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网址:https://db2.mom(可微信分享)、https://0668.es、https://0668.cc(全加密访问)

基层是解决当前一切问题的突破口 (2人在浏览)

四中乐叔

版主
版主
注册
2006-05-06
帖子
6,725
反馈评分
3
点数
61
基层是解决当前一切问题的突破口
段拥军

--------------------------------------------------------------------------------

【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46】【字号:大 中 小】

现在的问题在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改革的时候了。如果你不改,会形成什么局面呢?(1)行政能力丧失。不是缺乏权威,而是权力异化。且已经异化到中央政府的任何一项善举,任何一个充满良好愿望的政策,都会在执行中变成尴尬可笑乃至害民扰民的政策。正所谓你让他向东他向西,你让他打狗他撵鸡。治理超载的政策使得超载合理化,反盗版的政策使盗版愈禁愈多。(2)腐败现象迅速蔓延。从范围上讲涉及到一切领域,从工业到农业,从生产到消费,从教育到科研,从行政到执法,从批地到提干。从层次上讲,下至一个出纳员,上至省长省委书记、副委员长,一切与行政权力沾边的部门、人员,均出现大面积的腐败形象。且腐败性质愈来愈严重,造成的损失愈来愈大。(3)激化社会矛盾。一辆宝马车撞人,司机骄横,一个包工头欠民工薪水久拖不发,一个杀人案长期未破,这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杜绝的“小事情”,为什么在当今社会总会激起那样多那样强的连锁反应,造成那么大的群体性事件呢?

这是因为类似事情很少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人们普遍激愤。这是因为生活的经验告诉人们:任何事情不论多么严重,不闹大,就根本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更谈不上公正处理。如此这般的事情,要闹到中央政府一级才能有一点回声,才能得到较为公正的对待。这使人们产生误解,以为不论何事,只有闹大才有解决的可能。只有闹到中央政府一级才能获得公正的处理。

问题涉及到政治体制,怎样入手解决呢?有人说要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有人说要新闻自由,要制约权力、遏制腐败;有的说要建立有限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有的人说要改变干部选拔体制,提高干部的党性;有人说要抓热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医疗、教育、矿山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现在是一整串一整串、乱成一团麻的问题。休说一个国家,就是一个省,一个县、一个乡甚至一个村的问题都是纷繁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石坑村案件就是一个缩影。且从任何一个具体事情入手去处理,不仅困难重重,而且费尽气力处理完了,类似的事情又会重新涌现,正所谓“按下葫芦起来瓢”。

对于我们这样的一元化领导的政治体制来说,笼统地说问题在领导,尤其在各部门负责干部,这是没有错的。可是,先进性教育,反腐败教育,严厉惩治腐败,针对的不都是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吗?这个问题看来知易行难。高层领导既难以获得各级干部工作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的完备信息,批评和过管理起来也难免搞不到重点上。加之领导干部的问题涉及选拔任免制度、监督制度、权力制约等多个方面,仅仅惩治和更换个别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换下去的人不行,换上来的人也好不了多少,甚至前“腐”后继。

我认为,根本的问题在基层,一切的一切从基层入手可以得到根本的解决。从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村或街道委员会,最基础的党组织:党支部或党总支入手,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是难度最小、震动最小,将来可能还是效果最好的入手处。因为亿万百姓,99%生活在最基层,与老百姓直接相关的事绝大多数也发生在最基层。至少也是从最基层引起的,正所谓“事起于青萍之末”。而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最基层的党组织,是各级政府各级党的组织的细胞,这一政权组织搞好了,数量最多的官员行为合理化了,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最基层的权力用好了,很多问题,至少80%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比如,最基层的干部责任心强了,许多不该激化的矛盾,不该蔓延的现象,就会得到及时解决与及时制止。最基层的干部廉洁了,或者说贪污的人数少了,范围小了,用于腐败上级的黑金就少了,这样,就会大大减少大案要案发生。小的贪官少了,贪污腐化的竞争减弱了,“成绩突出”的大贪官出现的概率就小了。最基层的干部办事情处理问题公正了,众多起于青萍之末的矛盾,存在于萌芽状态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能一开始就不存在了。至少其数量一开始就大大减少了。

从最基层的干部管理、权力制约入手,出现震动和问题一般也在基层。不就是个别村长、乡长干不成了嘛,个别支部书记、总支书记群众反映大嘛,这些问题解决起来易过借火。如果矛盾的揭露和问题的监督发生在最基层,余振东等银行行长不可能做大。可能第一次去赌场时就被职工发现,而在支部会上被公开提出来,不至于从国内赌到国外;可能第一任银行行长胡作非为时就被群众揭露出来,而没有他们连续几任前“腐”后继的机会。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7-8-3 本站发布时间:2007-8-3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十七大后将加速
杨琳

--------------------------------------------------------------------------------

【我要评论】【该文章阅读量:303】【字号:大 中 小】

中新网8月7日电 本期《t望》新闻周刊的文章通过采访相关专家,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文章说,受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十七大以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会加速,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基层民主与依法治国均将稳步推进,有效呼应中国民众不断提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

