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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少年抢劫女事主后将其轮奸 (1人在浏览)

ww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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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少年抢劫女事主后将其轮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6日12: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茂名7月6日电 (梁盛 钟颖琴 黄志庆) 记者六日从广东茂名高州市公安机关获悉,当地四名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在持刀、电击棍等物疯狂对路人进行抢劫后,色心又起,并将受害女事主劫持到宾馆实施轮奸。

  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涉案的吴某、陀某、杨某和吴某某等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今年五月六日二十三时许,吴某等四人伙同刘某、梁某等人驾驶两辆摩托车,携带菜刀、水果刀、电击棍等凶器,窜到高州市长坡镇长坡村委会五星村路段,对骑摩托车返家的黄某、张某以及张某的女友何某三人实施抢劫,共抢走摩托车一辆,手机三部,银链一条,现金三百多元人民币。

  当时,面对凶残的歹徒,黄某等人不敢反抗,任由他们从身上拿走现金、手机等值钱的东西,希望能够逢凶化吉。但是事情并未结束,在实施了抢劫行为后,吴某等人将三名事主挟持到曹江镇一偏僻的路段,并对张某、黄某实施殴打,逼迫女事主何某同他们发生性关系。在吴某等人的胁迫下,何某被挟持到高州市区某宾馆,丧心病狂的吴某等六人使用暴力手段对何某进行了轮奸。

  案发后,当地警方很快就将涉案的吴某、陀某、杨某和吴某某四名恶徒缉拿归案。在对案情进行仔细调查后,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对吴某四人批准逮捕。

  据了解,贼心未泯、色胆包天的吴某等四名案犯,均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少年,其中吴某刚满十四周岁。
 
枪毙他们的JJ.
 
此类事,在我们的电白,也不会少。
 
为保护我及家人,看来以后出外需带点东西,要是遇上且有机会搏杀的话,是应该动手。
 
敢做出这样的事,一定和政府息息相关。
 
14岁JJ还没硬
 
中国的法律要改了,14周岁就算成年,现在的18岁,他妈的象以前30岁了,怎不会去强奸呢
 
QUOTE(烟花瞬间 @ 2008年07月06日 Sunday, 07:41 PM)
枪毙他们的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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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问题,在中国还没到位.
 
QUOTE(老牛大炮 @ 2008年07月06日 Sunday, 07:23 PM)
枪毙他们及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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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
 
强奸罪14岁是可以判刑的了。通常监狱里的犯人最鄙视强奸犯,这种人进去监狱的遭遇就是被鸡奸(男监里接触不到女犯人)。
 
我建议那些女同胞身上可以带点防身的工具。。。例如辣椒油喷雾或防狼喷雾等的。。。以备不时之需啊!
 
悲哀~!
 
枪毙他们
 
QUOTE(于景磬 @ 2008年07月07日 Monday, 02:38 PM)
枪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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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ue.gif

枪弊就太便宜了他们.
每天注入一定量的雌性激素,让他们变性,说话的声音/性格象女人,
 
看了此贴后 大家要注意了 特别是女生~ !
 
QUOTE(老牛大炮 @ 2008年07月06日 Sunday, 07:23 PM)
枪毙他们及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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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九族
 
QUOTE(烟花瞬间 @ 2008年07月06日 Sunday, 08:41 PM)
枪毙他们的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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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太监。
 
依我看。现在犯人的定罪年龄不应是18岁而是无论多大都一视同仁。这才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国家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从轻处理。这不正是给了未成人犯罪的勇气吗?真的很可悲的。法律竟是这样子的。
 
QUOTE(于景磬 @ 2008年07月07日 Monday, 02:38 PM)
枪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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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保护伞,未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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