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收早餐费校长被撤职 粤严查教育乱收费
--------------------------------------------------------------------------------
news.dayoo.com 2005年09月22日 10:5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广东严查五起违反教育“一费制”事件,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早餐费、交通保险费……秋季开学不到一个月,名目繁多的各种教育乱收费似乎又有抬头之势。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纠风办已会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组成调查组,严肃查处新闻媒体近期曝光的5起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的典型事件,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今年秋季开学期间,省纠风办共受理群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投诉59件,对其中性质较重的23件进行跟踪督办,对性质较轻的36件转各地纠风办及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对影响恶劣的案件,省纠风办会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等部门,直接派出督查组赴当地调查,及时查清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严查五典型
乱收13万两领导被撤职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中心小学今年秋季开学期间,擅自违规收取学生早餐费104160元,代收交通保险费25950元,两项合计130110元。至9月9日止,该校已把早餐费和保险费全部退回给学生家长。惠阳区教育局决定,撤销镇中心小学校长、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平和常务副校长刘观荫的行政职务。
违规向家长要捐款56万
鹤山市沙坪镇第三小学以创建省一级学校的名义、以发放自愿捐款意向书的方式,违规向家长筹集建校资金56万余元。这些捐款目前已全部返还给捐资人。鹤山市监察局决定,给予沙坪镇第三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六千体检经费拿去买药
阳山县第二中学没有及时向学生退还2004年至2005年度体检结余经费,将其中的6281.1元用于购买药物,违反了体检经费专款专用的规定。省纠风办已责成该校纠正错误做法,将体检结余款退还学生或用于学生体检,并在全县通报。
暑期补习班收费未公示
清远市新慧培训中心今年7月至8月举办了一期学生暑期文化补习班,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清城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培训中心进行了处罚。
办暑期兴趣班违规收费
佛山市顺德区陈佐乾纪念学校今年暑假向学生家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学生参加为期12天的“兴趣班”,每名学生收费50元至90元不等,共计42100元,违反了省的有关规定。顺德区责令该校清退了有关费用,并责成该校校长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进行通报。(作者: 田霜月)
--------------------------------------------------------------------------------
news.dayoo.com 2005年09月22日 10:5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广东严查五起违反教育“一费制”事件,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早餐费、交通保险费……秋季开学不到一个月,名目繁多的各种教育乱收费似乎又有抬头之势。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省纠风办已会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组成调查组,严肃查处新闻媒体近期曝光的5起违反教育收费“一费制”的典型事件,给予3人党纪政纪处分,清退违规收费73万余元。
今年秋季开学期间,省纠风办共受理群众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投诉59件,对其中性质较重的23件进行跟踪督办,对性质较轻的36件转各地纠风办及有关部门组织查处;对影响恶劣的案件,省纠风办会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等部门,直接派出督查组赴当地调查,及时查清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严查五典型
乱收13万两领导被撤职
惠州市惠阳区平潭中心小学今年秋季开学期间,擅自违规收取学生早餐费104160元,代收交通保险费25950元,两项合计130110元。至9月9日止,该校已把早餐费和保险费全部退回给学生家长。惠阳区教育局决定,撤销镇中心小学校长、教育指导中心主任王建平和常务副校长刘观荫的行政职务。
违规向家长要捐款56万
鹤山市沙坪镇第三小学以创建省一级学校的名义、以发放自愿捐款意向书的方式,违规向家长筹集建校资金56万余元。这些捐款目前已全部返还给捐资人。鹤山市监察局决定,给予沙坪镇第三小学校长行政警告处分。
六千体检经费拿去买药
阳山县第二中学没有及时向学生退还2004年至2005年度体检结余经费,将其中的6281.1元用于购买药物,违反了体检经费专款专用的规定。省纠风办已责成该校纠正错误做法,将体检结余款退还学生或用于学生体检,并在全县通报。
暑期补习班收费未公示
清远市新慧培训中心今年7月至8月举办了一期学生暑期文化补习班,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没有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清城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培训中心进行了处罚。
办暑期兴趣班违规收费
佛山市顺德区陈佐乾纪念学校今年暑假向学生家长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学生参加为期12天的“兴趣班”,每名学生收费50元至90元不等,共计42100元,违反了省的有关规定。顺德区责令该校清退了有关费用,并责成该校校长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区进行通报。(作者: 田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