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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业协会条例可望年底出台 政府官员不得在行业协会任职
行业协会将取消主管单位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刘志伟) 政府部门现职工作人员将不准在行业协会任职。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有望在今年年底正式出台。《条例》拟规定,政府部门现职工作人员将不准在行业协会任职,同时行业协会将逐步向无业务主管单位过渡。
向无业务主管单位过渡
据介绍,目前广东共有18164个民间组织,其中,社会团体869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331个、基金会136个。民间组织逐渐成为与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并列的第三大法人。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转变将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省人大正在制定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经过几次修改,有望在今年年底出台。条例制定的总方向是要行业协会管理淡化业务主管单位色彩,也不指定单一的业务指导单位,逐步向无业务主管单位过渡。
公务员不能在行会任职
同时,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民间组织“官办”和“民办”的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广东省民间组织“民间化”将取得实质性进展。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广东将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政社分离”、“企社分开”,保持民间组织的独立性,民间组织要有工作主动权、人事自主权和经费支配权。他说,省人大即将出台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拟规定,政府部门现职工作人员将不准在行业协会任职。
该负责人还透露,省委组织部正在会同省民政厅,准备出台有关文件,对国家现职工作人员在民间组织兼职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拟取消社会团体年检制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国务院正在修订并于今年内出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现行的社会团体管理制度作出较大幅度的修订,其中对民间组织影响最直接的,将是拟取消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制度。
年度检查取消后,将制定新办法、新措施进行监督管理,如建立健全民间组织评估体系,民间组织要定期上报年度工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要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等。此外,国务院正在修订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也拟提出有利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举措。
昨日,广东省民间组织唯一联合体――广东省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正式成立,首批会员共有348个。
民间组织门槛将降低
据了解,今后一段时间,广东省将着重培育发展服务经济建设的行业性民间组织、服务“三农”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社会管理的基层性民间组织、服务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的公益性民间组织等四类新型民间组织。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相对成熟的民间组织,可以降低门槛,放宽条件。
省有关部门已经下通知了,请各位认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