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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禁办娱乐场所
2006-02-14 03:55:00 来源:
新京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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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核心内容:
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
二、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三、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地下一层等地;
四、歌舞娱乐场所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五、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综合新华社电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而新修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条例》所指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条例》共分六章五十八条,分别为总则、设立、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条例》第五十五条指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条例解读
1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条例还规定,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条例还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此外,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2开办娱乐场所需持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提高了设立娱乐场所的准入门槛,严格了审批条件,明确开办娱乐场所需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
《条例》规定,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条例所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将收到说明理由的书面通知。
《条例》还指出,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3迪厅将配备安检设备
上飞机前要安检早已“习惯成自然”,但根据刚刚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今后各地的营业性迪斯科舞厅也将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来往人员要先安检再蹦迪。
《条例》还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也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4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
娱乐场所不提供价目表,消费者结账时面对“离谱”的花销大呼“挨宰”―――为杜绝这种情况,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条例》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条例》明确,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5娱乐场所全部安装电视监控
营业性娱乐场所通常来往人员流量较大,为有效保障公众安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按照《条例》,歌舞娱乐场所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监控录像资料。
《条例》还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
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6不得接纳和招用未成年人
为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环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条例》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如有违反,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娱乐场所也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否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据新华社
2006-02-14 03:55:00 来源:
新京报
(北京)
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核心内容:
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
二、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三、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地下一层等地;
四、歌舞娱乐场所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五、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综合新华社电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而新修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8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条例》所指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条例》共分六章五十八条,分别为总则、设立、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条例》第五十五条指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条例解读
1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条例还规定,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条例还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此外,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2开办娱乐场所需持经营许可证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提高了设立娱乐场所的准入门槛,严格了审批条件,明确开办娱乐场所需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
《条例》规定,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条例所禁止情形的书面声明。
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将收到说明理由的书面通知。
《条例》还指出,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3迪厅将配备安检设备
上飞机前要安检早已“习惯成自然”,但根据刚刚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今后各地的营业性迪斯科舞厅也将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来往人员要先安检再蹦迪。
《条例》还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也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4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
娱乐场所不提供价目表,消费者结账时面对“离谱”的花销大呼“挨宰”―――为杜绝这种情况,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条例》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条例》明确,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5娱乐场所全部安装电视监控
营业性娱乐场所通常来往人员流量较大,为有效保障公众安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按照《条例》,歌舞娱乐场所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应当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监控录像资料。
《条例》还规定,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
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6不得接纳和招用未成年人
为给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环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条例》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如有违反,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娱乐场所也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否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