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 2004-08-16
- 帖子
- 7,441
- 反馈评分
- 65
- 点数
- 71
广东化州官员撑腰 庄园圈钱三亿惊动中央(图)
http://news.163.com 2005-08-16 10:16:35 来源: 南方报业网
网友评论 220 条
(screen.width*0.8-200)) this.width=(screen.width*0.8-200)'>
图:1999年,投资者到化州考察庄园时,享受警车开道的特殊待遇。
化州市三大庄园非法集资案惊动中央
编者按
化州的三大庄园把成千上万做梦拥有“绿色银行”的投资者给害惨了。
化州的三大庄园凭什么能骗取那么多投资者的信任?原因很简单:是与当时化州市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
在三大庄园非法集资这出丑剧中,化州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十分独特。
试想,如果没有化州市某些领导“市委、市政府也将从各个方面监督公司运行,对各界投资者负责,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的承诺,国内外的投资者会那么踊跃地把钱投向化州吗?那是因为三大庄园利用了化州市政府这块招牌,而化州市政府则利用了人们对人民政府的信任啊。
纵观化州三大庄园非法集资案的全过程,我们不禁要问,化州市一些官员为什么那样出奇卖力地参与、协助、保护三大庄园招商引资?早在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有关部委就发文,要求对各种以“果园”、“庄园”名义进行招商和炒卖土地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理,而化州市政府在2001年2月给省政府的一份调查情况汇报上,却还认为民昌“组织资金合作开发”是“依法经营”,并且在中央禁令下发后的两三年时间内,让三大庄园加大了非法集资力度。作为监管者,化州市政府尤其是某些官员的反常行为,不是很耐人寻味吗?
今天,本报只是对化州三大庄园的非法集资案作个粗略的披露。也许,案件背后深藏着有待我们揭露的更多更大的秘密。
亿元资金去向不明,7万亩龙眼失管。从2004年初至今,化州民昌果业等三大庄园涉嫌非法集资,被列为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督办的要案,目前仍在查处当中。庄园老板或捕或逃,投资者没了血汗钱,当地政府则因公信力透支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赢家。
无数次翻来覆去想过之后,在生意场中打滚廿年的潘先生,认为自己“被套”并非偶然。
“再多十个心眼也没有用。”8月14日,他说:“如果事情从头再来,我肯定还会再上一次当,谁不会相信政府的承诺呢?”
7年前,广东民昌果业有限公司(下称民昌)对外招商引资,化州市政府官员组队“搭台”,潘先生于是投入巨额资金。可去年,民昌的行为却被中央明确定性为非法集资,董事长吴朝旭涉嫌刑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昔日万亩龙眼王国,如今满目疮夷,大多数果园已失管,投资者的投资面临血本无归的状态。
在化州,除民昌外,化州的另两大庄园――绿色(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龙汇(广东龙汇庄园有限公司),也在民昌前后出事。与民昌相同的是,这两大庄园非法集资时,也曾由化州市政府带队宣传。现在,三大庄园的烂摊已呈现出骇人轮廓:国内总共非法集资逾3亿元,投资者涉及北京、天津、太原、广州、深圳等国内30多个大城市,以及新加坡、印尼等地,光是民昌的非法集资户数就达4500多户。
迄今,投资者代表与化州市有关部门就如何善后多次对话,尚末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
政府搭台
庄园集资狂潮涌
民昌7年前所做的引资广告滚烫诱人,令广州投资者老黎记忆犹新。
引资广告登在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上。老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1998年3月19日的某国家级大报,民昌的软文广告《让荒山种上摇钱树让大家走上致富路――民昌果业经济新探索》,占了一个整版。
该版图文并茂,头条位置放着化州主要领导的照片,下面的致辞是:“欢迎各界朋友到化州来投资庄园,我们市委市政府将为投资者完备各项手续,使投资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并对公司运作进行监督。”
广告称,“投资者一次性投资三万元左右,不必参与开发的具体工作,即可坐享收益。按四至五年投产、十年进入盛产期、以中等收益水平计算,买下其中一块(5亩果地),五十年的总回报率十分可观。”
另两家庄园吸引眼球的功夫也不弱。1998年7月3日至6日,化州市委领导携化州市国土局、林业局、公证处、乡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及龙汇庄园到北京引资。引资广告在京城多家媒体宣称:“一次性投入6万元,预测50年累计回报300万元,等于拥有了半个世纪的绿色银行。”“您的权益由法律、政府、公证处提供保障”等等。绿色庄园则声称自己的龙眼树都是五六年前种植的,是“先开发后招商”;“投资一个月之内就给回报”。
