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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发展角度思考和设计中国政治改革 (1人在浏览)

四中乐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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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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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发展角度思考和设计政治改革(上)



中央党校研究室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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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政治体制改革可分为两种:一是建设民主政治体制为目标和重点的纯粹的政治体制改革,另一种是从促进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就中国从农村社会、农业经济向城市社会和现代工商业经济转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较为现代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看,由于期间各种复杂的问题较多,为使经济发展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要选择政治上较为集中的体制与经济上自由的市场体制相搭配的模式。政治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应当放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将目前还带有计划、行政、生产建设型色彩的政府,转变成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大幅度地减少阻碍经济发展、降低办事效率和产生寻租腐败的行政审批、许可、收费和垄断;改革县和县以下政治体制,取消乡一级政权体制,压缩县一级政权体制的机构和人员,从而减轻农民和企业的负担;理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财政税收和事权关系,不仅要划分各级地方的收入,还要明确各级地方应当负的责任,既避免中央财力分散没有权威的情况发生,也要避免收钱不干事和干事没有钱,使基层加重农民和企业负担,百姓和企业怨声载道的局面出现;改革党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方式,党的领导以现代企业组织的形式出现,使党对企业的领导成本最小、效率提高和磨擦减少;改革土地制度,使村组织和乡县政权膨胀失去土地制度基础,并且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财产制度在宪法和国家的财产制度中得到确定,还要使土地制度适应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的建立。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看,重点需要建立的体制有:起草、制定和颁布《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从而以法律制度的形式抑制吃皇粮机构和人员的膨胀;确定市县两级主要领导政绩考核指标、方式和程序,形成以民为本、注重实效的政府;规范法律和法规形成的民主化程序,防止政府有关部门将部门、处室和个人权力和利益通过法律和法规合法化,形成寻租腐败、阻碍经济发展和低效率的条件和体制。因此,要实行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和议政、新闻适当管制和改革、间接民主为主等框架性的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强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民主,应当从下到上扩大民主;而清理法律法规、法律和法律法规形成民主化,则要从上到下进行。通过以上改革,使国家和民族稳定和安全地渡过两个转型之多事阶段,并使政治体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从而国力日益增强,人民更加富裕。

  关键词:政治体制 体制模式搭配 寻租设置

  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包含政治文明内容后,政治体制的改革又成为学术界和政策研究界议论的热点话题。有的同志认为,经济体制改革改到今天,许多问题卡在政治体制上,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成为绕不过去并很迫切的一个环节;有的同志以许多群众反映腐败等问题为由,论证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还有的学者从经济全球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学习借鉴西方社会政治文明为由,也提出要加快政治体制的改革。

  当然,政治体制非改不可,关键的问题是改哪些,怎样改,改到什么程度?比较激进的观点是学习西方的政治文明,要实行普选制和多党制,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离,新闻自由等;另外,还有一些中改和小改的不同的方案。我们这里不想从意识形态角度,或者从价值好恶来分析政治体制改革的原由和框架,只是从经济发展角度冷静地考虑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成本、效率、风险、可操作性等等,思考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在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中互相搭配的模式选择,以此看待哪些政治体制需要改革,哪些政治体制需要建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能促进经济发展并保证二元结构社会安全和稳定转型的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和框架。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原则及其与经济体制的搭配



  学术界提出政治体制如何如何改革时,可举出其许多意义、必要和理由。但综合起来看,许多改革主张的目的和思路并不是很清晰,甚至可能是混乱的。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一般涉及到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的不同,人们往往很可能从所处的阶层、价值好恶、文化背景、专业知识等等出发来设计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和路径。如果将这种基础上的改革方案付诸于实施,因其简单或者理想化而可能得不偿失,甚至是很危险的。因此,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从经济学角度冷静地予以思考。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和原则

  首先,政治体制改革是为了避免国家和民族长远的经济和政治陷于危机。政治体制改革从短期内看,可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但是这种代价和成本小于长远避免危机带来的收益,这种政治体制改革比较合算;如果某种政治体制改革短期的代价和成本可能使社会经济过程大规模动荡,其代价和成本可能大于远期的收益,甚至使发展停止或者中断,这种改革是不合算和不可取的。比如,目前县乡村税费供养的政治体制和吃皇粮人员规模过大问题,如果不从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加以抑制和化解,任其下去,它们加大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的负担,甚至借债运转,一使创业者和企业越来越少、吃皇粮的人越来越多,二使县乡村财政破产、经济崩溃,三使农民、个体劳动者和企业与庞大的吃皇粮阶层形成对立,导致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结果积重难返,可能使国家和民族陷入经济和政治危机。因此,县乡村的政治体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但是改革既要坚定不移,也要有一定可操作的办法,在坚决改革的同时防止动荡和代价过大。

  其次,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要顺应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向城市社会和工商业经济的转型。经济发展从空间上讲,是人口、生产要素、企业、市场、基础设施等等在地理上集中的过程;城市化水平实际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程度,世界上城市人口比例很少而实现了现代化的地区和国家很少见。就此来看,从政权体制上讲,你是想强化农村和农业政权建设呢,还是想考虑人口城市化转型过程中动态地乡村政权体制的简化和城镇城市政权体制的完善上?还有从土地制度看,它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涉及宪法、法律、乡村政权、国家控制方式、土地所有制结构的政治问题。这也有一个你是想设计一个顺应城市化进程的土地制度,还是实行阻碍城市化进程、强化和膨胀农村县乡村政权体制的土地制度?

  再次,从市场经济的需要来看,对于创业、投资、企业经营来说,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要提高政治体制的效率,特别是提高与政治体制有关的经济效率。有的政治体制改革,可以提高与经济运行和发展有关的政府机构和运作的效率;而有的政治体制改革可能降低机构和运作的效率。比如,一些重大的事项需要设置听证这样一种民主制度,这是一种防止政府权力过大、垄断、寻租的一种体制。但是,是不是事事都需要听证,有的事项是不是可以用法律和法规约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方式去协调,可能效率会高一些。而一些显然是低效率的政治体制,比如过多的审批、审批没有时限约定、审批之间的重复和冲突等等,需要坚决改革。

  第四,一种政治体制本身需要成本,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机构和运作成本最小化的政治体制;改革也需要支付成本,改革的过程则需要选择既支付成本最小,又要达到改革目的的转型安排。集中要支付成本,民主也要支付成本。而因为事事要协商、每个人都要事事投票,或者意见总是统一不起来等等,极端的民主化体制,成本也是高昂的。也因假定计划机关和各级领导可以料事如神、预测未来,也需要集中信息、制定、执行和下达指令,需要建立一个庞大的统计、计划、决策、执行和包揽所有事务的政治组织体系,加上决策可能常常失误,极端的集中体制,其成本也是高昂的。从经济学上讲,哪种体制在时间和范围的总体上成本最小,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再比如从改革过程和方式来看,在精简县乡村吃皇粮的冗员时,是政府包起来,一直养到退休,还是创造创业的条件,利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进行分流?改革的成本大不一样。因而,哪种改革方式是成本最小的,也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第五,政治体制改革要估计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程度。任何体制,特别是政治体制的改革,都面临着或多或少的不确定性和程度不同的风险。不改革,没有改革带来的风险,但是有不改革可能积累的风险和危机。有的改革所费小,但是可控制、风险小、收益较大;有的改革成本大,费力不小,但是前瞻的可控制性不明朗,风险高,收益并不高;有的改革可能成本大,费力大,但是效果明显,收益也高。因此,每项改革,对其成本、收益、可能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都应当进行较为深入的评估,以便进行方案比较、统筹安排,保证改革过程坚决推进、降低成本、收益最大和避免风险。

  第六,要考虑各种政治体制改革方案和安排的可操作性和阶段性。改革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一是方案过于理想化,没有可操作性。有的改革方案很完美,看了以后很振奋人心,但是无法实施。主要问题在于理论可能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或者欧美的模式不适于中国国情。二是改革方案从部门出发,专门化,没有考虑此项改革的外部关系,或者没有考虑与之相联系部门的联动,从而使专项改革孤军作战,其他改革和措施不能配合和配套。三是改革有急躁情绪,想一步到位。但是,许多改革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进行改革,每一步达到一个目标,分步骤实施和完成。政治体制改革,至少要考虑这样一些因素:中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协调;一项政治体制改革与其他政治体制改革的配套;必要的妥协,阶段性和有些改革的长期性。

  二、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搭配模式的选择

  从政治体制的决策和组织形成看,有偏重于民主的制度和偏重于集中的制度。直接民主制度,即所有的人都参加投票。其中又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通过制度,另一种是2/3或者半数通过制。有间接的民主制度,即人民代表制度,人民代表参政时,又分为全部通过制(也即一票否决制),2/3或者半数通过制。实际的决策和组织形成过程,许多处于绝对民主和绝对集中之间。从成本和效率看,全部通过的直接民主或者间接民主,几乎不存在。多数通过的间接民主制度大大降低了决策和组织形成的成本和提高了议事的效率。但是,代表的形成方式和组成,以及与决策者和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偏离低位群众的意愿。而集中制,则使决策成本较低、效率较高,但是如果决策发生重大失误,则损失很大。

  从经济决策的体制看,一是高度集中分配资源的计划经济,二是由市场调节分配资源的市场经济。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从20世纪的实践来看,基本上已经宣告破产。原来许多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或多或少,都在体制上进行了转型。无论是何种体制的国家,就目前来看,除了极个别的,各国实行的都是政府程度不同控制的市场经济体制。

  政治体制改革的取向,有一个与经济体制改革模式的搭配问题。从决策、控制方式和资源分配方式讲,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有四种搭配模式:一是集中的政治体制与集中的经济体制搭配,民主化程度很低,政治上高度集中,由国家集中配置和分配经济资源,排斥市场的分散决策和选择。典型的有朝鲜、前苏联、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东欧诸国等,可称之为前苏联模式。二是较为分散的政治体制和较为分散的经济体制搭配,多党竞政、新闻自由、政治决策较为分散,资源基本由市场进行分配,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由市场调节,投资、消费和要素供给由投资者和家庭分散决策。目前,欧洲一些国家和美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搭配可能最接近于这种模式,可称之为欧美模式。三是较为分散和自由的经济体制和适当集中的政治体制相搭配,经济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资源由市场进行分配,政治上强调适当的集中。亚洲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它们经济发展转型时期,都曾经实行过这样的搭配体制。(注释:甚至有的学者认为,东亚经济在它经济和社会结构的转型期中,是强权政治下的自由市场经济。)目前中国、越南等国家,实行的基本上也是这种体制,可称之为前东亚模式。四是政治上高度分散化,经济上高度集中。这样的体制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因为政治决定于经济基础,经济上高度集中的体制不可能产生分散的政治体制。(表1-1)  

