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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刘萍经历的刑讯31法! (1人在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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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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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开眼界:“贪官”刘萍经历的刑讯逼供31法大曝光(转)



江苏阜宁县检察院已对非法拘禁刘萍的问题进行处理, 检察院同意按照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
刘萍在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遭到了毒打,比如用铁衣架敲打他的耳朵,左右摇晃手铐所连接的钢丝,拉扯他胳膊,用开啤酒的扳子反扳他手指,用辣椒中间的筋擦他眼睛,逼他把拍死的苍蝇和虫子吃掉等三十一种刑法的折磨。

1、罚站法:陈必太强迫我 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我昏倒在地,随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一跪就是六、七个小时。


2、手拷法:晏爱华又指使陈必太、高中、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我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现吊我十天十夜的铁链在我们手里),由于长期折磨,致使我的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


3、电警棍法:当时我只穿―件T恤衫,高中、蔡建光将我的T恤衫拉上去套在我头上,用电警棍在我赤身肉体上下捅,至使腹部一片片血痕,他们还用电警棍对准我手指电我,使我全身烧得无法忍受(他们用坏了多只电警棍),这一次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了我九个昼夜。


4、皮带抽打法:高忠、蔡建光用皮带没头没脸的抽我(是把我的皮带解下来的最后被打断成很多节)。


5、剥夺睡眠法:至2003年6月26日起直到8月6日连续42天日夜不给我睡觉轮番折磨我。


6、搓衣板法:在国俊旅社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将我拖进一个房间,把我“背剑式”反拷着(难受的生不如死)跪在搓衣板上,一跪就是一夜。现在手腕上还留有块块疤痕,膝盖都跪肿起来,皮都跪掉了,血肉模糊。
7、链法:用铁链拴住我的双脚,肩部、腰上都用绳子捆吊着,使我一动不能动。


8、、苍蝇、蚊子法: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郑美恩还把拍的死苍蝇和虫子逼我吃掉。


9、吐痰法:有时还很随便地朝我脸上喷口水和痰。已没有任何尊严可言。


10、烫烟头法: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我手背上,并叫我喊他爷爷,祖宗。


11、扣板油法:晏爱华局长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我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我的腋下两边被他们扣得由紫变黑。晏爱华讲,这样叫他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


12、下身敲打法:徐立山做法更毒辣,他用竹片使劲敲打我的下身并说:“就算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使得我一度小便困难。


13、辣椒擦眼睛法:他们百般折磨,一直不让我睡觉,我困时,他们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我的眼睛,经擦多次后,我的左眼睛里长出了一块红云一样的东西,至今也无法完全消除。


14、“自产自销”法:在晏爱华的指使下,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陈子旭他们把我吊起来,不让我小便,后来徐立山给我的小便用盆子等下来后给我喝,还以此为乐,说这叫“自产自销”,真是心比蝎毒。


15、方凳砸脚法:徐立山、徐荣兵发明了,用方凳砸我的脚面使脚面皮开肉绽,疼痛难忍。


16、吊钢丝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陈志育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7、饥饿法:7月5日至8月6日期间每天早晚只给我半碗稀饭,并用手拷将我24小时固定在南北双拉的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


18、株连法:在审讯期间郑美恩不住的告诉我说我姐姐被抓接着是我老婆被抓后是我的亲友同学被抓先后被如何的折磨等等,最后说我父母家被抄等情况来给我施加压力。


19、拳头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用手铐将我吊到钢丝上,他们用两只拳头猛打我的腮部,直打得我满嘴是血和肉块,还不准吐出来,硬要我咽下去。现在回想,那真是惨绝人寰,人间地狱生活。


20、竹片法:还用电警棍、竹片不时的敲打我的手指和脚指。当我被折磨昏过去时,赵学岩就用冷水将我泼醒,还开玩笑说:“你一昏过去,就绝缘了,电警棍对你不起作用了”。
21、椅子法:郑美恩、徐立山时常还将我背后捆把椅子,叫我跪在搓衣板上,他们坐在椅子上(使我疼痛难忍)。


22、摇晃法: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等人还前后摇晃钢丝,他们长期将我的双手平拉捆在钢丝上,直至双臂都变成紫黑色,腰部以下全部水肿。由于严重折磨,使我的左臂侧神经被拉坏死,手和胳膊失去知觉。