招商会上,投资者只要付清数万元不等的一份投资款,便可立马揣好已办公证的合作开发协议、林地使用权证书,甚至还有获赠别墅用地的书面承诺。不少投资者倾其所有,投下不止一份款项。
三大庄园集资热潮几乎席卷全国各大城市。民昌甚至还在化州市官员的陪同下,先后赴新加坡等国招商引资。
为了尽可能地圈钱,三大庄园使尽浑身解数。1998年9月26日,绿色庄园开始兑现“一个月内给回报”的承诺,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了盛大的派送回报款仪式,不少化州领导到场祝贺、助威。在雄壮的进行曲中,投资者们乐呵呵地拿到了一两万元的回报款。
监管缺位
官员承诺成空言
回头想想,投资者当初也并非没有风险意识。
“这庄园,我们平时看不见摸不着,到底由谁来监督资金的运作?怎么监管庄园主的行为呢?”东莞投资者黄女士,在投资前曾踌躇再三。
而当投资者提出这些问题时,化州市政府官员进行了斩钉截铁的答复。黄女士至今还记得1999年那次令她倍感温暖的恳谈会。会前,黄女士曾因不信任民昌的资金监管,流露出要求返还投资的意向。但在会上,化州市官员的答复却让她吃了一大颗定心丸:“合作开发果园是化州市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从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基层政府参与管理,市委、市政府也将从各个方面监督公司运行,对各界投资者负责,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
令投资者信心倍增的,还有政府与庄园共同营造的投资视察的热烈欢迎场面。
“参观果园时,一排大巴披红挂彩,在盘山公路间浩浩荡荡,前面由警车开道,警报器呜呜呜地响呢。”投资者看到了果地,地头竖着的牌子上有自己的名字。望着一张张殷勤的笑脸,心头的疑虑烟消云散。
一个鼓舞人心的场景曾广为流传。有一次,化州市某主要领导在接见部分投资者时说:“你们来化州投资庄园尽管放心,政府保证你们的投资不受损失。”接着他又拍拍龙汇庄园老板梁汝棠的肩膀说:“如果庄园老板拿钱跑了,我负责把他抓回来。”
庄园投资者成立了监事会,但“但平时分散各地的监事会成员根本无法监管庄园经营的核心账目。”一位监事会女成员回忆,由于有当地官员反复“保证”,当时投资者对此都没太意。
总理批示
“绿色银行”现原形
化州三大庄园中,最早现形的是风头出尽的绿色庄园。
1999年,绝大多数投资者没有拿到回报。2000年7月,绿色庄园老板李乃志给投资者发信说:庄园资金出现了问题,宣布取消保本回报。当有人要求返还投资时,李乃志却答复:要钱就去告我吧!
坏消息像风一样迅速扩散,几个中央文件引起了大家注意。那是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要求对非法集资“坚决予以取缔”。1998年10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严禁利用庄园开发进行非法集资的紧急通知》,称“庄园利用开发名义进行的‘招商’属非法集资,应予以查禁和取缔。”
然而,化州政府官员对庄园一如既往的支持,却似乎在表明“三大庄园并不在清理之列”。“政府扶持”使一些人重获投资信心,集资数额直线上升,到2002年仍未间断。
只有部分敏感的投资者在此间坚持要求收回投资,但是,他们在庄园主那边碰了壁。情况反映到化州市政府,政府却踢起了皮球。
一直到2004年2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家审计署关于庄园非法集资的调查报告上批示“要严厉查处”后,化州市政府的态度才发生了变化,成立了查处非法集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年9月,化州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绿色庄园的李乃志等4人判刑,并承诺将全面查处非法集资,然而事情的处理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投资者认为,“化州市政府策划、批准、参与、协助、保护三大庄园招商引资,并且放弃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早在1999年,国家工商局、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4个与庄园非法集资相关的文件,要求“对现有各种以‘果园’、‘庄园’名义进行招商和炒卖土地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而化州市政府在2001年2月给省政府的一份调查情况汇报上,还认为民昌“组织资金合作开发”是“依法经营”。
去年10月,化州市政府针对三大庄园非法集资问题出台处理办法,认为:非法集资事件中,开发商负主要责任,投资者负次要责任,政府负一定责任。在一份内部总结中,化州有关部门承认“政府发函和官员出面参与,客观上强化了公众对企业的信心,使企业的招商更容易得手。某些官员对企业经营活动介入过深,尤其是中央发文后还参与招商,的确应该反省。”