  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要学习西方政治文明中有借鉴意义的部分。这里需要弄清楚的是,你是想学习欧美政治体制中对经济发展有用的部分,来改革我们政治体制部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总的搭配模式不变,还是学习欧美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搭配模式,彻底将我们适当集中的政治体制模式改革为较为分散的政治体制呢?这实际是两个非常不同的思路和模式选择。就中国来看,抛开意识形态不讲,我们在一个三十年左右,甚至更长一点时间中,可能还是要实行适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与较为分散的经济体制搭配的模式。

  首先,解决二元结构转型时期诸多复杂经济社会问题的一个保证是实行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中国未来二、三十年中处于二元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也即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4000美元过渡阶段,既是快速发展阶段,也是问题出现最多的时期;既需要用分散决策的市场经济体制来加速经济的发展,也需要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来控制和解决一些转型期市场不能解决的难题。比如居民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一些重大改革的推进,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的化解、控制和防范,科技、教育和卫生等公益事业的发展,城乡贫困的解决,社会治安的维护,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等等。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治体制,政治上不适当集中,不可能解决这些社会和经济转型带来的诸多问题。我们处于一个经济体制转型和二元结构转型的发展机遇期,也处于一个双重转型的危险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治上集中的体制,保证我们平安、平稳渡过这样一个特殊时期。

  其次,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是保证国家平衡发展和加强民族亲合力的制度条件。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地区发展差距如果不加以控制和缩小,在今后二三十年内可能还会拉大;只有一个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才能保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由政府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实行一些特殊的政策,使一部分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尽可能逆市场收益取向而流动,促进西部的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如果实行分散的政治体制,再加分散的市场经济体制,大部分要素按收益率指向往东部流动,东西部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会造成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心理上的不平衡,影响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再次,较为集中控制而又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未来的二、三十年,经济发展处于关键的时期,需要有一个宽松但又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政治体制上需要有连续性,才能使从事投资、贸易、科技开发等活动的企业和创业者有安全感,使其避免风险、规避损失。二元结构转换时期,片面地强调民主政治,不讲政治上的适度集中,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治体制,一些小的事件就会引起大的社会动荡,影响正常的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

  第四,一个国家和地区从不发达状态向发达状转型过程中,实践证明较好的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搭配模式是前东亚模式。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看,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香港等,实际上实行了较为集中的政治体制与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搭配的模式,发展得到了成功,被经济史称之为东亚奇迹。在韩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青年学生要求民主,常常游行、示威,一些学生运动要求学习北朝鲜的体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试想,如果没有当时集中的政治体制来克服社会动荡,如果不在甚至是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下实行自由市场经济,韩国今天不可能进入新兴工业化国家的行列。前东亚这些国家和地区,政治体制上的特征是:对新闻实行一定的管制,一些国家实行一党执政,讲求政治和社会秩序,建立健全法制。

  政治体制的构建,政治文明的进程,一是不能超越经济发展阶段,二是要融于本国和本民族传统的文化文明之中。国外一些学者为非洲一些国家设计了学习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这些国家照搬西方的政治架构,如多党制、三权分离、新闻自由、普选等等。但是,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上学习欧美模式的大部分非洲国家,包括其他地区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军人政变不断、部族冲突频繁、模式不能与当地文化融合,其政治体制并没有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其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实行什么样的政治文明,与她经济发展的程度和阶段有关,与她千百年的文化、宗教、习惯、历史等有关。不考虑这两点因素,冒然实行一种与发展阶段不相符合和与内源文化不相融合的政治体制,所构造的政治文明得不到广大人民的认同,而所抛弃的传统文明对社会的亲合力、感召力、规制力又会消失,社会将更加陷入混乱。

  第五,只有经济体制改革到一定程度,才能在此基础上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从前苏联改革的教训来看,基本上走了一条先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结果政治体制改革进展太快,经济体制基本上没有动(注释:比如,前苏联的集体农庄,在20世纪80年代前中期时,其体制改革力度并不如中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

  政治体制改革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经济决定政治,经济改革的力度和进程决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和进程。前苏联的解体,不能说与经济体制改革太慢,而政治体制改革太快无关。自1978年以来,国内学界、国外舆论都抱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太慢。其实,我们认为,先改革经济体制,在政治体制上不急于推进,改革在各方面进行协商、妥协、逐步推进,保证政治体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中国的经济高速成长了20多年,实际上中国的改革包含了一定的包容、妥协、中庸、承先启后等儒家的文化和理念。

  就中国和前苏联的改革进行比较:1、从改革的目标看,中国市场取向,但是在政治上逐步地强调公有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前苏联也是市场取向的改革,但是明确提出私有化,政治体制上推进西方式民主,但未能较好地处理民族问题。2、从改革的过程看,中国实行的是渐进式的改革,慢慢推进;前苏联实行的是激进式的改革,采取休克疗法。3、从改革的先后看,中国是先农村集体经济,后城市国有和集体企业,先经济体制,后政治体制;走了一条农村承包→发展乡镇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行沿海开放战略→引进外资和技术→推进价格体系改革→实行企业承包 →进行股份制改革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经济布局战略调整 →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等等这样一条路径。并且先改革经济体制,后改革政治体制。而前苏联先从国有大型企业改起,进行一揽子改革;先改革政治体制,后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前苏联社会动荡、经济下滑、国家解体;而中国在中国××党的集中领导下,实施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和健康发展。当然,这种渐进式的改革,由于先易后难、分段解决,积累给未来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也相当繁重和艰巨(注释:这种妥协式的改革后延了一些问题。比如积累了大量的税费供养人员,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沉重负担;国有企业在银行积累了过多的不良债务,需要消化;城乡分割,户籍制度改革滞后,农村积累了过多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等等;前面改革的是支付成本较少的改革,甚至当时还有收益,后面越来越多的改革需要支付成本,并且成本越来越大;政府各部门在改革过程中,强化审批和收费设置,使寻租性腐败增多。)。

政治体制的功能和模式


  从哲学上讲,结构决定功能;有什么样的结构,就有什么样的功能。因此,设计和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主要取决于你要用政治体制干什么,也即你要你设计的政治体制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假定有这样两种绝对的功能可供选择。一是为了经济成长和成本节约目标:促进经济发展、降低政治体制的成本、提高政治运作的效率、适应二元结构转型;二是注重民主自由和反腐败目标:追求民主自由、新闻舆论放开、人人都参加选举、任何事项都举行社会听证、多党竞政等等。我们应当选择什么样的功能呢?

  一、政治体制的功能

  也就是说你喜欢财富增加多一些呢,还是偏好于政治方面的文明多一些?两种偏好不同,设计的政治体制的功能和其运作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许多事项都要听证会来决定,一次听证决定不了,进行多次听证,这样参与者和被代表的人心情都很愉快,是一种政治价值的实现。但是,从经济上讲,需要支付成本,多次听证、久拖不决,也将严重影响决策的效率。

  马斯洛认为人有多个层次的需求,根据发展水平、收入水平和文化素质的不同,其需求的层次也不同。当物质消费被极大地满足时,人们的需求就转为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而当人们的物质消费未被满足时,甚至水平很低时,绝大多数人的精神消费处于次要位置。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需求来看,要从水平很低的小康生活向较为富裕的小康生活转变,其中如果以人均收入水平850元贫困线计算,还有9000万人没有脱困,当务之急是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总体上讲,对于绝大部分中国人民来讲,经济生活享受目前来看还仍然是第一需求,而政治文明等精神生活方面的享受是第二需求。绝大多数人可能更加关注能不能就业、油盐酱醋、食物的质量、孩子能否上学、大病能否治疗、冬天能否取暖、居住条件如何、出行是否方便、老是否有所养、出去空气等环境如何。如果这些基本的消费和生活需要还没有满足,许多人就不了业,孩子上不了学,大病治不了,而去空谈所谓的政治文明,可能无法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我们要选择一个具有什么样功能的政治体制呢?一是在社会转型期间能有效地控制和解决社会发生的一些问题,并创造一个政治连续和社会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二是能促进经济的发展,适应并促进农业社会和农业经济向城市社会和工商经济转型,增加财富;三是要适应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则,保护创造者、投资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具有较高的效率;四是政治体制低成本运行,不成为经济基础的负担,不因税费过多过重而影响甚至阻碍经济发展。反对腐败是人民的一种政治需求。许多情况下,有的政治体制设置,既阻碍经济发展,又产生腐败问题;反过来说,我们要寻求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能抑制腐败产生的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建设。

  二、集中政治体制模式的结构框架

  根据以上功能需要,我们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框架呢?

  (一)一党执政制

  二次世界大战后,有的发展中国家在独立不久采用西方民主制,宪法中大多有结党自由、政党平等的规定。但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若干政党存在,往往是一个大党处于主导地位,其他小党处于次要位置;也有的发展中国家实行一党执政制。为什么在发展中国家会存在一党制或一党优势,主要两个原因:第一,一党制或一党优势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整合;第二,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说,一党制或一党优势有利于有效地动员全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注释:周天勇:《新发展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一些实行多党竞政制的发展中国家,重大经济决策运作时间太长,多党竞政的成本太大;甚至各自政党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相互对立,社会各利益集团、各阶层之间的磨擦和内耗加大,往往造成国家的分裂。

  就中国来看,在一个三十年左右,甚至更长的体制和结构转型过程中,还是要实行中国××党一党领导和执政制度。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后的许多年中,虽然中国××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时,发生过诸多的失误,与同期的一些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经济发展落后了许多。但是,我们较好地解决了民族问题,维护了民族团结;虽然在很长的一个时期中党的中心工作不明确,但是也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经济建设,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工业体系和城市、交通等社会资本体系;1978年以来中国××党自己纠正了思想路线上的错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经济成长和经济成就有目共睹;从祖国统一来看,香港和澳门顺利回归,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也逐年提高。事实求是地讲,没有中国××党的领导,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就。

  从以后政党格局的改革看,不论是壮大其他现有的党派,还是建立新的党,或者是分解目前的中国××党,想形成两党轮流执政,还是多党竞争执政,政治成本都相当高昂,风险也相当大。由于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多民族国家,多党利益无法统一协调时,国家分裂的可能性都很大。在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农牧业经济向工商业经济转型,需要强有力的中央较集权政治控制的时候,如果政治上一盘散沙,以二元结构转型为中心的经济发展也将受到挫折。

  因此,为了保证在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获得一个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保证政治上的集中和统一性,应当坚持中国××党对军队、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政治协商、两院等方面的领导。坚持中国××党的执政地位。

