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小孩在电白县汉山学校读书,今年9月开学初,被该校的10多位学生无故殴打,造成头部逢7针。事后,校方为不把事情搞大,不把此事交派出所处理,学校答应给予解决,但一直来,该校的校长都是说对方家长没有钱到位,致使伤者一直都得不到很好的治疗。而且,在发生事后都二天,该校就把几位学生开除了,现在,当伤者家属问及此事如何处理时,该校校长就说:我把此事交你们送政法机关处理好了,学校没能力处理此事。当校长的竞然说出这样的话,如果当初学校没有能力处理此事,为何当初不把此事直接交派出所,而到现在才这样说。请问各位法律界的朋友,现在伤者家属应该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