。每次都给人误会我是醉了。这次靶子同学又在赶我了:“新妮。你一边歇会。别把小命都陪上了!”我红着脸抗议:“我都没醉啊。不公平啊。。。”好友肖兰兰跑过来拖我。我任着她扶着。最后躺在沙发的一角。肖兰兰用嘴对着我的耳朵说话:“新妮。阿莆好像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哦。真无情!”我闭着的眼睛顿时睁开。人堆中的他声音最大。纵使有人在大声的吼着歌喉。看来他还是不能原谅我。大二那年我们分手了,是我提出的。走过细长的岁月,分隔两地的爱情对我来说。充满的是泪水的记忆。年少的一点的时候。不懂爱情,只因为喜欢。喜欢就以为对方要为对方付出改变性格,改变信念。多傻的爱情啊。
22岁那年我就嫁给了党生。当年我刚从大学校园里走出来。犹如一株洁白的小茉莉。那时候觉得见着他就便是好。不用对话也是高兴的。亲朋好友费尽口舌也劝阻不了我们结婚的决心。
匆匆的把婚礼进行了。豪华而奢侈。场景是正规而大气的汉宫。那是一场汉礼的婚宴。除了了来宾,这里所有的人都是穿这汉服。有文武百官,将军,有仆人。连双方的父母都穿着汉服。端庄的最在大堂的各一头。司仪大师念着朗朗的礼仪。古筝声悠扬的洒在这红红火火的大堂的每一处角落。我带着红头巾。左右有人搀扶。拜过这头的父母。心里紧张得忘记自己是在走婚礼。心里觉得似在拍一场电影。浩荡的女仆队伍跟在身后。我坐上了花轿。第一次坐花轿觉得很惊惶。因为花轿是颠簸的。不平稳。不到五十米的距离。我几乎是快昏过去了,终于下了这顶红通通的小柜子。党生牵着我的手。原来他的手也冒汗了。复杂而讲究的礼节。我们能感受到他父母也如我爸妈,都憋着一口气。正襟危坐的听候司仪的宣布才敢端茶杯。和露出怯怯的笑容。两旁的宾客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婚礼。所以气氛不活跃,只有端庄和严肃。直到筵席开始。人声才如海潮般涌起。
党生初次认识我的时候,我告诉他,叫我公主!没想到他真的带我回汉朝当了一回公主。
婚后我们的小日子过得平淡多了,党生很忙。他开的是一个大赌场。当中的运作和流程我一概不知,也不了解,党生说:你不适合给污染。在温室里静静的开放。就已足矣。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你的光芒。
我在一家小公司管理财务。压力不大。偶尔写写文字,画下画,打发日子。任何派对或聚会,党生都喜欢带上我,因为我年轻。我是一束光环。党生喜欢这种众人瞩目的聚焦感。我的手臂悬挂在他的胳膊下。我的任务是负责乖巧的微笑。灯红酒绿。盛装的人群,钻石小礼服,艳丽女子脸上的脂粉。男人身上的浓厚的香水味。这一切透露出的是富足人群的社交圈子。党生从不给我独处的机会。好多次我挣脱出他的胳膊。自己独自溜到无人的角落玩耍。但总有一束眼光在不远处紧紧的监视着。那是党生的眼光。
党生今年35岁。事业如日中天。在家却是个十足的大孩子。他会追着我满屋子跑。我们会一起洗澡。一起在饭后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滨河西路看落日,但没有一次是看成。
第一年的情人节。党生准备了观到海景的二人晚餐。饭后我贪婪此处的美景。不舍得离去。党生趁我不注意。把我放到背上。背着我一步步的走上露天的旋转楼梯。我敲着他的背。幸福的咯咯的大笑。亲友们一直反对我嫁给一个年纪大我一轮的男人。但我从不后悔。因为安慰人的不是样貌而是那颗心。
今天是我和党生结婚的第168天。我回了S城。明天是我爸的生日。党生到北方出差去了。不能作陪。S城的夏闷热不堪,空气中的潮湿混杂着燥热。吊带小裙和肌肤贴着。汗津津的使人难受。踏着步子走在这个生活二十几载的小城路上。感到故土的亲切。大树底下白发老人在对弈。头顶哗啦啦的飞过一群白鸽。错落有致的停在不远处屋顶上。我们这个城的人有许多养鸽子的。我爸妈生意之人。无暇顾理,所以我没有真正的接触过白鸽。但对它们煞是喜爱。
几个高中老同学今晚约见我。我如约而至。怀着喜悦的精心的打扮,不想在同学前面显老。所以特地穿了一套很休闲的中裤配粉色的背心。披着整齐的长发。在镜子面前细看了几个角度觉得找不出瑕疵了才自信的走出家门。阿芥开着摩托在我家楼下等我。我喜滋滋的跑过去,跳上坐骑。大汉子的阿芥一身健康的肤色。虽然和我年龄一般。但孩子气十足。路上我兴奋的打探今晚去的有何人。阿芥神秘的说。放心了,你想见的人肯定在。我心一阵热。我想见的人?难道阿莆也在?我敲打着阿芥的背。问他是不是阿莆也在。他似答非答的说你自己猜。
在阔别快一年的“懒人吧”停下车。这里的生意依然火爆。以前我们几个爱混的小青年就是久不久就来这里来一次大放松。高歌通宵。
如今门口变得更窄了,由于多了很多小车。门口的迎宾小姐好像都是17。18的小妹妹。阿芥告诉我,别愣着了,我的少奶奶。我抗议着。追着他打。“臭小子,你活腻了是不。你排斥已婚女性,我得告你去。”阿芥象只猴子般的跑。我嘻哈的在后面追赶。这种感觉真好。
这里有电梯了。电梯里面还有镜子,照得人有一种光影效果的漂亮。
电梯的速度很平稳。但还是感觉到极其轻微的上升之感。走出电梯,我开始紧张了。阿莆真的在吗?心里从听到阿芥说出那句话之后就一直在闹矛盾。我希望他是在的。但又害怕。我没有勇气去面对那个曾经相恋6年的阿莆。
带着跳跃的心。走进一间房。里面音乐声,人潮人。交汇在一起。我的目光四处的找人。在人最多的地方我的目光定下来了,他在。
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大家的目光都涌到我身上来,上来拉扯的人。左一句盘问。右一句打探、我嗯嗯哦哦的应答着。终于把我推搡到一处坐下。老同学热情如当年。我也毫无约束的和大家玩起“霎钟”输的时候端起酒杯毫不犹豫的一杯啤酒扔下肚子。和党生在一起才没有这种爽劲呢。我偶尔赢局。看着对家喝酒,马上拍掌助兴。几杯啤酒下肚。脸上渐渐的燥热了,心想肯定又红得让人怀疑我是醉的了。真是该死,我不容易醉。但是皮肤不胜酒力。每次都给人误会我是醉了。这次靶子同学又在赶我了:“新妮。你一边歇会。别把小命都陪上了!”我红着脸抗议:“我都没醉啊。不公平啊。。。”好友肖兰兰跑过来拖我。我任着她扶着。最后躺在沙发的一角。肖兰兰用嘴对着我的耳朵说话:“新妮。阿莆好像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哦。真无情!”我闭着的眼睛顿时睁开。人堆中的他声音最大。纵使有人在大声的吼着歌喉。看来他还是不能原谅我。大二那年我们分手了,是我提出的。走过细长的岁月,分隔两地的爱情对我来说。充满的是泪水的记忆。年少的一点的时候。不懂爱情,只因为喜欢。喜欢就以为对方要为对方付出改变性格,改变信念。多傻的爱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