  (二)改进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

  中国××党要以法执政,以法治国。党的领导的组织要以现代政治体制的形式存在。要社区化、协会化、公司化。也就是说,要以合乎宪法和法律的形式从事领导工作。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实现党的领导必须改变包办一切的方式,而代之以新的方式。主要是:1、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为国家机关的活动奠定政治基础,确立政治方向和目标,并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的法律、法规等。2、通过充分发挥国家政权、司法、行政机关以及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的作用,实行党的领导。邓小平指出:“今后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政府工作加强了,党的领导也加强了。”(注释:《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39―340页。) 3、指导国家机关中党的组织的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主张。4、通过培养、选拔和推荐大批党的优秀干部担任国家机关的重要职务。5、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动员人民群众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党的主张。6、监督国家机关的活动,并保证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独立地位和自主性。(注释:王宗廷:“依法治国:我党治国方式的转变”,《江汉论坛》2000年第7期。)

  中国××党以现代政治体制的形式进入人大、政府和两院,并以法执政。从党对人大的领导看,中国××党作为人大中的惟一执政党,应当在人大中设立中国××党党团。中国××党党团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特别直属党组织,接受党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从党对政府的领导看,对重大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战略建议,讨论和通过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决策,向人大和政府考核、推荐政府和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纪监督等等。从党和两院的关系看,其体制改革应当充分体现以下原则:(1)国家法律至上原则;(2)司法独立原则;(3)党纲、党章、党纪、“党法”、党规制约原则;(4)党管干部原则;(5)党不具体干涉司法工作原则;(6)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结合原则。

中国××党以现代企业组织的形式融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对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式。党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领导,一要成本最低,二要讲求效率。过去党对国有和国有控企业的领导,从企业外部看,管人与管事和管资产相分离,从企业内部看,党组织与企业治理结构相分离,由于企业中党管干部,而董事长和总经理管事、管效益,实事求是地讲,内耗较大,磨擦成本相当高。成为许多国有企业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企业的外部实现了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统一。但是,就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看,并没有在企业内部实现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的统一。因此,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革:1、国资委、资产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对下属独资和控股企业的企业领导下管一级,只任命董事长一人,并由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由企业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选择并推荐总经理,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企业中的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不再纳入党管干部的范围;3、经理班子实行总经理组阁制,副手不再由上级任命,实行总经理提名,董事长同意制,并不再纳入党管干部的范围;4、视体制的不同,监事会主席,或者财务总监,实行上一级委派制;5、国资委有关部门建立全国企业家档案,在下一级资产控股公司和经营公司选择董事长或者经理人时,可以在人才库中选择。

  企业中的党的组织以现代企业的形式融入企业之中,以合乎公司法的形式体现党的领导。改革过去党组织和企业组织为两个板块分离的状况,并使党对企业的领导体制成本最低、效率提高,减少党企之间的内耗和磨擦成本。1、董事长兼书记,应为企业的法人,改变过去董事长和书记分设、书记管人管大事、董事长干事但无法选人、出了问题法人负责而书记不负责的不合理局面;2、纪检委、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共青团、妇联等等,与公司中的监事会、董事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广告策划部等等合并;3、由于实行党管干部原则,并且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统一,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的领导关系,实行国资委―资产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企业的隶属体制,取消属地化管理;4、由于党以公司治理结构的形式进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之中,董事长兼书记,工会如果接受企业系统党的领导,则工会实际上会成为企业的依附;由于企业职工为属地居民,工会应当相对独立,并属地化接受当地工会和党委的领导,行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

  (三)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和新闻体制改革

  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新闻体系是一国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发育和发展成熟、进入发达国家发展阶段、人们生活已经十分富裕的格局下,精神生活的享受已经成为居民的重要消费组成部分,新闻自由十分重要;并且由于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使得人们对新闻有鉴别力,新闻活动有秩序地进行。在二元结构转型和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要一个发挥什么样功能的新闻体系,是需要慎重对待的一个重大问题。如果在一个文化和民主素质还与发达国家水平有一定差距的国家里,片面地强调新闻自由,可能会形成舆论上的混乱,不利于政治上集中控制的态势下稳定地完成社会和经济体制的两个转型。因此,党对新闻的领导和控制,是社会和经济体制稳定转型的需要,是适当集中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比如,以法对新闻舆论进行领导和监督,打击新闻腐败和造假冒新闻等,防止邪教、分裂组织、极端宗教、国外图谋不轨的势力等等利用新闻来从事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禁止不良新闻危害青少年和社会风气等等。

  可能较为重要的是党要领导、规范、引导新闻舆论界,努力转变党对新闻的领导方式,使新闻体系为振奋精神、调动全体人民积极性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服务,为形成一个良好秩序、讲求信用、尊老扶幼、扶正压邪、民族团结、解困济贫、善于学习、创业奋斗、勤奋工作、家庭和睦、尊师重教等等的社会服务。

  但是,并不是说,新闻体制和宣传方式不需要改革,其也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改革和调整: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从其各级会议、领导新闻转变为反映群众生活、群众关心和关注的新闻;改变几乎全部报道政绩新闻的格局,加大对党政司法机构中一些人员和单位为个人和部门利益而不作为,甚至损害公共利益的监督;形式主义的宣传、枯燥的说教,转变为群众喜闻乐见、说理感人的形式;从一些假大空虚吹新闻,转向实际平凡的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生活;从反映较慢、时滞较长的旧闻,变成反应灵敏、及时报道的新闻;从各种报刊杂志强制性订阅、行政性摊派,新闻行政性经营,是企业和农民的负担,改变为走向市场,企业化经营,让老百姓喜欢和自愿消费;学术研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将学术上研究和讨论,特别是对党和国家某一大政方针、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等的研究和讨论,甚至是一些不同的意见,与所谓的不与党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区别开来,将学术刊物和新闻媒体区别开来。如果因为强调党的领导,而将新闻办成百姓不喜欢的新闻,则就失去党在转型时期领导和控制新闻的意义,甚至结果会和目的相反。

  总之,在二元社会和经济体制转型期间,需要建立一个适度集中的,中国××党领导下的,并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意愿的政治体制。

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究竟要改革哪些政治体制


  那么,是不是政治体制就不需要改革了呢?不是。一些既阻碍经济发展,又容易产生腐败并引起人民群众不满的政治体制需要坚决改革,在适度集中政治体制下,也要坚决建立和发展扩大人民民主的政治体制。也即在从水平很低的小康社会向较为富裕的小康社会转变,从发展中国家向中低等发达国家迈进时,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着眼于为经济发展服务、其次为抑制腐败和扩大人民民主,并且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改革与抑制腐败和扩大人民民主结合起来。从目前和未来看,有这样以下重大的与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有关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需要探讨。

  一、建立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

  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我们过去的政府是一个计划集中管理、生产建设取向、行政命令式的政府。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机构也进行了几次改革,但是,各级政府生产建设取向、包揽一切事务、行政审批特征等色彩仍然很浓,甚至行政审批越来越多、越来越滥。这样,人民群众感觉到政府不是人民的服务机关,而是管人民群众的权威机关;许多机构凭借法律法规方面的审批、收费、许可等等设置,谋取部门、小集团和个人利益;政府的各种限制越来越多、办事越来越难,主要是注册企业、投资企业、兴办工厂处处受到审批和干扰,就业难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对企业的审批和收费太多,使就业机构会很难扩张;虽然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很急,就业已经危及到社会的安定,但是,在政府的各个部门中,恨不得多设审批、多管事、多收费,多许可、中小企业很难发展起来。有报道将其称之为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和环节复杂化。(注释:陈挺:“2800多家客商‘外逃’,保定痛改行政审批制度”,《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4月14日。)中国就业不足、社会不稳定的根源,除了历史上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不够以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各部门的审批和收费。导致社会不稳定、危害国家安危的,将是这些制造“工作”的政府各有关部门。如果不予坚决改革,就业不能扩大、人民不能安居乐业,国家将会葬送这些部门的审批、许可和收费之中。而且人民不仅因得不到较为充分就业对社会不满,也会对因政府各部门审批收费形成的腐败强烈不满。

  为了加强“管理”,政府的部门和机构越来越多,政府吃皇粮的也越来越多,人民负担的用于社会管理的成本越来越高,但是效率也越来越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到处可见。一个企业注册,办完各种手续,少则需要两三个月,多可达半年甚至八、九个月;一个投资项目,从报请到批准开工,需要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要跑几十个部门,去几百甚至上千次机关,盖100多个到200多个章。投资和企业在这期间,需要支付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都很高。某种程度上,如果政府的这些有关的体制不改革,而且还越来越强化,政府实际已经成了阻碍经济正常发展的障碍。

  因此,要考虑政府体制的改革,职能的转变,将行政命令型的政府、将审批收费型的政府,转变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减少政府的机构、精简政府吃皇粮的人员,让人民纳税负担一个合理规模的政府,不要再在税外巧立各种名目进行审批、许可和收费的规定,以此来收费和谋取政府、政府各部门、各部门中小机构、个人的利益。

  政府是干什么的?是搞生产建设的吗,还是进行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取向不同,其结构和功能也是不一样的。虽然中央指出,执政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经济,但是不能由党和政府直接去发展经济,而是由党和政府以战略、方针、法律、法规、政策等方式,引导投资者、企业、劳动者去创业、投资、经营,推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如果是一个生产建设型的政府,它将会包办一切,它会自己去办企业,它会去干预银行,它会轻视居民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等这些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它就不是一个为民的政府,而是一个以生产建设为主要目的政府。比如,它可以修筑几条路,修一些大广场,搞几个大企业,把城市搞得很漂亮,但是,劳动者上哪里去就业呢?因此,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的政府,实际本质上是为民的政府。

  二、县和县以下政权体制改革

  进行县和县以下政权体制的改革,减少机构、精简人员,主要目的是减轻县和县以下企业和农民的税费负担。县和县以下的政治体制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是:吃皇粮的规模太大,政治成本太高, 农民和企业的供养负担太重;企业和农民负担越重,经济发展中的纳税费源越少,企业和农民的负担越重,形成供养负担与经济发展难的恶性循环;由于机构过多,行政效率越来越低,部门、机构和工作人员通过制定本级行政规定和利用上级法律法规寻租行为越来越严重。负债也越来越重,估计全国平均村一级平均可能欠债50万元,乡一级可能欠债500万元,县一级平均可能欠债1.5亿左右,这样村级欠债3700亿,乡级欠债2150亿,县级欠债4100亿左右,全国村乡县行政欠债总计可能达1万亿左右,如果任其机构人员膨胀下去,农民和企业负担不了,只能借债度日,日积月累,将会发生村乡县大规模的债务危机。

  随着城市化趋势,可能未来30年后,只有20%左右的人口在农村生活,是继续膨胀以村乡县农业特点的政治体制,还是要加强以城镇和城市为特征的政权体制?这是我们在考虑政治体制改革,设计我们治理国家的体制时需要考虑的一个战略性的问题。你强化村、乡政权,可是农业劳动力、青壮年、有知识的农民向城市转移,在一个过渡时期,可能较多的老人妇女儿童,再过一个时期,农业和乡村人口可能会大规模减少,所以我们不能以未来静止不动的假设来建立县和县以下的政权体制。今天,将村乡县政权搞得规模过大,明天随着城市化就是分流、改革、精简的沉重负担。从中国古代和建国以前的近代史来看,没有乡一级政权,县一级政权的规模也很小;从世界各国的政权构架来看,大多数国家也没有乡这一级政权。加上县和县以下目前政权体制的诸多问题,考虑未来的城市化趋势,我们不得不问,有必要设一个乡一级政权吗,有必要将县一级政权规模搞得很大吗?也许有人提出,如果没有乡一级政权,基层社会会如何如何。但是,国外一些国家是怎样管理他们的基层的呢,中国古代政权是样管理他们的基层的呢?政权体制是不是需要考虑农民和企业的负担,是不是需要考虑这种政权体制的成本?

