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崇尚个性自由和个人权利的社会环境来临,性――作为人的本能需要正日趋走向开化,原来社会中对性的各种宗教的政治的或道德的禁锢逐渐“解冻”,现代人正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去享受他们迟到的和本该属于自已的性权利。
性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但如果把人类的性同等于动物的性我看谁都不会认同,这是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因为人类有文化,有思想,有感情,有审美情趣。这说明了人类的性除了本能的“欲”以外,还有一种精神的因素,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性的层次。
为什么说性有层次?上面我们说过,性包含了人类的文化`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等,而文化等是有层次之分的,所以性也是有层次之分。
(一)。强迫的性。
性最低等最自私也是最恶劣的层次是强迫的性。这种性违背了人的自由与尊严,所以它绝没有什么精神享受或审美成份,甚至连起码的动物本能的“欲”也谈不上,是对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所以这种性理应受到人类文明的唾弃和法律的惩罚。(当然,有变态受虐狂的除外)。
(二)。本能的性。
本能的性是基于双方自然`本能和生理的“欲”。这种“欲”是一个正常的人与生俱来的要求。正如“食色,性也”说的一样。人要吃食,是为了生存,而人最初的性,也是为了生存繁衍后代的需要。不过,后来人类发现性能带来一种生理上的快感,这种“快感”虽然能给人带来一定的精神享受和精神满足,但这种“精神享受”相对生理快感仍是次要的,只能是一种“付产品”,就如吃饭也能带来“饱”的满足一样。所以,它仍是属于本能的范畴。
本能的性是基于人的本能生理和欲望需要,这种性是人的基本生理要求,也是人基本的性权利,但这种性几乎没有什么文化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上的主观性,所以,这种性与现代文明是不和谐的。
(三)交易的性。
交易的性就是一方为了获得金钱而向对方提供的性服务。这是一种把身体当作商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实质上亵渎了人的尊严,所以认为是不道德的,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双方志愿的交易行为,也没有直接伤害到第三者的利益,所以性交易在许多国家不视为违法(我国定为违法)。
性交易的出现是有历史根源的。性交易中提供性的一方一般为女性,这是由于女性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现实所决定的。比如,天生体力和生理结构的劣势,以及由此必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劣势等等,这种劣势捉使了女性的抗争,即争取男女“性”的平等,这种抗争的表现之一就是在性交往中利用和要挟了男性的性贪婪和“进攻型”特性,谋求到了某种补偿,即在原本是平等关系的性交往中得到了金钱的补偿。这种表面上是占了“便宜”的做法实质上是认可了自身的弱势(否则你就不可能想到用钱来补偿)。所以,女性在性交易中表面上好象是争取到了“性自由”或“性解放”,但其后果实际上是把女性推向一种从属甚至是商品的更加不平等境地。所以这是一种无奈的抗争。
性交易是社会贫穷`不平等以及道德水平低下的象征,并且由于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决定了它的审美情趣和感情`思想文化格调是十分有限的,而且,性交易盲目的多性伴以及暗中交易的特点使得它极易传播疾病,间接地对社会构成了危险,所以它不应是现代性文明的主流。
(四)。情人的性。
情人的性是一种非婚姻的相对固定的性伴侣。它有如下特点:1。双方互相有一定的了
解和感情并有性,但不是以婚姻为目的。2。互相没有道义上的责任,聚散自便,即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当然怀孕或生孩子另外一回事)。3。一般有金钱物质的来往。4。一方的情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但相对是较固定的。
由于情人间是有一定的了解和感情,具有一定情感`思想和审美要求,所以它是仅次于爱情的性爱关系。相对于交易的性,它无凝前进了一大步。
情人现象似乎越来越得社会的普遍认同。究其原因,是它有几点好处:1,它能弥补部份家庭婚姻内性不满足的矛盾。婚姻内性不协调是客观存在,所以情人正好互相起到了“调配”作用。2,能满足部分人对多性伴的“好奇”心理要求。即所谓的“科妮基现象(性的不专一性)”,如通俗说的“总是吃一道菜会腻”。3。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家庭缺乏情爱和思想的交流,但碍于各种原因没有离婚,这缺失的情感需要正好从情人那里得到了。4。能满足现代人不断开放的文化和思想等情感多样性的需要。5。一般情人间不需要太高的经济基础,这使得一般的工薪阶层能以承受。6。相对比较安全,无论是疾病方面还是道德`法律方面的风险。