作者:胡亚柱罗耀军
(来源:南方农村报)
(screen.width*0.8-200)) this.width=(screen.width*0.8-200)'>
http://news.163.com 2005-08-16 10:16:35 来源: 南方报业网
网友评论 220 条
图:1999年,投资者到化州考察庄园时,享受警车开道的特殊待遇。
化州市三大庄园非法集资案惊动中央
编者按
化州的三大庄园把成千上万做梦拥有“绿色银行”的投资者给害惨了。
化州的三大庄园凭什么能骗取那么多投资者的信任?原因很简单:是与当时化州市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
在三大庄园非法集资这出丑剧中,化州市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十分独特。
试想,如果没有化州市某些领导“市委、市政府也将从各个方面监督公司运行,对各界投资者负责,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的承诺,国内外的投资者会那么踊跃地把钱投向化州吗?那是因为三大庄园利用了化州市政府这块招牌,而化州市政府则利用了人们对人民政府的信任啊。
纵观化州三大庄园非法集资案的全过程,我们不禁要问,化州市一些官员为什么那样出奇卖力地参与、协助、保护三大庄园招商引资?早在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有关部委就发文,要求对各种以“果园”、“庄园”名义进行招商和炒卖土地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理,而化州市政府在2001年2月给省政府的一份调查情况汇报上,却还认为民昌“组织资金合作开发”是“依法经营”,并且在中央禁令下发后的两三年时间内,让三大庄园加大了非法集资力度。作为监管者,化州市政府尤其是某些官员的反常行为,不是很耐人寻味吗?
今天,本报只是对化州三大庄园的非法集资案作个粗略的披露。也许,案件背后深藏着有待我们揭露的更多更大的秘密。
亿元资金去向不明,7万亩龙眼失管。从2004年初至今,化州民昌果业等三大庄园涉嫌非法集资,被列为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督办的要案,目前仍在查处当中。庄园老板或捕或逃,投资者没了血汗钱,当地政府则因公信力透支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赢家。
无数次翻来覆去想过之后,在生意场中打滚廿年的潘先生,认为自己“被套”并非偶然。
“再多十个心眼也没有用。”8月14日,他说:“如果事情从头再来,我肯定还会再上一次当,谁不会相信政府的承诺呢?”
7年前,广东民昌果业有限公司(下称民昌)对外招商引资,化州市政府官员组队“搭台”,潘先生于是投入巨额资金。可去年,民昌的行为却被中央明确定性为非法集资,董事长吴朝旭涉嫌刑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判决。昔日万亩龙眼王国,如今满目疮夷,大多数果园已失管,投资者的投资面临血本无归的状态。
在化州,除民昌外,化州的另两大庄园――绿色(广东绿色山河开发有限公司)、龙汇(广东龙汇庄园有限公司),也在民昌前后出事。与民昌相同的是,这两大庄园非法集资时,也曾由化州市政府带队宣传。现在,三大庄园的烂摊已呈现出骇人轮廓:国内总共非法集资逾3亿元,投资者涉及北京、天津、太原、广州、深圳等国内30多个大城市,以及新加坡、印尼等地,光是民昌的非法集资户数就达4500多户。
迄今,投资者代表与化州市有关部门就如何善后多次对话,尚末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
政府搭台
庄园集资狂潮涌
民昌7年前所做的引资广告滚烫诱人,令广州投资者老黎记忆犹新。
引资广告登在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上。老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1998年3月19日的某国家级大报,民昌的软文广告《让荒山种上摇钱树让大家走上致富路――民昌果业经济新探索》,占了一个整版。
该版图文并茂,头条位置放着化州主要领导的照片,下面的致辞是:“欢迎各界朋友到化州来投资庄园,我们市委市政府将为投资者完备各项手续,使投资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并对公司运作进行监督。”
广告称,“投资者一次性投资三万元左右,不必参与开发的具体工作,即可坐享收益。按四至五年投产、十年进入盛产期、以中等收益水平计算,买下其中一块(5亩果地),五十年的总回报率十分可观。”
另两家庄园吸引眼球的功夫也不弱。1998年7月3日至6日,化州市委领导携化州市国土局、林业局、公证处、乡镇政府等职能部门及龙汇庄园到北京引资。引资广告在京城多家媒体宣称:“一次性投入6万元,预测50年累计回报300万元,等于拥有了半个世纪的绿色银行。”“您的权益由法律、政府、公证处提供保障”等等。绿色庄园则声称自己的龙眼树都是五六年前种植的,是“先开发后招商”;“投资一个月之内就给回报”。