  村乡县级政治体制的膨胀,来自于中国“政治体制设置的上下对口”原则、各级领导的“加强管理、组织落实”治理理念和“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等对应”的要求。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要求上下对口原则,于是上面多个委办、多个处室,下面一堆机构、一群官员、一堆冗员,县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里六办七科八股九站十所、什么都有。有的西部的一个五、六万人的农牧业县,基本上没有多少工商业,但是,各种政府机构如经贸委、工业局、科技局、商委等等,一应俱全,应有尽有。上下对口,下面可以以对口的机构去上面要经费,上面可以到下面对口的机构去下乡,有接待的人,有向上跑项目、跑钱、跑审批的人,上下都受益,就是国家要付出大量的经费来满足上下对口。

  常常听到这样的例子,即某一个行业,或者某一个地区,发生了一些问题,报告给上级领导,并认为如要解决问题就要加强管理,而要加强管理则要组织落实。许多提建议的学者也这样看。于是要搞好某一工作,加强某一方面的管理,就要组织落实,就要设立新的部门和机构,或者设立新的办公室。于是各类部门和机构越来越多,动则是科级、处级、局级、部级,于是吃皇粮的、当官的也就越来越多了。需要我们反思的是,加强管理,如果没有组织落实,用其他的办法是不是也可以达到目的。比如,不增加吃皇粮人员和官员职数,不设郑州“馒头办”之类的机构,而是通过加强教育、法制,建立游戏规则,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形成民间自治自律性的组织等途径,实现社会的管理和秩序。

  而“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等对应”的要求,使得一个几万人的西部县,使得乡镇,也要五大班子俱全,同级干部职数越设越多。

  村一级组织,一定要自治,把农民负担的村委人员限定在3人范围之内。县一级政权一定要精简,不能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设立县级政权的各种机构。乡一级政权是取消,是改良,还是撤并成镇后派驻镇公所,需要深入进行研究。从中国古代的政权设置和国外许多国家政权的架构来看,从未来中国城市化趋势和不改给发展带来的危机看,乡镇一级政府没有必要设置,应当在撤并的基础上有精干的派出机构即可。并且要限制派出机构的规模。

  从国外许多国家的政权分级来看,实行的是三级政权体制。目前,我国的政权分层已经扩张到五级政权体制。是实行三级政权体制,即中央、省、县分层,还是保留五级分层体制而不改革,还是进行一定的改革。(注释:贾康:“县乡财政如何走出困境”,《决策咨询》2002年第4期。)这是不同的思路。我们认为,就长远来看,如果文化素质提高、法制观念增强,公民民间组织发育和完善,政权分层改革的最终目标应当是三级体制。而目前的政权分层过多的体制,已经形成了财政日趋紧张、农民和企业负担日益加重、几乎所有的钱都吃了皇粮,如不坚决改革,将危及到政权的稳固。但是,不可能一步改革到位到三级政权体制。



现在的争论是取消地级政权,还是取消乡级政权?对此需要进行比较研究,拿出地级政权改革的方案和乡级政权改革的方案,比较两种方案的成本、风险、收益和难易程度。我们认为,应当将目前的五级政权体制,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中先改革为四级政权体制,取消乡镇一级政权设置。进行乡镇合并,对镇派出镇公所。

  县和县以下政治体制的设置,一定要社会事务与行政成本进行计算,纳税税源与企业及农民负担进行权衡,行政费用的投入与经济发展的收益相比较。如果所费的行政费用太高,并且限制了经济发展,即使管得很细或者很好,从经济上讲也是一种愚蠢的办法和笨重的体制,从长期看,对经济发展无疑是有害的。

  关键的是,怎样消肿,需要有多种方案进行比较和衡量,尽量选择市场经济的办法,鼓励人们去创业,去自我就业,国家可能要有一定的政策,付出一定的养老医疗保障等代价,还需要与人员分流、债务处理相联系,并与土地制度改革挂钩,使村乡县政治体制顺利消肿。

  在方案的设计上,要注重乡级政权体制改革时的阶段性和政权的连续性。在取消乡镇一级政权后,对于乡村社会的管理,比如防止村霸和黑体恶势力出现,维护乡村的社会治安,一些修路、打井、清洁公益事业等等,需要建立自治组织和政府精干的巡回和派出机构来治理。

  三、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收入与事权相统一的财税体制改革

  需要研究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和事权体制的改革安排,设计一种既保证中央政治集中的需要,又满足地方各级政权和公共财政运行需要的财税体制,并科学和合理地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各尽其责;并且还要使税收结构有利于促进投资、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中央和地方的财政税收和事权体制,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体制问题。一是如果税制的设置上,中央财政所占的比重很低,中央政治上的集中度就没有财力的保证,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国防安全、外交事务、大的全国性的工程等等就不能正常进行。而中央向地方借款,中央的权威就会受到威胁。1994年的税制改革基本上改变了中央财政比例过低、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借钱的局面。但是,也带来一些问题:1、按现在的分税制,中央财政集中过多,省里财政基本满意,地级财政过得去,县级财政很困难,乡级财政基本上依靠向农民收费度日;2、中央经常出台增加工资政策,许多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又要由地方承担费用,但是在财力的划分上没有以钱定事;3、中央和省级财政依靠税收,地级以下财政依靠收费维持,使得农民和企业交了税以后,还要承担很多的费,以养活基层政权,从而抑制了投资和企业的扩大,中小企业很难存活,就业问题日益突出。4、较好的税收来源、效益好的企业、一些能收费的项目,一级一级上收,而收税麻烦且税少的税项、微利和亏损企业、各种需要拿钱办的事业,都一级一级下放。由于下一级官员是由上一级任命的,这种利益的上收和负担的下移,明知很不合理,但是有着下级对上级无法抗拒的制度力量在推动。二是由于税收结构上以企业项下征税为主,而销售环节的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为副,特别是卷烟等消费税也在企业项下征收,各地重复建设、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等等问题久治不愈;并且由于主要在企业项下征税,一些需求弹性小的产品,税收无法通过价格转移,从而抑制了这类产品的投资。特别是在经济萧条时期,由于企业项下税收过多,而投资又不能抵扣税收,产品全面过剩,税收不能应价转移,企业的税负更加沉重,更使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受到影响。三是国税和地税两套税收系统,在企业重复收税,并且200万税收人员收了1万多亿税收,收税的成本很大,税收效率太低。200万人如果每年全国平均每人按照4万元的工资、保障、奖金、办公、办公设施等费用计算,仅税务系统就可能要开支800亿税收。

  改革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和事权体制的目的是:1、保证中央在社会和体制转型期间的集权和权威;2、中央有足够的经费满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国防安全、外交事务、全国型的工程建设等需要;3、满足各级政权体制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特别是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建设等需要;4、税收结构要有助于克服局部的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全国性统一的大市场;5、形成鼓励投资的税收体制。因此,需要研究和设计以下问题和体制。

  一是合理改革中央和地方(包括地方各级财政税收)的财税体制。要设计一种既能保证中央财政比例,又要考虑地方,特别是基层财力需要的分税体制。加大地方对一些地方税种的增税和免税权力,允许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而实行自己财政范围内的退税政策。

  二是要划分中央、省、地、县各级的事权范围,界定清楚各级应负的事权责任,在此基础上核定各级政府在财政税收总盘子中分配的比例和规模。如国防安全、社会治安、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公益性公路建设等等,哪些应当由哪一级政府承担,都应当责任明确、落实到级;否则,有人收钱,但无人管事。许多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事务,在政府各级中互相推逶。或者上级将税收走了,要办的事全部下推给下一级财政,下一级政权没有税收保证的财力,只好向企业和农民增加收费,导致政府与企业和农民的关系越来越紧张。

  三是要进行税收结构的设计和改革,加大销售环节消费税的征收,加大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使税源大部分从企业项下征收改变为从消费环节、销售环节、个人方面和所得方面征收。从而使地方政府不仅重视企业发展,还要重视市场发育和发展,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自觉融入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中;并且使税收结构能刺激投资,鼓励人们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改变我国投资不足、就业困难的局面。

  四是中央和地方财税和事权体制改革要做到四个结合:1、与政权机构和人员的精简,特别是县和县以下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要将养人的钱,逐步地转向为民办事上来。 2、与政权单位后勤社会化改革、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和企业化改革结合起来。一些半公共性的产品,如非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等,可以实行差额补贴、自收自己支等方式,一些可以改变为企业产品的,如实用型的研究所,幼儿园,民办的非义务教育,或者家长要求较高的义务阶段教育,都可企业化经营,与财政脱钩。3、要与机构人员精简、社会化和企业化改革的成本和收益结合起来考虑,既要考虑改革可能在一定时期要支付的成本,又要分析改革给财政带来的收益,从而安排改革的力度、过程和目标。4、与制定和实施《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结合起来,使财政支出科学化、公开化、民主化。以科学的指标和法律法规核定各级的财政需要,依法编制预算,依法支出,依法对财政预算进行监督。

  四、改革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方式

  目前,国有和国有控股资产占到整个社会经营性资产的70%左右,2002年底已经达到近11万亿规模。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资产多元化的改革方针,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建立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统一,以及中央和地方两级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但是,从目前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来看,我们还没有找到一种最佳的方式。

  存在的问题是:企业内部党的领导系统和企业经营组织形成相分离的板块状况,使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复杂化;党的在企业的政治领导不能通过企业的经济功能来实现,成为与企业工作相分离的党的工作,而这种工作又相应地加大了企业的非经济组织和功能运作的非经济成本;党的系统和企业经营系统之间相互形成内耗,磨擦成本较大;党来任命企业中层干部,董事长和总经理要领导中层干部来经营企业,党要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干预和决策,但是干预和决策的责任按照公司法要由董事长来负责。诸如此类,都是影响国有企业发展和竞争力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认真研究党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方式。

  改革的原则是:党的领导方式要合乎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和公司法,党的领导组织融入现代企业制度之中,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方式体现出来;党的领导和工作,要以增强企业竞争力为目标,尽量降低运作成本;用党的领导组织融入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办法,根绝党的系统和工作与企业经营系统和工作的磨擦和内耗;党的领导组织和领导方式要适应企业经营的规则和要求,要考虑市场竞争的需要,不能不考虑经济成本,不能不考虑因非经济成本过大而在市场上可能被非经济成本较小的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挤垮及最后破产的危险。