相对于性交易,情人现象是一种比较理性的选择,所以,我的观点是:用情人现象去取代性交易现象,当然,这也不说明情人现象就是符合道德的,因为它本身是对婚姻爱情的一种背叛。我只是认为,在当今社会普遍的爱情危机和大量的性交易的现实下,情人现象不失为一条中庸之道。
(五)。恋人的性。
恋人的性是指以婚姻为目的的婚前性行为。值得一提的是,那种虽然是未婚但不是以婚姻为目的性不属于此类(应属于情人类)。对于婚前性行为,我是抱赞同的观点,原因是:性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既然同是婚姻生活的思想情感可以“恋爱交流”,为什么性就不能也“恋爱交流”呢?举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某大龄男青年好不容易热热闹闹地娶了一个媳妇,可新婚之夜才发现对方是一石女!可想而知,这对男方的打击是如何的残忍。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现实中,婚后因性的不协调而造成的家庭痛苦甚至破裂占了很大的比例。所以,我主张性也要“恋爱”。当然,性是双方的一种最真实最深刻最密切的思想情感交流,所以,它只能是最后的“保留节目”,是基于双方有了较多的了解之后,而不可以本末倒置啊。毕竟,爱情的性是一种最高尚和最纯洁的情感交流,过于草率也就不珍贵了。而且性对人的心理和生理(主要是女方)也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呢。特别是年龄较小的恋人,对待性更应慎重。
(六)。婚姻的性。
这里说的婚姻的性是指爱情的性,是性的最高层次,是一种身与心`情与欲`灵与性的交流`融合和升华,是两个人的文化`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高度的一致`和谐和共鸣。
什么是爱情?这里我摘引一个古希腊的爱情神话故事:相传原来人是一个综合体,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他(她)们一直在幸福地生活。后来有一个神嫉妒人的幸福,就把人劈成了两半并分开拿到很远的地方,让他(她)们不再认识,以为这样他(她)们就走不到一块了,没想到分开的男女被一种说不出的力量牵引着,彼此不断地寻找着自已的“另一半”,直至最后又生活在一起。这种说不出的力量就是爱情。
对于这种爱情的“力量”,现代心理学家是这样解释的:单独的人是孤独的,所以人最深切的需要就是要克服这种疏离,脱离开这种孤独的牢狱,而男女间的爱情正是从肉体到灵魂最全面的融合,它使得孤独的人们得到最亲密的抚慰。
从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真理:爱情是一个体认自身的过程,或者说是寻找自已的另一半。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有与自已尽量“相同”的另一个人(当然是异性),才可能更好地“融合”在一起。
那么,爱情的“体认自身”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简单说就是:认识――知道对方是 这样的人;理解――知道对方为什么是这样的人;认同――肯定对方和自已是一样的人;融合――在彼此的奉献中体认自身的价值(彼此认识到自已在对方中的价值)。
爱情是基于双方人格的平等`信任和尊重;是基于双方思想`性格`文化`情感和审美情情趣的高度一致;是基于双方互相的崇拜`欣赏`和吸引;是基于双方对理想`选择`偏好与决定上的一致。这些都是爱情理性的前提,缺乏这种理性的前提,仅是凭借情感的牵引,爱情就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爱情是双方肉体和灵魂的融合,所以,把性从爱情中分开是不可能的,也就是爱情的性是欲与情的统一,它是基于双方肉体的欲望和思想情感共同的奏鸣与交融,是对对方从身体美到个性美的认可`崇拜`欣赏`满足和容纳。这种性是由欲来启动,通过情来催生,又通过美而得以升华。爱情的这种灵与肉的关系正如但丁诗中所描述:“爱的神秘在灵魂里滋长,/在肉体上书写。”
所以,爱情的性不仅是一种生理需要(性爱),更是一种精神需要(情爱),性爱是情爱的基础,情爱又反过来促进了生理的性的愉悦。遗憾的是,很多人忽略了这种性与情的交互作用,为性而性,最终使得婚姻的性因为缺乏了情的湿润而枯萎和乏味。
性需要激情,不仅是肉欲的激情,也是情感的激情,所以,性的技巧和情的营造同样是必要的,这就是鲁迅说的“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这样的爱情才能保持新鲜。
人们常说,女人是感性动物,的确,女性生理结构比男人细腻和复杂得多。女性有丰富的情感区域和触觉神经。男人是因性而情,女人是因情而性,所以,聪明的男人在与心爱的女人做爱时,会用深情的目光,用甜蜜的情语,用温柔的手,不急不燥地充分发掘女性身上所有性爱资源,唤醒女性身上丰富的情感和美,在浓浓里情欲中享受着灵与肉的交融。
