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推进农村基础教育改革的举措之一,撤消乡(镇)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中的明确要求。但记者近日在农村采访时发现,一些乡(镇)教办“名亡实存”,所谓撤消只是“换汤不换药”。
某县教体局于2002年下发了关于撤消乡(镇)教育办公室,由中心校校长负责管理全乡(镇)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文件,而记者在该县的部分乡(镇)看到,虽然乡(镇)教办的公章、牌子已经换成了“中心校”,并精简了几个人,但办公地点仍在乡(镇)教办,教办主任摇身一变成了中心校校长。而所谓的“中心校”只不过是一个空架子,除了校长、会计、业务专干等三五个人外,既无校舍,又无教师和学生。
此外,调查中记者还发现,国务院文件中关于“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明确一至两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的要求,也未落实。现分管全乡(镇)教育工作的往往是一名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
谈及乡(镇)教办“换汤不换药”的原因,县教体局、乡(镇)党政领导和中心校校长都直言不讳:
一、如果撤消乡(镇)教办,现有人员全部分流,乡(镇)教办这块阵地就要丢掉,教育资源就要流失。不少乡(镇)教办是单门独院或二层小楼,有的还有几间教室,可供教师或农民培训,多年积累的产业丢掉太可惜。如果人员分流到中心校办公,也势必造成学校校舍紧张,加重中心校的负担。
二、如果让中心校校长负责全乡(镇)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也不太现实。一来体制不顺,一个学校管另一些学校,平级不好管理;二来一个乡(镇)有几十所学校,学生上万名,中心校校长既要管本校,又要管全乡(镇),根本管不过来。
三、要求乡(镇)长直接负责教育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重视,但作为行政一把手,乡(镇)长事务多、工作忙,很难管那么细,与其挂个名,不如明确一位副职专管或分管。
某县教体局于2002年下发了关于撤消乡(镇)教育办公室,由中心校校长负责管理全乡(镇)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的文件,而记者在该县的部分乡(镇)看到,虽然乡(镇)教办的公章、牌子已经换成了“中心校”,并精简了几个人,但办公地点仍在乡(镇)教办,教办主任摇身一变成了中心校校长。而所谓的“中心校”只不过是一个空架子,除了校长、会计、业务专干等三五个人外,既无校舍,又无教师和学生。
此外,调查中记者还发现,国务院文件中关于“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明确一至两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的要求,也未落实。现分管全乡(镇)教育工作的往往是一名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
谈及乡(镇)教办“换汤不换药”的原因,县教体局、乡(镇)党政领导和中心校校长都直言不讳:
一、如果撤消乡(镇)教办,现有人员全部分流,乡(镇)教办这块阵地就要丢掉,教育资源就要流失。不少乡(镇)教办是单门独院或二层小楼,有的还有几间教室,可供教师或农民培训,多年积累的产业丢掉太可惜。如果人员分流到中心校办公,也势必造成学校校舍紧张,加重中心校的负担。
二、如果让中心校校长负责全乡(镇)教育教学业务工作,也不太现实。一来体制不顺,一个学校管另一些学校,平级不好管理;二来一个乡(镇)有几十所学校,学生上万名,中心校校长既要管本校,又要管全乡(镇),根本管不过来。
三、要求乡(镇)长直接负责教育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重视,但作为行政一把手,乡(镇)长事务多、工作忙,很难管那么细,与其挂个名,不如明确一位副职专管或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