  五、从政治体制改革、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角度调整和改革土地制度

  城乡土地制度,既是经济体制的一部分,也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1、从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上讲,土地制度涉及到土地资产的所有和财产保护问题,因此,土地所有和分配方式,几乎是一个国家宪法必及的重要内容。2、乡村土地的所有和使用制度,实际是乡村政治体制模式的一个基础或者重要因素。如土地农业集体所有,就是人民公社制度的基础;而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就是目前摊费入亩、向农民收费、村乡县政治体制生存和膨胀的重要原因。只有改革土地制度,才能釜底抽薪,根绝摊费入亩的来源。3、土地是私有,还是公有?公有是不是要分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形式下,耕地和住宅用地等等,使用年期制度怎样设计?都涉及一个国家的财产及其保护制度,这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的经济基础之基础。

  对中国目前的土地制度进行简单的总结:可概括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国家拥有高度集中分配土地资源的权力,国家规定和管制城乡土地的用途,建设用地绝大部分只能用国有土地,集体不可购买国有土地,国家强制征用集体土地。这种土地制度带来许多问题。一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无性衍生出土地实际村长所有、以亩计费使农民负担沉重、承包期短使土地无法向规模化农场集中;二是集体土地被强制征用为国有土地的不平等性及其衍生出对农民补偿太少、形成越来越多的无耕地无就业无保障的三无农民;三是政府的土地管制过度和管制失效并存,不应该管的管了不少,应该管的没有管好;四是土地使用年期较短,使土地使用者在使用权终止时,有巨大的财产归属的不确定性风险,特别是地上附着资产有充公的危险;五是土地所有和管制制度,阻碍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顺利转移,不适应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有效和合理地配置土地资源;六是在一些由私人和法人使用,但国有和集体使用权没有出让给私人和公司的领域,或者集体和国有让渡给私人和法人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快到期时,往往发生“公地的悲剧”。

  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是土地制度最基本的功能。从经济学思路来看,土地资源有两种不同的所有制模式和国家管理方式:一种是公共所有、政府集中分配;另一种是私人所有、市场自由调节。到底何种体制能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经济学界进行过长期的争论。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极端公共所有、政府高度集中分配的模式,不适应于由于社会经济结构随时变化而每时每刻发生的方方面面和成千上万有关土地事项的及时处理,不适应于市场经济对资源分配的要求,土地资源配置的时间过长、效率过低、组织成本太高。

  因此,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框架性安排为:土地的两种公有制并轨,国家拥有所有土地的终极所有权,分解国家所有的占有、使用、使用权处置等权力,实行较长的使用年期财产权制度,农民和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年期财产权与社会保障挂钩,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管理主要弥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缺陷。

  土地制度的改革除了形成有利于促进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农业的现代化、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和和西部大开发、适应于市场经济总体制的功能外,还包括:1、对转型中的人口有社会保障功能。需要安排一种制度,将农民承包的土地作为保障财产基础,使进城务工和脱离土地的农民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养老、失业等保障。2、有利于节约利用土地。通过土地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使衰败的农村,其宅地、村公共用地通过复垦变成为耕地,抑制城镇土地受让和购买后不用或利用率不高而浪费的现象。3、有利于防止政府土地管理中的腐败,降低政府土地管理的成本。即政府的土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并尽量借助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配置土地资源;同时,让利于民,减少土地制度中部门和工作人员权力寻租的设置。


来源:人民网 来源时间:2006-06-16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6


从经济发展角度思考和设计政治改革(下)



中央党校研究室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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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


  中国不仅要改革一些阻碍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还要建设一些适应经济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政治体制。从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抑制政府寻租设置和腐败、促进政府向民本和为民做实事转型,需要建设以下新的政治体制。

  一、制定和颁布《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



起草、制定、颁布《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属于人民供养的各类机构和人员,需要定岗定员、规定标准、建立指标体系、严格经费拨款、制定审核监督办法和增加供养人员的程序,将供养机构和吃皇粮人数膨胀用法律的形式死死控制住。我们面临的危机是,如果对吃皇粮的规模和人员不从法律等制度上设计一个非常严格的控制机制,一是政权体制就会凭借权力自由、任意地进行扩张,大家都不想创业、不想受制于人,都想吃无风险的皇粮,都想有点权力用一用,再过几十年,我们的社会就会成为一个吃皇粮的社会,老百姓和企业的负担就会越来越重,整个社会就会崩溃。二是我国社会还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建国以后计划行政经济更加强化了人们的官本位意识,聪明人、文化素质高的人、有点社会关系的人、智商较高的人,社会精英都想方设法往政权里挤,都去吃皇粮;剩下不太聪明的人、文化素质较低的人、没有社会关系的人、智商不太高的人,都在办企业、搞农业。聪明人、有文化水平的人、智商高的人,在办公室里制定法律,要审批、要收费、要特别许可,来捉弄不聪明的人、文化水平低的人、智商不太高的人。试想都想去吃皇粮、要权力,而没有聪明才智的人去创业、投资、发明,这样的社会能发展吗?

  需要研究一个课题,就是人民供养的吃皇粮人员的比例数量怎样确定?是以各级政权的框架确定供养人员,还是根据别的因素确定供养人员。我们认为,首先,应当定义财政供养人员的范围,哪些属于人民应当供养的,哪些不属于人民应当供养的。比如精干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两院、部队、武装警察、民事警察、义务教育、基础科学、公益性卫生等事业,这些应当由人民来供养,他们为人民提供服务。而那些可以社会化和企业化经营的党政机关后勤和事业不应当由人民来供养。

  但是,供养人员规模的确定,必需考虑这样一些因素:一是城市化趋势。乡村人口要向城市人口转移,因此,政权的运作任务量在城乡讲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城市中的任务越来越重,乡村中的任务越来越少。从趋势上讲,以农业和农村为特征的政权应当越来越精简。二是人口和经济活动单位数量及财富生产规模。过去往往用人口数量因素确定吃皇粮人员的比例和数量,然而,农业社会人口的负担能力最弱,而工商业人口的负担能力较强。并且,农业社会和农业生产方式的社会管理事务较少,而工商业经济法人和城市人口的社会管理事务较多。因而,需要从人口、经济法人和事业法人数量、经济发展的负担能力来确定吃皇粮食人员的比例和规模。而不应当是发达地区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不发达地区也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也不应当城市中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农业县中也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三是还要考虑吃皇粮人员的工资水平,工资水平太高,吃皇粮人员的人数就应当减少。当然,还有一些扶贫、卫生教育需要,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政权管辖的地理面积,中央给予的转移支付力度等等因素。但是,政权规模的设置,首要的是以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和政权的低成本和高效率为准。而不应当成为人民和企业的沉重负担。从人民中收取的税收,应当更多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教育、卫生、科技、环境等方面的开支,而不应当大部分和全部用来发放吃皇粮人员的工资,用来养人。

  据有关资料,中国目前吃财政饭的人与人口比例是1:27,如果按此计算,吃财政饭的人为4800万人。但是,实际是除了财政负担的吃皇粮人员外,还有村、乡、县各级不吃财政皇粮,而向农民和企业收费负担的吃准皇粮的人员。中国有74万个村,4.3万个乡,2700个县,如果吃准皇粮的人员每个村、乡、县分别按照各自负担10人、200人、1000人计算,则又出来还是由老百姓和企业供养的吃准皇粮的1870万人。因此,吃皇粮和准皇粮的人员规模达6670万人。这样人民就不是27个人养1个人,而是19.5个人养1个人。如果这些人的工资、福利、奖金、办公、出差、车马、招待、办公楼等等费用,按每个人3万元计算,消耗2万亿国民收入,占整个2002年10万亿GDP的20%。也就是说,占总人口1/20的吃皇粮和吃准皇粮的人,消耗了全国总的GDP的20%。

  中国建国和改革开放以来,机构越减越庞杂、吃皇粮的人员越减越多,改革一次,膨胀一次,处于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和机构膨胀和人员趋多的恶性循环之中。结果:机构越来越多,官员越来越多,吃皇粮的人越来越多,政权成本越来越高,政治效率却越来越低,人民和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纳税的钱越来越不够用,都基本上用来吃了皇粮,而不是为老百姓去办事业。机构和人员为什么控制不住?就是因为没有《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的制约。因此,应当根据研究的成果,制定和颁布一项《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将其与财政预算、党政事业编制、供养人员增减程序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对吃皇机构和人员规模的严防死守机制。将由人民供养的政党、其他党派、人大政协、政府、两院、安全、军队、武装警察、其他警察、事业等等所有的机构和人员规模,严格控制在人民能够承担和不影响经济发展的范围内。

  同时,要有改革方案和办法,党政社团机关的后勤社会化、企业化,事业单位尽可能地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经营,精简吃皇粮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政策,促使和鼓励更多的社会精英去投资、创业、发明,增加社会的财富,而改观大部分社会精英都往政权机关和其他吃皇粮单位挤的风气。

  二、规定法律和法规形成的民主化方式和程序

  要研究法律和法规形成的民主化与其执行的监督程序,消除许多部门法律和法规中的审批、收费、特别许可等寻租设置,理顺各个部门法之间的冲突,使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达到促进经济发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各方行为、节约交易和社会管理成本等目的。法律和法规是规范人们关系和行为的游戏规则。从制度经济学讲,法律和法规是界定法人和自然人有社会和经济关系中各自责任和各自权利的契约,这种契约能降低社会和经济关系析交易成本,提高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效率。从经济发展来看,法律和法规要适应农业社会向城市社会、农业经济向工商业经济的转变;从经济体制来看,法律和法规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则,并且要促进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从民主和利益最大化讲,法律和法规要满足最多数人的利益,其运行的成本要低,并且要讲求法律和法规运行的效率。