在性爱交流的过程中,也是两个人情感最强烈`最集中`最充分和最密切的时刻,这时,双方品格中的美与丑`崇高与卑劣`真情与虚假等等都被拉近了,清淅了和验证了(这就是“试”婚的必要性),而真的爱情便是在这种亲密的关系中得以提炼`巩固与升华。
性是所有动物的本能。但如果把人类的性同等于动物的性我看谁都不会认同,这是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因为人类有文化,有思想,有感情,有审美情趣。这说明了人类的性除了本能的“欲”以外,还有一种精神的因素,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问题:性的层次。
为什么说性有层次?上面我们说过,性包含了人类的文化`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等,而文化等是有层次之分的,所以性也是有层次之分。
(一)。强迫的性。
性最低等最自私也是最恶劣的层次是强迫的性。这种性违背了人的自由与尊严,所以它绝没有什么精神享受或审美成份,甚至连起码的动物本能的“欲”也谈不上,是对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所以这种性理应受到人类文明的唾弃和法律的惩罚。(当然,有变态受虐狂的除外)。
(二)。本能的性。
本能的性是基于双方自然`本能和生理的“欲”。这种“欲”是一个正常的人与生俱来的要求。正如“食色,性也”说的一样。人要吃食,是为了生存,而人最初的性,也是为了生存繁衍后代的需要。不过,后来人类发现性能带来一种生理上的快感,这种“快感”虽然能给人带来一定的精神享受和精神满足,但这种“精神享受”相对生理快感仍是次要的,只能是一种“付产品”,就如吃饭也能带来“饱”的满足一样。所以,它仍是属于本能的范畴。
本能的性是基于人的本能生理和欲望需要,这种性是人的基本生理要求,也是人基本的性权利,但这种性几乎没有什么文化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上的主观性,所以,这种性与现代文明是不和谐的。
(三)交易的性。
交易的性就是一方为了获得金钱而向对方提供的性服务。这是一种把身体当作商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实质上亵渎了人的尊严,所以认为是不道德的,但同时,它又是一种双方志愿的交易行为,也没有直接伤害到第三者的利益,所以性交易在许多国家不视为违法(我国定为违法)。
性交易的出现是有历史根源的。性交易中提供性的一方一般为女性,这是由于女性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现实所决定的。比如,天生体力和生理结构的劣势,以及由此必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劣势等等,这种劣势捉使了女性的抗争,即争取男女“性”的平等,这种抗争的表现之一就是在性交往中利用和要挟了男性的性贪婪和“进攻型”特性,谋求到了某种补偿,即在原本是平等关系的性交往中得到了金钱的补偿。这种表面上是占了“便宜”的做法实质上是认可了自身的弱势(否则你就不可能想到用钱来补偿)。所以,女性在性交易中表面上好象是争取到了“性自由”或“性解放”,但其后果实际上是把女性推向一种从属甚至是商品的更加不平等境地。所以这是一种无奈的抗争。
性交易是社会贫穷`不平等以及道德水平低下的象征,并且由于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决定了它的审美情趣和感情`思想文化格调是十分有限的,而且,性交易盲目的多性伴以及暗中交易的特点使得它极易传播疾病,间接地对社会构成了危险,所以它不应是现代性文明的主流。
(四)。情人的性。
情人的性是一种非婚姻的相对固定的性伴侣。它有如下特点:1。双方互相有一定的了
解和感情并有性,但不是以婚姻为目的。2。互相没有道义上的责任,聚散自便,即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当然怀孕或生孩子另外一回事)。3。一般有金钱物质的来往。4。一方的情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但相对是较固定的。
由于情人间是有一定的了解和感情,具有一定情感`思想和审美要求,所以它是仅次于爱情的性爱关系。相对于交易的性,它无凝前进了一大步。
情人现象似乎越来越得社会的普遍认同。究其原因,是它有几点好处:1,它能弥补部份家庭婚姻内性不满足的矛盾。婚姻内性不协调是客观存在,所以情人正好互相起到了“调配”作用。2,能满足部分人对多性伴的“好奇”心理要求。即所谓的“科妮基现象(性的不专一性)”,如通俗说的“总是吃一道菜会腻”。3。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家庭缺乏情爱和思想的交流,但碍于各种原因没有离婚,这缺失的情感需要正好从情人那里得到了。4。能满足现代人不断开放的文化和思想等情感多样性的需要。5。一般情人间不需要太高的经济基础,这使得一般的工薪阶层能以承受。6。相对比较安全,无论是疾病方面还是道德`法律方面的风险。
