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信访局将信访事项(受理编号:S20110410024)以茂信转[2011]1185号交姚信敏区长处理。姚信敏区长指示:请潘华同志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2011年04月20日茂港区人事局以《关于陈晓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茂港人信[2011]6号)一文就陈晓来信中的第二项作出答复:根据《区政府二届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茂港府党纪[2009]1号)作出的规定,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岗位津贴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人均月增资300元,统一在2009年1月起执行。如对本答复意见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茂港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2011年04月15日茂港区财政局以《对全区教师〈关于维护茂港区教师合法权益的报告〉的答复》一文回复我局。 2011年04月22日茂港区教育局以《关于信访件〈关于维护茂名市茂港区教师合法权益的报告〉反映有关问题的汇报》一文回复我局。 2011年04月26日茂港区人民政府综合上述几个部门的答复材料,以《关于陈晓等人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复函》一文回复我局: 1、关于物价高涨,教师工资不提,教师生活难以保障问题。该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起实施统一津贴补贴,这次人均提资300元,公务员平均工资2098元,教师平均工资2020元,已几乎相当。在茂名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二。 2、关于拖欠教师工资严重的问题。该区从工作出发009年1月起提资,不存在拖欠2008年7~12月老师工资问题。由于需要向市借款发工资,加上银行周转的原因,有时出现个人工资在次月初才领到的现象。区政府正在与上级部门沟通,并与银行联系,争取教师能在当月领到工资。由于区财政工资迟发,社区门诊医保数据显示当月欠费,故不能享受350元的每人每年的门诊统筹待遇。 3、 关于办理退休教师个个被迫多交几千元冤枉钱的问题。区教职工从2007年9月开始参加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每位教职工必须交清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的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本金及滞纳金,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手续时,只有先垫付这笔钱,待学校有钱后再还给个人。对这一问题,市政府十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曾就公办教师是否参加失业保险作出决定,但目前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4、关于克扣教师绩效工资人均1206元的问题。从2009年9月起,区政府安排200万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2010年3月起,增加273万元。由于第一批按每人每月44元拨付,故有的教师认为还有61元未发放。 5、关于教师被单位从个人总工资每月扣去2%或3%养老保险费问题。经调查,2002年9月以前,学校财务管理未规范,教师工资由学校统一领取发放,教师社保费(含养老5%、工伤1%、失业2%)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都是从教师中扣缴。当时学校每学期财务结算后,将学校结余资金以课时补贴、节日补助等发给老师,没有另外返还单位应缴纳的2%给教师。这一问题只有羊角镇南华小学等个别学校存在。 6、关于威逼教师每人捐出一个月工资搞海堤问题。当时区委、区政府发出捐款倡议书,捐款都是自愿的,不存在威逼行为;款项都用于防洪海堤建设。 专此回复。 茂名市信访局 2011年04月26日