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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茂名市总规修编之我见 规划设计院 张党生 (1人在浏览)

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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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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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茂名市总规修编之我见

 

规划设计院 张党生


建市四十多年来,我市曾进行过三次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1956年、1981年、1993年),这三次规划的编制对指导当时的城市建设起了一定的作用。

目前指导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是1993年编制的,是在全国兴办开发区热、经济处于高速增长和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等环境影响下编制的,该次规划修编的最大特点是突破上两次规划的空间界限,将城市的发展空间扩展到沿海地带,由东西走向的带状式空间布局演变为南北走向的带状组团空间布局,对把我市建设成为“美丽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的发展目标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在执行实施该规划的八年当中,存在不少难点与问题,主要有:

1、由于受行政区划的限制,我市实际实施规划管理的范围仍是北组团的规划范围,对南组团的规划管理失控,无法按规划实施统一管理。

2、受到急于往南推进向沿海发展的思想影响,规划的重心放在南组团,而对北组团的规划布局研究轻忽,对城市空间发展的次序缺乏科学的预见性。而事实上北组团在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仍是城市建设的重心。(目前我院正在进行北组团的人口与用地发展专题研究,据初步的研究分析表明,北组团按原规划控制范围尚未开发建设用地仍可发展的人口规模为15~18万人,若按以往的人口与用地发展速度,建设期限为8~10年。)

3、总体规划的内容虽面面俱到,但规划中对影响我市城市近期建设及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缺乏有针对性的深入研究,使得规划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城市空间发展与工业区布局的关系;电茂干渠穿越城区对城市道路交通、被分割用地两侧的排水系统及城市景观所造成的影响;高压走廊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制约;北组团三茂铁路市区段南北两侧的交通联系;道路交通规划与社会停车场设施的规划建设;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等等,规划中都没有作为专项问题去研究,没有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4、南组团的用地功能布局欠缺长远发展的眼光。在当时的环境下,茂港区(原为水东经济开发试验区)的东区以发展高新技术工业、港口工业及外向型加工业为主的用地功能布局的思路是对的,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形势的变化及近几年来的实施过程来看,东区不适宜安排过多的工业用地,宜将工业用地放在西区,东区的用地除了满足港口码头及及仓储区的建设外,重点应放在围绕第一滩及虎头山风景区等以旅游、休闲、度假等一系列为旅游服务为主的建设用地上,通过旅游项目的建设带动全区的经济与城市建设的发展,通过旅游项目的建设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因此有必要对原用地布局予以调整。

5、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发展,我市的内外环境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如茂湛高速公路的改线并已建成通车;市环市西路的建设;河东至茂港区输水干管的建设;正在选址建设的大型石化工业区等。

由于城市在不断发展变化,决定了城市规划也需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需要,城市规划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基于以上原因,有必要对原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使总体规划对指导城市建设的长远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十一世纪城市发展的走势是:现代化是城市发展的共同目标,优美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本质要求,个性特色是城市发展的客观选择,可持续发展是城市发展的生命法则,进一步开放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指南和蓝图,理所当然要把反映和追求城市现代化的共同目标当作首要任务。面对即将展开的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我认为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拓宽城市建设舞台。93年版的城市总体规划一直难以实施的主因之一是受城市行政区划的限制。新一轮总规修编应将城市规划区扩大至整个行政区(茂南区、茂港区),使城市的发展空间不受行政区域的束缚。

2、从区域关系、自然资源、居住条件、经济与生产发展、交通运输体系、旅游与服务业发展等多角度、全方位综合分析茂名市在全省及粤西地区的地位与作用;分析茂名市与珠三角、桂东南等之间的协调合作发展,从而准确把握茂名市未来经济社会总体目标与区域定位。

3、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及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相关技术标准,结合茂名市的实际现状,从经济发展、资源条件、城市特征等多方面,对茂名市未来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进行深入研究,确定合理的人口与用地发展目标与指标。

4、从区域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特色保护出发,对市域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淡水、岸线、自然与人文景观等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自然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应用生态评价技术对市域用地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应用大气环境质量模拟技术,对城市用地布局方案进行环境质量评价。针对茂名市的现状环境条件,提出城市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与建设最可居住城市的目标、指标及发展策略。

5、结合茂名市对外交通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现状,对城市对外交通设施建设、区域交通运输体系的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市政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及利用率等进行多方位研究,从而识别各类基础设施在当前及未来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发展的重要度和优先次序,为茂名市对外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提供充分的定量分析基础。

6、加强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研究,通过交通规划的定量分析,选择茂名市未来的城市土地利用―交通发展的合理模式。

7、加强工业区布局规划,使工业区与城市建设合理协调发展。工业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但又制约了城市的空间发展。面对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建设大型化学工业基地),如何寻求工业与城市空间发展的平衡点,通过工业的发展带动城市建设的发展,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是新一轮总规修编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8、注意突出城市的个性特征。规划上应根据茂名市所特有的风貌特征及自然条件,使城市空间形态、城市轮廓线、城市景观要素如何与自然景观达成有机的结合,力求把茂名市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美丽的现代化海滨城市。

9、努力营造一个以人为本的生态城市。现代化的城市环境应当是一个没有环境污染的困惑和压力,使人们生活得舒适、文明、卫生并能够享受大自然的宜人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城市和健康城市。在规划当中必须将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放在首要位置,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关系,让茂名市成为真正的国家园林城市。

10、提高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建议在总规中采用“强化两头,淡化中间”的策略,即在总规中增加城市发展战略性规划内容及深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发展战略性规划(目前许多大中城市已进行了该项规划与研究)是城市发展的长远规划,它不受规划期限的约束,寻找城市空间发展的理想型态与组合,对城市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引。而深化近期建设规划可增加总规对城市近期建设的指导,使得规划的可操作性大大加强。

11、加强“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的规划与管理。“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城市主要出入口地段)关系到城市建设的整体形象,规划当中必须理顺管理体制,使规划区内的“城中村”与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发展符合城市的整体发展要求。

12、建立完善的地方性规划法规体系,使我市的规划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目前我市规划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规或技术标准,可具体参照操作的地方性法还是一片空白。根据外国的经验,对城市建设、用地管理起主要作用的正是地方性法规。如深圳市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力度,在规划管理方面先后制定了超过15项特区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40多项,极大地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的有序发展。因此,建立完备的法制体系,是当前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的当务之急。

21世纪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是全方位、多方面、深层次的。本文仅就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新一轮总规修编提出一些粗略见解,权当引玉之砖,以期引起同行的共同探讨,为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喜欢吹水和灌水 我们都不关注茂名,难道真的要等外星人来开发吗?
 
这方面我是外行人,帮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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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规划肯定是要改的,但目前茂名的领导者不一定有勇气去改。
 
说明一下,本贴是从茂名论坛上拿来的,只是希望多参考一下茂名的反面教材,起到丢砖偷玉采花的作用.
促进我县的伟大的建设美丽海滨城市的战略.
 
看看电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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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与县政府的同学坐谈,其言:电白撤县设区的计划已告吹.
哪位知情者,能说一下进一步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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