  就目前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一是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制定充满部门和机关特征,许多部门通过立法的形式,随意设置审批、特别许可和收费等规定,将部门甚至处室的利益内含其中。中国目前的法律形成过程为,部门的政策法规部门起草,交国务院法制局审,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商,再交人大审议,有从本部门退居人大的领导,也有本部门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中呼吁,于是代表们表决,委员长签字,便被通过。实际很多通过的是充满了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法律。并且,法律一般都很原则,需要由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或者实施法规,这种法规不需要交人大审议,更是充满了偏向自己部门利益和权力的细化和解释。法律和法规中充满了寻租设置。二是各部门法律和法规之间相互矛盾和冲突。各部门在制定法律和法规过程中,都想扩大自己的行政事务的管辖范围,都想扩大自己的审批权力。比如,涉及土地的有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规划部门、农业部、水利部、房产管理部门等等,它们都有各自有关涉及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于是,一项涉地事宜,当事人就要跑许多个部门,使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效率大大降低。三是许多法律和法规带有明显的高度公有、计划经济和僵化的行政管理色彩,而许多新的事物和社会及经济关系还没有被法律和法规所管辖。一些部门法律和法规就包含着一种我就是管束人民的这样一种理念。所以,法律和法规都加强审批、许可、收费、罚款等这样的条款。由于审批和收费式的法律和法规轨制,使得整个经济的运行成了一种审批和收费经济。四是法律和法规制定得较为原则性,这为随意解释法律和法规留下了余地,甚至有的法律和法规不可操作,并且一些法规审批、收费和罚款的范围弹性太大,一方面形成执法不严,法不责众;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关系可以从轻处理,或者法外处理,为执法腐败设置了条件。比如,有的部门的法规规定,修理家电的修理店,有一年以上修理业务的才能开业。这样除了原有的家电维修店可以维持运营外,新的家电维修店一个也开业不了。因为还没有开业,哪里来的一年以上的修理经验呢?那么请问,如果随着城市的扩大,新建一个小区的家电维修店,从哪里诞生出来呢?五是部门的一些法规违法。比如有关政府部门出台了关闭一些中小企业的法规,按此法规关闭了一些高污染、浪费资源的一些企业。但是,这些企业有的当时也是在政府的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也有政府有关部门的开工和采矿许可,在关闭时,政府是否能强行关闭,是不是要赔偿。如不赔偿,有违于工商登记、开工和采矿许多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立法程序和过程需要这样一些改革:1、法律和法规的形成,可以由政府部门提议,也可以由居民和企业动议,由立法机关召集,一定要有有关的各方人士参加,形成法律法规起草专门小组和联系人。比如土地法起草,一定要有农民、村长、建设者、房地产商、政府人员、法律专家、经济学家、规划专家、涉地的有关各部门人员等等参加,使形成的法律真正代表各方的利益。2、法律和法规草稿应当公开广泛征求意见,重大的法律和法规,应当实行听证制。即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要公开、透明、民主。3、许多法律和法规是规范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及自然人双方行为的契约,可能法律和法规在公开民主制定过程中,否决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和收费设置,并加大了政府部门的责任,这时,要避免政府有关部门阻挠和否决法律和法规的形成。4、各部门法律,要与其他已经出台的法律进行协调,避免相互冲突;部门所出台的法规,也要由立法部门进行审议,一是避免各部门法规相互矛盾给法规管辖的企业和自然人带来不便;二是防止部门趁制定法规之机,设置审批、收费等寻租性条款。5、过去出台的法律法规,其中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之间相互冲突的,有不合理审批和收费的,甚至损害企业和自然人权利的等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和修改。6、制定《立法法》,对法律起草召集人、形成各方参加的法律法规起草和联系组、公开征求意见、重大法律法规听证、避免法律法规冲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程序等等,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三、市县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体系、方式和程序

  要按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政权职能,重新设计市县级领导政绩的指标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把为官一任的政绩取向,用科学的指标、办法和程序引导到为民办实事上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基层在地县两级,主要要考核地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人。现行的许多政绩考核体系、方式和程序有许多问题。一是注意力放在GDP上,甚至干部出数字,数字干部。由于将经济发展目标看得过重要,GDP增长、GDP总量排位、人均GDP指标、农民人均收入等等,成为一个地区干部政绩的主要反映指标。于是虚报数字情况很严重,数字中水分很大。各省的GDP增长速度要比全国的高,各地市的增长速度要比全省的速度高,各县的增长速度要比全地市的高,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农民纯收入,更是容易造假。二是由于参观考察看表面的多,出现了很多政绩工程。比如假的小城镇、假的农业科技基地、假的养牛大户等等。可能办公大楼、培训中心、大厦、广场、草地等等显眼的工程开工建设较多,而低收入者不能得到正常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短缺,教育投入薄弱。三是借债搞GDP,或者借债搞政绩工程,这一任领导欠的债要下一任领导来还。许多地区和城市,曾经借钱由政府搞企业,后来由政府借钱搞城市建设,一些企业破产倒闭,一些城市建设是非收益性项目,后来的领导不仅要还本,还要付息,使经济发展背上了沉重的负担。考核地县两级主要领导干部,关键要从生产建设型的指标,转型到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型指标上来。要把发展经济是党和政府执政之第一要务与党政不直接发展经济区分开来。加大就业及失业率、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安、政府行政人民满意程度等等加入地县两级主要领导考核指标体系中。只有这样,地方两级党政工作,才有可能从可能造假到不造假上来,才有可能从做表面文章到干实事上来,才能从做工作给上面看到为下面百姓做工作上来,才能从以官为本、形式主义到以民为本、为民办事上来。

  实际上,衡量GDP政绩有它很大的缺陷:可能修路、修广场,上几个大项目(资本密集型的),借债搞工程,都可以在短期内将人均GDP拉上去,但是,长期的就业在哪里?失业率很高,失业和养老保障不了,就是GDP增长很快,这样的干部对于人民来说也是严重失职。因此,需要研究一整套考核地县两级主要领导的客观和科学的考核体系,以此衡量人民的父母官。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探讨。一是考核一把手,还是考核集体领导班子?我们认为,主要还是要考核一把手。但是,从体制上讲,要加大一把手选副手的一定的意见参与程度。否则,考核集体,就是成绩是集体的,但是出了问题也是集体的,谁都找不到。集体负责,在很多时候就是谁也不负责。需要推进副职由上级任命为主向一把手组阁为主的改革,这样责任清楚、矛盾减少,有问题拿一把手是问,才能使考核落到实处。二是考核党委,还是考核政府?我们认为要各有侧重。党委方面主要考核这个县的发展战略、大政方针等等确定的怎样?保证工作做的怎样?而政府则要考核实的,考核就业、社会保障等等这些实实在在的成绩。因此,党要改变执政方式,不能代替政府去行政。党在执政的过程中,以政府的行政去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谁来考核?我们认为,除了过去常规的考核办法外,要加大人民代表、民意调查、一般群众干部对地县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比重。以扩大人民的民主,加大人民对地县主要领导的评价和监督,使干部的官位很大程度上握在百姓的手中。这样,主要领导才能为民办事。而如果说,仅仅由机关干部来评价,由各局局长来评价,则地县主要领导就会成为为这些干部谋利益(甚至这些部门的一些乱收费、乱审批等等也不敢动)的官员。

  现在,中央和省的各部门都要求自己部门的工作地县一把手负责制,各个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太多,而各种目标之间相互冲突,甚至一些目标根本是达不到的。这样的考核,或者是太繁杂,无法实行,或者是一些指标达不到,法不责众。新设立的指标体系要简单可行,易于操作,成本较低,要考核到要害和关键方面。考核指标要与科学的考核方式和合理的考核程序结合起来。不能光有指标,而方式不妥,或者程序不合理;否则,即使有科学的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也会走样。考核要与干部的使用和赏罚结合起来。提拔干部要论实实在在的政绩,要讲干的怎样,而不论考核以外的因素,不论说的或者跑的如何。

  要使地县两级干部考核法制化和民主化。实际上,官吏的使用也是一种利益。这种利益是个人的,是党的,还是人民的,是不同的官吏观。地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指标、方式、程序,应当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其法制化和民主化。越是县一级的政权,其政治活动越接近于基层百姓的利益;因此,越应当加大人民考核和评价的力度。

  党对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与人大的选举、任命、监督等结合起来;纵向的组织考核和横向的人民考核结合起来。在民意调查的基础上,可以放开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公推力度,实行差额选举,可以在党代会和人代会上阐述自己的施政想法,让代表们去评判,由代表们选举决定党政一把手的人选。另外,也可加大地一级党政主要领导民意决定的权重。党政干部主要由上面任命时,其工作主要是做给上面看的,精力放在跑上面上;而如果其政治命运由下面决定时,其就会将工作放在实实在在的为当地人民服务的宗旨上。人民直接接触的就是这些县一级的领导,如果将他们的政治命运很大程度上交由人民来决定,促使他们为人民老老实实工作,会使人民对中国××党更加信任和拥护。

  总之,如果以民为本为(失业率、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吃穿住行、教育卫生、政府的文明程度等等)内容考核地县两级主要领导,让人民来考核他们的政绩,并且考核与使用和责罚结合起来,才能促使地县两级主要领导勤学习、善思考、干实事,把自己的政治前途与为民做事结合起来。



 起草、制定、颁布《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属于人民供养的各类机构和人员,需要定岗定员、规定标准、建立指标体系、严格经费拨款、制定审核监督办法和增加供养人员的程序,将供养机构和吃皇粮人数膨胀用法律的形式死死控制住。我们面临的危机是,如果对吃皇粮的规模和人员不从法律等制度上设计一个非常严格的控制机制,一是政权体制就会凭借权力自由、任意地进行扩张,大家都不想创业、不想受制于人,都想吃无风险的皇粮,都想有点权力用一用,再过几十年,我们的社会就会成为一个吃皇粮的社会,老百姓和企业的负担就会越来越重,整个社会就会崩溃。二是我国社会还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建国以后计划行政经济更加强化了人们的官本位意识,聪明人、文化素质高的人、有点社会关系的人、智商较高的人,社会精英都想方设法往政权里挤,都去吃皇粮;剩下不太聪明的人、文化素质较低的人、没有社会关系的人、智商不太高的人,都在办企业、搞农业。聪明人、有文化水平的人、智商高的人,在办公室里制定法律,要审批、要收费、要特别许可,来捉弄不聪明的人、文化水平低的人、智商不太高的人。试想都想去吃皇粮、要权力,而没有聪明才智的人去创业、投资、发明,这样的社会能发展吗?

