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在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只落下的一个做笔录的结果吗???在市民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了,执法部门是否真正的做到及时出警,维护治安???如果是警方在接到事主报案后,加强了巡逻,那么会在接下不久的时间,又出现类似的情况吗?同一天,不同的时段,出现类似的抢偷现象,这就是一个和谐社会吗?而且11月22日这一天,不是第一天遇到五羊本田摩托车被抢被偷的现象,我想,可能也不会是最后一天吧?因为盗贼是相当的猖獗,相当的高明,甚至于有点亡命了。现在的市民是闻五羊本田车就色变了,人人自危?这个就是共同构建下的和谐社会吗???
各位有相同遭遇的,深有感触的广大市民们,请站出来发表一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