招商会上,投资者只要付清数万元不等的一份投资款,便可立马揣好已办公证的合作开发协议、林地使用权证书,甚至还有获赠别墅用地的书面承诺。不少投资者倾其所有,投下不止一份款项。
三大庄园集资热潮几乎席卷全国各大城市。民昌甚至还在化州市官员的陪同下,先后赴新加坡等国招商引资。
为了尽可能地圈钱,三大庄园使尽浑身解数。1998年9月26日,绿色庄园开始兑现“一个月内给回报”的承诺,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了盛大的派送回报款仪式,不少化州领导到场祝贺、助威。在雄壮的进行曲中,投资者们乐呵呵地拿到了一两万元的回报款。
监管缺位
官员承诺成空言
回头想想,投资者当初也并非没有风险意识。
“这庄园,我们平时看不见摸不着,到底由谁来监督资金的运作?怎么监管庄园主的行为呢?”东莞投资者黄女士,在投资前曾踌躇再三。
而当投资者提出这些问题时,化州市政府官员进行了斩钉截铁的答复。黄女士至今还记得1999年那次令她倍感温暖的恳谈会。会前,黄女士曾因不信任民昌的资金监管,流露出要求返还投资的意向。但在会上,化州市官员的答复却让她吃了一大颗定心丸:“合作开发果园是化州市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从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基层政府参与管理,市委、市政府也将从各个方面监督公司运行,对各界投资者负责,确保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
令投资者信心倍增的,还有政府与庄园共同营造的投资视察的热烈欢迎场面。
“参观果园时,一排大巴披红挂彩,在盘山公路间浩浩荡荡,前面由警车开道,警报器呜呜呜地响呢。”投资者看到了果地,地头竖着的牌子上有自己的名字。望着一张张殷勤的笑脸,心头的疑虑烟消云散。
一个鼓舞人心的场景曾广为流传。有一次,化州市某主要领导在接见部分投资者时说:“你们来化州投资庄园尽管放心,政府保证你们的投资不受损失。”接着他又拍拍龙汇庄园老板梁汝棠的肩膀说:“如果庄园老板拿钱跑了,我负责把他抓回来。”
庄园投资者成立了监事会,但“但平时分散各地的监事会成员根本无法监管庄园经营的核心账目。”一位监事会女成员回忆,由于有当地官员反复“保证”,当时投资者对此都没太意。
总理批示
“绿色银行”现原形
化州三大庄园中,最早现形的是风头出尽的绿色庄园。
1999年,绝大多数投资者没有拿到回报。2000年7月,绿色庄园老板李乃志给投资者发信说:庄园资金出现了问题,宣布取消保本回报。当有人要求返还投资时,李乃志却答复:要钱就去告我吧!
坏消息像风一样迅速扩散,几个中央文件引起了大家注意。那是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要求对非法集资“坚决予以取缔”。1998年10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严禁利用庄园开发进行非法集资的紧急通知》,称“庄园利用开发名义进行的‘招商’属非法集资,应予以查禁和取缔。”
然而,化州政府官员对庄园一如既往的支持,却似乎在表明“三大庄园并不在清理之列”。“政府扶持”使一些人重获投资信心,集资数额直线上升,到2002年仍未间断。
只有部分敏感的投资者在此间坚持要求收回投资,但是,他们在庄园主那边碰了壁。情况反映到化州市政府,政府却踢起了皮球。
一直到2004年2月7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家审计署关于庄园非法集资的调查报告上批示“要严厉查处”后,化州市政府的态度才发生了变化,成立了查处非法集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年9月,化州市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绿色庄园的李乃志等4人判刑,并承诺将全面查处非法集资,然而事情的处理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
投资者认为,“化州市政府策划、批准、参与、协助、保护三大庄园招商引资,并且放弃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早在1999年,国家工商局、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下发了4个与庄园非法集资相关的文件,要求“对现有各种以‘果园’、‘庄园’名义进行招商和炒卖土地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理,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而化州市政府在2001年2月给省政府的一份调查情况汇报上,还认为民昌“组织资金合作开发”是“依法经营”。
去年10月,化州市政府针对三大庄园非法集资问题出台处理办法,认为:非法集资事件中,开发商负主要责任,投资者负次要责任,政府负一定责任。在一份内部总结中,化州有关部门承认“政府发函和官员出面参与,客观上强化了公众对企业的信心,使企业的招商更容易得手。某些官员对企业经营活动介入过深,尤其是中央发文后还参与招商,的确应该反省。”
作者:胡亚柱罗耀军
(来源:南方农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