  需要研究一个课题,就是人民供养的吃皇粮人员的比例数量怎样确定?是以各级政权的框架确定供养人员,还是根据别的因素确定供养人员。我们认为,首先,应当定义财政供养人员的范围,哪些属于人民应当供养的,哪些不属于人民应当供养的。比如精干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两院、部队、武装警察、民事警察、义务教育、基础科学、公益性卫生等事业,这些应当由人民来供养,他们为人民提供服务。而那些可以社会化和企业化经营的党政机关后勤和事业不应当由人民来供养。

  但是,供养人员规模的确定,必需考虑这样一些因素:一是城市化趋势。乡村人口要向城市人口转移,因此,政权的运作任务量在城乡讲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城市中的任务越来越重,乡村中的任务越来越少。从趋势上讲,以农业和农村为特征的政权应当越来越精简。二是人口和经济活动单位数量及财富生产规模。过去往往用人口数量因素确定吃皇粮人员的比例和数量,然而,农业社会人口的负担能力最弱,而工商业人口的负担能力较强。并且,农业社会和农业生产方式的社会管理事务较少,而工商业经济法人和城市人口的社会管理事务较多。因而,需要从人口、经济法人和事业法人数量、经济发展的负担能力来确定吃皇粮食人员的比例和规模。而不应当是发达地区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不发达地区也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也不应当城市中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农业县中也有什么样的政权设置。三是还要考虑吃皇粮人员的工资水平,工资水平太高,吃皇粮人员的人数就应当减少。当然,还有一些扶贫、卫生教育需要,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政权管辖的地理面积,中央给予的转移支付力度等等因素。但是,政权规模的设置,首要的是以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和政权的低成本和高效率为准。而不应当成为人民和企业的沉重负担。从人民中收取的税收,应当更多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教育、卫生、科技、环境等方面的开支,而不应当大部分和全部用来发放吃皇粮人员的工资,用来养人。

  据有关资料,中国目前吃财政饭的人与人口比例是1:27,如果按此计算,吃财政饭的人为4800万人。但是,实际是除了财政负担的吃皇粮人员外,还有村、乡、县各级不吃财政皇粮,而向农民和企业收费负担的吃准皇粮的人员。中国有74万个村,4.3万个乡,2700个县,如果吃准皇粮的人员每个村、乡、县分别按照各自负担10人、200人、1000人计算,则又出来还是由老百姓和企业供养的吃准皇粮的1870万人。因此,吃皇粮和准皇粮的人员规模达6670万人。这样人民就不是27个人养1个人,而是19.5个人养1个人。如果这些人的工资、福利、奖金、办公、出差、车马、招待、办公楼等等费用,按每个人3万元计算,消耗2万亿国民收入,占整个2002年10万亿GDP的20%。也就是说,占总人口1/20的吃皇粮和吃准皇粮的人,消耗了全国总的GDP的20%。

  中国建国和改革开放以来,机构越减越庞杂、吃皇粮的人员越减越多,改革一次,膨胀一次,处于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和机构膨胀和人员趋多的恶性循环之中。结果:机构越来越多,官员越来越多,吃皇粮的人越来越多,政权成本越来越高,政治效率却越来越低,人民和企业的负担越来越重,纳税的钱越来越不够用,都基本上用来吃了皇粮,而不是为老百姓去办事业。机构和人员为什么控制不住?就是因为没有《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的制约。因此,应当根据研究的成果,制定和颁布一项《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将其与财政预算、党政事业编制、供养人员增减程序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对吃皇机构和人员规模的严防死守机制。将由人民供养的政党、其他党派、人大政协、政府、两院、安全、军队、武装警察、其他警察、事业等等所有的机构和人员规模,严格控制在人民能够承担和不影响经济发展的范围内。

  同时,要有改革方案和办法,党政社团机关的后勤社会化、企业化,事业单位尽可能地实行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经营,精简吃皇粮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政策,促使和鼓励更多的社会精英去投资、创业、发明,增加社会的财富,而改观大部分社会精英都往政权机关和其他吃皇粮单位挤的风气。

  二、规定法律和法规形成的民主化方式和程序

  要研究法律和法规形成的民主化与其执行的监督程序,消除许多部门法律和法规中的审批、收费、特别许可等寻租设置,理顺各个部门法之间的冲突,使法律和法规的制定达到促进经济发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各方行为、节约交易和社会管理成本等目的。法律和法规是规范人们关系和行为的游戏规则。从制度经济学讲,法律和法规是界定法人和自然人有社会和经济关系中各自责任和各自权利的契约,这种契约能降低社会和经济关系析交易成本,提高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效率。从经济发展来看,法律和法规要适应农业社会向城市社会、农业经济向工商业经济的转变;从经济体制来看,法律和法规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规则,并且要促进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从民主和利益最大化讲,法律和法规要满足最多数人的利益,其运行的成本要低,并且要讲求法律和法规运行的效率。

  就目前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一是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制定充满部门和机关特征,许多部门通过立法的形式,随意设置审批、特别许可和收费等规定,将部门甚至处室的利益内含其中。中国目前的法律形成过程为,部门的政策法规部门起草,交国务院法制局审,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商,再交人大审议,有从本部门退居人大的领导,也有本部门的人大代表,在人大中呼吁,于是代表们表决,委员长签字,便被通过。实际很多通过的是充满了部门权力和利益的法律。并且,法律一般都很原则,需要由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或者实施法规,这种法规不需要交人大审议,更是充满了偏向自己部门利益和权力的细化和解释。法律和法规中充满了寻租设置。二是各部门法律和法规之间相互矛盾和冲突。各部门在制定法律和法规过程中,都想扩大自己的行政事务的管辖范围,都想扩大自己的审批权力。比如,涉及土地的有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规划部门、农业部、水利部、房产管理部门等等,它们都有各自有关涉及土地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于是,一项涉地事宜,当事人就要跑许多个部门,使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效率大大降低。三是许多法律和法规带有明显的高度公有、计划经济和僵化的行政管理色彩,而许多新的事物和社会及经济关系还没有被法律和法规所管辖。一些部门法律和法规就包含着一种我就是管束人民的这样一种理念。所以,法律和法规都加强审批、许可、收费、罚款等这样的条款。由于审批和收费式的法律和法规轨制,使得整个经济的运行成了一种审批和收费经济。四是法律和法规制定得较为原则性,这为随意解释法律和法规留下了余地,甚至有的法律和法规不可操作,并且一些法规审批、收费和罚款的范围弹性太大,一方面形成执法不严,法不责众;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关系可以从轻处理,或者法外处理,为执法腐败设置了条件。比如,有的部门的法规规定,修理家电的修理店,有一年以上修理业务的才能开业。这样除了原有的家电维修店可以维持运营外,新的家电维修店一个也开业不了。因为还没有开业,哪里来的一年以上的修理经验呢?那么请问,如果随着城市的扩大,新建一个小区的家电维修店,从哪里诞生出来呢?五是部门的一些法规违法。比如有关政府部门出台了关闭一些中小企业的法规,按此法规关闭了一些高污染、浪费资源的一些企业。但是,这些企业有的当时也是在政府的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也有政府有关部门的开工和采矿许可,在关闭时,政府是否能强行关闭,是不是要赔偿。如不赔偿,有违于工商登记、开工和采矿许多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立法程序和过程需要这样
 
对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作用的一种阐释



陈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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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市场化是一场前所未有的制度变迁,并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色彩,政府实施了大规模的制度创新。在渐进改革的路径下,地方政府在很多领域都充当了制度创新“先行官”的角色。本文不准备就此作全面的展开,而主要对其最重要领域――产权制度创新所起的作用作一些探讨。

  一、打破原有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以多元产权制度创新推动中国的市场化进程

  所谓路径依赖,指的是制度变迁的路向对现存制度安排存在一定的依赖关系。决定制度变迁路径的有两种力量: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的市场。如果没有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的市场,制度并不重要。但是由于报酬递增和不完全市场的普遍存在,制度就变得很重要,类似于技术变迁中4个方面的强化机制就会发挥作用:[1](1)设计一项制度需要大量的初始成本;(2)学习效应;(3)协调效应;(4)适应性预期。随着以特定制度为基础的契约的盛行,将减少不确定性,从而得到自我强化而持续下去,或是良性循环,或是锁定(Lock-in )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下。一旦进入了锁定状态,往往要引入外生变量或依靠政府体制的改变才能扭转其方向。[2](p133)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选择了一条以国有制为主的产权制度安排,它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初期,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界,绝大多数人都相信这种制度安排还有生命力,可以通过改革使其逐渐完善。因上述4个方面的自我强化机制而形成制度的路径依赖,使制度主体难以从制度内部寻求突破。(1)人们相信,原有制度会随着它们的推行,单位成本和追加成本都会下降。(2)通过不断的改进,如放权让利和加强管理方等,降低制度的运行成本,增加制度的产出。(3)众多与之相适应的组织,如政府机构、金融与商业网络等,其运作习惯和方式都与其密不可分,法律制度、习惯和道德等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等,也与之共生共存,从而产生相互协调的制度效应,强化对传统制度的依归。(4)与传统体制相适应的组织及其成员是既得利益者,维护原有的制度对它们来说可以减少不确定性,对未来有较好的收益预期。而对市场制度规则,则超出了其知识范围之外而难以把握。

  国有企业的产权属国家所有,政府代为行使所有权。政府目标的多重性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自主权不可能真正落实。政府除了要满足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要求外,也要满足社会的要求,如就业水平和社会保障等。而在实际生活中,是很难两全的。为了保证就业率,政府会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干预企业的裁员措施。官员往往有一定的任期,为了达到任期内利益的最大化,可能要求企业上那些短期内见效快的项目,这就有可能违背市场规律。要知道,政府总会有办法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企业的经营者施加影响。因此,指望缺乏自主权的国有企业去推动市场化进程,就是一句空话。在这种制度依赖下,市场化的动力只能源自体制外的其他经济力量。

  改革初期,中央政府的放权让利使地方政府具有了独立的行为目标和行为模式,具有了强烈的追求本地经济快速增长以及响应获利机会进行制度创新的动机。[3]然而,中央给予地方在国有经济的权力运作空间很有限,改革的难度和成本大,迫使地方政府从传统体制外入手,进行增量制度创新,培育新产权主体,[4]获得改革的比较效益。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做出种种制度安排,直接投资、组织或扶持非国有产权制度,如兴办乡镇企业,鼓励和扶持个体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引进外资和促进“三资”企业的发展,发展股份合作制等,从而使中国原有单一产权制度向多元产权制度过渡。

  乡镇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它们始终没有被纳入资源配置计划的盘子中,其资源要素的供给主要从计划范围以外取得,产品也在计划渠道以外销售。企业经营预算的约束是比较硬的,职工没有铁饭碗,经营不善就要被淘汰。乡镇企业,虽然也是集体企业,但由于公有化程度相对比较低,经营自主权也相应较大,容易走上市场。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组织相对直接依靠于企业的发展,他们更注重按市场规律办事,减少交易费用,提高企业的收益率。作为乡镇企业产权的最终代表者的社区居民,由于委托―代理链条短,地域和人际关系范围也较窄,相对于国有企业更能实现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另外,乡镇企业经营者的职位是硬约束的,与经营业绩直接相关,市场准则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5]这种种原因,使乡镇企业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其他新经济形式,如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则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市场经济的当然力量。

  樊纲等人最近研究了中国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他们选择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和“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5个指标作为衡量市场化程度的依据,各项的权重分别是:0.231、0.282、0.148、0.242、0.097,非国有经济所占的权重最大,说明它们对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作出了最重要的贡献。

  从表中可以看出,非国有经济(增量经济)与市场化程度有着高度的正相关性。市场化程度前4名的省份,其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也总是排在前4位。而且,一个地区非国有经济的比重越高,其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也相对较高。因为,非国有经济的原材料、产品销售、劳动力、资金等要素更多地来自于市场,相应地要求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有较好的发育,也为其成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由此,导致市场化的全面推进。