23、啤酒扳法: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他们喝啤酒时用的扳子反扳我手指。把我的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里充满淤血,曾几次被痛昏死过去。


24、冷冻法:我曾几次被折磨得痛昏死过去,他们就用冷水泼我,把我泼醒后,就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我吹,冻得我全身发抖。


25、噪音掩盖法:不论白天黑夜,鞭打我时就将电视声音开得很响,来掩盖我的叫喊声。


26针刺法:由于用筷子竹片敲我手指,用方凳脚踩(我的手指脚指都充满淤血),郑美恩还叫徐立山用缝被针刺我手指甲,说将淤血放掉才会好得快些,不久,我的十个指甲全部脱落,现在我仍保留两玫,经过折磨后,我的双手无法弯曲,无法吃饭。


27、钢丝敲打法: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还用衣架上的硬钢丝敲打我的耳朵,将我左耳软骨敲断,致使我现在左耳朵变形。


28、“金鸡独立”法: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不是他的班也进来将我暴打一顿才心满意足的找地方睡觉。经晏爱华指使,郑美恩主办,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将我吊起来,将我的双脚用铁链捆起来,用方凳子砸我的双脚和膝盖。将我的双手和右腿都吊到钢丝上,左腿落地,(他们称之为“金鸡独立”)腿上脚上皮开肉绽,我当时被打得全身是伤,人都无法站起来,至今脚上还有着大块大块的伤疤。由于长期用铁链捆住我的双脚和长期吊打我,致使我脚脖子上留下八、九厘米长的疤痕,双肩还有捆绑的痕迹。


29、读诗法:郑美恩还用最污秽的言词编出了打油诗,叫我大声读,不停地读,如果稍有停顿就用皮带和绳子抽打我。


30、威胁法:晏爱华局长对我说:“我们姚检察长说了,从人道主义出发,带你去看伤,要是我就叫你终身残废,哪怕就是死了,用白布一裹送到火化厂烧掉,打一报告就说你是畏罪自杀。” 郑美恩说:“你不要再翻供了,我知道你是冤枉的,这事你承认也得承认,不承认也得承认,没有人再给你去调查了,不可能让你清清白白出去的,我们检察院弄你四、五个月,你结果一点问题没有,我们也交不了差。”接着晏爱华、贾检察长都来跟随我说,如你不再翻了,我们马上带你去复查身体,没有情况就将你取保候审放你回家,如果你不听话,我们立刻将你送进响水看守所,叫杀人犯打死你,就把你冤死了,看你又有什么办法。


31、诱供法:郑美恩讲,你出去后可以照常上班,检察院不会处理你的,最多写一个检察建议书,叫纪委从轻处理一下就算了,对你没有多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关五个月的我更渴望自由,我也就只好认命了,按他们的要求在一系列笔录上签了字,并违心的在他们写好的没有刑讯逼供帮助岳父退赃的供词上签了字,他们还叫我写了不翻供、不上fang、不讲他们刑讯逼供的保证书和陈述材料。


刘萍被检察院所谓“监视居住”期间受尽折磨。


刘萍认为,检察机关有个别人利用此案公报私仇。今年8月份,刘萍向记者反映情况时,透露了此案的相关背景,“当我岳父朱月林在任阜宁县交通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县反贪局长晏爱华曾经多次登门,为其一名亲戚在交通局调动工作说情,但最终未能如愿,后来又找我岳父希望将其儿子安排到交通局工作,又没能如愿。从那以后晏爱华就与我岳父结下了‘梁子’,他曾在不同场合大肆宣扬,声称朱月林是如何没给他面子,要治朱月林于死地,同时他也毫无根据地迁怒于我,他在办案过程中多次说我岳父如何瞧不起检察机关人员,宣扬一定要把朱月林和我办倒,说什么要‘杀猪(朱)宰牛(刘)’。”


带到办案点“监视居住”


刘萍是个科长,现今仍是江苏盐城阜宁县城管局市容环卫科科长。而他的岳父朱月林,原是阜宁县人大副主任,2003年初夏,涉嫌受贿罪被盐城市、阜宁县两级检察院立案审查。2003年6月26日刘萍作为受贿共犯被立案调查。刘萍说, 当天阜宁县检察院反贪局官员要求其供认曾伙同岳父一起受贿,他认为这是莫须有的罪名,于是就被带到了阜宁县迎宾饭店,不准回家,噩梦般的生活开始了。