  经济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当前,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民情都有所变化、有所发展。受访专家指出,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将有效解决目前中国的权力运行机制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

  对于存在的问题,有关专家作了梳理:

  首先,政府行为不规范。部分官员有明显的权力滥用、执法违法、与民争利问题。

  其次,对公共权力的运行缺乏监督。目前,中国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在内的民主监督体系框架,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其三,领导干部的权责不统一,责任制和问责制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教授认为,下一步,要解决实现民主的有效形式偏少,建设力度偏小,制度资源不足等问题。

  发展多层次民主协商

  文章说,近年来,中国协商民主的传统得到进一步发展,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也开始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教授建议说,能否将民主党派和××党的重要会议同步召开,使民主党派参与到中共制定方针政策的过程之中,共同协商,最后将意见汇总至中共中央,形成有关路线、方针和政策。

  与群众进行政策协商,使政策真正成为群众意志的体现,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方向。刘春教授说,随着协商民主的发展,最具有现实意义和贴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就是民主协商要向政策层面的协商发展。决策机构能否以及如何与相关人民群众进行协商,使社会利益的分配更加平衡,使决策更加科学,这是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也向《t望》新闻周刊表示,立法机关在起草各类法律草案时,应坚持全面地征求所有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全面地听取持“支持”和“反对”态度的专家的意见,以避免政府决策只反映少数人的利益,确保公共事务决策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专家指出,目前政策协商的难点,一是政府机关干部开展民主协商的素质不足,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足。二是中国目前社会群体的政治组织化程度不高,相关的群体和组织诉求难以集中、概括和表达。

  如在体现政府与人民群众政策协商的听证会制度上,其实际效果并不令人满意,一些老百姓称听证会为“涨价会”,说明听证会在运行中的事前公示、人员选择、程序安排、事后效果评估等环节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之处。

  刘春教授表示,如果老百姓能够拥有有效的信息沟通管道,有效地集中和表达,民主协商的质量就会高很多。因此,民主协商的形式、步骤、过程需要进一步建设。当前和下一步的协商重点都是与人民群众利益最相关的公共政策,在有关民生、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问题上,特别需要提高科学化程度,完善民主协商,使政策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

  建设民主监督体系

  目前,中国的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多个方面。受访专家认为,目前中国监督体系的框架已经搭建完成,但是其内部细致的监督机制和规范还没有得到填充,各类监督的发展也不平衡,有待于形成监督合力。

  文章指出,当前,监督体制建设呈现出分类推进的特点。比如,党内监督仍将是监督体制建设的重点,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同样值得期待,司法监督还要加强。

  目前,除了人大监督之外,人民群众也通过上诉和申诉的程序对司法体系进行监督。专家认为,未来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司法体制内部的素质,使司法体系能够接受监督,能够经受监督。同时,司法监督建设更要依赖司法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不断完善法制建设

  受访专家指出,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开法制讲民主,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石。

  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抑或是政府公权力的运行,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进行,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法治是国家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石。卓泽渊教授说,“法治”两个字本质上就包含着对公权力的限制,要求公权力“依照法律治理国家”,通过对公权力的权力范围、行使程序和相关责任的规范,使公权力的行使永远忠于权力的来源――人民。中国的宪法、行政法和相关组织法,都特别约束公权力在正确的使用范围内运行,并使用在正确的方向上,实现“执政为民”。

  专家同时指出,目前中国还有一些公共权力没有严密的法律来规范,致使一些权力“有权力无程序”、“有权力无责任”,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具有随意性,导致权力的膨胀,有可能对公民的权利造成侵害。同时,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还缺乏具体化,也导致了公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对公民私权的尊重不够。

  法律是民主制度的保障,良好的法治是人民的民主权利得以落实的基础与前提。未来,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为权力的运行设立程序和规范,使权力运行进入法制化轨道。中国法律对权力制约将从一般的号召和政治原则,过渡到社会实践的层面。受访专家认为,目前在这些方面已经出现了很多迹象,预计十七大以后,这一趋势将会更加明显。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来源日期:2007-8-7 本站发布时间:2007-8-7
 
理想化?
 
如果有天真的能做到了,共产主义离我们就不再遥远... ...
 
有人说,小学时相信共产主义,中学时相信社会主义,大学时相信资本主义,现在相信现实主义!
 
改革不从政治体制入手``根本就治标不治本``高层应该早就认知了这个问题``但迟迟不敢下手``似有重重顾虑``
 
上梁不正下梁歪,基层只不过是代罪羔羊而已。
 
写这种文章的作者偶只有一个词可说:天真!
 
政府很多时候都还是不急不办,因为有一个特事特办的优良传统.对话,暂时沉于箱底.不知何时才会再抄出来用两下.大部分群体事件,都是因为没得到最起码的重视.动不动就是官方回应:我们会重视的.就这句话,可以让你等到你上街.今天跟一东北朋友聊起来,都是一叹而过.
 

正在浏览此帖子的用户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