  非国有经济对市场化的另一个推进作用是以自己的进入市场而与国有经济形成竞争态势,对国有经济施加压力,促使它们走上市场,从而使增量市场化向存量市场化过渡。特别是在价格双轨制的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开始受边际价格的调节(注:如果没有非国有经济的进入,价格双轨制条件下,对计划外的产品价格就有可能高于计划内产品的价格,形成垄断的局面。),它要与非国有企业争能源、原材料和市场份额。1984年城市经济改革全面摊开前后,国有企业先后进行的包括利改税、拨改贷、企业承包制和股份制等改革试验,事实上都是在这种竞争压力下所内生出的。[6]同行业中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的竞争,必然使得它们之间越来越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典型的例子是原有的价格垄断被打破,价格形成机制以供求关系为依据。90年代以后不同企业之间的价格战就是市场竞争的表现和结果。以服装业为例,乡镇企业的进入对国有部门带来了竞争压力,市场竞争使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大大下降。1980年纺织业的资金利税率为69%,而到1991年,却只有7%。[7]张军把国有企业称作“主导部门”,把同行业的非国有部门称作“边界部门”,代表着主导部门的“竞争性边界”。[8](p260)在中国改革的初期,竞争性边界主要是乡镇集体企业。从80年代中期开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有了较快的增长,进一步扩大了竞争性边界的规模。与此同时,政府也逐渐减少了计划经济的范围,从而使中国的市场化领域不断扩大。正如诺思指出的,重要的是进入(即进入竞争性边界)――进入创造了竞争,刺激了市场发展,导致国家控制的放松和垄断程度的下降。[9]

  二、以新制度的“补偿”作用,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

  变革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樊纲把它分为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10]增量经济的发展和壮大而提供的“收入增量”可以为改革提供必要的“补偿”,有利于减少摩擦成本。另外,新体制的成长还可以减少“实施成本”,即为改革提供“体制示范”,逐步增加新体制的“知识存量”。

  增量经济对旧体制的补偿作用主要表现在:(1)对存量经济的补偿。由于增量经济的逐步发展,国家因之而增加了税收,居民增加了银行储蓄,政府利用这些收入增量而加大了对国有经济的投入,从而减少那些对旧体制还“留恋”的人们对变革的阻力。(2)通过转移支付对旧体制下的人们实施的补贴。如实行多年的对城市居民的副食品价差补贴,众多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晋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等。(3)新的获利机会的补偿。如新体制经济提供的大量就业机会。(4)关联性补偿。即一部分家庭成员的损失可以从另一部分家庭成员的获益中得到补偿。

  地方政府所进行的增量改革,使中国的市场化变迁出现了一种边际均衡的状态,旧制度可以按其既有方式存在和发展,而新制度也获得了生长和发育的空间,新旧制度彼此“相安无事”。一个制度创新如果以存量改革起步,较多地涉及到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虽然从理论到操作构思都很完美,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实现各个阶层和群体的收益预期,但由于人们的理性局限和预期的不确定性,往往难以处理好长期利益与近期利益的关系,无法容忍新制度的效益“时滞”,不愿为新制度“付费”,而对新制度产生抵触情绪,甚至以行动阻碍新制度的推行。而意识形态这一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在利益矛盾中却显得软弱无力。在一个思想开放和多元化的社会(与集权的封闭性的社会不同)里,统治集团难以进行有力的教化,让人们自愿接受新的制度安排。集体选择的这一困境在很多情况下都可能导致变革的流产。而我国则利用地方政府这一层次,绕开了制度的正面冲突,在保持制度存量的情况下,在“旁边”培育和发展制度增量,从而在制度变迁初期改变了“非帕累托性质”的一般规律,实际上出现了类似于“帕累托改进”的状态,即没有哪一类人在此过程中受到损失。因为:(1)一部分农民有了在乡镇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业的机会,增加了收入。(2)一部分农村干部因其才干和信息资源优势而成了乡镇企业的领导人,也获得了更好的收入。其他的农村干部则因发展增量经济而有了更好的政绩,有了更好的政治上的获利机会,加上企业发展对政府的依赖关系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垄断租金”。(3)对城市居民来说,短期内看不到农民对自己的优越地位的威胁,因为增量经济多属国有经济暂时没有涉及到的领域。(4)对国家和政府官员来说,增量经济增加了财税收入,他们可以坐享其成。因此,改革的摩擦成本极小,使新制度得以顺利推进。但是,随着增量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与存量经济形成竞争的态势,侵蚀存量经济的既得利益,这时,新制度推进中的“帕累托改进”就会向“非帕累托改进”转变,改革的摩擦成本上升。如果不具有适当的“外援”对改革的失益者进行补偿,摩擦成本将是制度创新主体无法承受的,就有可能使制度变迁陷于停顿,制度创新夭折。但是,随着增量改革的推进,其制度效益日益释放出来,对旧体制下的人们实施补偿,国家财政、人们的就业和收入越来越多地来自效率较高的增量经济,人们对旧制度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小,对新制度的认同度日益提高,改革的摩擦成本也就越来越小了,改革的困难局面也就容易打破。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东南沿海地区进行了许多领先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改革,如价格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所遇到的阻力较小,就与增量经济的发展有关。最后,对旧制度的改革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了。

  三、以制度的个性激励,形成多样化的制度模式

  制度是通过激励人们的积极性而实现对经济的促进作用的。在制度的变迁过程中,不同地方面临的资源禀赋和要素价格各有差异,如果制度选择集单一,人们不能自主地选择符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安排,即使能及时感知到获利机会,也无法进行制度创新。因此,一个有效的制度应该是人们能够进行自主选择和实现个性激励的制度。这就要求一国的总体制度安排要有足够的灵活性。“看好制度的有效性有多长时间,关键是看该制度的灵活性有多大”。[11]刘易斯也说:“制度最重要的特征也许是它所允许的行动自由的程度。”[12](p177)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制度变迁的路径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的自主选择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在中国的市场化过程中,中央政府事先并没有一套可供选择的整体方案,只规定了原则的衡量标准和大方向,即“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有利于”,而没有具体的操作性硬性行为指标,使制度选择集的边界具有相当的弹性。“如果统治者思想的变化允许人们以从前被禁止的方式进行活动……在基本的经济因素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允许有更大的行动自由的制度变化。”[12](p259)在激励机制上,中央采取放权让利的办法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从法律上作出调整,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性权力。这样,一方面使地方政府有更强的激励去努力发现各种有利的选择机会,另一方面也使地方政府拥有较强的制度创新能力。各地方政府纷纷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和要素价格作出切合实际的制度安排,从而使中国进入了制度创新的繁荣时期,出现了各具特色的制度模式。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所谓的“苏南模式”、“珠江三角洲模式”和“温州模式”。

  “苏南模式”是以集体产权和乡镇工业为主、借助农业发展工业然后以工业发展反哺农业的发展模式。它是当地政府立足于本身的资源条件而作出的理性选择:(1)苏南地区人多地少,使其具有发展工商业的内在动力。(2)苏南地区有着以发展实业为核心的特殊区域文化传统。(3)中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发展工业所需要的各种要素相对价格较低,如技术、设备、人力、信息等,可以节约交易各级政府制定了借助农业发展工业的战略,利用农业发展的积累和因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富余的劳动力,大办乡镇工业。乡镇工业发展起来后,政府又制定了以工业反哺农业的制度安排,实现工业和农业的和谐发展。

  “珠江三角洲模式”以引进外资,发展三资企业和面向国际市场而著称。这首先源于毗邻港澳的地缘和人缘优势。20世纪80年代,港澳的发展受到自身资源条件的限制,如劳动力不足、工资成本和土地价格高。但珠三角则具有这些要素的相对优势。而这时正在兴起的信息革命使很多发达地区都进行产业的转移和结构调整。珠三角地方政府敏锐地感知到了这一难得的获利机会,及时制定了利用外资和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并以政府的组织力量优势,在不同的阶段相继作出不同的制度安排,减少外资进入过程中的交易环节和签约成本,如:政府出面“筑巢”、直接参与外商投资项目的洽谈和签约、以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让外资参与公有企业的产权改造等。

  “温州模式”是以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在改革初期,影响温州发展的主要因素有:(1)人多地少。(2)城市工业基础薄弱,缺乏幅射力。(3)源远流长的经商传统造就了温州人强烈的经商意识。因此,温州市政府没有拘泥于传统的产权制度,提倡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一起上,为家庭个体经营大开方便之门,使个体和私营经济这一诱致性产权制度得以发育和壮大。后来,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温州小规模的家庭工业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把股份合作企业确认为新型的合作经营组织,政策上“视同集体”。90年代,当苏南模式因公有产权而面临发展困难时,温州模式却以其产权明晰而继续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上述三种制度模式是中国由计划到市场的过渡过程中最有典型意义的制度创新,它们代表了三种不同的产权制度,基本包含了我们今天可以进行产权选择的空间范围。“苏南模式”代表了传统的公有产权制度,是传统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珠江三角洲模式”是利用外资的典型:“温州模式”则是私有产权的代表。三种模式都是当地政府和人民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所作的创新安排,是对中国制度变迁的一种伟大探索。而这种创新源于中央政府对制度创新选择权的下放,出现了制度的个性激励,激发了各地的制度创新积极性。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一国的制度变迁方式有没有灵活性、人们有没有选择的自主权,是形成制度个性激励的一个基本前提。如果中央政府以“一刀切”的方法,事先设计好各地的制度安排,结果就可能难有好的效益,难有人们的积极性。这是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

  「参考文献」

  [1]Arthur ,W.Brian.1988.“Self-reinforcing Mechanisms in Economics”[J]InPhilip W.Anderson,Kenneth J.Arrow,and David Pines (eds.),The Economy as anEvolving Complex System.Addison-Wesley Publish Company.

  [2]道格拉斯・C ・诺思著,刘瑞华译。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成就[M].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

  [3]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兼论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J].经济研究,1998,(1)。

  [4]陈天祥。论中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角色及方式[J].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3)。

  [5]洪银兴,袁国良。乡镇企业高效率的产权解释――与国有企业的比较研究[J].管理世界,1997,(4)。

  [6]林毅夫,蔡P,李周。论中国经济改革的渐进式道路[J].经济研究,1993,(9)。

  [7]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M].1992.

  [8]张军著。“双轨制”经济学:中国的经济改革(1972―1992)[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9]Naughton ,B.,“Chines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and Privatization fromBelow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84,no.2.

  [10]樊纲。两种改革成本与两种改革方式[J].经济研究,1993,(1)。

  [11]道格拉斯・C ・诺思。诺思的“制度国富论”[J].21世纪经济报道,2002―04―08,(31)。

  [12]W ・阿瑟・刘易斯著,梁小民译。经济增长理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来源:《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4期 来源时间:2006-06-11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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