阜宁县检察院相关人士对记者解释,迎宾饭店当时是反贪局的一个办案点,当天已决定对刘萍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于是将其带到该处执行监视居住。该位人士承认,这实际上是变相羁押,当然这也是办案需要,需进一步取证。


刘萍说,在迎宾饭店关押期间,他遭遇到了刑讯逼供,反贪局的七八人就开始昼夜排班,40多天轮番折磨他。有人用手铐将其铐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先是用电警棍捅,再用皮带抽打。


孙永秀当时是迎宾饭店的服务员,她说,刘萍连续被挂了好几天,从这里被带走时,连路都不能走,后来头上套了一个黑塑料袋子,被拖上车带到了另外一个办案点。


办案点里的“鬼哭狼嚎”


刘萍称,之后他被带到了阜宁县硕集镇国俊旅社继续审问。他在这里也遭到了毒打,比如用铁衣架敲打他的耳朵,左右摇晃手铐所连接的钢丝,拉扯他胳膊,用开啤酒的扳子反扳他手指,用辣椒中间的筋擦他眼睛,逼他把拍死的苍蝇和虫子吃掉等三十一种刑法的折磨。刘萍说,检察院逼他承认一些莫须有的犯罪事实,比如帮助岳父朱月林窝藏赃款总计60万元。检察院的理由是,岳父朱月林曾经交代,自己曾给女婿刘萍一些生活补助,朱的一些收入流向了女婿那里。


据查,国俊旅社距离县城25公里,实际上是个民宅大院,两层楼。在当地,老百姓都知道这是检察院的办案点,如今并不对外营业。审讯室在院子里面的一间平房里,楼上则供办案人员休息。一位距离国俊旅社约10多米远的村民反映,夜里常被国俊旅社传出的惨叫声惊醒,那叫声让人听了做噩梦。于是他就把自己的音箱拿到家门口,对着国俊旅社,把音量开到最大,一阵狂轰。“不让我们睡好觉,你们也不要好受。”


后来检察院通知当地派出所,让邻居把音箱收回去,以免影响办案。


当庭宣布曾遭刑讯逼供


两个月之后,刘萍被打伤了,他先后被带到多家医院检查治伤,但治伤期间忍被关押在国俊旅社,接受调查。五个月后,刘萍被取保候审。刘萍说,在取保候审之前,他遭到威胁,被逼写下自己受伤是自残的结果。


出来后,刘萍觉得自己根本没做过一点错事,就无辜被抓起来,惨遭刑讯逼供一定要讨个说法。


2004年3月31日盐城市中院开庭审理其岳父朱月林受贿案,在事前没有安排的情况下,刘萍突然上庭作证,否认朱月林受贿案的相关虚假事实,称遭到了刑讯逼供,并当庭出示照片、伤痕和检察人员的谈话录音和两枚指甲。刘萍的行为,引起了有关部门重视。2004年8月,盐城市检察院和盐城市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专门调查。


联合调查结果与刘萍反映情况几乎完全相反。调查认为刘萍用自伤自残不配合治疗来对抗审查,以拖延时间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刘萍认为:结论很荒诞!既然是无罪之人为何要自伤自残不配合治疗来对抗审查,拖延时间来逃避法律的制裁?


空余时间都在发帖


2004年11月25日,阜宁县人民检察院下发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至此,刘萍终于洗脱了一切罪名与嫌疑,并重新回到了他原先的岗位开始上班。抱着一定要讨一个说法的想法,他开始按照正常途径,采用电话、写信方式向各级部门申诉。看到没有结果,他把希望转向了媒体。


一开始,刘萍给部分媒体发传真反映自己的情况,没得到什么回复。后来朋友告诉他,在网络上发帖,可以引起政府和媒体关注。于是刘萍开始学打字,大约半年后,过了打字关,也学会给政府网站上的县长、市长、省长邮箱发信件,说明自己的申诉内容。


于是除了吃饭、睡觉,单位工作以外,一有时间,刘萍就发帖子,在家发到凌晨一两点钟。不管是哪个省市县的网站论坛,只要他觉得稍有影响,都会进去发帖,他说如今发了有10万多条。


发帖上FANG终见成效


在网络和媒体的压力帮助下,刘萍逐级上FANG也慢慢取得成效。2008年5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返还他27.6万元。