相对于性交易,情人现象是一种比较理性的选择,所以,我的观点是:用情人现象去取代性交易现象,当然,这也不说明情人现象就是符合道德的,因为它本身是对婚姻爱情的一种背叛。我只是认为,在当今社会普遍的爱情危机和大量的性交易的现实下,情人现象不失为一条中庸之道。
(五)。恋人的性。
恋人的性是指以婚姻为目的的婚前性行为。值得一提的是,那种虽然是未婚但不是以婚姻为目的性不属于此类(应属于情人类)。对于婚前性行为,我是抱赞同的观点,原因是:性是婚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既然同是婚姻生活的思想情感可以“恋爱交流”,为什么性就不能也“恋爱交流”呢?举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某大龄男青年好不容易热热闹闹地娶了一个媳妇,可新婚之夜才发现对方是一石女!可想而知,这对男方的打击是如何的残忍。当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现实中,婚后因性的不协调而造成的家庭痛苦甚至破裂占了很大的比例。所以,我主张性也要“恋爱”。当然,性是双方的一种最真实最深刻最密切的思想情感交流,所以,它只能是最后的“保留节目”,是基于双方有了较多的了解之后,而不可以本末倒置啊。毕竟,爱情的性是一种最高尚和最纯洁的情感交流,过于草率也就不珍贵了。而且性对人的心理和生理(主要是女方)也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呢。特别是年龄较小的恋人,对待性更应慎重。
(六)。婚姻的性。
这里说的婚姻的性是指爱情的性,是性的最高层次,是一种身与心`情与欲`灵与性的交流`融合和升华,是两个人的文化`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高度的一致`和谐和共鸣。
什么是爱情?这里我摘引一个古希腊的爱情神话故事:相传原来人是一个综合体,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他(她)们一直在幸福地生活。后来有一个神嫉妒人的幸福,就把人劈成了两半并分开拿到很远的地方,让他(她)们不再认识,以为这样他(她)们就走不到一块了,没想到分开的男女被一种说不出的力量牵引着,彼此不断地寻找着自已的“另一半”,直至最后又生活在一起。这种说不出的力量就是爱情。
对于这种爱情的“力量”,现代心理学家是这样解释的:单独的人是孤独的,所以人最深切的需要就是要克服这种疏离,脱离开这种孤独的牢狱,而男女间的爱情正是从肉体到灵魂最全面的融合,它使得孤独的人们得到最亲密的抚慰。
从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真理:爱情是一个体认自身的过程,或者说是寻找自已的另一半。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只有与自已尽量“相同”的另一个人(当然是异性),才可能更好地“融合”在一起。
那么,爱情的“体认自身”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简单说就是:认识――知道对方是 这样的人;理解――知道对方为什么是这样的人;认同――肯定对方和自已是一样的人;融合――在彼此的奉献中体认自身的价值(彼此认识到自已在对方中的价值)。
爱情是基于双方人格的平等`信任和尊重;是基于双方思想`性格`文化`情感和审美情情趣的高度一致;是基于双方互相的崇拜`欣赏`和吸引;是基于双方对理想`选择`偏好与决定上的一致。这些都是爱情理性的前提,缺乏这种理性的前提,仅是凭借情感的牵引,爱情就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爱情是双方肉体和灵魂的融合,所以,把性从爱情中分开是不可能的,也就是爱情的性是欲与情的统一,它是基于双方肉体的欲望和思想情感共同的奏鸣与交融,是对对方从身体美到个性美的认可`崇拜`欣赏`满足和容纳。这种性是由欲来启动,通过情来催生,又通过美而得以升华。爱情的这种灵与肉的关系正如但丁诗中所描述:“爱的神秘在灵魂里滋长,/在肉体上书写。”
所以,爱情的性不仅是一种生理需要(性爱),更是一种精神需要(情爱),性爱是情爱的基础,情爱又反过来促进了生理的性的愉悦。遗憾的是,很多人忽略了这种性与情的交互作用,为性而性,最终使得婚姻的性因为缺乏了情的湿润而枯萎和乏味。
性需要激情,不仅是肉欲的激情,也是情感的激情,所以,性的技巧和情的营造同样是必要的,这就是鲁迅说的“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这样的爱情才能保持新鲜。
人们常说,女人是感性动物,的确,女性生理结构比男人细腻和复杂得多。女性有丰富的情感区域和触觉神经。男人是因性而情,女人是因情而性,所以,聪明的男人在与心爱的女人做爱时,会用深情的目光,用甜蜜的情语,用温柔的手,不急不燥地充分发掘女性身上所有性爱资源,唤醒女性身上丰富的情感和美,在浓浓里情欲中享受着灵与肉的交融。
在性爱交流的过程中,也是两个人情感最强烈`最集中`最充分和最密切的时刻,这时,双方品格中的美与丑`崇高与卑劣`真情与虚假等等都被拉近了,清淅了和验证了(这就是“试”婚的必要性),而真的爱情便是在这种亲密的关系中得以提炼`巩固与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