对于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赔偿问题,检察机关认为,监视居住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逮捕,国家法律规定中,没有国家赔偿的说法,于是国家赔偿也无从谈起。最后迫于各种压力,检察院终于同意按照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日赔偿金99.31元予以补偿。但在领取这笔补偿金之前,2008年11月7日,阜宁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周向阳给刘萍做了一份笔录,刘萍说对方希望自己不要再申诉了。在阜宁县检察院的划款委托凭证上,上面注上了“预算外”三个字。检察院解释,法律规定这不能动国家赔偿款那块的财政款,款项从何而来还得再研究。


国家赔偿拿到了,但检察院还没有公开道歉,相关的办案人员也没有得到任何处理,被扣的财产中余下的二十几万刘萍认为也是自己的合法财产,也要继续追回。所以,他仍然没有停止发帖、上FANG。


再发帖检察院就要抓人?


2009年6月底,记者再次接到刘萍的电话。刘萍在电话中声称:检察院刚刚有人打电话给他,称刘萍身为公务员,在网上反复发帖,发表不实言论,已经对阜宁以及检察机关产生恶劣影响,正在整理他的材料,这两天就准备把他抓起来。电话中,刘萍语气平静,似乎早已预料。


记者随即赶往阜宁,见到刘萍时,他正在正常上班。他说,他这两天已经做好了准备,通知了家里人,把需要发帖的资料都已经拷贝给了他的亲戚,以备他被抓起来后还能够继续发帖。甚至他连衣物和药品都已经准备好,随时都可以再次被关押。


记者随后通过阜宁县委宣传部联系到检察院,以求证此事。阜宁县检察院的王志道副检察长对此一口否认,表示,上海的“王帅事件”才过去几个月,在阜宁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但是,同时王副检察长也表示,刘萍在网上所发的帖子大都言过其实,影响很坏。有的确实已经超出了一个公务员说应当遵守的规范,他们正在寻求用某种方式来制止他。


对于刑讯逼供的问题,王志道表示,一切以省、市检察院的调查情况为准。调查的结论是没有刑讯逼供那就没有刑讯逼供。


据刘萍的反映材料,媒体采访的知情人谈话及刘萍和检察院领导的谈话录音内容来看,大量的证据显示与检察机关所说的自伤自残不相吻合,记者认为刑讯逼供有客观存在性。


关于发还被扣财产问题,这位副检察长说,经过多次审核,只要是能和“合法”沾上一点边的,他们都已经返还给了刘萍,剩下来的是“铁证如山”,肯定是朱月林受贿的赃款,是不可能发还给刘萍的。至于刘萍这些财产在被扣期间的利息,他们都算出了一万多块钱。只是刘萍不肯要,至今还放在公证处。


阜宁检察院的态度,刘萍显然不能接受。他声称检察院的人打的电话,和他谈话他都是有录音的。而利息之所以不肯要,是因为算法明显不对,不合理合法。况且检察机关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他的财产与其岳父有关联。他表示:检察机关只要一天不把他抓进去,他就要继续上FANG,还要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来调查此事。


如今,刘萍还是当着阜宁县城管局的科长,有时间就上网发帖。刘萍说:“国家赔偿拿到了, 可至今暂扣刘萍的48.5万元中还有20.9万元没有退还,有证据显示这部分钱已经被阜宁检察院非法挪用;阜宁县检察院的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相关人员也没依法处理;阜宁检察院还没有公开道歉。这是他下一步努力的目标。”


他殷切地盼望上级党组织、人大、司法机关能明察秋毫,秉公执法,还给他一个公道和清白。
 
QUOTE(水东老6! @ 2010年11月12日 Friday, 11:49 PM)
刘萍完全不值得可怜,因为你刘萍不是个血性汉子,有些群众没有钱买弹药,他们没有办法,你刘萍有足够的资金让自己当一次董荐瑞,当一回中华英雄,但是你没有这个胆量,你是中国人的耻辱!!!
如果你看到这个信息,你应该马上抓紧时间,做出一个榜样,我相信,,那中国复兴之日不久尔。
刘萍,希望你衡量一下,尽量做出决定,你成为中华英雄的一刻就在眼前,整个民族都会向你敬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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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还有很多有血性的人,一定很多人仿效你的做。
 
专的是贪官的话,这些方法用得就非常好,人民就会说共产党万岁!
 
只有一声叹息,其它的都不敢说。
 
满清十大酷刑和这比起来不过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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